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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漕运码头-第12章

小说: 漕运码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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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重地,官员的品位比别的地方高得多,正五品,每年俸银可以增至80两,禄米40石了。

几乎大多数京官外放,都图的是一个钱字。夏雨轩却不同,他绝对不会贪钱,贪钱就辱没了祖先,贪钱就白读那么多圣贤之书,贪钱就对不起自己的宏图大志了。

钱不贪,饭总是要吃的。夏雨轩发现,徐嘉传这一桌请的都是头面人物。仓场总督铁麟接到了请柬没有来,坐粮厅满厅丞金简,汉厅丞许良年来了,还有一个是坐粮厅的书办,姓常,夏雨轩没有问他的名字。在他来之前,铁麟已经告诉了他,他将要去吃的这一桌酒席价值500两银子,也不知道铁麟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个消息。这样,加上徐嘉传自己,也只有5个人。好家伙,一个人合100两银子,什么席面这么值钱。

二位厅丞俱是钦简五品,虽说与夏雨轩同一品位,可是人家毕竟是漕运码头上的政要,依然算是京官,而夏雨轩已属外放,算是地方官了。官场上最是这样,非常讲究牌位座次。一顿酒席花再多的钱,要是把一个人的位置排低了,这顿饭就算是白请,甚至还不如不请呢。三个人谦让了半天,总算坐了下来。金简居首,夏雨轩居其左,许良年居其右。左为上,夏雨轩跟许良年推让来推让去,许良年就是不答应,夏雨轩也只好向许良年行了个礼,说是愧领了。

下边当然是常书办和徐嘉传,徐嘉传算是主人,要不是他出钱,借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坐到这个席面上来。现在坐是坐了,可不敢坐稳,不敢坐正,还要时不时地站起来招呼着。说他是主人也可以算是主人,说他是伺候各位的下人也不为过。说起来徐嘉传也是入流的,屯田卫所军的守备,正五品。从品位上看,他与两位厅丞和通州知州是平级的,可是武官的地位不可与文官同日而语,要是不懂得这一规矩,就要露大怯,丢大人,坏大事。中国历代都是以“偃武修文”为盛世,重文轻武由来已久。各省的提都,综理一省的军务,按说可是与督抚分庭抗礼了吧?可是不然,提都见了督抚,要自称“标下”或“沐恩”,参见侍立,不能平起平坐。同是状元,文状元点取后授职翰林院,武状元则只做皇宫外一个站岗的侍卫而已。

这桌酒席摆在天河楼二楼的雅座里,这雅座还有一个别致的名字:花枝巷。八年前,军粮经纪陈日修和王木匠一起在天河楼喝酒,议论起了他们研究《红楼梦》的最新成果。《红楼梦》第60回写道,贾甄将他的二小姨子尤二姐暗暗藏在“小花枝巷”内的一所房子里,王木匠说,他有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曹翁写的那个“小花枝巷”就是张家湾南门内西侧的第一条胡同,里面有一所四合小院,二十多间房,正是尤二姐住的地方。这条胡同的南侧就是曹雪芹家的当铺,现在门面依然开着,只是换了东家。两个人说得头头是道,天河楼的少东家侯晋原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饭后,侯晋原说什么也不要两个人的饭钱,非要求给他们留下一副字不可。陈日修和王木匠盛情难却,只好提笔写下了“花枝巷”的匾额,此间飘逸遒劲的手笔,正是陈日修的墨迹。

夏雨轩久居通州,对仓场总督和坐粮厅并不陌生,可是也交往不多,只是场面上的应酬认识而已。在他的眼睛里,金简和许良年倒是搭配得非常合适。一个大轰大嗡、叱吒风云,一个蔫头耷脑、沉默寡言;一个是粗枝大叶、甘愿大权旁落,一个是面面俱到、牢牢抓住印把子;一个是大包大揽、对人热情得过分;一个是死豆不开花、难敲他的城府之门……这只不过都是些表面的观察和道听途说,至于这两个人骨子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就很难说了。

对于夏雨轩新官上任,他们自然要恭维祝贺一番。酒杯刚斟上,金简就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一副肝胆相照的表白:“雨轩兄荣任通州知州,我等心悦诚服。过去是好兄弟,如今是好搭档。这第一杯酒祝贺雨轩兄荣升;其二,漕运上和地方上息息相关、荣辱与共,但是也难免有马勺碰锅沿的时候,今后还有许多事情要骚扰雨轩兄,愿我们精诚合作,珠联璧合,这是我要敬的第二杯;第三杯酒,祝雨轩兄政绩卓著、飞黄腾达。来来来,敬者先喝,我带头先……”

突如其来,一点儿铺垫都没有,金简已经发表了一通祝酒词,他端起酒杯,刚要举杯往肚子里灌,许良年却伸手把他拦下了:“金大人,您急什么呀?菜还没上来呢,哪儿能干剌呀?”

