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笨蛋打工记-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单纯,在外面太危险。思远同时又感慨,不知何时自己爱的人会这么对自己。也许爱情,本来就是不对等的!
“好吧!阿楚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但咱们以后还是好朋友,欢迎你以后常来这里玩!不过,要和阿楚一起啊!”
“我虽然不太明白,但我相信阿楚不会作没有道理的事。”
“嗯,你以后只要相信阿楚就好了,他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可是,好疼啊!”安贤捂着屁股,很痛的样子。
“啊?”思远纳闷,难道他表弟昨晚打他了?“哪疼啊?”
“屁股疼!”
什么※※※※※※?……莫非安贤被吃了?
“阿楚竟然打人家屁股!”
囧“……”
(某六:安贤,你这样容易让人误会!)
“那你以后还出来工作吗?”
“当然啦!阿楚说他们公司要招人,让我去那工作呢!”安贤很得意的说。阿楚那么厉害,他所在的公司一定也很了不起。自己居然要去那工作,这都是阿楚的功劳!
思远不禁笑笑,心想安贤表弟明显是想把安贤栓在身边。但让安贤进他们公司,一定会费不少功夫的。
“那他们公司一定很好了?是什么公司啊?”
“是啊!我以前去过,很大呢!好像是什么余氏集团的一个公司。”
“余氏?”思远瞪大了眼睛问。
“是啊!不好吗?”思远为什么那么惊讶啊?
“不、不,是太好了!我虽然也不太了解商业,但也知道余氏是很有实力的一个大集团,与洛氏、程氏齐名,他们下属的公司也都很厉害。看来你表弟很棒啊!对你也真是很上心啊!进这种公司都很不容易呢!”
“是啊!阿楚是非常棒的!”(※^__^※)嘻嘻……
“那你以后要好好干啊!”
“我一定会的!以后还会和阿楚一起上班,好高兴啊!”
思远看安贤那么高兴,也就没忍心开口说你忘了屁股上的伤了。
各人都有各人的忧
各人都有各人的忧
第九章各人都有各人的忧
洛林一进包厢,就看见思远坐在那一个人喝闷酒。昏暗的灯光下,思远的身影显得更加孤独。要是在几年前,自己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变成这样。
洛林走进去,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外面找不着你,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是啊!这个包厢还真是有纪念意义啊!”想当初,他就是在这个包厢对自己说,这个酒吧从此是自己和他两个人的了;在这个包厢里,给大家介绍他的女朋友;又是在这个包厢里宣布他们结婚的消息。
“你还是忘不了那些啊?”
思远无奈地苦笑道;“怎么能忘了?难道你能忘记余峰?”
“当然不能!”
“你也挺苦的,他那么传统的一个男人,不可能放弃家族来回应你的感情的!”想想那个有名的男人,还真难为洛林这么坚持。
“他也不是对我没感情,只是他放不下,在香港时我就知道了。”洛林喝光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你们在香港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之前没怎么样,一回来你就迷人家迷得要死。”
“这是秘密!不过我可是好久之前就暗恋他了。”好久之前?大概第一次见面时,就被他迷住了吧!
“能让我们风流倜傥地林少迷恋到这种程度的男人,有空一定要见识见识!”
“早晚你会见到的,我一定会把他追到手的!”洛林信誓旦旦地说。
“是吗?看来你很有自信啊!”
“以前在这种事上的确很有自信,但自从遇见他后,一切自信、一切经验都变没了。反而有点不自信呢!”洛林举起酒杯,喝了一口酒,“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
思远看他那副认真的样子,不禁感慨:“爱情还真是能改变一个人啊!”
“你不也是!以前那么开朗的一个你,现在变得那么忧郁。前些日子大哥还问我你怎么了,我都想忍不住告诉他了。”
“你要是告诉他,咱们连朋友也作不成了!”思远边说着,边想再打开一瓶,酒就被洛林抢走了。
“好了!别喝了!你今天喝的够多了!”
思远使劲要抢,怎奈力量不够大,“你就让我喝吧!你知道我心里难受!”
