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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乞丐的历史-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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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尚有绯绿社(杂剧)、齐云社(蹴球)、遏云社(唱赚)、同文社(要词)、角抵社(相扑)、清音社(清乐)、锦标社(射弩)、锦绣社(花绣)、英略社(使棒)、雄辩社(小说)、翠锦社(行院)、绘革社(影戏)、净发社(梳剃)、律华社(吟叫)、云机社(撮弄)等等(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社会”),与此相应,乞丐也结为社团——丐帮,从文献史料上看,宋代确乎有丐帮之活动,在当时的城市中,尤其是通都大邑中,作为丐帮首领与标志的帮主——“团头”之名即已出现,宋元话本及稗记小说中多见“团头”一名,最典型的就是《今古奇观》中“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节的记载;该篇载:南宋初年的杭州城中,有一位世袭了七代的丐帮帮主——“团头金老大”。他管辖着杭州金城的乞丐,收他们的例钱,给众丐的生活相应的照料,“金团头”俨然族长、宗老一般,在乞丐中享有相当的权威,借着众多乞丐的供奉,他挣了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的殷实家境,以至“放债使婢”,虽不是城中首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

既然有了帮主,当然就有丐帮。故而,丐帮之形成于两宋时期,当无疑义。而社会史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丐帮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与中国古代的秘密会社的发展历程是大体一致的,即它们大都形成于两宋时期,发展于元、明时期,大盛于清代及清末民初之际。

宋代的丐帮大体以名都大城、集镇里社为聚集活动中心,他们尚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组织,多数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群体特征,元明时期亦大致如此。

丐帮之大量涌现,并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那是清中后期以至近代的事了。清中时以后,丐帮见诸文献记载者,在在可见。其名目之多,内容之广,远在其他帮会组织之上。综观各类文献所载,可知当时丐帮因地而异,而且多与黑道有染。例如湖北的“罗筐会”,江西的“边钱会”,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界地方的“花子会”、“食巴会”等等都是那时典型的丐帮。(参见《大清律例增修统集成》卷三十二)

清末民初之际,丐帮组织更趋发达,几乎每一地区,尤其是通都大邑,都有相应的乞丐组织。如北京的丐帮有“蓝杆子”、“黄杆子”两支。“黄杆子”系由破落贫困的八旗子弟所组成,是高级乞丐的组织,丐头则由王公贝勒充任。“蓝杆子”是普通乞丐的首领。在河北西南、山东西北部分布着一支规模庞大的丐帮,名叫“穷教行”。有时又称为“理情行”,其内部成员有死捻子、活捻子和杆上之分,“穷教行”帮中有派,如死捻子又分为韩门、齐门、郭门。在吉林海龙一带,丐帮有“大筐”和“二柜”两种,“大筐”由瞎、瘸、聋、傻、哑、瘫等残病乞丐组成,“二柜”则由一般乞丐所组成。无锡的丐帮有“流门”、“矗门”两支,“流门’包括医、卜、星、相、地理、书、画、棋、说书、弹词、铎、募化、花鼓、唱莲化等“乞丐”所组成;“矗门”又分东行、西行两类,江湖上有“三十门大矗,七十二小矗”之说,大抵也是一些靠江湖技艺和贱役苦力乞食的乞丐所组成。泉州的丐帮分为本地丐、外地丐。开封的丐帮称为“穷家行”或“杆上的”,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丐帮有“三江”、“两湖”的派系之分,例如汉口的丐帮多属西湖派系,派下有门宗,门宗下又分“字”,可谓枝繁叶茂。广州的丐帮规模也属可观,名曰“关帝厅人马”,其组织网络以广州为中心,影响所及,直到附近南海、番禹、东莞、顺德等县。重庆有聚集在洪岩洞的丐帮,云南的丐帮则称为“舵”上,帮主曰“舵头”,其组织形式与名目与哥老会颇有渊源。兰州的丐帮称为“砂锅子”,丐头叫“万师父”,也曾繁盛一时。(以上所述,可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二丐帮种类(1)

丐帮是乞丐的社会组合形成,它是以乞丐为主要成员,以特定的行为规范、组织原则,活动方式为纽带组合起来的一种社会群体或组织。就总体特征而言,各类丐帮组织是大体同一的,仅有地域差异、称谓差异。然而,我们如果细加分辨,就不难发现,其实丐帮组织并非完全相同,虽然这种组织的构成人员都是乞丐,但由于组织方式、活动目标、行为规范的不同,使丐帮组织内部又分为不同的类别。

