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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狐狸遇上大金毛-第5章

小说: 狐狸遇上大金毛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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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常念每天的生活很充实,用茶茶的话说就是“带弟弟”带得好忙好忙。

每每听到“弟弟”这个称呼常念都会恶寒一把,什么时候狐狸和金毛巡回猎犬可以攀上兄弟关系了?

不过,随着一天天长大,小金毛能听懂得话越来越多,他对这个称呼显然相当满意。

每次茶茶教育他们要相亲相爱时,小金毛都会亲昵地偎到常念身边,非常强势地伸出热乎乎的小舌头大舔一番。小金毛对于这项活动异常热忱,就连常念连抓带咬都不能阻挡他的决心。

无良茶茶总是拿这个取笑常念,以报平日里被咬之仇,茶茶挂在嘴边的话是:“毛毛如果是雌性的话,我们可要准备着嫁女儿喽!”

如果鼻梁上还有那架金丝框的眼镜,常念一定会推推镜框,然后冷静地骂一句:雌性你妹。

对,即使骂人,常大教授也是如此淡定。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常念对小金毛的接受度并不高,因为在他骨子里还有强烈的做为人的认知。所以刚开始茶茶把小金毛安排在他的小木床上的时候,他着实惊诧了一把。然后,常念很快反应过来,小金毛和自己同为宠物,待遇自然也是想同的。

因此,对于这样的安排常念没有不满也没有反抗,因为这的确符合原则,作为一个有原则的成年人,对于符合原则的事不会做无谓的纠结。

在茶茶和泰格面前,常念恰到好处地扮演着“大哥哥”的角色,和小金毛同吃同睡平起平坐。

但是,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常念完全就是把小金毛当做宠物来带。

包括每天早中晚例行遛弯,闲暇时候练习技巧,偶尔策划着扔个飞盘命令小金毛叼回来等等。

但是,以常念现在的状况就是飞盘在手也是扔不出去的。所以他稍稍改变了些策略,那就是指远处的某样东西,让小金毛叼回来。

在一次小金毛拖回一只几乎和他一样大的肥兔子之后,常念的眼睛因为喜悦而眯了起来:能找东西还能打兔子,这绝对是名副其实的金毛“寻”回“猎”犬啊!

当然了,小金毛自己也很喜欢这样的游戏,尤其是在成功之后可以得到“哥哥”小白爪拍脑袋的待遇——话说哥哥的小爪子真白真软啊,自己只能趁他睡着的时候偷偷舔一舔。对此小金毛内心有着淡淡的忧桑。

虽然只是一只“宠物”,但常念对于小金毛的成长非常上心。他每天都会给小金毛量身长和体重。

量身长的标尺是按照从平板中搜索来的刻度标准一厘米一厘米往上加的,足足做了两米长。至于称体重,常念用的是天平。一截圆木一块平板,搭成跷跷板的形状。一头放上十块,一头放上小金毛。所以,小金毛的体重是以十块的数量做单位的。

朝夕相处了近一个月,常念发现小兽成长得很快,几乎超过了他的正常认知范围。

记得刚刚“捡”到他的时候,显然是刚出生的模样,胎毛未褪,个头和他尾巴差不多,嘴里只有两颗尖牙,堪堪能咬开果皮厚实的浆果。

一个月内,小兽几乎以每天五厘米的速度成长着,单就身长就隐隐有了超过常念的趋势,更别说愈加壮硕的体型。

常念真担心这样的成长速度,小兽每天那点食物是不是够。最重要的是,每天、每顿都是肉汤或者烤肉真的可以吗?

常念决定以后他寻找可食用植物开小灶的时候,也要分给小金毛点儿。

自从来到魔幻大陆,虽然地点大变,身份大变,常教授坚持了三十多年的生活方式却几乎没变。

换言之,在经历了最初的考察和适应阶段后,常念很快恢复了自己之前的生活习惯。比如,作息制度,比如饮食习惯。

部落的人们早睡早起的习惯让常念很满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常念一直提倡和坚持的。但是,在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响应者很少。所以,从这点来看,常念更喜欢这里。

但是,饮食方面就让他十分困扰了。这里没有馒头、大米之类的主食,人们的主食就是烤肉,菜肴也是烤肉,佐料还是烤肉。连炖肉都没有,顶多是把加热过好多次,硬得不行的肉块扔到石锅里熬成肉汤。常念绝对受不了。

