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同人)重生洪荒之我不要做怪物-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友,吾辈修道之人虽不必绝情弃爱,但不论何事,都应学会淡薄,学会放下。”就像一位敦敦教导晚辈的长者,盘凤那温和而低沉的声音足以让千千万万的人想要将其推倒,谁又会想到,温文尔雅的君子心里念叨的却是:“天道啊,求求你别让她再哭了,她再哭,呜呜,我也想哭了,小弟会迁怒的!”
而事实上,女妭早已从一开始的难过中缓了过来,只是,一发现盘凤似乎禁不起这些,才起了心思,让无声落泪变成小声呜咽,然后变成了嚎啕大哭。只求能从他这里诈出个答案来。
果然,盘凤终于没办法了,他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对女妭说:“小友啊,不死火山并非凡人所能踏入之地,唯有那漂浮不定的云才能来去自如,只是云本无踪,小友还是早早打消了寻他的念头吧。”小弟啊,云和气应该没多大区别吧。别怪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不会发生大事的是吧?
不,不是。若说女妭从瑶池那里继承到的最多的是什么,不是见识,不是能力,而是那至情至性如烈火一般的性子,只不过后者张扬从不隐藏这些,而女妭,则将这些放在心底,轻易不会表现出来。
她猛然抬起头,不敢置信地说道:“云!既然是云,又为何要来招惹我!他把我当成什么了?消遣用得玩具吗?”
悲从衷来,原来,她的一切,不过是一场笑话。为什么,这是为什么?瑶池她当初知道那个计划时也是这样的心情吗?戏假情真,呵呵,至少人王也是爱着她的,那么我呢,我又有什么,我有什么啊!
璀璨的红宝石染上了疯狂,混乱的罡气环绕着女妭的身体,入魔,她知道,却不想去阻止,知道这时,她才明白,对仓颉,不是喜欢,而是,情根深种。只是,这份情,早已被那个男人踏在脚底碾得粉碎。
呜呜呜,为什么又过火了,这下,小弟肯定会报复我的,呜呜为什么我这么命苦?盘凤欲哭无泪,天道啊,你还是直接把我收了吧,不要让我落到小弟的手里。
咦?有了,盘凤掏阿掏,终于把刚从仓颉手里顺过来的珠子从袖里乾坤中找了出来,手指在虚空中一划,一滴精血从女妭的眉心中挤出,咻的一下融入珠子中,一时之间,紫光大作,待得点点神秘的光点消散在空气中,不死火山之巅,女妭的身体如落叶般倒了下来,被早已有准备的盘凤一把接住。
“嘿嘿,还是小弟的东西好,可惜了,本来准备自己去玩的,哎……,谁叫自己又闯祸了呢,但愿小弟不会知道,话说,小弟现在的修为应该是被压在了金仙境界吧,他应该不会发现吧,不会吧!”盘凤喃喃自语。
“你认为呢?”冰冷的嗓音里仿佛掩藏着无尽的怒火,盘凤僵硬地转过身子,那个被他一直念叨的人眯着一双眼睛,咬牙对他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兄弟
自龙凤初劫以来,不死火山成为了洪荒大陆中的“禁忌之地”。
修为高深如三清、接引这些业已证得圣人道果之辈自然不敢对此地有太大的兴趣,毕竟是曾经洪荒最强者的地盘,虽然圣人不死不灭,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万一结下了什么因果,那可是对修行十分不利啊。况且,咱已经把人家的徒子徒孙都拿来当坐骑了。
至于那些修为不高的,即使他们想去不死火山淘宝,那也要能耐得住那能把神仙都烤熟了的高温才行啊,又有谁能像女妭一样,有圣人级的保镖护航来着。
可想而知,这不死火山上除了一直镇压着它的那只鸟偶尔扑腾那么几下以及岩浆咕噜噜的沸腾之声,可以说是半点动静也不会有,名为不死,实际却是一片死寂。
然而正是这个安静的让洪荒众生几乎将之遗忘的地界前段时间却闹出了大动静,那仿佛要毁天灭地的天劫之威,吓得一干人等以为盘凤已经挂了所以天道才降下雷劫来镇压不死火山的地心之火,悲观一点的甚至在想是不是世界末日已经到了,当然,当时还没有世界末日这种说法,所以,他们称之为无量量劫。
打那第一道雷声响起,那些大能们就坐不住了。像是有心电感应一样,他们不约而同的伸出自己的手指,闭着眼睛飞速地掐算了起来,可是直到九九八十一道雷劫都降了下来,这一群人也只能默默地睁开双眼,抬头仰望那三十三天的最深之处,心里暗暗垂泪道:“坑爹啊,老师你到底又打了神马坏主意,为神马我神马也算不到,呜呜呜呜,瓦不想被算计啊!”
