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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好久不见-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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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

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这八个字,的确是为郑少秋度身定制的。

美人如玉剑如虹,也是为他的角色度身定制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今夜吾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谅不至令吾徒劳而返。”——比《戏说乾隆》早很多年的《楚留香》,同样的脸,同样的俊美倜傥,无论书中角色还是剧中扮相,都是一代巅峰。

倜傥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一种气质,六十岁也有六十岁的倜傥。

看前几年秋官演唱会上,举手投足仍倜傥。

与张天爱一段对唱之后,王子装扮的秋官亲吻了张天爱公主的手背,已不年轻的公主笑对已不年轻的王子,柔柔说:“谢谢你,让我做一回你的公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决战玄武门》这部更早的戏,经典之处,还不是港剧黄金时代的苗侨伟、汤镇业、黄日华、翁美玲同台飙戏,而是又美又虐的剧情,永不落伍的角色配置,简直是丧心病狂地要击碎观众的心——苗侨伟的秦王李世民,英俊雍容狠辣;汤镇业的李元吉,俊美阴毒变态;黄日华的江丰,江湖屌丝奋斗励志模范。三人同抢一个痴情哀怨苦恋薄幸秦王李世民的女人。

经典中的经典,是李世民为皇位亲手杀死心爱女人的那一剑。

悲情而美丽地死在自己所爱之人手中,这是女人天性中隐秘的献祭情结。

——当遇到生死关头,一个男人没有办法保全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办?

电视剧和小说里往往会有三种选择:一、奋起反抗,战之不胜,两人一起死;二、男的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让女的一个人保命独活。女的改嫁个她不爱的人,慢慢苟且一生。或是女的转眼也死掉,两人来生重逢;三、男的一狠心,咬牙牺牲了女人,自己上位,然后一辈子或暂时地痛苦内疚怀念。遇到大男子主义的编剧,这个女人通常是自愿为爱人而死,含笑瞑目,多年之后这个男人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临死还不忘当年所负的爱人,大家纷纷洒下同情的泪水。遇到愤愤不平的女编剧,这个女人多半很凄厉,死不瞑目,诅咒男人江山情爱永失,多年以后报应来临……你若是男人,喜欢哪一个选项?你若是女人,又喜欢哪一个选项?

我年少的时候,也觉得秦惜惜含笑血溅李世民剑下,永远活在他的愧疚痛苦中,是一个完美的死法,反正老死床上也是死,不如在爱情中绚如烟火美美地一死。后来我意识到,后半段剧情是女观众的一厢情愿,李世民才不会因为初恋为自己的牺牲献祭而铭记深爱她一生,转身就有了同样美丽又爱他的长孙皇后和妃子们。秦惜惜泉下有知,可能会想,Oh,no,早知道不死了,跟着深爱我的少侠去浪迹江湖不知多快活……

《怒剑狂花》这部武侠剧很小众,看过有共鸣的人可能不多,老实说,那个制作化妆潦草得有点不忍直视。但剧情和人物设定,太知道女观众的软肋在哪里——戴天,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处处惊才绝艳,傲视天下的美男子,终生甘为一个女子的家臣,甘为她皇甫藏花一人俯首,为她含笑低眉,为她舍生忘死。在她风光时退居身后,在她落难时默默守护。他的感情是极端符合东方传统式的内敛自持,不宣泄不追逐,宁肯在被忽视的角落自开自落成一树枯梅,也不肯着了痕迹,这种情感是一种古典的高贵,现代人可能已无力在浮躁世事中去亲践这样的高贵,却被荧幕上的人物,在心之深处叩开最柔软的感动—要知道这剧当年在录像台播出时,连我那个向来不屑看武侠剧的文艺范儿老妈,也和我一起半夜追剧不睡觉,看完还和我意犹未尽地感叹,戴天对女主角太痴心了。是啊,这样的男人如果得不到爱情,谁都不会甘心。大结局那集时,她和我一起抱着被子,守在电视机前,看到痴情得让人心碎的戴天终于抱得女主归,我们都心满意足……这就是痴情的杀伤力,对女人永远有效。

演员姜大卫本身有一种落寞忧郁,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他年轻俊俏时演过的经典角色很多,最动我心的,还是他中年后出演的《九阴真经》——那个史上最美黄药师。同样是他中年时代演的曾静,我就无感,与演员无关,角色属性决定了,曾静是不受待见的炮灰,而黄药师一出场—雪地,浇酒,祭剑,大开杀戒,携一美人众叛亲离远遁海上,这就是奔着击碎观众的少女心来的。

这部剧里的黄药师,其实已经谈不上貌美,姜大卫已现岁月疲态,也同时现出了眼神里的凌厉悠远。翩翩年少的唇红齿白,像瓷器,历经岁月淬炼之后,瓷器就变成了玉,光华由内而外,敛而不露,温润清坚。看这部剧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大叔的魅力。

