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录-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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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必然的存在者。
我也同样既不是永恒的,也不是无限的;然而我却确实看到了自然界中有着一个必然的、永恒的与无限的存在者②。
69—728(470)805—252
有人说:“假如我看见了奇迹,我就会皈依”。他们怎么能有把握说,他们会做他们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事情呢?他们想像着这种皈依就只在于一种崇拜,这种崇拜犹如是在与上帝进行一场交易和一场谈判,就像他们为自己所描绘的那种样子。但真正的皈依却在于要在为我们所不断激恼着的、并且可以随时合法地毁灭我们的那位普遍存在者的面前消灭我们自己,在于承认我们没有他就什么也做不到,并且承认除了他的羞辱而外我们就配不上他的任何东西。它就在于认识上帝与我们之间有着一种不可克服的对立,并且若是没有一个媒介者就不可能有任何交通。
832—755(471)22—248
人们依附我,这是不正义的;尽管他们高兴而且自愿这样做
①见本书第347—348段,第365—366段。又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部第10节。
②拉。布鲁意叶《论坚强的精神》:“我的有生之始、我的继续存在,都是由我以外的某种东西所致;它将在我以后续继存在,并且比我更优越、更有力。
假如这个某种东西并不是上帝,那末就请告诉我那是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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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342
。
我会欺骗那些我曾使之产生了这种愿望的人们的,因为我并不是任何人的归宿,也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满足他们。
我难道不是要死去的吗?
因此,他们依附的对象也会死去的。
所以,正如我若使人相信了一种虚妄便是有罪的,——哪怕我是温和地在说服人,哪怕人们高兴相信它,哪怕这样也会使我高兴,——同样地,我若使自己为人所爱而且假如我能引人依附我的话,我也是有罪的。我应该警告那些准备同意谎言的人们说,他们不应该相信谎言,无论谎言会带给我什么样的好处;同样地,他们也不该依附我,因为他们应该在取悦上帝或者在追求上帝之中度过他们的一生以及他们的关切。
①
702—678A (472)285—99
自我意志②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即使它能支配它所愿望的一切;然而只要我们一放弃它,我们立刻就会满足。没有它,我们就不会不满意;有了它,我们就不会满意。
704—A687A (473)815—276
让我们想像一个身躯充满了能思想的肢体吧③。
①按本段在原手稿中为一条抄录,其下并附注有下列字样:“本段出自比里埃小姐”
,系多马的手迹。多马(Domat)为帕斯卡尔晚年密友,比里埃小姐即帕斯卡尔之姊吉尔帕特。比里埃(Gilbert
Perier)。
②布伦士维格注:自我意志指出自我们自己的意志,系与出自上帝的神恩相对而言。
③《哥林多前书》第12章、第12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同章,第27节,“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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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思 想 录
705—684(474)263—274
肢体。
由此而着手——为了规定我们对于自己应有的爱,。。。。。。。
就必须想像一个身躯充满了能思想的肢体,因为我们是整体的肢体,并且应该看到每个肢体应该怎样地爱自己,等等……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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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脚和手都有自己的个别意志,那末它们除非能以这种个别的意志服从于统治着全身的最高意志,否则就永远不会各得其所。超过这一点,它们就要沦于混乱和不幸;然而在仅只要求整体的利益时,它们却成就了它们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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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仅只爱上帝并且仅只恨自己。
假如脚一直无视于它是属于整体的,并且有一个整体是它所依赖的,假如它只具有对于自己的知识和爱,而它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属于一个为自己所依赖的整体的;那末对于那个给它注入了生命的整体——那个整体假使摒弃了它,使它脱离整体,就像它使自己脱离整体那样,那就会把它消灭的,——它竟没有用处,那该是多么地遗憾,它以往的生命又该是多么地惭愧啊!多么祈祷着自己能保全在其中啊!应
①按“身躯”原文为corps,即“整体”或“集体”
;“肢体”原文为membre即“成员”或“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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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542
该以怎样的驯服让自己听命于那个统御着整体的意志啊!直到必要时同意把自己砍掉!否则它就会丧失自己作为肢体的品质了;因为每个肢体都必须甘愿为整体而死,只有整体才是大家都要维护着的唯一者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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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们居然配别人爱我们,这是妄诞;我们若希望如此,便是不义。如果我们生来就有理智而又大公无私,并且认识我们自己和别人;我们就绝不会把这种倾向赋予我们的意志了。然而我们却生来就具有这种倾向;因而我们生来就是不义的,因为人人都在趋向自己。
而这一点是违反一切顺序的:我们应该趋向普遍的东西;倾向于自我乃是一切无秩序——战争中的、政治上的、经济上的、个人身体之内的无秩序——的开始。因而,意志是堕落的。
假如自然的或政治的共同体的成员②都趋向整体的福利,那末这种共同体的本身就应该趋向它们自身也只是其中成员的另一个更普遍的整体。因而,我们应该趋向普遍。因而,我们生来就是不义的和堕落的。
①《哥林多前书》第12章、第15节:“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了。”又艾比克泰德《论文集》第2卷、第4章有相同的比喻。
②按“组成部分”
、“成员”与“肢体”在原文中均为membre,“共同体”
“整体”与“身躯”在原文中均为corps。见上第474段注。以上各段系以人身为喻,故译作“身躯”
、“肢体”
;以下各节系论集体与个人,故译作“共同体”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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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思 想 录
701—311A (478)818—281
当我们要思想上帝时,难道没有任何东西会转移我们,引诱我们去思想别的了么?那一切那是坏东西,并且与是我们有生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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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存在,我们就必须只能爱他,而不能爱那些过眼烟云的被创造物。
《智慧书》中不敬神者的推论都是以根本就不存在上帝为其基础的。他说:“确定了这一点,就让我们来享受被创造物吧。”
①这就走上了最坏的地步。但是假如有一个上帝可以爱的话,他们就不会做出这种结论,而会做出全然相反的结论了。而这就是智者的结论:“有一个上帝,因此就让我们不要享受被创造物吧”!