就目下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丐帮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由民间自发组织的,以普通型乞丐为主要组织成员的丐帮,这一类我们可名为“典型的丐帮”,或“民间型丐帮组织”。第二类是由官方出面组织,或者官方间接参入组织,并给以相应经费,或者某些特许权利,这类组织以残疾型乞丐和普通型乞丐为主要成员。我们名之为“半官半民型丐帮”,或曰“官办丐帮”。这类丐帮源于历史上的官办救济组织,如“卑田院”、“养病坊”、“福田院”、“养济院”之类,清末民初之际,各地均有此类丐帮组织,如东北地区的“乞丐处”、“花子房”;泉州的“进贤院”;湖南的“养济院”、“栖流院”等等均属此。第三类丐帮组织主要形成于清代,它的成员多是乞丐,但不是职业乞丐,而是一些因生计无聊暂时沦为乞丐的农民、小手工业者、城镇贫民等等,他们的组织方式类似于会党,带有明显的政治性,其行为不限于乞讨求生,往往有明确的政治诉求,也时常与官方发生冲突,此类丐帮我们姑且名之为“社团型丐帮”。

①民间型丐帮

这是乞丐出于生活的需要,在长期同质活动的基础上,以首属关系为核心而自然形成的。民间型丐帮的成员以情感和类亲属关系为纽带展开密切的互动交往,丐帮内部的结构较为松散,群体活动的维持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依据,没有严格的、成文的组织规章制度,它是一种典型的初级群体。民间型丐帮常见于清末民初之际,它们因地而异,名目众多,兹略述如下:

“黄杆子”与“蓝杆子”

这是京城丐帮的名称。

“黄杆子”系指贵族乞丐,满清宗室八旗子弟因生计或其他原因而沦为乞丐者,聚众为群,其首领谓之“黄杆子”。一般由出身显赫的王公贝勒充任。作为“黄杆于”的丐帮成员,他们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而只是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年关、十五元宵节到京城各店铺去乞讨。他们多会些曲艺,类似“响丐”,以艺行乞。

“蓝杆子”是京城普通乞丐的组织及头目的称谓。其成员系由贫苦无靠者、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底层人士所组成。

“穷家行”这是活动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一种丐帮组织。流浪行乞的人,自称“万年穷”,故名“穷家行”,又自称“理情行”,意思是讲究事理人情的行帮。在山东、河北穷家行内有“死捻子”为正宗,人数最多。“死捻子”即普通叫花子或要小钱的,又分为韩门、齐门、郭门三个支系。若按行乞的方式划分,则死捻子内又分为“花捻子”、“武搭子”、“叫街”三类。“花搭子”基本上是艺讨之丐,如唱数来宝、砸牛胯骨、打竹板、撒拉鸡等。“武搭子”多是苦讨,“叫街”是残废之丐。

“活捻子”是小绺和偷鸡的,他们非正派的穷家行,死捻子看不起他们,不与之往来。他们也是师徒相传,但人数较少。他们同衙门里的马快相勾结,偷来的东西向马快等行贿,以得到暗中解押,遇有势力的头儿找到马快,马快就让活捻子把东西送回去。“穷家行”的头目称为“杆上”,多由乞丐中的能人或恶人充任。

“杆上”是忙手,死捻子在一个地方很熟了,遇有人家举办婚丧庆吊之事,就请他去放炮,然后可得到比较多的赏重。此时如有上门乞讨的,也由“杆上”出面对付。

外地的死捻子和活捻子来本地区活动,都要给杆上一些好处,请他多加关照。死捻子与活捻子统称“游方”,杆上称“坐方”。“穷家门”内派别众多,如河北的穷家行又有“范家门”、“康家门”、“李家门”、“高家门”几个支系。“范家门”、“康家门”类似于死捻子。“李家门”又叫“镗竿”的,大多由盲丐所组成。“高家门”则多为艺丐,以沿街打击多种响具说唱行乞。河北丐帮这四大门派之外,还有七支八姓等分部,都隶属于四大门下。他们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平时各守其地,互不侵犯,如超越地区则要拜访当地“坐方”,得到允许后才能在当地活动。