金简一看,也不由得笑了:“我这个人就是性子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快快快,徐领运,赶紧让他们上菜呀!”

徐嘉传听到吩咐,急忙跑出去催促上菜。

夏雨轩笑了笑,歉疚地说:“金大人,您看,您这一急不要紧,把我跟许大人撂在冰上了,怎么着也该我们先向您敬酒呀。”

夏雨轩随着许良年称金简为大人,这并不奇怪。按照大清的惯例,四品黄堂以上方可称大人,一般知州知县都称老爷。当时在京官当中,五品以上的有时候也称大人,没有人计较这些。甚至有时候他们的上司,譬如铁麟,也称坐粮厅的厅丞为大人,这里便有些是尊重的意思了。

徐嘉传出去转了一圈儿,桌面上便魔术般地变出了8碟下酒凉菜,即牛鞭、钱肉、驼掌、狗脖、凤爪、鹅蹼、鸭肝、鹌鹑蛋。

见来了酒菜,夏雨轩和许良年都要抢先,争着要敬酒。常书办却把他们拦住了:“二位大人且慢,这顿饭咱要改改规矩,有一道汤先请三位大人尝尝,这叫做会喝酒先喝汤。”

金简说:“为什么先要喝汤,咱先喝酒再喝汤不行吗?”

常书办说:“这道汤非同一般,又鲜嫩又娇气,需要细细地品尝。几位大人要是喝了酒,舌头就会麻木了,那美妙的味道就品尝不出来了。”

金简说:“你这哪是在说汤,分明在说女人嘛。”

常书办神秘地说:“巧了,这道汤就叫美人羹,金大人尝一尝就知道了,恐怕比幼女娇娃还有味道。”

※※※

千等万等,等得金简都不耐烦了,汤才终于端了上来。蓝花细瓷的汤盆,里面清清淡淡,微红透绿,上面浮着几片湛青碧绿的菠菜叶,像一湾漂着金钱莲叶的清泉,颜色果然诱人,其它的便看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两个干净利索的小伙计端上汤盆,又拿来几只精致的小碗,给每人舀了一碗汤。三个人抄起汤匙,慢慢地品尝起来。这汤有点儿微腥,可腥得却不令人讨厌。相反的,这腥味儿中却透出了一股清新和鲜嫩。清新得如雨后的芳草地,有凉丝丝的嫩绿色的叶香,也有潮润润的泥土的味道。鲜嫩得如同立春时的柳芽儿,撩拨得人春情荡漾,想入非非。常书办说对了,这汤确实需要口舌清爽方能品味,一旦酒精麻痹了味蕾,恐怕就很难见微知著了。

金简摇头晃脑地喝了一会儿汤,像是突然想起了似地问常书办:“这汤怎么叫美人羹呢?”

常书办说:“说叫美人羹,实在是在下想讨大人一笑,实际上该叫鲤鱼血丝羹。”

金简大惊小怪地说:“什么?这汤是用鲤鱼做的?怎么不见一点儿鱼肉,没有一点儿鱼味儿呢?”

常书办说:“这是因为这汤的做法有点儿特别,先把一锅水兑好调料烧得滚沸,然后再将鲜活的鲤鱼倒挂在锅上,用木棒猛击鱼头,鲤鱼就会张开口,吐出丝丝丝缕缕的鲜血来,鲜血滴在锅里,立刻被沸水消融……”

金简更加惊奇起来:“鲤鱼吐血,一条鲤鱼能吐多少血?”

常书办说:“当然用的都是二斤重的大鲤鱼了,还得要活的,最好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

金简说:“大鲤鱼也没有多少血呀?做这一锅汤,得需要多少鲤鱼?”

常书办说:“这锅汤用的是64条鲤鱼。”

金简扒根问底:“为什么单单用64条?”

一直坐在下首尴尴尬尬插不上话的徐嘉传,这会儿急忙起身说:“我们临清卫山东前帮共有64只漕船,每条漕船向各位大人献上一条鲤鱼,实在是不成敬意。”

金简高兴地说:“好啊,难得你们如此用心良苦,我就先敬你一杯吧。”

徐嘉传忙说:“不行不行,您这不是折我的寿吗?我还没给各位大人敬酒呢。”

许良年又拦住了金简:“金大人先别忙着喝酒,还有新鲜菜呢。”

金简说:“噢,还有新鲜菜,也是先尝吗?”

