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九种教育方法-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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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感官的敏感期内,大人应该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充分学习。忽视孩子的敏感期,将延缓儿童发展的速度。
蒙台梭利还试图对儿童的敏感期加以区分,提出儿童从初生到5岁是感觉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是从1岁多到4岁左右;语言的敏感期是在出生后两个月到8岁;动作的敏感期约从初生到6岁。
儿童在每个特定时期都有一种特殊的感受能力,这种感受力促使他对环境中的某些事物甚为敏感,对有关事物注意力很集中、很耐心,而对其他事物则置若罔闻。她认为这种注意不是出于单纯的好奇,而是在一定的时期由于本能与特定的外部特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产生的一种兴趣,是从无意识深处产生出来的一种热情,又由于满足了需要而得到快乐,增强了自己的力量。通过各个敏感期及不同活动的交替进行,儿童在一种稳定的节奏中,在一个不停地燃烧着的火焰中进行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创造工作,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
环境对于敏感期有无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敏感期是在一定的外界环境中出现的,环境提供了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环境与儿童的内部需要协调一致时,一切都会顺乎自然地实现。如果儿童不能在敏感期从事协调的活动,或者说如果缺乏适宜的环境,儿童就将失去并永远失去这个自然取胜的机会。正因为敏感期是有时间性的、会转移的,所以成人必须善于识别,并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最大限度地利用。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自由必须以纪律为前提
在谈到有关在“儿童之家”所使用的方法时,蒙台梭利说:“我的方法重要处不在它本身的组织,而是在孩子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孩子本身自然地表现出这个方法的价值,就好像显示人类内在发展的法则一样。”
“自由”是蒙台梭利“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蒙台梭利认为强制的教法,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儿童有害无益,必须把孩子的头脑解放出来,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不会健全,同时,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与生俱有的基本人权。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用这种自由的教法对孩子进行训练,除去“不好”的混乱,但给予有秩序的及最大“好的”表现自由。所获得的结果是很令人惊喜的,因为孩子显然很爱做这些练习,从动作中所表现出的镇静、井然有序,更胜过要求他们尽善尽美,因为前者已使他们具有“优雅”的举止。这种出自内心的纪律感及整个班级所表现的守秩序,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最令人吃惊的结果。
但是蒙台梭利的教育自由却不是放任。她是以孩子能“独立”为前提的重视“秩序”,她认为:“唯有在秩序中,才能顺利地进行一切的事务(包括教育在内)。如果人体内生理器官的活动相互矛盾的话,人就会生病,甚至于死亡。”
所以“秩序”不但是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日常生活遵循的法则。
该如何“自由”教育呢?蒙台梭利解释说:对孩子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允许儿童依其“内在的需要”自由地去选择“工作材料”——教具,自由地进行“工作”(操作)。
蒙台梭利对老师们说:“这并不难,你只要冷静地观望,保持一种尊重孩子的行为态度,使孩子在获取经验时,有完全的自由,在他们工作时不要干扰他。”
蒙台梭利教育将秩序与自由完美结合,孩子可以自己决定玩什么,玩多久。可是,这种自由是有前提的,孩子必须遵循一定程序。比如,把一样东西收拾好,然后再玩下一样。有了秩序,才能保证自由活动有效进行,教室里不会乱作一团。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孩子的能量有了正当的去处,才不会处处与老师作对,成心破坏秩序了。
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学说,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对传统教育压抑儿童自发冲动的做法给予猛烈抨击,声称“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个人被束缚在课桌椅上”。她对于传统教育用惩罚或奖励来威逼或诱逼儿童服从外加的、强迫的纪律这一作法也进行了批评,认为即使采用奖励这种似乎和惩罚不同的刺激,也只能产生非自然的或强加的力量。
蒙台梭利提出,真正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即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对儿童的自由活动采取何种态度,是区分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她还指出:如果说新的科学的教育学是起于对个体的研究,则此研究必须专心于对自由儿童的观察。她还认为,如果要以最简略的言语来概括她的方法,即:它是建立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自由”的教学法。
为了有利于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按照前述所谓有准备的环境,精心布置了一个给儿童以充分自由、便利的活动场所。在这种环境中,打破了成人强加给儿童的观念:动就是坏,不动就是好。蒙台梭利认为,允许儿童自由活动,这是实施新教育的第一步。在自由活动中,儿童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激励他们发展的最大动力。
那么,在“儿童之家”里要不要纪律?如果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什么关系?二者能否协调?通过什么来协调?在有关问题上,蒙台梭利提出了一些独特而耐人寻味的思想。
