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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洪荒同人)重生洪荒之我不要做怪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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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计划能成功,她被囚于暗室万年。为了让命运相信她已经疯了,她不惜犯下这滔天的罪孽。
她没有退路,哪怕戏假情真,她却依旧按着剧本行事。甚至,让那贱人折辱她位于苍生之上的尊严。
这是他们的职责,与生俱来的职责。尽管,他们的职责是被调换了的,她也不悔,因为她不想看到他死,所以为他担下成为容器的任务,她,是真的一点也不后悔。
只是,命运最后的报复却让她仅剩的一点希望都落了空。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会拼着以自身灵魂为代价来救她。她开心,因为她终于明白原来他也爱着她。然而更加深刻的是满心的绝望。唯一让她感到慰藉的是那个小小的灵魂,那个异世的灵魂融合她与他的灵魂碎片,像是他们的孩子一样。她虽幸免于难,却永远也无法在离开这个空间间隙,只能在投影中看着那个小小的灵魂慢慢长大,看着她欢笑,看着她悲伤,看着她沉迷于网络,看着她,身死。
她知道她为什么不能看到其他的灵魂,她亦了解她那无法与任何沟通的寂寞。她明知她是因为融入了不属于她所在空间的灵魂碎片才会如此。她明明知道,却只能看着,看着她慢慢的绝望。
她终于想到了办法,可她不清楚她一届凡人的灵魂到底有多大的兼容性,但是这是唯一的办法,让她接受传承,启动盘古之力撕裂时空。只是,这世上有三千大世界,三千中世界,三千小世界,她不知道,她将要到达的空间是哪里,平和还是危险,她甚至连她灵魂能不能承受得起空间之力也不知道。但是现在,她只能放手一搏了,拼着魂飞魄散,将他们唯一的孩子,带离那寂寞的深渊。她希望看到她笑,而不是跟她一样满心只剩下绝望。
“再见了,我的孩子,不能再看着你了,愿你带着我最后的馈赠,一路平安。”
绝美的身影最终消逝于世,为她的孩子带来一线生机。
“而那个孩子就是我,还真是狗血的很。”仿佛过了千万年,又仿佛只是一瞬,任茗从沉睡中苏醒。她虽然也祈祷过自己能穿越,却没有想过电视剧里的角色是真实的存在,瑶池圣母,明明是至尊的存在,却可悲到了极点,为了斩杀命运而舍弃一切,连最容不得亵渎的爱情,都成了盘古一族的棋子,看电视的时候,任茗就有点想不通,这样一个骄傲地存在怎么会任由嫦娥打一巴掌还不去报复,原来,她竟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
任茗有些后悔,为什么没多陪她说几句话。任茗的心里有些酸涩,母亲吗,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意外去世了,若不是有好心人帮忙,她怕是连一个栖身之所都没有,早被人送你赶紧孤儿院了。只是,父母的朋友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给不了她更多的关爱。她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人能为她做到这个地步。那毫不作伪的疼爱顺着记忆传承穿带给她的,是从未有过的温暖。可惜,这份温暖是那么的短暂。她连说声谢谢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没过多久任茗便被她从自艾自抑气氛中清醒了过来,她被自己待得地方惊到了。
“汗,这是什么情况?”任茗想要活动四肢,却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个狭小而柔软的空间里,感觉像是被裹在了某种不知名的液体中,明明看不到光,却令人感到安心、温暖。
“!!!,我不会是在谁的肚子里面吧!”任茗惊了,纵然确实期盼过穿越,但是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经历,这是一种何等诡异的感觉啊,现在她连自己到底是男是女都不敢肯定,更别说是所处的朝代了,万一,她穿越到了乱世怎么办,虽然有瑶池的传承,但是,谁能保证她能平平安安积蓄自己的力量直到足够强大啊,万一是某本小说或者动漫更惨,穿成主角,应定会累死累活,她也不愿意自己的生活成为别人眼中的乐趣,穿成配角,那就是用来衬托主角的存在的,谁说配角是留给大众的,那她自己岂不是悲催,穿成路人甲更惨,随时都有被炮灰的危险,更别说,目前,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胚胎状态,谁能保证没有意外发生?不!她绝对不要这样。