所以,在常念确定过地形和敌情之后,就给自己划定了一片片的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有一段时间常念频繁活动于各个安全区域,寻找可食用植物和佐料。别说,还真让他找到几样,但大多数都是植物块根或者种子,蔬菜类的收获为零。

不过,这里的水果倒是种类丰富,绝大多数都是味美多汁,也算弥补了常念心中关于缺乏蔬菜的小怨念。

自从认定了小金毛需要补充营养之后,常念在“秘密基地”开小灶的时候就不再把小金毛支开了。而是非常细心,其实也非常辛苦地把收集来的各种块茎以及植物叶子或煮或烤或凉拌,分出一大份来推到小金毛面前。

常念自己吃得津津有味,小金毛却异常痛苦。

常念不知道的是,在此之前,当他支开小金毛自己开小灶的时候,小金毛未尝不懂得打打牙祭。每次这个时候是小金毛在林子里最能大显神威的时候,在常念的特意训练下,小金毛已经掌握足够的狩猎技巧,凭借强度与速度集于一身的优异体魄,上到天上飞的下到地上跑的,没有他逮不嘴的。

每次听到常念集合的哨声,小金毛都要急急忙忙地蹭掉身上的血迹或者擦干嘴边的羽毛。要不然常念会不高兴的——从他不洗澡常念就不让上床这一点足以看出。本来他自己捉猎物打牙祭美美的,白白哥哥为什么要让他吃草呢?小金毛很痛苦,却不敢反抗。

就在常念以为日子会这样慢慢过下去,小金毛也会在他眼皮子底下从一只小奶狗变为大黄狗的时候,一个消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那是一日半夜,或者说快到凌晨了。常念听到了大床上轻轻的说话声,内容是关于小金毛的,还涉及到了他自己。

常念睡眠很浅,从上辈子父母去世后开始一个人生活形成的习惯。来到魔幻大陆后依然如此。以前之所以没被吵醒过,是因为泰格和茶茶非常注意,从不会在常念睡着的时候说悄悄话,就连做某些和谐运动,都是到常念不知道的地方解决,然后再轻手轻脚地回来。

常念大脑已经清醒了,眼睛故意没有睁开。

他听到的第一句话是茶茶说的。茶茶的声音清亮,即使故意压低声音也小不了多少。

“今天族长告诉我,兽河那边的部落回信了,据说是联系到幼崽的兽父了。”

接下来是泰格低沉的嗓音:“既然这样,就送回去吧!”

“可是……”茶茶的声音似乎有些急迫,“毛毛那么喜欢他,突然被送走,毛毛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

泰格叹了口气:“毛毛或许会伤心一阵子。但是,幼崽不能没有兽父的教导,况且还有阿父亲手养育他。这一点毛毛早晚要清楚。”

“泰格,你能不能不要对毛毛那么严格?毛毛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玩伴!”茶茶似乎有点生气。

悉悉索索的声音,似乎是泰格把茶茶抱进了怀里:“你也知道毛毛的情况,当三年过去,这个幼崽长大成人,毛毛还不是要伤心?况且,这段时间毛毛脑筋越来越清楚,也变得很懂事,这种时候的伤心可不是哭一场就能忘了的。”

茶茶沉默了很久,最终轻轻地“嗯”了一声。

泰格松了口气,揽着伴侣躺下:“睡吧!”

不一会儿,两道呼吸渐渐绵长舒缓,泰格和茶茶进入了梦乡。

他们是没事儿了,常念可是睡不着了。

阿父?兽父?幼崽?

常念没少在部落里听到这些称呼,初步推断“阿父”“兽父”貌似相当于男主人、女主人之类的存在。

幼崽,是指小金毛吗?

常念的胸口一阵窒息:小金毛要被送走了?所谓“毛毛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

第7章 离别前奏

自从无意间听到泰格的茶茶的谈话,常念心里就揣上了一块石头。关于茶茶口中“毛毛的情况”,也关于小金毛要被送走的事。

就在常念一边训练小金毛一边思考着如何深入调查的时候,有一个强大健壮的兽人自北向南趟过兽河,进入了他们所在的部落。

负责守卫的族人很快发现了这个陌生的入侵者,如临大敌般把他团团围住。

那是一个壮硕的男人,不善言谈却态度诚恳。虽然被一圈手持武器的人围着,脸上却丝毫没有恼怒的表情。

这时,一个身形修长面容英俊,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在族人的簇拥下走了出来。

如果常念在这里就能很快地认出来,这个人是部落里的族长,大家都叫他“乌木”。

无论是英俊不凡的长相,还是新颖别致的衣服配饰,在一群身着兽皮、袒胸露背的男人中间,乌木族长显得异常耀眼。

“你好,我叫达尔,是中央部落的人。想必您就是狐族部落的族长了!”