常书办说:“这道菜上来,您趁着新鲜可以先尝一口,尝一口以后就可以喝酒了。”

端上来的是两盘里脊,一盘焦溜,一盘爆炒。焦溜的红里透黄、光泽如玉;爆炒的雪白粉嫩、娇若初霜。众人举著,皆赞不绝口。

夏雨轩先夹了一著爆炒里脊,立刻觉得清香沁脾,满口爽滑。娇嫩得似乎不忍咀嚼,这感觉像是在嗅着一朵初绽的花蕾,稍不小心就要破损。他谨慎入微地体味着这美妙的佳肴,待慢慢咽下之后,又夹起一块焦溜里脊。这道菜更是绝妙无比,外焦里嫩。齿尖咬破焦脆的外壳,发出轻微的爆裂声,然后便在舌尖儿上化开了。那一团柔柔的感觉在慢慢地融化着,洇浸着,初吻般地传遍了全身,丝丝的快意刺激着神经末梢,一种浸透心脾的舒服与畅快……

夏雨轩是经受过穷苦饥寒的人,他最初对食物的理解仅仅是果腹疗饥。顺口的便是香,便是好吃。什么是香,什么是好吃,不掺糠的净米净面已经很难得了,再有点儿荤腥儿就是过年了。至于不受限制地大嚼鸡鸭鱼肉,那真是最高理想和最高境界了。有谁能知道,世间还有如此可心可口之物,如此不仅疗饥而且令人周身都有感觉的美味呢?

常书办待众人品尝到了好处之后,便殷勤地说:“各位大人知道这里脊是如何制作的吗?”

夏雨轩首先摇头,许良年不动声色,金简则催促他快说。

常书办说:“将64头猪关在一个大屋子里,然后找几十个耐心勤快的伙计,每人手里举着一根竹竿,慢慢地在猪的身上敲打着。猪被打以后便纷纷逃窜,可逃也逃不出这大屋子。就这样,慢慢地敲打,打得猪精疲力尽、遍体鳞伤。猪在这种折磨中慢慢地死去,猪死之后立即将里脊取出,其它部分统统扔掉不用。”

夏雨轩心疼地说:“一头猪才有多少里脊呀?其它地方不也是肉吗?何况还有五脏六腑呢?统统扔掉了多可惜?”

常书办说:“夏大人有所不知,用这种方法将猪打死,叫做去污取精,猪在奔跑中使精华聚集,污秽沉淀,猪身上的所有精华都集中在了里脊上,其它地方则腥臭不堪食。”

夏雨轩听常书办如此之说,还是不大相信。难道猪的身上精华只有这么一点儿,而污秽却有那么多吗?果真如此,那么我们平时所吃的猪肉,大部分不都是污秽吗?怎么闻不到什么腥臭?夏雨轩心里这么想,嘴里却不再发问。久居通州,他可知道码头的深浅,千万不能小看一个小小的书办。能搅起大浪,掀翻大船的往往不是蛟龙巨鲸,而是躲在暗处的乌贼鳖龟。

金简又犯起了急脾气:“我说常书办,你别总卖关子了,这天河楼给了你多少好处呀,你这么卖力地给他宣扬。多好吃的东西一过嗓子眼儿都是屎,香在嘴里,不是还照样臭在屁股上吗?”

正在夏雨轩如此认真负责地品尝着每一道菜的时候,金简却说出如此粗俗恶心的话来,实在是大伤胃口,大煞风景。金简也确实如此,他可不像夏雨轩那样将品尝当成享受。他只吃,只往肚子里塞,剜在篮里的才是菜,同样,也只有塞进他肚子里的才算他自己的。他一著入口,只要觉得好吃便大咀大嚼,狼吞虎咽。看着他那样子,夏雨轩总觉得他在暴殄天物,一切精华在他的嘴里都化作了污秽。

常书办听金简这么一说,马上随声附和着:“金大人说的实在是至理名言,咱老祖宗茹毛饮血,我看也没有这么多讲究。吃东西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活命,就是把猪肉狗肉驴肉马肉以及五谷杂粮都变成自己的肉……”

金简不耐烦地打断了常书办的话:“行了行了,我要是有钱呀,什么都不买,就买你这张嘴。给你竖根杆儿,你能爬到月亮上把星星说得眨巴眼儿。来来来,先喝酒吧,我可等不及了,我刚才敬夏大人那三杯酒还没喝呢。敬者先干,话我都说完了,就直接喝三杯吧。”

金简说着,咕咚咕咚,扬起脖子,一连灌进了三杯酒。在夏雨轩看来,这酒不像是灌进了肚子里,倒像是倒进了泔水缸里。

金简的酒瘾发作起来,各位也只好陪着他往肚子里灌酒。他敬了夏雨轩,夏雨轩要喝三杯,许良年、常书办、徐嘉传也同样都要陪着喝三杯。紧接着,夏雨轩回敬金简三杯,各位也都陪着喝三杯。接下来是许良年敬夏雨轩,夏雨轩回敬许良年。许良年敬金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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