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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星官赐福-第7章

小说: 星官赐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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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轻警察的一拍之下,他立刻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存在的亲缘之力。曾经被遗忘达数千年之久的一些东西,瞬间又重新折返回他的脑子里,再也挥之不去。

赵宇能够肯定:这个年轻人,肯定是自己的后辈亲族。这一点,绝对不会错。

再也没有什么比亲者重逢更加令人激动的事了。

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颤抖,发自内心的狂喜,使得一贯沉稳的他,竟然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不是丹田内灵基的运转,使得思维状态得以保持清明的话。他早就按捺不住心底的激动,冲将上去抓住对方一问究竟了。

“怎么,你很冷吗?”正在做现场笔录的巡警,抬头瞟见他的双手正在微微摇晃。不由得疑惑地问了一句。

“不,不冷。”赵宇一面心不在焉地回答,一面偏过头来,在警章的身份栏里看到了对方的名字————张旭。

“呵呵!没事就好。刚做这行吧!其实没什么的,时间长了,多抓几个,自然就习惯了。”把对方的异常,归结为初次抓捕后产生的激动后。张旭仍旧友好地再次拍了拍赵宇的肩膀。却压根儿没有想到,对方竟然是比自己整整大了几千岁的活祖宗。

天色已经放亮。坐在巡逻车里一路驶来,两个身份各异,实际年龄更是天差地别的人,已经互相聊得好象多年未见的老友。望着年轻的警察,赵宇只觉得怎么看怎么顺眼。他正在寻思着,究竟该给这个这个后辈亲人点什么见面礼呢。。。。。。

在辖区派出所,赵宇受到了所长的热烈夸赞。一个刚刚上班不过几天的年轻人,居然能够独自抓到一名摩托抢匪。这本来就值得表扬。

表象上的东西,赵宇并不在意。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别的念头。

他的心情有些沮丧————翻遍全身,竟然没有任何一件可以当作礼物的东西。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面对向自己讨要红包孙子的时候,搜遍口袋也摸不出一分钱的尴尬。

他很想把手上的丹药分给张旭一些。可是那种东西对于普通凡人来说,还不如一根人参来得实在。何况,没有任何修炼基础的人直接服药,其效果只会爆体而亡。

“我家里离这儿不远。一起过去吃碗早点吧!我妈煮的米线,滋味儿可比外面卖的地道多了。”就在赵宇绞尽脑汁使劲儿搜刮着,自己究竟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宝贝的时候。旁边交接完警务的张旭也走了过来,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城市的构成物里,除了雄伟豪华的高楼大厦之外,还有无数被现代化光环所掩盖的矮旧平房。在这种因为个人收入导致最基本差异的背后,还夹杂着一批处于中间地位的庞大群体。用官方的话来说,他们称之为“中等收入阶级”。既不属于能够领取最低收入保障的贫民,也没有实力购买名车豪宅。只能依靠微薄的薪金勉强养家渡日。然而最令人奇怪的是,这一阶层的构成者,却是共和国最为稳定的税收来源之一。

一幢始建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小楼,墙壁上的白色石灰涂层已经剥落了许多。红色砖块从斑驳的壁面上直接裸露在空气中,感觉上,仿佛是一个皮肤被撕裂的人,正在向所有路过者展示着自己破碎的肌肉。

张旭的家,位于小楼三层的拐角。淡青色的防盗门上,颜色已经褪淡了不少。也许是因为主人经常擦洗的缘故吧!铁制门框上的每一个角落里,并没有蒙上丝毫的灰尘。

掏出钥匙,熟练地旋开门锁。张旭取下警帽,朝桌上一摆。冲着里屋的方向大声喊道:“妈!妈!来客人啦————”

“知道啦!你这孩子。”随着阵阵应和声,从厨房里走出一个外表和善的中年妇女。皮肤白晰,相貌清秀。腰上还系着一块蓝布碎花围裙。

“嘿嘿!介绍一下。我妈,张凤琴。这位是辖区新来的联防,赵宇。”张旭摸着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旋即使劲儿吸了吸鼻子:“妈!有吃的吗?刚下班,都快饿死了。”

