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学-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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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不愿承认他们的婚姻是一个失败,对自己不肯承认,对别人自更讳莫如深了。又有一些人的态度恰好和此相反,婚姻生活总有一大堆不可避免的小烦恼和小冲突,当其在烦恼和冲突之中时,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的大纲大经或婚姻的中心事实完全忘却,而很匆遽地承认他们的婚姻是失败了;等到烦恼和冲突的情景过去之后,他们有机会比较超然地观察到生活的大处,于是婚姻大体的情形又复呈露在他们的眼前,这时,他们又会承认,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一大成功。这其间还有一个发生困难的基本原因,就是:很少人了解,他们所希望的婚姻生活的满足究属什么性质,安知他们怀抱着的不是一种婚姻根本就无法供给的奢望?他们不了解婚姻终究是人生的一个缩影,一个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就不成其为一个缩影,换言之,就是不可能的;而对于人生真有阅历和真已备尝甘苦的人,这种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事实上也不能给予什么餍足。
因此,我们对于满意不满意的问题,虽得不到一个绝对准确的答案,我们至少必须把这种答案的尝试放在一个统计的基础上。戴维斯女医师、在“性关系无疑是全部婚姻关系的主要部分”的假定下(按这假定必须附有条件,才能成立),发见1000个大体上认为正常的已婚女子中间,872个毫不犹预地承认她们的婚姻生活是美满的;116个是不很美满的或完全不美满的,而其主要原因是性的不相投合;只有12个女子在这方面没有答复。狄更生的资料和戴氏的不很一样,他的研究对象是到他的妇科医室里来请诊的女子,她们的正常程度大概赶不上戴氏的那一批研究对象。狄氏发见自认为满意的百分数似乎不及戴氏所发见的那般大;他的结论是,在所研究的1000女子里,每5个之中有3个,即五分之三是“适应①得当”的,即,对于婚①见沃氏所著《性的邪孽与其医学的和社会的关系》一文,载美国《医学杂志与记录》。1931 年7 月号。②霭氏在这方面最详尽的讨论见《研究录》第二辑;名为第二辑,实在是关于同性恋或“性的逆转”现象的一本专书。①希腊人并不了解同性恋是一种问性的状态,也未必观察到,同性恋的人在早年时对性的兴趣比较淡薄,姻生活至少是“无憾”的。其余五分之二便是“有憾”的而“不善适应”的了。“适应得当”和“不善适应”的两组女子,在成分与性质上是没有显著区别的;她们的社会身分和经济地位很相象;两方面各有三分之二的分子,在以前都有过不少的自动恋的习惯;“适应得当”的一组,在生育力方面要略微强些;不过两组之间最主要的一个一般的区别似乎是在人生观方面,“适应得当”的一组的人生观要比较客观,比较不以自我为中心,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折磨。不过狄氏也发见那组“不善适应”的100个妻子在“社交生活上是正常的”,她们的教育和经济水平也在一般人之上,而其中少数代表的分子也是很温雅的,穿着得也很齐楚,有的也很美,很有头脑;其中有13个是很清楚有不健全的性格的;100个中,精神不健全到近乎“深刻的整个人格的扰乱”的,有19个。无论如何,在社会地位、教育造诣或健康程度上,这一组和“适应得当”的一组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而就一般的外表看,双方的人格和环境可以说是一样的。婚前的自动恋或手淫一类的习惯也是差不多同样的普遍;而在成婚以后“不善适应”的开始也不一定全都由于性的不相投合,往往其他方面的不相投合是一个起点。两组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内心冲突”的有无多寡。