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他爹是苦逼-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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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要不要就上肉呢~~~
嘿嘿嘿。
第四十九章 搬住处
季惺是在10月底;房子已经找好,正式租下了,才跟寝室的人说要去外面住的。虽然他没明说;但大家都知道,他肯定是和丁凯一起。这件事;季惺背负了很重的压力。
生日之后;其实谁都有了那么点底;他和丁凯与别的兄弟相比是不同寻常的。不过这年头;没谁有好奇心去管别人的事,就算真的是那啥啥;谁还能说什么呢?女生楼里有一对好朋友;睡同一个床;躲在帐子里不出声;被同寝室的不小心拉开一看,赤条条抱在一起磨豆腐。还有谈恋爱最佳地点之一的野猪林也常见到一对对男男和一对对女女搂着啃。
社会越来越开放,大学生接受新鲜事物又比较快,大家对同性恋的看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再也不会觉得那是变态或者神经病了。何况熟悉季惺和丁凯的人都看得出,他们俩都不娘,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义气、大方、有度量,见谁都是一副笑脸。
当然也不排除有王军这种自找抽型的。
“怎么,你和你那个弟弟一起住啊?”王军不怀好意地看着把被子叠好放在一个袋子里的季惺,“我就奇怪了,之前你不还哭着喊着说和他没什么事儿,现在怎么又腻上了?还是你本来就是在骗我们的?”
宿舍里其他人都不说话,余新成在帮季惺收书本。
季惺装着东西,抽空说了一句,“王军,我要怎么样,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是脑袋上装着雷达,尽可以去观察别人,别老把视线放在我身上行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爱上我了,那我可真够憋屈的。”
余新成没忍住,噗的笑了一声,赶紧收回喉咙里。
王军哑了一秒,站起来张牙舞爪指着季惺就开骂:“你以为你是谁,不要脸!你就是、那个……同性恋!”他终于把这个词说出来了,原来还一直不敢,这会儿被刺激到了,放开了,得意地仰着脸,“真是,你还别以为别人都不知道,幸好你要搬出去,不然他妈的住在这寝室谁放心啊?还不知道半夜会不会被你偷袭,哼哼!”
季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站直了腰,缓缓地转头往王军的方向看去,眼睛非常认真地盯着王军那个小白脸,上下打量了一番。
王军不自在,“看我干什么!”
季惺慢悠悠开口,“我说,这事儿还真不需要你操心,你也别担这个心。就你那副假姑娘的样子,还有唧唧歪歪的个性,我早看出来了,你的内心在渴望着一个强壮的怀抱。放心吧,王军,总会有个男人来收了你的,不用这么急着表现你的欲望。——告儿你,我可是说真的。”
王军一下煞白了脸,“你、你说什么!季惺!你再给我说一遍!”
季惺真就好整以暇抱着手臂,“说就说——王军,你才是个真正的同性恋,由里而外,货真价实!”
这话还真不是季惺在胡编。一般而言,只有同类人,才能嗅出同类人的气息。文化墙那事,大老爷们儿谁不以为是男追女?王军偏偏就剑走偏锋,猜出是季惺和丁凯;他看似在追求班花苏娇,却从来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和人家讨论什么化妆品衣服,像个讨人烦的闺蜜;整天这个嫌那个厌,动不动就生气需要别人哄……真要算起来,他比季惺可娘炮多了。悠闲四福晋
宿舍里的人恍然大悟,一个个都把眼睛瞟到了王军身上。……原来是这样!
余新成不由自主抖了一下。他和蒋智都是县份上的,是这个寝室里王军最爱挖苦的对象,所以相应的,对王军也最反感,乍然听到这个,自然是一脸受不了的样子。
王军的脑子轰的蒸腾了一番,再也挂不住,扑过来就要揍季惺,“放你的狗屁!”
季惺来者不拒,先是躲开这一下扑击,再一脚抡过去踹在王军的肚子上,顿时就把这人踹到了床脚边,窝在那里半天爬不起来。他这还是跟郑凡学的,这两年郑凡放假回家的时候,没少教他们一些军警格斗技巧。季惺本来是不与人争的性格,也是被吴川拉着去学好玩儿,现下正巧用上了。
几个人都被季惺干净利落的动作给惊呆了,看不出瘦瘦的季惺还有这战斗力。
不过,也要看是面对谁,王军那小身板跟季惺差不多,个儿比季惺矮,自然就是被打的份了。
“你、你他妈的……”王军还不服气,爬起来抓起旁边的凳子就要砸,宿舍几个人一看,不行了,这可危险了,不能再坐视不管,一个个抓住王军的手,扳着季惺的肩膀,劝起架来。王军自然是又扭又挣的,季惺好笑地看着他。渐渐的,大家也都带着怪异和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王军在撒泼。
蒋智劈手夺过他手上的凳子,“闹、闹、闹屁闹!王军你无聊不无聊!都是你在惹别人,不然谁会跟你吵!”