在要不要纪律的问题上,蒙台梭利肯定地回答:“儿童之家”是要纪律的,而且在“儿童之家”里,儿童也是守纪律的。但是这种纪律是怎样形成的呢?她指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一般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一切想直接达到纪律的目的都是不能实现的,真正的纪律对于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她大声疾呼:“活动,活动,我请你把这个思想当作关键和指南。作为关键,它给你揭示了儿童发展的秘密;作为指南,它给你指出了应该遵循的道路。”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对教育者素质的要求 (一)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儿童为中心,迥异于传统幼儿教育的以老师为中心。所以蒙台梭利教学法的老师与传统教师最大的差别,在于蒙台梭利教学法的老师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在“教”学生,而是教具、儿童及学习意愿的协调者,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发号的权威角色了。她必须依孩子的需要而整备环境,并且观察孩子的需要和意愿,而提出适当的教具让孩子“工作”。她不会以“灌输”知识给孩子为教育目的,而是居于“帮助儿童生命成长”,设计、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让孩子乐于自由、自动地去动脑筋,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所以,蒙台梭利的“老师”在“实验儿童之家”称之为“导师”(在日本称之为“指导员”或“导员”)。
蒙台梭利是一个实践家,因为她会将理想化为方法而付诸实践;同时又是教育家、科学家,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发现了《童年之秘》(意指童年成长的奥秘。这是蒙台梭利理论的名著),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
蒙台梭利实践理想和方法的“教具”,是根据对《儿童的发现》(意指蒙台梭利对儿童的发现,亦为名著)而设计的,因此对导师的要求也很高,假如导师不明白这个道理,便会一成不变地、机械式地指导儿童,反而忽略了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和个别的差异,而造成不合理、无效果的干预行为,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
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导师,在指导儿童的“工作”时,会深知“它”其中的目的、程序与启导之间的变化;她会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以及什么年龄,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而予以正确地指导,才会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能够得到正常发展,并提高其智能潜力。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儿童借着教具获得智力与体能上的开发,而教具的介绍,必须靠导师适当地提示,所以导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人物。她不但能“简易”、“简洁”与“客观”地示范给孩子“教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能随时了解孩子对此项教具的反应,以决定启发他继续操作还是诱导他暂时停止。
她还要虚心认真地观察面前这个孩子内心的需要和限制(尤其心智和体能的)。同时也能真正地懂得什么是“以孩子为中心”!例如:不用强迫式的语气命令他这样、那样地去做;会蹲下来与孩子说话,不采取高姿态;示范时能轻声细语,动作轻慢而利落等等。这些细微的地方,导师也都必须注意,才能让孩子明明白白地领受,高高兴兴地“工作”(学习)。
好的导师应该具有优秀的综合特质,她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关心他们的需要,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她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一个教材、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准备人”;孩子无论如何和环境接触,她都能居中协调与引导;她更是一个孩子学习“灵感”的“启发者”与转变“头脑”的“诱导人”。她要能保证这个环境,维持环境的完整,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都是完整的学习。
这些特点,是幼教导师都应具备的素质。此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导师本人须时常保有谦虚的心态。有许多大人常存着些老气横秋的态度,甚至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这在蒙台梭利教室里,是一个相当大的“障碍物”,因为它遮蔽了导师对儿童的认识,容易导向武断与强行方法上的错误。所以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大人”也是受教的一环——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导师必须具有谦卑、仁爱之心,要能改变个人传统唯我独尊或视孩子无知无识的不良旧观念;重新认识儿童是潜力无穷、前途远大的未来才俊;并且要以儿童为师,才能当一个成功的新幼教导师。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对教育者素质的要求 (二)
好的导师还应该具有成功的启发技巧。如何启发孩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经验的累积与专业性的训练,都是不可缺乏的。但假如您是一个新手,无法掌握其中的诀窍,只要心里摆着一个谱:“以孩子为中心,让他去动头脑。”
好的导师应该具备爱心和耐心。虽然儿童在本能上与生俱来的“内在的动机”,会驱使他们自动地去接触环境、喜爱环境,以及各形各色的教具。但如果没有老师用她们的“爱”去关注和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便难以持久,而使得蒙台梭利的幼儿成长的“工作”,变成一般成人眼中所谓的游戏,意义和效果就完全变质了。所以有爱心、耐心、高度教育修养的导师〃奇+………書……………网…QISuu。cOm〃,才能使孩子的智力与体能得到有秩序、有层次的发展。
在蒙台梭利学校,主要的教育原则和教育方式是自由活动、自我教育。她认为,新教育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由原来的儿童被动和教师主动,变为儿童主动和教师更多地被动,或者说把教师中心变为儿童中心。蒙台梭利根据上述教育观对幼儿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
——具备观察的素质,了解儿童的特点。蒙台梭利认为,观察是一种科学方法,是了解儿童之路。教师只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位观察者,才能耐心地等待,不干涉儿童,尊重儿童的各种活动,使儿童自动地为他们显示其需求。如此教师才能真正地了解儿童的精神,并揭示其生命的法则和内在的秘密,而给予适时与适量的帮助。因此她认为:善于观察应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观察时等待”是教育者的座右铭。有时甚至说:观察是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学习和研究的唯一的一本书。
——善于指导或引导儿童。蒙台梭利认为,观察及了解儿童虽然重要,但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是:刺激生命——使儿童自由发展。这就要求教师的工作除了消极的观察,还应进行指导、引导及示范。在这方面教师主要有四项职责:
1 不是直接教儿童方法和观念,也不能采用奖罚等手段因为外部的评价,会剥夺儿童自己独立的能力。教师的职责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及进行作业的教具。教师应成为环境的“保护者”与“管理者”,使这个家舒适、和平、清洁、有秩序。
2 应是儿童的示范者。即教师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