终于该说到我的二次元初恋,第一个爱上的电视剧人物了。

那年我才八九岁。

看刘永版的秦始皇,情情爱爱剧情还看不太懂,但是看到少年嬴政小心翼翼爱上那个病娇的韩国公主,单恋哦,被妹子又躲又甩,刺激得未来的千古一帝自卑脆弱不自信,我就生气到想冲进电视里把那个公主和燕国太子丹绑在一起扔出去。这部剧虽然不是正剧,刘永却把一个成长历程崎岖的帝王的孤独感演得特别到位,那种深入人心的孤独,甚至能触动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看着荧幕上的嬴政如一头雄豪的困兽,从深宫到天下,左冲右突,也不能打破宿命孤独的樊笼,年幼的我竟第一次有了一种深切悲哀的感受。

的确,孤独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疾患,谁抓住了孤独,就抓住了共鸣。

最后悄悄说一句,李默然老先生演的邓世昌,看这部剧的我还非常小,勉强能看懂剧情,看到邓世昌殉国那一幕,我眼泪哗哗地流,正好刚看过哪吒闹海,就在脑子里自己演了一部续集——我是一个像哪吒那么厉害的小英雄,飞天遁海,挥舞长绫,脚踏火轮,帮助邓世昌打败了日本军舰。这个幻想我一直没好意思说给任何人听过,花痴到连李默然爷爷都不放过,太不好意思了。

第十七章 长不大的老国王和他的小公主

女孩被男朋友惹生气了,回家跟爸爸抱怨说:“男人都有幼稚病,一辈子都是长不大的小孩。”

爸爸会怎么回答?

“很正常,我都是五十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这个大言不惭说自己五十岁后才开始成熟的男人,就是我的老爸。

女儿是爸爸的小公主,但童话里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国王。

一个五十岁才开始成熟,内心像彼得潘一样长不大的老国王,他的小公主,注定了从小要被锻炼成一个内心强大的公主型汉子。

小时候,如果爸爸突然心血来潮说,喂,明天带你去动物园看大老虎。

我不会过早兴奋,会谨慎等到真正到达动物园门口才开始开心。

高兴太早很容易白高兴一场。

因为在我的童年人生经验中,和爸爸出门的计划,总是充满变数,他的心情和兴趣随时会改变,许诺和计划都不重要,我们的出行常常取决于爸爸的即兴发挥和灵感。

很可能,说好的动物园,变成出城看野花。

很可能,说好的游乐场,变成在爸爸的朋友家旁观大人们聊天。

甚至有可能,说好星期天去郊游,天气变了,或爸爸没睡足觉心情变了,当我兴奋了一整晚,准备好小背包,一早穿得漂漂亮亮,左等右等,爸爸还在那里磨磨蹭蹭考虑到底要不要出门呢?要带上哪些东西?要不要带伞?一直考虑到中午还没有出门的迹象,然后鉴于时间太晚,郊游取消。

一个话还说不利索的小孩,无法明确指责他这种过度随机的行为,只能用撒泼来表达愤怒。对待一个爱撒泼的小人儿,爸爸自有一套。

那些年他常常把一句古话挂在嘴边:君子不与小人斗。

我就是那个被嫌弃的小人儿。

所以,计划没有变化快,人生就是这样无常,要淡定面对各种变数,学会接受不去动物园就去逛大街也没什么,看不了大老虎就为自己多争取一根糖葫芦也挺好,反正撒泼解决不了问题。

不得不承认,爸爸教给我的这项本领,在我的人生中,要排名实用性前三名。

尽管这样,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一个颇有作为的爸爸。

比如,当我正玩得开心的时候,他不巧正闲着,想起好像应该做点什么来尽到教育职责,就把我拎起来,摁到小桌前,说,来,爸爸教你画画,爸爸教你数学,爸爸教你写字……

我扭来扭去不高兴,玩得好好的,谁要学什么数学。

他就痛心疾首跟我妈投诉,你看,这孩子太不追求上进,教育很难啊。

当我玩够了,虚心好学地捧着小本子和铅笔,找他教我画画时,如果他正在看电视,或是下班回来刚打开一瓶啤酒喝得痛快,就推推我说,去找你妈妈,她教得更好。

好不容易在我们都有兴致坐下来画画的时候,爸爸伏案作画,妈妈在一边织毛衣,我趴在旁边认真虔诚地观摩爸爸创作。他挥汗画好了一幅作品,兴致勃勃地展示给我:“看,爸爸画的什么?”

“小鸡!”我拍手赞美。

“不对!”爸爸的脸色阴了一点点。

妈妈探头过来,仔细研究一番,启发我说:“这不是小鸡,你再仔细看看,小鸡的嘴巴应该是什么样,爸爸画的是什么样?”

我想了想:“是小鸭子!”

妈妈称赞道:“对啦,这是扁扁嘴的小鸭子。”

老爸沉默,清了清嗓子,耐心提示:“注意看这个尾巴。”

妈妈和我困惑地仔细端详,哦,尾巴好像是有点长。

“野鸡?”妈妈试探问。

“是孔雀……”老爸沮丧地放下了画笔。

事实上,我的爸爸有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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