“你、你们……”王军环顾四周,全是冷眼,气得大吼一声,推开挡在他前面的人,就朝门口跑去,啪的把门摔得山响,脚步声登登登地朝楼梯口过去了。
季惺耸耸肩,“各位,谢了。”
蒋智拍拍他,“行了,不提他了。以后多回寝室玩。”
季惺笑道:“过两天我做一桌好菜,请大家去我们那儿吃饭。”
余新成:“哟!你还会做菜?”
季惺:“那绝逼一手好菜,我家都是我做,随便你们点!”
蒋智:“这么牛逼哄哄,那可要点几个难度高的。”
季惺:“没问题,包管你们满意。”
宿舍老六:“OK,提前点说啊,咱们带点好酒,不醉不归!”
重生之贵女不贱
季惺:“我靠,还不醉不归,喝醉我可不管的,扔楼道里去。”
宿舍老五:“怎么能这样呢,好歹也要扔到宿舍楼的楼道啊。”
季惺:“哈哈哈,想得美……”
一场风波就这么平息了,再也没人提那回事,大家都把季惺看成哥们儿,而王军却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这件事充分说明了一个课题:人缘的重要性。
季惺自己拖着箱子,把东西搬到了朝阳村的教工宿舍楼。这里住的要么就是老教师,要么就是租房的年轻教师和学生,环境还不错,楼房是老式的,还蛮隔音,关上门就是一方小小的天地。
丁凯搂着季惺,什么都不管,先亲个够本再说。本来说好收拾屋子的,结果当晚唯一收拾好的就是床铺,一铺好床,丁凯这条大狗就嗷嗷地扑着季惺倒在上面滚来滚去闹腾了半天,结果闹得两个人裤裆里都是涨涨的,急切地脱了个精光,在仲秋的凉意里,互相搂抱着在被子里取暖过了一夜。
一觉睡到了早晨,丁凯醒过来的时候,季惺正把脸埋在枕头里,枕着他的胳膊睡得香。丁凯把被子拉好,手滑在里面,抚摸着季惺纤瘦的肌肉,鼻间都是被窝里温暖的男性麝香气息,没忍住在那雪白的肩膀上吮出了一个红印。
过了几天,季惺没有食言,叫上同寝的几个好哥们儿来了房子里吃饭喝酒。他们租的是个两室户,还是假巴一二地在两个房间都放了个床铺,一人占一边这样。几个人看了,也没说什么。
只是道,王军也要搬出寝室了。
季惺笑笑。
这一年,中国的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手机开始普及。丁志聪给丁凯配了个拉风的摩托罗拉V998,翻盖型,绿色的屏幕,小巧又好看。丁凯要给季惺也买一个,季惺死都不肯。
“用不着!我每天就是四点一线,教室、食堂、菜场、出租屋,要手机做什么?”
“可是,万一你回家呢!”丁凯赖着他。
季惺道:“回家,家里不是也有电话!”
“但是我想和你说点别人不能听的,那怎么办!”丁凯跟在季惺的身后不停的磨。
“好了啊你,有什么别人不能听的话,你不能回来再跟我说?”季惺一个转身,把他推坐在沙发上,“再闹腾今天不许吃饭。”
丁凯撅嘴。
过了一会儿,季惺把饭菜端上了桌,丁凯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季惺把饭碗递在他手里,“你想想看,我要是带个机子回家,我爸妈首先就得问从哪儿来的,我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块钱的生活费,哪儿存得下钱买几大千的机子?再说了,就我们两个互相通个话,有这个必要么?我们天天都在一起,你还不满意?——还是保持点距离好,距离产生美。”心机
丁凯似是同意了,但还是哼哼唧唧地挑着菜,“什么距离产生美,我就是想随时随地找到你,万一我有什么重要的时刻需要你见证,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不是得打个电话吗!还有啊,要是你和别的男人见面,我还可以第一时间知道……”
“爱吃吃,不吃拉倒,让你乱挑!挑你个头!”季惺啪地用筷子把他的筷子打开,“说的什么话?什么和别的男人见面,你的意思是我还不能和别的男人见面是怎么地?”