感受着周围浓郁的先天之气,从来都是懒鬼一只的任茗做了一个决定,趁着还没出生调理自己的资质吧,其他的,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人要懂得知足不是吗?好歹,她还有再世为人的机会不是,哪怕为了瑶池,她也一定要快乐的活下去!别奇怪为什么任茗不在母体里就修炼,你有见过谁身体残缺却能问道修真的吗?你说杨过,摆脱,人家好歹发育完全了,只是随后又没了手罢了,而且,人家也只有一身武功好吧,还没达到武破修空的地步,再说,人家好歹还有九阴真经里的易经洗骨篇在手,练个武问题是不大,逍遥修成金丹或许还有可能,但要碎丹成婴就困难了,一只手可不是那么好补得。她可不想还没发育好就开始修炼。出了事,她可没有救命的仙丹重塑身形啊,还是等过了三岁再说吧,好在,这一世她还是人类……
作者有话要说:只能说,我口水瑶池圣母这个角色很久了,特地让她来客串一把


☆、出生

任茗在她这一世母亲的肚子里待了好几个月,因着每天都要以先天之气淬炼身体,倒也没那么无聊。
这一天,风和日丽。刚刚从入定中醒来的任茗突然感到一阵挤压,算算日子,任茗兴奋了,她终于要出生了,虽然母体中更易于修行,可她又不是哪吒那个怪小孩,想在娘肚子里待上个三年还不愿意出来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她从没有听到半点男人的声音,可见,她这世的家庭绝不会很太平,但是,她这一世的母亲却十分温柔,每天晚上,都会摸着肚子,哼着美丽的歌谣,她好想快点出去,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样子。想着这些,任茗快速的向亮光处挤去。
“快!快!头已经出来了!”
“哇~~~~哇~~~~~~”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们的主角终于顺顺利利的来到了人世。
“恭喜次妃娘娘,您生了个漂亮的小女娃。”满脸皱纹的老妈子裹着一身兽皮,用一支削地极精巧的木棍挽着头发,笑嘻嘻的对着躺在那儿的女人说道。
“是吗,快抱来给我看看。”女人的声音满溢着喜悦,这是她的孩子,也可能是唯一的孩子。那次意外使得她的丈夫已经好久都没有来看过她,但是,她不后悔留下这个孩子。她早就已经习惯了,明明是她的功劳,却被姐姐抢走,只因姐姐比她漂亮,更能打动她们的夫君,说不怨,那是不可能的。被族人以陪嫁的名义送过来,看着她的丈夫当着众人的面冠冕堂皇地说:“次妃嫫母,貌恶德充”,这样戳人伤疤,说不恨,谁又会相信?
所以,当知道姐姐和他那个宠妾斗法的时候,她将计就计,设计了那场露水姻缘,看见他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他身侧是那仿佛吃了苍蝇的样子,她觉得心里出了一口恶气,继而又心中又涌出一股深深地悲哀。
只是,她不后悔,她服下少时遇见的那位上师赐下的灵药,果然,仅仅一次,她便怀上了。当她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个小生命的时候,她几乎喜极而泣,终于,她终于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她的孩子,她会为她遮风挡雨,给她她所能给的一切,谁也不能把她抢走。呵,轩辕黄帝,你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娶我,嫘祖空有美貌却胸无大脑,好容易教会了轩辕一部养蚕,却不懂如何处理,没她这个正主儿,谁有空教他们织布?
若非天地纲常已定,人族以男子为尊,她定要和这轩辕黄帝斗上一斗的。只是,她再出色也只不过是个凡人,如何去逆天改命,改了这天下命势,黄帝身上王者之气如此之浓重,将来必成为一方霸主,这样,选择与他结合生下孩子,在这乱世,必定比旁人能多得了一重保障,否则,她何必忍气吞声致此?
看着怀中红彤彤的小婴儿,嫫母心中没由来的感到圆满了。
可惜的是,任凭嫫母如何手眼通天也无法料到,她的所作所为,是早已被天道所算计好了的,而今轩辕以借着联姻统一人族各部,打败炎帝,只待一战蚩尤,便可得证人皇之位,成为真正的人族之主,而她的孩子的命运,早在一开始就已经卷入了这场博弈之中,未来已成必然,即使道祖亲临也无力阻止,更何况,身为道祖,鸿钧修得是那太上情之道,终要以身合道,怎么可能去改变凡人运势?
