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迟到了许多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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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初,你今天真漂亮。知道吗,你是我心目中的莉亚公主。”他语无伦次地表达着心中的激动,“我有一张你穿金色舞娘服的海报……是我合成的。”
“那是我真人比较美,还是海报上比较美?你的眼睛为什么还在看别的地方?看着我,只要看着我。是我真人比较美,还是海报上比较美?”
含糊的元音和轻柔的辅音形成了强大的磁场,全程监听的雷再晖不得不承认钟有初此时的声音有种魔力,她想必是投入了许多的精力,千锤百炼,才练成了今天的语调和姿态。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的必修课。
他迅速拿起小刀把桌上一副耳机的电线割断。
“是你比较美……”李欢急促的语调间还夹杂着何蓉的呜咽声,“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女人味……我不是说你之前不美……有初,去把门反锁上。”
“我不要。我不要把门反锁上。”钟有初慢慢地说着,“你不了解我吗?我从来不会把门反锁上。想想看,是不是这样。”
“……好吧。”音响里传来重重的推搡声音,何蓉抽噎的声音变大了,“快把音频关掉!我不希望外面的人听见我们的对话。”
“李欢,别这样粗暴。何蓉是我的朋友。”
“什么朋友,你被炒她有帮你说过一句话吗!只有我是你的依靠。”
“那你让何蓉出去好吗?”钟有初轻言细语道,“我和你单独谈。”
“可以谈的!”
嗒的一声,电脑陷入一片死寂;须臾,有人献计:“有软件可以强制打开对方音频。”有人反对:“在李欢面前玩弄这种把戏,不是班门弄斧么!”
从会议室里隐隐约约传来何蓉的尖叫声。接着是钟有初的怒喝,但谁也没有听清楚她激烈地表达了什么。雷再晖腾地站了起来,奔至会议室门口。只要稍微一使劲,他就能打开门。但门先从里面打开了,捂着脑袋的何蓉被钟有初推了出来,雷再晖接了个正着。
他伸手想把钟有初也拉出来,但她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门随即被关上。
“……李欢要割我的耳朵!”何蓉扑在雷再晖怀里抖个不停,“我的耳朵还在不在?好痛!我的耳朵没有了!”
“何小姐,你并没有受伤。请带何小姐去休息一会儿。她的脚腕需要冰敷。”
“那有初姐怎么办?”何蓉哭叫,“怎么可以把她和那个变态关在一起!那个变态会伤害她!”
“不会。”
“你保证吗!”
“因为他不会伤害同类。”
爱丽丝漫游牡丹亭
“你看,我不会走的。”钟有初重新坐在了李欢对面,“不和你谈好条件,我不会走的。”
迎着钟有初诚恳的目光,李欢放下了手中的单刀。在幽暗的空间里,刀身像一潭黑灰色的死水,映着他扭曲的面容。
“我何德何能,可以和你面对面地坐着。”他激动地唤她的艺名,“钟晴!”
这是一团焦躁的火。他喃喃地将这个名字重复了好几遍,突然攥紧了拳头:“不!钟晴属于所有人。钟有初才独一无二,不可分享!”
“接受雷先生开出的条件吧。”坐在阴影里,钟有初开口了,“也许违背了你的良知,但这无疑是将伤害降低到最小的方法。”
李欢快速地眨着眼睛,使劲抓了抓头发,愤愤地嚷着:“别谈公事!好不容易有了独处的机会,别谈公事!自从闻狐走了之后,我就一直想要和你谈谈!”
“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这些话都烂在我的心里了!整整四年!今天是你八年前入职的日子,除了我,还会有谁记得?谁会记得你当时穿着墨绿色的套装,米白色袜子,深咖啡色带装饰花的皮鞋?你很喜欢那双皮鞋的样式吧?还有一双一模一样黑色的。穿黑色皮鞋的时候,你会配深色的袜子。你的裙子里永远都会有白衬裙。八号发工资你会买四筒芝麻饼干放到茶水间,十六号你会吃一颗芬必得——不,这都不是我一个人的记忆!不是!”
他捶着桌面,震得刀片嗡嗡作响。
“李欢,别把其他人扯进来。”
“有一次你的药吃完了,我马上跑出去给你买。但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吃过阿司匹林。你知道那一刻我有多伤心吗?只有闻狐常备着阿司匹林,因为他有偏头疼的毛病。”
“这种小事我已经不记得了。”
“闻狐是强者,我一直崇拜他。所以伤心归伤心,失望倒也谈不上。要知道我浏览过所有关于你的信息,公开的,秘密的——”
钟有初抑制不住地颤抖了:“你凭什么——是啊,高科技黑客,随便吧!”