由此可见,不管洪荒众生再怎么斗,鸿钧大神的顶级boss地位都是不可动摇的。惹谁都不能惹他,君不知,封神之战的最后,通天可不就是被自家老师给关了小黑屋去反省了嘛。人家可是圣人,圣人诶!
发现天机一片混乱以后,大家只能不甘心的停了手,是个人都知道这能遮掩天机的人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小虾米”对付得了的。不过自己可是得小心着点,得嘞,还是闭关去吧,这天塌了还有盘古父神这样的高个儿顶着呢,咱就一小人物,沾不起这因果,还是缩在自己的乌龟壳里吧。
只是,这其他人还可以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秉着多做做错少做少错的原则把这件事放在一边不管,有一个,不,是有两个人可就不行。
这两个人是谁?不用问,当然是盘凤的两个孩子孔宣和大鹏了。说起来,这两孩子也是倒霉催的,父不详,母早逝?偏偏又有一大笔财产——五色神光,而且资质有好得出奇。这要是搁在现代,这一定是两个少年相亲相爱,互相扶持,然后强强组合,经历千辛万苦,遇见种种磕绊,终于取得成功,并肩而立的奋斗(JQ)史。但是,这在洪荒嘛,这就是,两个少年,老大身怀异宝,老二羡慕嫉妒,众圣眼馋,目光如狼,最后两兄弟分道扬镳,却又一不小心被一直惦记着他们的西方佛教给逮了回去当手下的悲催史。
而现在,刚刚吵了一架两兄弟正准备大打出手然后借此散伙,却被不死火山上的动静惊得跌坐在地上。“难道自家‘母亲’知道我跟那个混蛋反目,隔了这么多年终于想到要教育我们了?”情不自禁的向对方看去,同样傲娇的两兄弟不约而同地哼了一声,眼光转向别处。
“喂……”
“你……”
“你是说……”
“你先吧……”
“你……”
“你……”
“切,算啦!”
“哼,就这样吧!”
噗嗤,对视一眼,两兄弟一笑泯恩仇。他们不仅仅是凤凰后裔,更是这天地间第一对胎生下来的血亲兄弟啊,这凡事占了个第一,可不就得天独厚吗?汗,不得不说他两真是亲兄弟,都那么喜欢脑补过度。
“现在怎么办,不死火山上这么大的动静,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大鹏虽然一直很骄傲,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家大哥的脑袋要比他好使得多。
孔宣的神色十分复杂,曾经的记忆浮现在眼前,和大鹏不同,那是他化形的时候曾经遇见的九九天劫,没有人比他清楚那是怎样的痛苦,打从第一道雷开始,他就在生死之间徘徊着,甚至以为自己下一瞬间就要灰飞烟灭了,要不是最后身体里突然涌出的那股暖流,可能,他真的挺不过去。
终于挺过去了,修为一下子涨到金仙阶段,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是,也正因为这天雷淬体带来的实打实的修为,才使得他在自己这个早就化成人形不知道野到哪去的弟弟面前占尽了上风,直到后来随着修为增长所带来的记忆传承,他才知道,那道保住了他性命的暖流其实是自己“母亲”能够涅盘的根本所在——凤凰真火,火焰本应是摧毁一切的利器,而凤凰真火却是生命之火,火焰不灭,生命不息。知道这些的时候孔宣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酸,他清楚的知道那道真火非凤凰真身不能掌控,但是每每性命垂危之时,他总能被这道潜藏在身体中的力量所救,就连大鹏那个打架狂恐怕也是因此才有了那堪比小强的恢复力吧。而这些,都是那个孕育了自己的人馈赠,可是自己自从破蛋而出,却连一面都没见过。
若不是没有鸿蒙紫气,他怕是早就证得圣位了吧。不尤得,孔宣对自己“母亲”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这些年来,他可是打听到不少当年三族族长的八卦,他们凤凰一族根本就是受害者中的受害者(大雾……,孩纸你都打听到些神马了啊!)。他们两兄弟更是因此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
“你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次受那么重的伤却立马就能好了?”