“每天回来都是一脸馋相,在你同事面前也不知道收敛着点。真是。。。。。。”张凤琴一边摇头数落儿子,一边朝客人歉意地笑了笑。转身走进厨房,端出两大碗海海漫漫的米线来。

新鲜猪肉剁碎后,加上酸菜混在一起炒,是昆明人吃米线时最喜欢的配料。俗称“帽子”。这碗米线的“帽子”,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滋味儿恰到好处。再加上碧绿的香菜叶子,嫩白的汆水豆芽混杂其中,更使得这碗家煮米线平添了几分特殊的鲜甜。

擦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放下手中的空碗,赵宇这才细细打量起这间面积不过四十平方左右的房间来。

客厅的面积不大,摆设也很简单。虽说打扫的很干净,可是从电视机发黑的屏幕角落,和几件陈旧的家具不难看出:这间房子的主人并不富裕。

第八节 非礼(上)

渐渐的,赵宇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他记得,自己前世飞升的时候,家里还是南方一带有名的豪门望族。财势之大,就连当时的地方官员见了,也要退让几分。怎么,怎么自己的后人,竟然会沦落成为现在这般寒酸的模样?

赵宇不是那种固执且不讲道理的人。他也明白沧海桑田,物是人非这个道理。可是,有哪家的老祖宗愿意看到自己后人颓废穷困?虽然古来就有“儿孙不孝,败屋卖家”的说法,可当真见了后代亲人生活窘迫的模样,谁能不想动手拉上他们一把呢?

从辈份上算,赵宇应该是张旭的太爷爷。然而,现在的他却有些惭愧:白白吃了自己重重重重孙子一顿不说,还没有任何能够拿得出手的礼物。。。。。。唉!谁让自己偏偏是个一穷二白,脱得精赤条条被贬下界的废仙呢?

望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坐在那里颇有几分不安的赵宇,张凤琴只觉得有些奇怪。儿子张旭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人缘不错的他,经常会带些同事回家蹭饭吃。唯独今天这个刚刚认识的年轻人,会给自己一种很特殊的感觉。

这个人似乎。。。。。。很亲近、很和善。和他在一起,总觉得很温馨。好像,他是自己一个多年未见的亲人。

活了大半辈子,除了自己死去的丈夫外,她还是头一次对陌生人产生如此奇特的印象。。。。。。

从张家一路出来,赵宇的心情说不出的郁闷。

如果是在前世,他会毫不犹豫地拿出上万两黄金送给自己的儿孙。可是现在,除了一瓶凡人不能服用的丹药,外加几千块吃饭钱,我还有什么呢?

俗话说:“脱毛的凤凰不如鸡”。老子倒好,下界的天官不如狗啊!

如果自己的重重重重孙子愿意修炼,那么我绝对会倾全力帮他改造身体。问题是,这小子愿不愿意放弃人间的一切,成为一个修者呢。。。。。。

尽管脑子里盘算着无数的问题,可赵宇仍旧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仙人。时刻不忘发散灵识的他发现:一辆黑色的豪华“别克”轿车正不紧不慢地跟在自己后面,足足尾随了大半天。

“有意思。居然敢打我的主意————”

冷笑几声,他也不点破。只是加快速度,拐进旁边一条汽车无法通行的狭窄小巷里。悄然潜身在墙壁后,用发散开来的灵识,密切注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果然,轿车在巷口停住。从车里走下一个身材削瘦的黑衣人。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走进了阴森潮湿的巷道。

也许是怕被对方发现的缘故吧!他走得很慢、很轻。就在脚步刚刚迈过巷道中央隔口的一刹那,从旁里突然猛窜出一道影子,将其整个人硬生生地摁倒在地。

在没有弄清楚对方真正意图之前,赵宇不想杀人。可是,一击得手,将对方扑倒在地的瞬间,他也忽然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妙。

灵识虽然能够察觉周围的异常,可仍旧不能与正常的肉眼视觉相提并论。一些细微的东西,它根本无法分辨。就好像现在,当自己把尾随者按翻在地的情况下,这才看到:那张惊慌失措的脸蛋,竟是那般白嫩、幼滑、吹弹可破。

。。。。。。一个,一个女人?