看了狄氏的这一番研究,我们可以了然于这个婚姻“适应”的问题是往往很复杂的了。汉密尔顿医师所研究的人数比较少,但两性都有,并且大体上都可以假定为很正常的,其中100个是已婚男子,100个是已婚女子。汉氏对于婚姻生活满意不满意的问题探讨得最为细到,他根据每人所得的积点或分数,把满意或幸福的程度分做14级。他发见男子满意的程度很清楚的要在女子之上,在最高度的满意的各级(第7级到14级)里,男子有51人,而女子只有45人,剩下的49个男子和55个女子就都在低度的满意的各级里了。汉氏认为这种统计的结果是和个人接触时他所得的很确切的印象相符合的,这种印象也以为“就一般情形而言,女子对于婚姻的失望,比起男子来更要见得严重”。我不能说这样一个结论是值得诧异的,我个人所观察到的结果似乎也是如此。女子在婚姻生活里更不容易得到满意,一部分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是两性在婚姻关系里所必有的一些结果。一样是婚姻,但对女子,它的意义比对男子要深长得多,因为既要当心丈夫,又要生育子女,又要管理家务,一身兼数役,她必然要把更大的一部分精力交付出来,因此,如果在她那方面有失望的感觉,那失望一定是更严重的。至于男子,他的生活普通既然是大部分在家庭以外,他对家庭生活和家人的关系,所处的是一个比较超然的地位。在他的活动范围里,家庭只占比较小的一角;而在这一小角里,事实上他用不着活动,他只需休息。反过来,一所以霭氏有”撇开”的说法。霭氏于此处行文比较晦涩,译者不能不于注中略事解释,并且相信这解释大概是对的①这显然是指备种绝欲以至于绝育的外科手术。旧式的宫刑就是未必有效的一种手术。关于新式的绝育手术,详见译者所著《美国绝育律的现状》(《人文生物学论丛》,第十辑,《优生概论》)和《二十八年来美国加州优生绝育之经验》(《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七辑,《优生与抗战》)二文。①见利氏所著《古希腊的性生活》一书,此书的英文本,译者于其出版后不久曾在英文《中国评论周报》的书报评论栏内加以介绍。利氏所说古希腊的情形大致和中国的有好几分相像。性歧变的比较难得遇见是相象的一点。同性恋的比较流行,并且很有几分凤雅的地位(参看《品花宝鉴》一类的说部),是又一点。歧变的偶然发见,认为奇异则有之,当做罪孽看待则未必,是第三点。德国性心理学家希尔虚弗尔德于七八年前旅行远东,归后写了一本游记,对中国也有相类的观感。个女子一定时常要感到婚姻就是她的生命的全部,因此她时刻要顾虑到种种比较严重的问题。这就教我们回想到上文狄更生的一点很有意义的观察,就是“适应得当”与“不善适应”的两组妻子之间,主要的区别是前者比较客观,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换言之,这种比较客观与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的妻子,在生活态度上,和普通的丈夫,就更多几分相象了。
不过我们时常遇见的一些妻子对于婚姻的失望,虽则多少是表面的或离开表面不远,实在是很有根抵的一个现象。这种失望当然是和近代妇女生活的变迁有联带关系的。近代的妇女对于生命已有一种更大的展望,因此,也就感到一番更大的要求;男性的优势,她们自己的比较委屈的地位,在她们的母亲一辈是认为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在她们看来却是很不满意的。对于女子,这世界是变了,特别是在她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对于男子,这种变动虽也未尝没有,但远不如对女子的那般深刻;在女子不能不感到这种变动的深刻,部分也是因为这种变动的一大部分是经过舆论的特别承认与法律的特别规定的。男子一般的传统生活也没有改变很多。因此,一个女子加入婚姻生活以后,很容易感到一种刺谬的情形,一种事实与理论的刺谬,一种生活与主张的刺谬,而这种刺谬又很容易引起一番内心的冲突。有许多女子——其中有旧派的富有浪漫主义理想的女子,从小到大很少和男子发生接触;其中也有比较新式的女子——到了蜜月时期才第一次了解男子是怎样的一种人和婚姻是怎样的一回事,而从那天起就深深感到不满与失望,甚至到老也不会完全忘记或摆脱。对于旧派的女子,这固然是由于旧式教育的错误,而对于新式的女子,这种不满的心理就得追溯到方才所说的那种刺谬的情形了。
