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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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是,政府曾从多方面试图启动住房市场需求,但市场需求始终不能尽如人意。一方面,许多城镇居民的住房仍十分困难。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主持的调查,截至1998年上半年,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不到60%,即有40%多的城镇家庭住房没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有55%的家庭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其中17%在30平方米以下,17%在31-40平方米之间,21%在41-50平方米之间);有65万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需要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另一方面,商品住宅空置量不断增加,其中,1997年比1996年增加23。67%,达5283万平方米。决策者认识到,这一矛盾现象的存在与旧有的住房制度密切相关。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策者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内容确定为凹个方面:一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政策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商品化、分配货币化,最终形成以个人产权为主体的住房产权结构。二是住房供应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政策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三是住房流通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政策目标是,建立完善和规范的住房市场,保证住房商品自由、顺畅地流动,实现住房商品的合理分配。
四是住房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政策目标是,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其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1)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的制约,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由于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患者,看病和吃药的费用可以由财政或企业报销,因而使医患双方都倾向于提高医疗消费水平。
从1978年到1997年,职工医疗费用从27亿元增长到7737亿元,增长了28倍。
覆盖面窄,医疗费用非正常转移。在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下,约有1/3的城镇从业人员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同时,一部分城镇居民通过其家属或亲属变相享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把医疗费用转嫁给财政和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亟须进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加快这项改革,建立健全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永平、方式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改革要有利于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有利于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有利于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背景是,经济生活中税外收费越来越多、越来越乱。费多税少,费强税弱,以费挤税的问题日益突出。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7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项目高达6800多项(这还未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已收费但未列入目录的),几乎所有政府部门都有收费和基金项目。1997年各地、各部门收费(或基金)总额高达4200多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45%,并且每年还以15%的速度增长。在许多地方,预算外收入甚至大大超过了地方财政收入。乱收费现象不仅加重了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弱化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分配职能。由此一来,清费立税成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之一。清费立税的总体思路是,清理规范?改税。所谓清埋,是指对现行的各种政府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坚决取消那些不合理、纯属乱收费的项目;所谓规范,是指将那些合法、合理的收费项目,按照规范化政府收费的要求,分别归入规费与使用费
系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所谓改税,是指将那些具有税收性质,没有明显的利益回报性,征收范围比较普遍,并且具有较为规范的税基和征收办法的收费改为税收。按照这一思路,清费立税要大致区分五种情况,即保留的少量合理收费、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需要建立双向补偿机制的收费、需要从政府收入中分离出去的收费,以及需要进行费改税的收费。按照部署,费改税的目标要分三阶段实现:第一阶段,即1998-2000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在现有征管条件和配套政策允许下,尽可能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与越权设立的基金,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养路费改为燃油税。此外,这一阶段还要加大规范农村税费的力度,大幅度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将固定合理的收费改为农业税。第二阶段,即2001-2004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将教育附加费改为教育税,将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第三阶段,即2005年,这一阶段改革的目标是,在前两步费改税的基础上,将资源补偿费改为资源税;将土地使用费改为土地使用税;将企业注册登记费改为印花税;将环境保护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同时,在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和相应配套改革措施实现时,完成所有的费改税任务。
四、计划内容的重要调整
早在1997年,关于软着陆之后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上,已颇有争议,一些分析者认为中国经济出现了总需求不足问题,但这种观点一直到1998年初还未成为圭流认识。199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在对1998年的经济工作进行部署时,决策层仍然提出要继续坚持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到了1998年初,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已经相当明朗,并与一系列国内问题叠加在一起,使内需趋缓,外需减弱,经济增长受阻,从而对完成1998年国家经济计划构成重大挑战。决策层意识到,要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实现年初确定的8%的增长目标,就要把经济工作的重心明确地转向阻止软着陆,后惯性下滑甚至熄火的方向上来。
(一)1998年:扩大内需方针的提出和扩张性宏观政策的启动
1998年初,决策当局提出了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大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内需推动。
指出为了弥补出口增长幅度下降对经济增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必须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发挥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在国内加工工业能力普遍过剩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扩大内需应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重点增加农林水利设施建设,铁路、公路、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普通民用住宅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投资,并适当增加对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在基础技术开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改造方面的投资。同时,要合理引导城乡居民消费,拓宽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需求。这样实际上已经把1993年以来适度抑制需求扩张的政策基调,转变到积极扩大需求的方向上来。决策层同时强调了扩大内需必须坚持的原则:
1。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不生产积压产品,不搞重复建设。基础性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注意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现有设施潜力,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不能盲目铺新摊子,原则上不新上一般工业项目。2。扩大国内需求必须与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结合起来。重点支持能够带动结构升级、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坚决淘汰技术落后、超过市场容量的过剩生产能力。3。扩大国内需求要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新机制,力扩大国内需求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在资金筹措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都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中央、地方、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4。坚持和完善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恰当地把握调控力度,适时进行微调。既要促进经济适度快速增长,又要避免引发新的投资过热和通货膨胀。5。扩大国内需求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刮风,切实防止一哄而起。在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方针政策明确提出后,国家计委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由原计划的10%提高到15%以上。
1998年4月下旬,根据一季度出口和国内市场销售增幅比1997年同期下降较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投入不足、银行贷款进度慢、难度大等新情况,决策当局决定运用财政手段,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集资本金。之后,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在国际上发行了10亿美元的财政债券。
1998年5月以后,亚洲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加深,致使中国的外贸出口在持续个月正增长之后出现了负增长。而从国内经济运行的情况看,扩大投资的力度明显不够,资本金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同时经济增长的速度继续下降,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只有68%,T降到6年多来的最低点。决策层决定采取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国债发行规模,增发10年期建设国债1000亿元,银行配套增加1000亿元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决定在年初确定的投资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增加农村电网建设和粮食存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在8月19日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预算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1)增发1000亿元长期国债,所筹资金用作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这1000亿元国债只对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分别认购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和200亿元),还债期限为10年,年利率55%1000亿元的举债一分为二,在1998年和1999两年纳入国家预算,打入财政赤字,相应使1998年中央预算支出扩大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亦由年初预算的460亿元扩大到960亿元。同时,考虑到将要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中,许多是地方性的,本应由地方政府负责,但现行《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无权举债,地方财政预算也不能打赤字,因此国务院决定此次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中,有500亿转借给地方政府使用。(2)将年初预算中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180亿元调整为经常性项目支出,用于增加科技教育投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增加抢险救灾支出1998年夏天中国长江流域和嫩江、松花江流域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
决策层对增发国债所筹集的1000亿元资金确定了以下的使用原则:1。仝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绝不能搞一般性工业项目,以优化结构、增强发展后劲。2。资金要优先用于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以及已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3。既要考虑迅速拉动经济增长,又要切实防止一哄而起,搞盲目重复建设,片面追求建设速度。4。新上项目要严格按程序报批,由中央统筹定向安排。中央财政安排的新上项目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5。所有项目都要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国债资金主要投向六个方面:
1。增加农林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投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大江大河防洪水利工程,重点是加快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的堤防加固和骨干枢纽工程建设;重点海堤加固工程;长江、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林业和生态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以及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十大防护林体系建设。
2。通过增加投入,继续加快铁路、公路、电信、机场、航道的建设。铁路主要安排京九南段复线建设等;公路按照五纵五横的规划,重点加快三纵两横两个重要路段的建设进度。
(三纵指同江至三亚、北京至珠海、重庆至湛江,两横指连云港至霍尔果斯、上海至成都,两个重要路段指北京至沈阳、北京至上海);电信建设主要发展数字通信和移动通信网络。
3。扩大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