“额?这不是天生的吗?”大鹏不明所以的摸摸头。
“……”脑门上突起n个“#”字,孔宣可以确定自己依旧看这个只有肌肉的家伙不顺眼,可惜现在不是和他吵架的时候。这一次九九天劫降在不死火山肯定和那个人有什么关系,无论如何他都要去看看情况,而大鹏明显是个最合适的壮劳力。
“我想去不死火山看看,你呢?”
“你不早说,老子早就想上去看看了。等什么,还不出发?”说完,大鹏的身影就不见了。
真是说是风就是雨啊,好吧,勉强承认你还算华丽,孔宣的脸上呈现出淡淡的微笑,他摇了摇头,化作真身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紧随
作者有话要说:
不死火山上,太阳星所放出的热量依旧令人感到口干舌燥,不过对于司掌火焰的前任凤族族长盘凤,现在的的南方朱雀来说,这点火力不过是一叠小点心罢了,然而,永远不可能“上火”的前族长大人现在的心情却是火急火燎。
一发现女妭居然有入魔的征兆,盘凤就知道要坏事了,好在刚刚从趁自己小弟修为被封印之际,从他那里顺来了自己一直很想把玩的珠子。
啊?你问他那是什么珠子。
嘿嘿,能被他盘凤大爷看上眼的,当然是顶级的东西喽,那珠子有个十分牛逼的名字——混沌珠。宇宙中三千世界,又有大三千世界,中三千世界和小三千世界,每个世界又衍生出了亿万万个小世界,但是,想要打破空间的壁垒,从一个世界转移到另一个世界,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可是这种事情实际操作起来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你能找对方式和媒介,最重要的,是有足够的力量。
只是这些有与这混沌珠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它就是那个媒介?
不,它不是,但是却比媒介更加强大,因为混沌珠本身,就是一个大世界。
在这个世界初始之时,鸿蒙未判,天机不明。直到有一天,鸿蒙之中的一部分不知道为什么开始脱离世界,渐渐的,被压缩成了一颗珠子,而与此同时,鸿蒙在顷刻之间破碎。接下来,便是盘古的出生,开天,然后就是洪荒的时代到来。不完全的鸿蒙发展成了洪荒,那么,同样拥有部分鸿蒙的混沌珠呢,同样的,它也在衍生,衍生成另外一个世界,在洪荒终生的眼中,他或许只是一件顶级的先天防御至宝,可是又有谁能想到,它之所以有那么大的防御力量,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世界,一个与洪荒大陆相辅相成的世界呢?
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这份由于混沌珠造成的不完整使得五十大道被天道掩去了四九,所以,才需要一个鸿钧来合道。
想当然尔,这颗珠子的持有者,自然是非鸿钧莫属了。而盘凤,他是先天神魔,又跟当初的一气是好友,自然也对这东西略知一二,只是,当时的他还没有那样的见识罢了,并且他在他心里,自家小弟的东西可不就是他的吗?
虽然不能成为混沌珠的主人,但是这几万年来无所事事的盘凤还是悟出了有关混沌珠的一些用法,属于洪荒的身体因为法则禁忌不能进去,但是灵识却正好进入混沌珠中转世历练不是,被困在不死火山上许久的盘凤早在悟到那个转世法门的时候就已经按耐不住了,可惜的是自家小弟自从成圣之后就成了个宅男,没有大事从不离开紫霄宫,盘凤也就一直没有找到接触它的机会。
好不容易这次顺来了个好东西,可眼看着自家弟媳就要被罗睺那个混蛋领走了,盘凤炸毛了,于是,他封印了自家弟媳的记忆,把她丢进混沌珠的世界里历练去了,然而这混沌珠岂是他想要控制就能控制的,看吧,还没有缓过劲来,自家小弟就找上门了。
看着没有丝毫生气的“尸体”,淡定如仓颉也不由心头火气,“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吗?”他像是一只盯着自己猎物的鹰,眯起眼睛看着这个讪笑着的红衣男子。要不是以他刚才为了给渡劫的女妭遮掩天机耗去了他大半源力,他肯定会直接推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后,如果跟着只鸟有关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把这只鸟身上的毛全部拔光,然后打包送给那两个觊觎他已久的家伙。
“呵呵,我可是真不知道你没有告诉她你的身份,然后,不小心说错了话,把她给气出了火而已。”所以你不能怪我,谁叫你自己不和她说清楚。
“哦!”仓颉气极而笑,“那么,亲爱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