“我知道他做过你的家庭教师,那其中还有我打探不到的隐秘吧?但他还不是不止一次地遗弃你!你看,只有我一直在你身边,关注你!你应该爱我,我们是天生一对。”
钟有初看着李欢,仿佛看着一面镜子,映出过去的自己。
“爱没有应不应该。”
这个回答扰乱了李欢的逻辑,他疑惑地望着面带怒色的钟有初,脑海中飞快地掠过她电脑里暗含蛛丝马迹的电邮,一封又一封。
“你不是也对闻狐死心了么?楚求是发了很多信请你去求是科技,说闻狐请他多多关照你。你不去,反而推荐了何蓉。如果你爱他,就不会拒绝好意。”
“是的,我不爱他。可是我也不爱你。”
“你为什么不爱我!你不爱闻狐,爱的就是我。”
终于还是辜负了雷再晖的信任。她无法说服李欢,就像无法说服过去的自己。
“爱没有道理可言。”
也许李欢在高科技方面是天才,但在感情方面却是白痴也不如。
“不是!凡事都有道理,你不可能没有道理就不爱我!爱有是非曲直,爱也有前因后果。爱和源码一样,不是0就是1。”
“总之我不爱你。也不会再爱任何人。”
李欢大发雷霆,使劲拍打着桌面。他的脑袋装满了各种可怕而扭曲的逻辑,思想困在这逻辑迷宫里,走不出来。
“不可能!你不爱我,就一定爱着什么人!一定是这样!是谁!除了我,这世上还有谁堪与你相称!堪与你相称!”
钟有初将双手放在桌面上。
“好。那我告诉你。我没有道理地爱着一个人。虽然他不相信这种爱。我第一次见到他就爱上他,爱得发狂,爱到和你一样,关心他的所有细节,和他在一起,什么荒诞的事情都会发生。这种感情就是做梦,丑陋不堪。但我永远也得不到他,和你一样。”
李欢目瞪口呆:“谁?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你的资料上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这个人是过去的闻柏桢。是钟有初的迫害,让以前那个意气风发,充满魅力的闻柏桢永远消失了。他原本不止今天这样的成就,却因为她不得不东躲西藏,流离失所。
“李欢。人太偏执就会被惩罚。我已经被教训过。”
“那个人是谁?告诉我!”
“你不明白。”
“其实根本没有那个人吧?你骗我!”李欢一砸桌子,站了起来,“休想我相信这种荒谬的……”
“那个人是我。”
会议室的门被踹开了。
这种雷霆万钧的气势,连钟有初也一时恍惚,以为是闻柏桢从天而降。
她想过无数次,闻柏桢会不会再次突然出现,提醒她所有狼狈和尴尬都是自找。
但破门而入的是雷再晖。
“够了。有初,到我这里来。”
他虽然是个不容拒绝的人,但这种霸道的口气,判若两人。无论谁,在这么危急的时刻,听到了具有权威性的命令,都会乖乖照做吧?钟有初站起来了,但并没有往他那边移动。她隐隐已经理解了雷再晖的想法,于是觉得这也太离奇了。
“你干什么!”
李欢拔出飞刀掷向雷再晖,明明是飞向腹部的轨迹却在快靠近的时候迅速贴上雷再晖格挡的小臂,诡异发生在一秒内,钟有初张大了嘴:“别——”
“在女性面前,你太粗鲁了。”雷再晖掸去飞刀,走到钟有初的身边,将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你没有陪他发疯的义务。我们走。”
突如其来的夺爱让李欢发了狂,他握着单刀冲向雷再晖:“我不相信你们有感情!你们昨天才见面!”
雷再晖没有可能在狭小的空间里躲闪李欢的攻击,锋利的刀尖几乎要割开他的喉咙。映着刀光,一道灵犀突然击中了钟有初。
“我们不是昨天才见面。”她急于将这个荒诞的计划抛出来拯救两人,声音变了调,“李欢,你查阅了我所有的信息,公开的,秘密的,但你不能钻进我的脑袋里去,看到我做的每一个梦!”
