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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桐宫之囚-第6章

小说: 桐宫之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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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落日落日,江湖传言罢了。真有这般大力量的人,定要遭鬼神所忌。”
  手一反,已多了一张弓。他的整个人也突然因为这张弓而凌厉起来,搭箭,拉弦,箭对准了苍穹顶心,与地面垂直。凌厉有如风雷,流畅恰似流水,虽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动作,却已看得江离心旷神怡。江离正暗中赞叹,陡然间一声破空之响疾刺耳膜,声音凄厉,惊跑了栖息的寒鸦,吓走了汲岩与绒虎。再看时,于公之斯手中的箭早已不见了。他挥了挥手,于公斛宁传下令去,片刻间,车队由圆变直,重新踏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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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马过尽,于公之斯射出去的箭犹未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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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 无忧城(上)
  大荒原的南部并不像北部那样,有一条人兽分明的伽楼罗界线。所谓南北数百里,到底有多长,其实没有统一的说法,仅仅因为这三百里是妖魔鬼怪、蛇虫魍魉的聚居地。不过是越往南,人越多而妖越少罢了。既然走大荒原最多的陶函商队把那一线零零散散的百里桃树生长区域认定做大荒原的南端,别人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看法。即便按这个概念,真正人烟密集的地方,也远在这区桃树的五百里以外。
  但是,就在这极其荒凉的五百里旷野的中心,伫立着一座畸形繁荣的城池——一座被欲望掩盖了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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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忧城南尽蛮荒;西北接葛,过昆吾而通夏都;东极于海。故蛮南奇货,昆吾兵甲,大夏文物,乃至海外子虚乌有之产,在此形成一个集散地。自陶函开通大荒原一路,东北一脉的土产复聚此地。因此陶函商队每次驻临无忧城,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无忧城三个最繁荣的交易季节之一。
  “无忧城内,不得使用暴力!”这是无忧城唯一的规矩,只要不犯这条规矩,无论是豪强巨贾,还是强盗小偷,这里都为他们敞开。但无论是谁,若敢触犯这条规矩,他就要面对无忧城主的暴力。在旷野中筑起城池,唯有暴力才能维持和平。而这里也因此成为强盗们、杀手们、商人们、杂工们可以睡一个安稳觉的地方。
  通畅的商路,平宁的市井,造就了一个交易量极其巨大的买卖场。一群群被欲望驱使的男人,拼命地往这个买卖场赶。这群人一聚,不但需要吃喝,还需要淫欲。积年而下,使无忧城不但成为一个最繁华的生意场,更成为一个最淫侈的销金窟。在这里,有奇货让你买,有巧技让你玩,有豪局让你赌,有女人让你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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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忧城的女人,也分三六九等。据说,无忧城最好的女人,藏在无忧城的内城——大风堡中,但大多数人既然看不到,便不在那些好事者的口水议论之中。反正无忧城外城的女人,已经有足够的风骚来满足他们的谈资。近来最受欢迎的话题,是嬗变的银环和多刺的石雁,谁该排在无忧花榜第一位。
  和风光无限的石雁、银环不同,金织不是被人经常记起和谈起的女人。尽管石雁就住在她的隔壁,尽管银环经常在她门前晃荡,但她还是显得默默无闻——当然也许正因为这两个特别出新闻的女人常在身边,便自然而然把她给掩盖掉了。不过她也安于这种状况。反正这份营生,也不可能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归宿。
  但还是有一个男人经常记得她。那个男人叫阿三,可惜这个男人太没出息了,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也没攒下什么家当。来了这么多次无忧城,每次也只够花钱在她这里睡一晚。陶函商队每年来一次,这个男人也就每年来一次。他来了第五次以后,金织开始在镜子中发现自己暗藏在眉脚的皱纹。阿三第九次在她身边打呼噜的时候,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下半辈子,不如就跟他吧。这个念头当初只是一闪,但这个男人走了以后,当其他男人毫不重复地爬上她的床时,竟然让这个念头萌芽起来,半年以后,简直变成一种让她自己也觉得可笑的相思。
  “陶函进城了!”