异族男人率先迎上去,不卑不亢地自我介绍。同时,包围着他的守卫们也随着他的步子而移动,丝毫不敢放松警惕。

“是的,我是。”乌木挥挥手,解散了戒备的族人,“兽河两岸的部落自古就有规定,无论哪一方都不能随意越界,否则勇士的长矛绝不手下留情,你的族长没有说过吗?”

达尔爽朗地笑笑:“当然,中央部落的族长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漏掉?”

乌木皱眉,似乎是因为达尔不在意的态度而恼怒:“那你为什么还要越过兽河?”

“因为我的族长收到了您的信息,特意派我过来。如果可以,族长希望由我把那个孩子带回去。”

此言一出,人群里一下子炸开了锅,大家开始议论纷纷:“中央部落的族长竟然没有亲自来吗?”

“听说这个幼崽的兽父就是那个族长呢,他怎么能不来?”

“幼崽这么珍贵,看他好像都不在意的样子!”

“……”

乌木族长显然也很生气,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语气也冷冰冰的:“听闻中央部落是兽河北岸最大的部落,应该是最讲究诚信的和道义的。但是,这一次,我和我的族人并没有看到你们的诚意。”

达尔耸耸肩膀,显得有些无奈:“没想到因为族长不能亲自过来就让您产生了这样的误会,我想我不得不解释清楚了。”

乌木点点头,表示已经做好了洗耳恭听的准备。

达尔继续道:“想必乌木族长也知道不久前北方丛林的兽潮吧?我们的族长在和野兽的争斗中受了伤,族长家刚出生不久的幼崽也是在那时候走失的。”

部落里的人们听到“兽潮”俩字,无不露出惊悚的表情,就连原本姿态十足的乌木也白了一张脸。

达尔看到这情形,连忙安慰:“不用担心,有中央部落挡着,大家还是安全的。况且隔着一条河,水流很急,野兽再发狂也不敢轻易过来。”

大家听后心里略微踏实了些。

达尔一瞬不瞬地看着乌木从疑惑道担忧再到松口气的表情,莫名地觉得十分“可爱”。

话说狐族部落的兽人即使雄性骨架都比其他部族小很多,而且大多数都身形修长长相俊美,完全可以和其他族类的雌性相媲美。也难怪达尔会有这样的错觉。

“请您不要生气,我们的族长大人实在是不方便,否则一定会亲自过来感谢您的善心。”对着乌木,达尔的声音都温柔了几分。

乌木仿佛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摆摆手,说道:“这不是我的功劳,那个幼崽是部落里一个孩子救的。”说到“孩子”的时候,乌木明显顿了一下,想来想去,也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常念——没有举行过成年礼的兽人,不就是孩子?

达尔愣了一下,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些许怀疑。

乌木秀眉挑起:“我是不会拿这种事说谎的,这没有任何意义。”

达尔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请问,我什么时候能带我的族人回去?”

乌木叹了口气,对达尔说:“问一下泰格一家吧,那个幼崽一直是他们在收养。”

******

两个多月的小金毛已经和三岁多的常念一般大小了。其强悍的体魄更是常念拍马也追不上的。

如果单凭体力、速度和敏捷度,小狐狸版的常念绝对得靠边站。好在,常念拥有现代人的智慧,在身体发挥不了作用的时候,还能进行理论指导。

所以,就在这异世界,常教授又过了一把教书育“兽”的瘾。

常念的方法简单粗暴,再发现了变异小金毛几乎是结合了狮子的体魄、豹子的速度、猎犬的嗅觉以及老虎的咬合力之后,立马制定出一套独一无二的训练方案——那就是把这几位顶级猎食者各自的强项总结出来,对小金毛进行专项训练。

两个月的时间,小金毛已然成了一把捕猎的好手。无论是树上的鸟儿还是地上的小兽,他就跟玩儿似的一逮一个准儿。

当然,在他们的必修课中,常教授特别强调了一个内容,叫“躲避天敌”。方法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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