如何将谎言编造完美?最好的方法就是加一些实话来点缀。
“梦?”李欢迷茫地看看钟有初,又看看离刀尖不足一公分的雷再晖,“我没有看过你的梦?你怎么能这样说!我的梦全都是你,我们每天都在梦里约会!”
“不是。你不能连我的梦也绑架了。我经常梦见的那个人也在这个房间里。”
听到钟有初抛出这句话时,雷再晖脸颊一阵抽动,看来是有些吃不消。
“从我十二岁起,一直有一个人陪伴在我梦里。我也渐渐地爱上了他。在我被辞退前几天,我又再次梦见他,”钟有初看了一眼雷再晖,但他今天穿的不是深红色那件,“我梦见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衣,白色的纽扣。”
李欢从上到下把雷再晖打量了一遍,和钟有初的描述一模一样:“明明是你现编的!”
“你不相信?”钟有初笑了起来,轻轻地搔着额头,“你也觉得我撒过太多谎,已经没有信用了?原来在你心里,我就是个谎话连篇的小丑啊。”
“有初,你知道我不是这样看你的……”
钟有初打断了他的辩解。
“李欢,你有没有见过像我这样完美的脸?一道疤痕一颗痣都没有的脸?”钟有初摸着脸颊,“那些缺陷在我十五岁之前全部处理掉了——但心上的那颗永远也点不掉。掩饰也无用,它永远都在那里。”
叹咏调的表演,矫揉造作的台词和动作,普通人听来一定会觉得蹊跷。但李欢本身高亢的情绪正好合上这种节拍:“不是,有初,你在撒谎!”
“如果一个人连做过什么梦都要造假,那也未免太可悲。”雷再晖把抵在喉上的刀尖拨开,“李欢,接受现实吧。你居无定所,不名一文。而我有在这社会上呼风唤雨的能力。有初想要什么,我就能给她什么。她想成为金葵奖影后,我就给她买一个。我可以让她永世做她的梦,不必醒来。试问你和我,谁才有能力和魄力为她营造最好的生活?我做有初的恋人,亦不会令你失望。”
李欢脸色灰败,但仍然紧紧地咬着腮帮子,不认输:“为什么?这明明是假的!”
“你还保存着它吗?”
钟有初低声问雷再晖,声音温柔得像一片云。
“你说呢?”雷再晖低声地反问她。
“你一定会保存着它的。我还记得在梦里,你剥开一根盐味棒糖给我。”钟有初将手伸进雷再晖的外套暗袋,“我想你会一直保存着那张糖纸吧?”
她用两根手指将糖纸夹出来。李欢仿佛泄了气一样,用尽最后的力气挽回:“有初!”
雷再晖一掌把单刀打飞,将李欢抵到墙上。
“不要叫她有初。不要再骚扰她。她是我的女人。”
当你翻过过山车的最高点,就会飞一般下落。这种降落安心中又带着亢奋,有一种失重的快感。
丁时英特意选了午休时间过来,意外发现百家信还是人山人海,人声鼎沸。前台的一对姐妹花正在激烈地争论着什么,竟没有意识到丁大秘书出现。
“一见钟情?”
“不是!是一开始就商量好的!”
“真没有想到,她就是钟晴!”
丁时英在桌面上敲了两记:“发生了什么事?”
“丁姐——哇!你变得好时尚!”
她不仅破天荒地把头发给放了下来,做成大波浪,还染了栗色。身上也不是平时一成不变的黑色套装,而是一套价格不菲的名牌潮衣。这样的造型给丁时英平添了几分女人味,但也许是太久没有打扮,姿态还很僵硬。
“丁姐,怎么你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今天真的发生了大事!”
姐妹花立刻添油加醋把上午发生的挟持事件复述了一遍,大肆地渲染李欢的变态,雷再晖的英勇和钟有初的狡猾。若是在往常,丁时英早已按捺不住要发表意见,但今天她一反常态,不耐烦之余却是缄口不言。
等姐妹花绘声绘色讲完,丁时英立刻问道。
“蒙总在哪里?”
“办公室。刚和工会代表谈完,雷先生又进去了。”
走进工作间的时候,有人和丁时英打招呼,但她没有回应,于是大家只是当她照例出现,重又全身投入八卦大潮。
审视着自己的办公桌,丁时英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她的私人摆设过去都选了些黑白色的便宜货,现在留给公司好像也不是很心甘情愿,于是她还是一样样都放进随身带着的环保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