“我不是那个意思。”丁凯索性放下筷子,“我、我就是想要每时每刻都和你在一起!即便见不到面,也要听到声音。”虽然住一块儿了,他心里患得患失更严重,一个多月,季惺始终没和他跨越那一步,动不动就敲他脑袋,骂他笨蛋,丁凯极度忧愁,他老担心季惺会厌烦自己。他真想把季惺绑在裤腰上,时刻掌握他的动向。
季惺这人是属于如果不真正惹怒他,一般不会乱发脾气的类型。见丁凯钻牛角尖了,他也心软下来,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给丁凯,示意他吃,“你就不要瞎操这些心。等明年要找工作了,估计家里还是会给我买一个,现在真的没必要。用你给我买的手机,那算怎么回事?再说了,咱们在一起也有两三年了,你老这样腻着我,要是哪一天你厌烦了呢?”
“我不会厌烦你的!”丁凯最不爱听这个,郑重其事道:“既然我喜欢你,就决不会变心。——你也不能!”
季惺一笑,四两拨千斤,“行了,我懂了。别讨论别的,吃饭吧。”
买手机的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确实,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发现校园里用上手机的人原来越多,大多数是大四毕业找工作的。季惺看着低头嚼着饭菜的丁凯的侧脸,已经有了成年男人凌厉的线条,眉目依旧是那么精致,却有着十足的男人味。照理说,丁凯比他更招人喜欢,他应该更担心丁凯才对。可这小子这态度,分明介意他介意得要死啊。嘿嘿,开心。
季惺想着,嘴角漾起了漂亮的小酒窝。
也许……某些事情……可以尝试一下了……
过几天就是平安夜,正巧是个周日,要不然就,嗯,试试呗。
季惺没有告诉丁凯自己的想法,而是找了个没课的下午,偷偷去校外的网吧拣了个最角落的地方,抖着手指查了老半天那方面的信息。看了一个下午,眼睛都开始转圈圈了,也不过就得了几个关键词:润滑、扩张、安全套。
殊不知,这些关键词,丁凯早就烂熟于心。他那边房间的衣柜里,偷偷藏着一瓶水性润滑剂和一盒安全套嘞。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一定是肉了,不过肉的部分不会直接贴,还是上不老歌吧。
第五十章 平安夜
“惺哥,明天我们去不去市里玩?”出租屋里;一人占着一台电脑;丁凯问季惺。
“明天啊……”季惺想了想。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也就是他计划中可以和丁凯尝试着做点什么事的日子……他的脸没由来的热了一下,又装作正经道:“算了,没意思;市里吵得很;我们又不是信教;去教堂做什么。”每年一到平安夜,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或者天主徒,满街的情侣都喜欢往市里那几个教堂凑热闹。又听不懂弥撒,也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季惺最不喜欢赶这种时尚。
丁凯也是深以为然地“嗯”了一声,“也好;咱们干脆也懒得出门了。……惺哥,嘿嘿,我想吃八宝粥,你帮我做呗。”
“你就知道吃。”季惺头也不回,“我可做不了老版的八宝粥,最多买点红豆黑豆花生红枣的一起用慢炖锅炖上。”
他们的出租屋里都是丁凯买的各种厨具,他太喜欢季惺的手艺了。
“好好好!”丁凯忙不迭点头,“那种也好吃。”
“嗯。”季惺满意的笑了一声,继续在电脑上杀敌。
第二天,两个人睡个懒觉,到中午才起来洗漱,随便吃了点东西,披着大衣出去逛菜场。
“呼,八宝粥你今天就要吃啊?晚上干脆吃顿大餐,然后把八宝粥炖上,明早上做早点吧?”副食品摊前,季惺呵了一口白气,用小铲子铲着红豆。
“大餐?”丁凯眼睛一亮,“惺哥你要做什么?”
“我那天查了查,看做香煎牛排也挺简单的,一会儿去超市买点黑胡椒粉,再配点洋葱、蒜头、黄油之类,试着做一次试试。”季惺考虑着,“也就是个掌握火候的问题,又不难。”
“真的啊!”丁凯崇拜的看着季惺,“那就吃这个!”
季惺乐意看丁凯喜欢吃他做的东西那小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