赵宇很想给大脑中的判断,打上一个否定的句号。可是,从手上传来的绵软之感,却令他不得不沮丧地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从墙后冲出的时候,他一手扣住对方的咽喉,一手死死抵住对方双乳前的命脉穴门。这也是他前世修炼武道之时,最擅的绝技。

如果对手是个男人,这样做当然没错。可问题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跟踪自己的,居然是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身材、相貌都颇为不错的美女。

如果现在有人路过,一定会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正死死跪压在一个仰面朝天的女人身上。那姿势,好像是在玩骑马打仗。不过,这水泥地面又冷又硬。躺在上面也并不舒服。。。。。。嗯!是了,年轻人最近似乎流行一个新词儿,叫什么,什么。。。。。。野战!

赵宇的面容有些僵硬,他实在不知道,在这种场合下应该怎么办。几千年的岁月里,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女人在挣扎。被一个大男人骑在上面的滋味儿并不舒服。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扭动身躯的同时,跟踪的对象竟然动了动手指,使劲儿捏了一把自己的乳房。

“你,你,你欺负人。。。。。。呜呜。。。。。。放开我,快放开我————”再也无法忍受的她,终于放声大哭,彻底崩溃了。

“天地良心哪。。。。。。”赵宇长叹一声,从地上尴尬无比的站起。刚才的动作,完全不是他自己的本意。他只是觉得对方想要逃走,本能地紧扣了一把。却不想,qǐζǔü这样的动作和直接非礼,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胸脯真大、真软。捏上去的手感,的确不错。。。。。。

女孩的哭声很大,引得周围几扇紧闭的门窗纷纷打开。从中探出一颗颗充满好奇与不解的各式头颅,朝着这一方向上拼命地观望着。

人要脸,树要皮,实际年龄远比精怪还要可怕的赵宇,对自己的面皮更是看重。当下,一脸涨红的他也顾不上分辨。慌忙抓起女孩的手,把还在兀自抽泣的她,连拉带拽地拖出了小巷。

“说!你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

坐在宽敞的“别克”车厢里,被贬仙人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我没有跟踪。只是,只是想确认一下,你是不是我要找的人。”

女孩已经不再哭泣。因为羞愤而气急难平的她,眼角还挂有一抹尚未擦去的泪痕。看上去,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找人?”赵宇满面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我又不认识你,找我做什么?另外,你还没有回答第一个问题————你究竟是谁?”

“我。。。。。。我叫伍紫筠。”谈及自己的名字,女孩脸上顿时显得有些局促:“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一名修者?而且。。。。。。而且已经成功筑基?”

第八节 非礼(下)

听到这里,赵宇不禁皱起了眉头。

虽说自己是一名天官,可是被贬下界后,重生的身体不过是个普通的凡人。“修者”这个称谓对他而言,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这个年纪不过十七、八岁的女孩,怎么会知道的如此详细?连自己刚筑基成功都弄得一清二楚。要知道,修者的身体虽然异于凡人,可是单从外表却无法分辨。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别,别误会。”察觉到他眼中的疑惑,女孩连忙慌张地摆手解释道:“我,我也只是从其他人那里得知你的消息后,顺道过来看看而已。”

“看看?顺道?”

“。。。。。。当然,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还想。。。。。。请你赏脸,到我家里去做客。。。。。。”

。。。。。。

从外表上看,伍天豪绝对是一个使人油然心生尊敬的慈祥长者。

月白色的缎料对襟大衫,皂色的绸面通脚直裤,一双手纳硬底布鞋,再加上一把从面颊直垂于胸前的连髯白胡,矍铄的精神和硬郎的身板,活脱脱的是“道骨仙风”四个字的最好标榜。当然,已经一百零六岁的伍天豪却明白:自己和“仙”这个字,实在扯不上半点关系。

任何一名百岁老者,都是一段传奇。抛开别的不说,单就年龄而言,便足以让人称羡不已。但是不管怎么样,即便阳寿比传说中的彭祖还要可观,却也仍旧无法脱离“人”的范畴。

是人就有烦恼。伍天豪也不例外。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的寿命竟然如此长久。以至于心爱的独子都扛不过时间的催促,早早跑在自己前面,先到阎王那办理了人间的退休手续。

从那个时候起,对于死亡,伍天豪忽然产生了无比强烈的恐惧感。

是人都会死。怕死,其实很正常。可是他却和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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