“你要是不对大哥表白,你就等着难受一辈子吧!你就是因为之前不说,才让他娶了别人的!”洛林大声吼道。
思远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不可能的!”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
“你又不是不知道森哥对玉姐的感情?”想起他们结婚时,森哥幸福的表情,以及玉姐死后,他哀痛的模样,思远就觉得自己离那个目标太远了。好像填海的精卫,明明实现不了那个理想,还是不能放弃。只好每天在希望与失望中度过。
“可是玉姐已经死了!而且大哥是因为感激她才和她在一起的。大哥对你怎么样,你我也都知道啊!”
“就是这样才不能!他对我只是兄弟之情。明明因为得不到他而痛苦,他却还跑到你身边对你好。你知不知道?他对我的好就像一把把刀子扎进我心里,刀刀滴血。我还得用微笑迎接这些刀!”
洛林愣了愣,想起自己的境遇,自己就未必比人家好,哪有资格说他。
随即苦笑到,“我怎么会不知道?”打开刚才抢下的那瓶酒,给自己和思远都满上,“来!咱们两个伤心人,今天无醉不归!”
“好兄弟,无醉不归!”
“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休……”
两个酒鬼在大街上搂着肩膀,边笑边唱,引得行人笑声、骂声不断。
洛森开着车看到这一景象,马上停了车。
“怎么了?”余维奇怪地问。
“抱歉了!”洛森说着就打开车门下了车。余维也跟着下来了。
洛森走到两个酒鬼面前,摇了摇他俩,“怎么喝了这么多?”
余维这才看清那两个酒鬼的模样。一个二十出头,长头发,挺秀气;另一个不是别人,正是洛氏的二少,笑面虎洛林。
长头发的酒鬼一见到洛森就大喊“我喜欢你”,好像失恋了。洛森先是一愣,马上苦笑道,“又喝多了吧?每次一喝醉就胡言乱语,醒了就又忘了。”
“我没醉,我没醉……”
旁边洛林还附和到,“我们都没醉!没醉……”
洛森无奈地瞅瞅余维,“今天恐怕不能送你回家了。他俩这样,我不放心!”
“没事!我打的回去就行!”
然后余维帮着把两个还在胡言乱语的酒鬼塞进车里,看着车开走了。
余维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走了一会,觉得累了,就停了下来。看得出,刚才那三个人之间没有那么简单,也许有什么感情纠葛吧!在这个圈子待久了,这方面直觉还是很多的。
抬起头看看天。今晚的月亮倒是挺圆,却散发着清冷的光辉。繁星缀满了整个深蓝色的天空,一闪一闪地挤眉弄眼。月亮应该很幸福吧!有那么多星星围绕着、呵护着。但有谁想过星星呢?那么多的星星中,只要少数被月亮的光辉照到,其余都埋于黑暗之中。
有星星、月亮的晚上适合发生一段艳遇。相遇——一夜情——各奔东西。这样的生活多少年了?记不清楚了,好像从懂得情事起就如此了。不会对别人真心,也不用别人对自己真心。这是生活在大家族的悲哀。程楚就是因为这样才离开程家,甘于在余氏打工的吧?洛林也是因为这样才一直戴着一张微笑的面具吧!而自己的大哥外表沉稳,却始终孤独,为了家族也始终未婚。也许他也有喜欢的人吧!却因为家族利益,无法追寻幸福。
想着想着,不禁悲哀!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种命运呢?世人只看到美丽的织锦表面的华丽,有谁会注意它背面的凌乱呢?大家族大概都是织锦吧!只是活给别人看得!