  对无忧城内所有人来说,又一个狂欢到了。金织突然关紧门窗,掀开床板,搬出两床铺盖,扯出十几套旧衣服,露出一个黑黝黝的陶瓮,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掐出一个破旧匣子。她又四处望了望,这才打开匣子,数了数里面那些不贵不贱的首饰。这是一个老资格的妓女给自己准备的嫁妆,也是她下半辈子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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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金织这样的人,只能住在无忧城外城厮混。当红的妓女如石雁、银环,才有机会进入内城大风堡。但干完外城的人看不见但想得到的营生以后,又得回到自己外城的窝。
  大风堡,是极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去的地方,也是看起来比外城干净的地方,所以江离进城以后,几乎脚也没沾外城的地面,就让阿采驱车跟随鹰眼直入堡内。但有莘不破却跳了下来。越是龙蛇混杂、乱七八糟的地方,他越喜欢。这和富家子弟吃惯了山珍海味,到了乡下便想尝尝青菜萝卜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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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地方的女人啊……啧啧……”一路上,阿三不停地向有莘不破吹嘘着,一直吹到金织的门前。“奇怪,怎么关着门。”他踢了一脚缩在门边、犹如烂泥一般的东西,问:“金织姑娘出去了吗?不会搬了吧?”那满脸胡须的东西摇了摇头,缩到更加阴暗的墙角去了。
  呀地一声响,两扇木门分开,有莘不破只见一个满脸涂粉的女人故作风情万种状地走了出来,一袖子打在阿三色眯眯的脸上,嗲声说:“死鬼,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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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离一路打量着大风堡的格局。和外城的土木结构不同,这是一座罕见的石头城。看阴暗处积年苔痕,多半有数十年的历史了,但一百年只怕还够不上。“看来这座城堡不是上一次天劫之前留下来的,不知道它这一次能不能扛得住。”这些天来,他问过夏历,已经知道了自己沉睡的时间,按照师父所叮嘱的计算,再过三天就是自己入睡以后的第一百天,也就是千里天火降临之日。
  在整个无忧城中,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座城池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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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莘不破坐在金织房间里,看着阿三在那里肉麻,如坐针毡。“如果江离见到这个地方,知道我来过,多半又要让我连洗七次澡。”想到这里,马上站了起来,胡乱丢下一句话,夺门而逃。脚刚跨出门外,突然觉得一寒。依着感觉寻去,便见到一双充满怨悔的眼睛。这双眼睛,属于刚才被阿三踢走的那团东西。“原来是一个人。”有莘想,“但他干嘛这样看我。不对,他看的不是我。”他循着那眼光转头,一个真正风情万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
  “好结实啊,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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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兄,一别经年,万事安好?”
  江离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支撑起整个无忧城的男人,无忧城的城主、大风堡的堡主檗(bo)有阗an):尽管此时脸露微笑,却仍无减他的威严。
  “妻死子亡的人,哪有什么好的。”听到于公之斯的话,檗有阗忙说:“孺婴贤侄天纵奇才,报仇降妖,必然无恙。来来来,今年来了不少大有名望的人物,快随我入厅,待我引见。”
  ※※※
  “我叫银环,你呢?”看着她轻咬舌头,双眼如滴,有莘不破早酥了半截;再被她右手轻轻盘住脖子,连魂也丢了——他自幼长在规规矩矩的地方,那见过这种风情,这种阵势,磕磕巴巴说:“有,有莘不破。”突然后心的寒意比方才更甚,转头看时,缩在墙角的人双眼如欲喷火。“原来是个男人。”有莘不破心想。
  “别管他,”银环软在有莘不破怀里,说:“到我房间去,我让你知道女人的好处……”
  ※※※
  这是于公斛宁第四次踏足大风堡的无争厅,一进门就变了颜色,紫蟗盗札蠃竟然位列上座。于公斛宁大喝一声,就要冲上,却别左右两个侍者拦住。
  “斛宁,怎么这么没有规矩。”于公之斯冷笑道:“这是大风堡,咱们入乡随俗,且待出了城再算旧帐。”江离偷眼看于公之斯的神色,那两声冷笑过后,便恢复晃若无事的神态。檗有阗眼光一闪,却什么也不插口。只要客人不闹事,他们之间的恩怨他既不想管,也不想知道。
  “来来来,我来向大家介绍——想必各位也已经猜出来了——这位就是大名鼎鼎、威扬天下的陶函商会台侯,当世有数的大箭手——于公之斯!”