因此凡是刺激我们使我们依恋于被创造物的,都是坏的;因为假如我们认识上帝,那就会妨碍我们去侍奉上帝,或者假如我们不认识上帝,那就会妨碍我们去追求上帝。我们既是充满了欲念,因而我们便充满了恶;因此我们就应该恨我们自己,以及一切刺激我们去依恋除了唯一的上帝之外的其他对象的东西。
①《智慧书》第2卷、第6章:“因此就让我们来享受现有的美好并享用造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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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742
708—686(480)657—279
为了使成员们能够幸福,就必须使他们只有一个意志,并且使他们以意志服从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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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西第蒙人①以及其他人的慷慨效死的先例,很难打动我们。因为那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然而殉道者效死的先例却打动了我们;因为他们是“我们的肢体”
②。我们和他们有一条共同的纽带:他们的坚决可以构成我们的坚决,不仅是以他们的先例,而且是因为也许那才值得我们坚决。异教徒的先例并没有任何这种东西:我们和他们根本就没有联系;就正好像我们看见一个异邦人富有,并不会自己就变得富有,但看见自己的父亲或丈夫富有,却很可以变得富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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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③。。——上帝造成了天和地,而天和地却并不感到其自身存在的幸福,于是上帝就想要造出既能认识它又能构成一个能思想的成员的整体的那种生命来。因为我们的组成部分根本就不感到他们的结合的幸福、他们可惊叹的智力的幸
①斯巴达位于拉西第蒙,拉西第蒙人即古斯巴达人,以勇武著称。
②《罗马书》第12章、第5节:“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③抄本中此处尚有如下字样:“能思想的肢体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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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自然具有以精神灌注他们并使之得以长成与延续的那种关怀的幸福。假如他们能感到这一点,假如他们能看到这一点,他们将会怎样地幸福啊!但是要做到这些,他们就必须有知识可以认识它,并且有善意可以响应一个普遍灵魂的善意。但假如获得了知识之后,他们却用之于把粮食留给自己,而不肯把它传给别的成员,那末他们就不仅是不义的,而且还是可悲的,而且与其说是在爱自己倒不如说是在恨自己了;他们的福祉,正如他们的责任一样,就只在于响应整个灵魂的行动,他们是属于这一整个灵魂的,而这一整个灵魂之爱他们也更有甚于他们之爱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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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一个成员也就是除了根据整体的精神并且为着整体而外,便没有生命、也没有存在和运动。
成员分离开来,就再也看不见自己所属的整体,于是就只不过成为一个消逝的、垂死的生命而已。然而它却相信自己是一个全体,又由于根本就看不见自己所依赖的整体,所以他就相信他只依赖着自己并且想要使自己本身成为中心而兼整体。然而它自身既然没有生命的原则,所以他就只能误入歧途;并且由于确实感到他并不是整体,可是又看不到他是整体的成员,所以他就因自己的存在之无从确定而惊惶无措。最后,当他终于认识了自己的时候,它就好像是又回到自己家中,并且也只是为了整体才爱自己。他会悲泣自己已往的误入歧途。
他由于自己的本性,除了为着自己本身并为着使事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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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于自己而外,就不可能再爱任何别的东西,因为每一种事物都爱自己胜过爱一切别的。然而在爱整体的时候,他也就是爱自己本身;因为他只是在整体之中、通过整体并且为了整体才得以生存的:qui
adhaeret
Deo
unus
spiritus
est①。
整体是爱手的;而手假如有意志,就应该以灵魂在爱手的那种同样的方式来爱自己。一切超乎此外的爱,都是不义的。
Adhaerens
Deo
unus
spiritus
est②。我们爱自己,因为我们是耶稣基督的组成部分③。
我们爱耶稣基督,因为他是我们成为其组成部分的那个整体。一切是一,每一个都在另一个之中,就像三位一体那样。
713—692(484)667—510
只要两条法律④就足以比一切政治法律都更好地统治一切基督教的共和国了。
①〔凡是依附上帝的,就与上帝的精神合一〕。
《哥林多前书》第6章、第17节:“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②〔依附于上帝的,就与上帝的精神合一。
〕③“组成部分”见前第477段注。
④《马太福音》第22章第35节以下:“你们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