看着在风中打着旋儿的一片树叶,在心里默默祝福它的下一站能是他希望的归处。
起风了,回去吧!在心里对自己说。
要考试了
第十章要考试了
转眼间,秋天来到了,天气也逐渐转凉了。往日翠绿的树叶变黄飘落了,往日繁盛娇艳的花朵枯萎凋零了,空气中处处弥漫着苍凉的气息。就连路上行人匆匆的神色中,也透露了一丝无奈、一丝忧伤。
但在这衰败的季节中,也有令人欣喜的事,比如安贤找到新工作;也有充满希望欢喜的人,比如安贤。
对安贤而言,能进T公司(程楚所在公司),等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能与阿楚在一起工作。在他心目中,除了程楚有时会小孩子气一点,他几乎是完美如同天神般的存在。阿楚是最棒的!阿楚最了不起!这是安贤一直坚信的。
T公司还有一个月就要进行招聘考试了。所以程楚抱回来一大堆资料、教材,逼着安贤学习。
开始安贤还很积极地去背、去学。早上吃完早餐后,便开始坐在餐桌上学习。中午简单吃点东西后,又开始作练习题。晚上程楚回家后,就把不懂的拿出来问问,也让程楚给检查一下学习成果。
回答对的时候,程楚对他笑笑,摸摸他的脸、他的头,安贤就像得了骨头的小狗一样高兴。回答错了或者总听不明白的时候,程楚就皱着眉头直盯着他,有时甚至骂他两句。这时安贤就像吓坏了的小狗,耷拉着头,尽量缩着身子。当然,后者出现的次数居多。
终于有一天,程楚忍无可忍了。自己抽时间把那些书籍资料都看完了,仔细整理好,交给安贤,让他照着背完。
安贤虽然记忆力不好,虽然比较迷糊,虽然比较笨……嗯,那个……总之,半个月后,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还有两天就考试了,程楚决定带安贤出去逛逛。一来放松一下近日来紧张的神经,二来为安贤置办几身上班用的行头。
安贤以前都在小地方工作,而且有专门的制服,穿着随意些也没关系。而T公司则不同。那些大公司的工作人员,平时穿的衣服都是自备的,而且喜欢攀比。所以对衣服的质量、价格、款式要求都很高。
安贤虽然不是那种喜欢攀比的人,而且程楚也不希望他穿得像那些势利的人那样,但安贤原来的衣服实在不能穿到公司去。
安贤对于穿衣没什么头脑,有的穿就行。所以他的衣服都是程楚给买的。而程楚为了满足某种个人的特殊的癖好,尽买些带卡通、动物图案的可爱衣服。
一大早,程楚就开车带着兴奋的安贤出门了。他们先来到一片高档商业区。
程楚拉着安贤进了几家休闲服装店,选了几件样式简洁、颜色柔和的休闲服。程楚比较钟爱这几家店,是店里的会员,与店员们也比较熟。
当安贤穿着程楚选的衣服从试衣间出来后,店员们都夸很合适。程楚虽然可惜以后在公司见不到安贤穿着可爱的样子,但转念想到只有自己能看到那样子的他,而且这几件衣服效果也不错,也就欣然接受了。
当程楚试了衣服后,店员们则两眼闪烁着桃心,一脸花痴状。
“哇!程先生和这衣服好配啊!”
“就是!就是!简直帅呆了!”
……
程楚在试衣镜前转了两圈,瞅瞅安贤,“怎么样?”
安贤一脸迷茫,什么也没说。
程楚进去又换了一身出来,“这件呢?”
安贤看他还问自己,只好随便说:“挺好的!”
程楚白了他两眼,就知道不能让安贤这个对审美一点眼光都没有的笨蛋评价。但还是对店员说了声“包起来”。
程楚付完帐后,发现安贤不见了。正准备出去找找,刚跨出店门口,就见安贤一脸兴奋地跑过来。
“阿楚,你来看这件衣服!”
这世上会有安贤感兴趣的衣服?程楚不禁有些好奇。
安贤把他领到旁边一家店的橱窗前,指着一件橱窗里模特的身上穿的衣服给程楚看。
“你看那上面的小狗像不像小胖?好可爱啊!我们把它买回去吧!”安贤眯着两眼笑着说。
(小胖:大家好!我是不经常出现的小胖!呜呜~~)
程楚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向上翘了翘。
那是一款情侣装的女款,挺运动的款型。白色的衣服正面印有一只很大的灰色小狗。胖乎乎的,黑色的大眼睛里泛着点点泪光,惹人怜爱。确实有点像现在已经变胖的小胖受了委屈的样子。不过在程楚眼里,更像自己的宠物狗。
而那件灰色的男款上面印着一个带草帽的大男孩,男孩手里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系在女款小狗的脖子上,小狗旁边还写着“主人,不要不理我”的字样。
“你真的喜欢?”程楚指着那件衣服故意问。
“是啊!”安贤用亮晶晶的眼睛满怀期望地望着程楚,就差一条尾巴晃来晃去了。
“那就进去试试吧!”
其实程楚心里当然很想与安贤穿情侣装了!这款情侣装比较可爱,在公司不能穿。但在家里可以穿啊!休闲时也可以穿着去玩。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