不过婚姻生活的所以令人不满,还有一个更基本的理由,这我在上文已经偶然提到过。近代婚姻制度虽曾经发生不少的变迁,不过这种变迁大都是限于表面的,对于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往往忽略过去。这种变迁把注意点集中于种种浮面的条件或格式上,教大家以为只要条件合宜,格式允当,婚姻的幸福就有了保障似的。最不幸的是,这种变迁把婚姻关系最紧要的一层搁过了一边,就是婚姻关系决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除了极度肤浅与无聊的人,这种深入膀理的精神关系,虽属不容易培植,却是谁都可以有的,如今所注意的既然只是外表的条件与格式,风气所趋,不但是从事婚姻的人忘了这种培植功夫的不易,并且教他们不再感到这种功夫的必要。就这一点说,近代的婚姻是退步了,因为在旧式的婚姻里,这一点能比较充分做到。①旧时的一种观念认为婚姻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现在这观念是不时髦了。不过痛苦依然存在,所不同的是方式已经换过罢了,而这种痛苦是从婚姻关系的内在性质所发出的。要解除这种痛苦,离婚的方法也许完全没有效力,我们即使承认离婚应当有最大的自由,也并不一定能解除这种痛苦。
离婚而再婚的人,在再婚以后并不享受更大的幸福,这种人是我们时常遇见的。可见这其问错误的不是婚姻,而是他们自己。德国凯塞林伯爵(CountKeyserling)在他那篇很皮里阳秋而又鞭辟入里的关于婚姻问题的分析里,①关于本节,论社会态度,特别是对于同性恋,详霭氏所作《性的逆转》一文(《研究录》第二辑)。又本能派心理学家麦图格所著《变态心理学大纲》亦值得参阅。①把婚姻描写成“一种两极间的张力”;婚姻是一元的,但这一元是由两个焦点组织而成的,焦点之所以能彼此维系,是由于其间有一种紧张的引力——他在别处说,这张力也许是个很悲惨的张力——,但若这焦点的关系必须维持于不败,这张力是不能取消的。这种焦点间的关系事实上也是一般生命的一个象征,自有其在生活上可以增加愉快的价值,在婚姻里如此,在一般的生命里也未尝不如此。我们说婚姻自有其痛苦的成分,或焦点之间的张力自有其悲剧的性质,我们并不采取禁欲主义的立场,认为痛苦与悲剧本身有很大的意义而值得加以申说。我们说这话的用意,有一位诗人而兼先知的作家纪伯伦(Kahlil Glbran)已经再三地说过,就是:快乐与悲苦是分不开的。“那盛你的酒的杯子当初不就是在陶人的窑里烧炼过的么?”没有烧炼的痛苦,又何来饮酒的快乐?远在纪伯伦以前,智慧的蒙田,在他的《关于维吉尔(Virgil)的几句诗》那篇论文里,早就向我们提醒过,管我们哭的几根肌肉也就是管我们笑的那几根;②蒙田这一类值得记诵的话不一而足,这不过是一例罢了。①本节及下文第二与第四两节大部分根据霭氏《研究录》第二辑《性的逆转论》。②出柏拉图所著《宴席》一篇中的一段神话;神话中的主角名优浪诺斯(Uranos),故名。柏氏这篇也是西洋第一种讨论到同性恋问题的作品。③关于中国的情形,详译者所作《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见篇末附录。第四节一夫一妻的标准到近代为止,单婚或一夫一妻的婚姻是我们西洋文明所认为惟一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姻方式。⑤西洋文明不但这样的承认,并且,就一般的见解而言,以为是一种天造地设的格局,毋庸讨论的;假定有一二例外的人敢冒大不韪加以讨论甚或提出疑问,那人大概在事实上是个有怪癖的人或有心疾的人,至少也要被别人看做有怪癖或心疾的,以至于比有怪癖或心疾更要不堪,他的意见当然是不值一笑了。到了今日,婚姻的方式问题是再也不能这样一厢情愿地承认下来而搁过不谈了;婚姻的方式是可以有变化的,决不是宗教、道德、法律、甚至社会的惯例所能教它一成不变的。那些议论到它的人也不再全都是无足轻重的了。所以,居今而研究性心理学的人,在讨论到两性的关系时,对于一夫一妻的标准,总得准备拿出一些见地来。
开始把一夫一妻的婚制当作一个社会问题来讨论的前驱者不止一人,其中最早的一个我们要数英人兴登(James Hinton)。兴氏的评论大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