可是,难道命运就真的无法更改吗?我们的主角黑线的看着眼前抱着她的女子,那么温柔的声音,她再怎么也没想到她此世的母亲会长得如此无盐。只不过,看着这一世的母亲那仿佛是刻在骨子里一般的温暖的眼神,任茗忍不住挥舞着小手臂咯咯地笑了起来。
“瞧瞧,果然是母女天性,这娃娃还没懂事就知道要对着您笑呢!”老妈子巴结道。这老妈子最是个有眼色的,她清楚这位次妃虽不受宠,地位却是比那位正宫娘娘还要稳固,不受宠也有不受宠的好,地位稳固就更好了,巴结上了她,那他们这一家老小便有了依靠,而且不怕会卷进是非里,如今这位又添了个女娃,怕是以后地位更是稳如泰山了。
“那是当然”嫫母难得抛开了她一贯谦虚懦弱的表象,骄傲的说:“我的孩子定会是这世上最聪明、最孝顺的孩子。”
“是啊,是啊,谁不知道族长与嫫母娘娘皆是宽厚仁德聪明绝顶之人,这龙生龙,凤生凤,这女娃儿结合了您二位的长处,将来啊,必是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天下人啊,定是会一个接着一个赶上门儿来求娶得。”另一个伺候在一旁的人不甘被那老妈子独得青眼,献媚地说道。
嫫母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小人,温柔地看着她挥舞着小手,没分出半点眼神,只嘴角轻轻地勾起,呢喃道:“我只愿吾儿一生平安。”
很多年以后,当任茗,不,应该说是女魃想起母亲许下的这个愿望时,不禁热泪盈眶。彼时,她再也看不到她那温柔的笑靥,再也听不到她那安抚她入睡的歌谣……
作者有话要说:

☆、父亲

黄帝者,有熊国君少典国君之次子也,号曰有熊氏,又曰缙云氏,又曰帝鸿氏,亦曰帝轩氏。母曰附宝,之祁野,见大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二十四月而生黄帝於寿丘。寿丘在鲁东门之北,今在兖州曲阜县东北六里。生日角龙颜,有景云之瑞,以土德王,故曰黄帝。黄帝居轩辕之丘,娶西陵之女嫘祖为其正妃,生昌意。次妃方雷氏女,曰女节,生青阳。次妃彤鱼氏女,生夷鼓,一名苍林。次妃嫫母,班在三人之下。
——摘自《史记》
如果是在先秦之后,生而有异象的人会被当成是妖怪,或烧死,或沉塘,能活得下来的,还能活得好的,寥寥无几。
如果是在现代,你出生的时候突然天降异象,那么抱歉了,也许不需要任何补贴,你的父母就会把你送到某某研究所,研究生命的奥妙,可能,你会成为人人追捧的对象,但更可能的是,你会变成实验室里的标本供人探究。
无疑,我们的主角她爹是幸运的,他生在了洪荒时代,而且,还是天命的主角之一。只是,不管主角她爹再怎么天生异象,再怎么聪明绝顶,再怎么霸气侧漏,他还是会有力有不逮的时候。你说吧,他好不容易打败了自己的兄弟炎帝,好不容易统一了部族准备发家致富,却偏偏,被人给忽悠了。
那天,他听说西陵部族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贤惠,发明了叫做养蚕织布的妙招,因着这个,本来还是个二等小部落的西陵部硬是成了所有部落里最有钱的,让旁人又羡又妒。
黄帝心想,我好歹已经是个大部落的首领了,也就是穷了点,要是能把那个族长的女儿娶回家,养养蚕,织织布顺便在吃吃她的小豆腐生生娃什么的,那不快活似神仙!
于是乎,他屁颠颠地跑到人家部落里去软硬兼施,终于把嫘祖给娶了回来,先开始还好,嫘祖本就漂亮,又十分娇弱,黄帝也心疼她,于是就说:“不要紧,你慢慢教吧,先让他们把蚕给养起来,其他的以后再说。”
现在想想,他可是真后悔,当时怎么就一看到美人撒娇就什么都忘了呢。拖了个一年半载,部落里的人终于学会了养蚕。“可是嫘祖,接下来该怎么做?”“哎呀!死人,你就不能让人家歇息歇息,到时候再说。”说着,嫘祖红唇一撅,对着黄帝的耳朵吹出一口气。听到嫘祖的嗲音,黄帝魂儿都酥了,哪还管接下来该怎么做,咱赶紧上炕头先。
只不过,一日复一日,嫘祖始终都没有动静,看着那一摞摞的白茧变黄风化,族里渐渐起了流言——族长他该不会是被美人儿收了魂,把咱们给忘了吧?
当然,这些话最后传到了黄帝的耳朵里,只是,嫘祖不知道为何始终不肯松口,黄帝怜惜她远嫁,也不愿逼着她。于是,只好把自家的内部矛盾想法儿转移到外敌上去,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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