  此话一出,厅中坐着的二十四个人中,倒有二十三个站了起来。
  ※※※


  银环的房间里,到处摆放着对男人阳刚之性充满刺激的事物。
  “公子器宇非凡,想必是世家子弟。”
  “我呀,只不过是一个逃出来囚犯罢了。”
  “囚犯?”银环的神色登时冷了三分:“小兄弟说笑了。从陶函商队客车上下来的,就算是囚犯,想必也是一个大有身份、身怀异宝的人物了。”
  “呵呵,别说异宝,我身上连一个布币也没有。不过于公前辈对我的为人倒还是蛮看重的。”
  “为人?”
  于是有莘不破开始叙述自己如何在雪原中救起一个陌生人,一路不离不弃。他还没讲完,银环已经开始打哈欠了。“对不起,我们改天再聊吧,虽然你的故事挺好听的,真的。”她仿佛连笑也懒得拿出来卖了,语气也马上变得冷冰冰的。
  被扫地出门以后,门也跟着关上。
  有莘不破愣愣地站在门外,这才发觉“结实”也好,义勇也好,实在不能替自己增加多少吸引女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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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檗有阗把在座的二十四个人一个个给于公之斯引见,到了札蠃前面,也说了一句“这位是三宝岭紫蟗寨札蠃寨主。”于公斛宁哼了一声,于公之斯却依礼和札蠃拱手厮见了。
  在座的二十四人,大抵不出商、官、侠、盗之流。引见毕,檗有阗目光转向江离,问道:“这位小兄骨格清奇,是商队的新秀么?”
  于公之斯打个哈哈,说:“若我商队能延揽到如此人物,这一路也就没什么可忧的了。这是我在道上缘遇的贵客,相交虽然未深,但甚是想得。江离公子,这位就是威震天下的无忧城檗有阗城主。”
  檗有阗原本以为江离只是于公之斯子侄徒弟辈,哪知于公之斯言语间如此推重,便拱了拱手,算是平辈相见。众人见檗有阗这般礼下,无不惊讶,心想江离非谦逊不可,哪知他也只是拱拱手,客气话也不多说一句,无不想:“这小子好没礼貌。于公之斯怎么带了这样一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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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莘不破走到大风堡城门前,却被挡了架。连请人进去通传一声的门路都没有。他往城东走了一圈,却一个熟人也不见。这时肚子已经开始咕咕想,不禁有些后悔。但看看天上的星星,又自己排解开了:以前我可连饿肚子的自由都没有啊,现在多好,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他遥望暮色中渐渐显现的星星,兴奋地梦着未来:我且粘着江离,跟他去找他师父,这小子这么神气,又把他师父说得那么神秘,多半不是那么好找的——越难找越好,这一路一定很好玩。
  这时陶函商会四大长老已经在西城张罗着在无忧城的第一个夜市,他们是这个交易旺季的主角,人流自然往那边涌。因为金织住在东城,阿三又去了东城,所以有莘才方才自然而然地往东边走。哪知越走越是冷清,这才折头向西。他走得并不快,一路慢慢看过去。因为对他来说,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契后国虽然繁华,但他以前连看自己想看的东西的机会也不多。逃出来以后,设迷踪,布幻象,更是连看一眼自己国家的时间都没有。天越走越黑,灯火却越走越多,慢慢由冷清而热闹,到后来甚至喧闹起来。吞火、耍兽、高跷、艳舞……形形色色的玩意儿看进去,到了最核心是五座通风大帐篷:南边三座,苍长老和昊长老主持卖出;北边两座,旻长老和上长老主持买进。五座大帐篷以外,另有十几个小帐篷,两三排土屋,是本城商家和一些客商做零散买卖的地方。灯火晃荡处,也少不了一些笑脸招客的女子,可惜刚见识过银环的风骚,这些路边野草未免有些难以入眼,何况自己口袋中连一个布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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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风堡内,又是另一派景象:筵席排开,两行歌女徐徐而入。袖领羽扇之后,一张俏脸慢慢在灯火晦明之间偷偷探出来。冷冰冰的双靥蓦然染了笑意,席上二十几个男人到有一半狂吞口水。檗有阗笑道“雁儿是越来越有味道了。”转头向于公之斯低声说:“于公兄,今晚不如……”于公之斯缓缓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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