“大筐”和“二柜”这是活动在东北吉林地区的丐帮组织。

所谓“大筐”就是花子房。是瘸老病瞎等残疾乞丐所组成的丐帮,据说该组织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其帮主称为“筐头”。他们平时住在城镇上,春秋两季下乡要粮。要粮时,由“落子头”领队,手持名叫“怜子”的小棒或“吃米牌子”。据说那牌子是知县给发的,自称“奉旨要粮”,他们内部有严密明确的分工,如大队人马要下乡讨米时,通常有盲丐牵着小狗在前面引路,后面紧跟了人,他们身强体壮,并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领队能力,握有群体的实权,随情况而作出随机处理,队中大头目称“大筐头”,二头目称“二筐头”,老三称为“小落子”。

二丐帮种类(2)

“二柜”也是东北地区的一种丐帮组织。“二柜”不像“大筐”那样一年两季下乡讨粮,而是以多种方式零乞散讨,在各地流浪行乞,与河北死捻子相似。其中又因行乞方式不同而分为如下几种类别:“要冷饭砣的”,即普通的,拎着破碗沿街乞讨;“靠死扇的”,即编造种种借口骗讨。再就是艺讨的,有“吃竹林的”即打呱哒板的,“说华相的的”,即打沙拉鸡的,“耍黑条子的”即打烟袋杆的,“敲平鼓的”,即打哈拉的,“碰瓷儿的”,即打饭碗的等,这种丐帮的丐首叫“二柜”。

“关帝厅人马”。民国时期,广州丐帮名为——关帝厅人马,这是一个组织性很强,地域色彩突出的丐帮。关帝厅人马集中在广州城西一带,他们分布在广州市及郊县各地,分区而治、界城森严,乞食范围各不相犯。广州的乞丐基本上都吸纳到关帝厅人马之中,其他如附近南海、番禺、东莞、顺德各县乞丐,甚至所有走江湖的也闻风而附。一时声势浩大,外来乞丐如想在本地乞食,就先要交两元钱给该地关帝厅人马的小头目,领取一个锡葫芦挂在襟边作标志,叫做入厅,及后,才能在当地行乞。

此外,各地都有名目不同、规模不一的乞丐组织,其名称多与丐帮活动的具体地区以及聚集场所的名称有关。要之,在中国历史上,丐帮之形成始于宋代,盛行于清、民之间,它是一种活动区域广泛的民间组织,但它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组织体系,始终是因地而异、各自为政的。上列种种丐帮组织只是其中的一鳞半爪而已。(以上所引,均载于《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由上述可知,民间型丐帮是自发形成的,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帮内成员关系呈首属关系性质(即情感型、个人型、人格化的关系),虽有一定的群体规范和组织分工,但一般都不甚严格,它是一种典型的初级群体。

②官办丐帮或半官半民型丐帮

这种丐帮是由官府出面组织,或者由官府间接支持,通过提供一定的经费、活动场所和某些特许权利,以瘸老病瞎等残疾乞丐为主体的丐帮组织。这类丐帮一般有固定的场所,丐帮头目兼具官方和民间双重身份,其组织结构较严密。组织形式以类等级制度和类亲属班辈制度为主,其组织目的以维系乞丐的生计为主要追求。下面略举数例,可以概见官办丐帮组织之一斑。

清末民初的无锡,有一种丐帮组织,即是官办丐帮,在当地政府机构中,专设“叫化甲头”一职,用以管理无锡全城的乞丐。

“甲(音ga)头”负责把乞丐组织起来,指定几个丐头,规定哪一伙乞丐可以在哪一带地段住宿行乞。还规定农历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廿三这四天可以“自由活动”,其余日子,则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行乞。甲头每月在衙门里领取俸银,但为数极微,主要收入是向各行业商店收取“月规钱”和逢年过节的“节规钱”,民国初年黑龙江双城的“乞丐处”也属此类丐帮组织。丐头为官府委任,称为“处长”或“团头儿”。“团头儿”拥有许多权利,凡本地乞丐都要受其统辖。“团头儿”有一根行使权力的“杆力”(长2尺的木杆,上黑下白,下边缚有半尺长的皮鞭子),他平时用这个“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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