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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几许风流地-第67章

小说: 几许风流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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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云看美剧就学了那一句话,口音也许还不太标准,有些羞愧,但还是装作很深沉的样子,对萧郎的愚蠢表示怜悯,微笑着走了。
  傍晚的时候吴、安、萧、洛四人去机场,梁倾城和林梵行为他们四个送行。
  在机场大厅里,六个人正说笑,有一个做健身推广的人,文质彬彬地走过来,给安迪了一本健身宣传册。
  安迪当时脸就黑了,朝那人连翻了三四个白眼,那人只好讪讪地走了。
  吴千帆很贴心地小声劝他:“你不胖,挺好的。咱们这个年纪的人就是要胖一点才好看。”又指着旁边的那四个人,无差别地打击道:“男人瘦得跟柴禾似的,瞧着没有安全感,不好看。”
  萧郎想解释说自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又见安迪嘟着嘴巴楚楚可怜的样子,就忘了开口。
  四个人上了飞机后已经是夜晚,于是各自躺在椅子上休息。
  洛云在筹划自己的钱要怎么花:在一个二线城市里买一个结实的房子,剩余的钱存到银行里,自己则应该学一点东西,或者找点事情做。不管怎么样,一个有房有钱、年轻漂亮的男人,日子总能过的很体面。
  萧郎有些困了,脑子里偶尔会想起安迪。他觉得安迪很美,可惜不争气,自甘堕落地把美貌埋没在了脂肪里。他扪心自问,并不能接受一个肥胖平庸的中年男人。但是真要撂开了,又很舍不得。最好的办法是把安迪抢过来,强令他变成千娇百媚的清瘦模样,讨自己的欢心。
  萧郎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安迪在机场被打击了一番,情绪依然很低落,他打开座位旁边的小灯,偷偷翻阅健身手册上的运动项目,正在入神时,旁边忽然传来一阵轻笑。安迪脸颊一红,忙把书合上。
  “你啊。”隔着厚厚的椅子扶手,吴千帆揉了揉安迪的头发,又叫他靠在自己身上。
  “已经是将近不惑之年啦。”吴千帆柔声说:“还要跟小姑娘似的减肥呀?”
  安迪脸颊更红,只得争辩道:“是健身。”
  “你现在身体虚弱,等养好了再练也不迟。”吴千帆并不怎么干预他的决定,而是翻开了健身手册,一页一页地观看,又问道:“你喜欢什么运动项目?长跑?羽毛球?篮球?高尔夫?”又认真说:“健身最重要的是持之以恒,做一项喜欢的运动,更容易坚持下去。”
  安迪趴在他怀里,闻着熟悉的味道,本来涌起的雄心壮志又烟消云散了,只是小声地说:“都不喜欢,你知道的,我不爱动。”
  吴千帆无奈:“那可就难了。”
  “就没有那种做起来不痛苦又很消耗体力的运动吗?”安迪忽发奇想道。
  “……床上运动。”吴千帆沉吟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试试,只要持之以恒,肯定会有效果的。”
  安迪红着脸笑,又拿毛毯遮住脸。过了一会儿吴千帆凑过来,握着他的手,轻声说:“我本来也想带你去丹麦办结婚登记,后来又想,那是年轻人爱玩的浪漫。两个人相爱相守,原本也不在于一张纸。回去之后,我们另买一所大房子住,可以吗?”
  安迪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下意识地说:“可以呀。”
  吴律师很严谨地说:“不是简单的同居,是缔结婚姻契约,以后我们双方要彼此忠诚,彼此扶持,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在五万英尺的高空中,在漆黑的夜幕之下,安迪吸了吸鼻子,眼睛里亮晶晶地,他轻声说:“好呀。”
  两个人郑重而神情地凝望着对方,最后安迪举起胖胖的手指:“没有戒指。”
  “那个……”吴千帆有点尴尬:“下飞机再买吧。”扯开毛毯盖在他身上,柔声说:“早点睡吧。”
  安迪嗯了一声,钻进了毛毯里,过了一会儿又忽然说:“我要记住今天的日期。”
  吴千帆把手上的腕表递给他,他一把抓住,枕着吴千帆的手心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温暖的地方

  林梵行并不知道梁倾城要去哪里,一开始以为是公事,后来见他眉眼含笑顾盼神飞的样子,却又不像,两个人收拾了行李,动身时林梵行看了机票,才觉得很茫然:“去墨西哥啊?”
  梁倾城点头,一身休闲服,神清气爽的样子。
  在路上林梵行忍不住问道:“去那里做什么?”
  “一点私事。”
  既然是私事,林梵行就更加好奇了:“是见什么人吗?”
  梁倾城不耐烦地瞅了他一眼,有点懊悔:“你不该跟来的,他不喜欢你。”
  林梵行一听这话就火了,他自诩在梁倾城心里的位置独一无二,从来没想过还有别人比自己更重要。
  “那你……”林梵行炮弹似的开了口,本来想说那你为什么还叫我来,然后会想到明明是自己要跟过来的。
  林梵行恨得咬碎一口小白牙,紧绷着脸不说话,心想我下飞机后就回家,老子不伺候你。
  下飞机后,两个人乘坐大巴车到港口,然后买了船票。林梵行渐渐猜到了他要见的人,心里颇不是滋味,但是也没有提出异议,毕竟他知道那人在梁倾城心里的位置是不可替代的。
  渡轮既大且平稳,原本是用来装载汽车火车的,甲板上非常宽阔。太平洋温暖而宁静,海风呼呼作响。林梵行从角落里找了一张折叠椅,坐在甲板上一支一支地抽烟。
  梁倾城愉快地在餐厅喝了咖啡,又跟旁边的小胖孩玩了一会儿,讨了几块水果糖走上甲板,见林梵行一副颓废模样,他既烦恼又无奈。小表弟是自己的至亲,林梵行是至爱,偏偏两个人水火不容。
  这样一路别别扭扭地行了四十多个小时,墨西哥近海岸小岛众多,有的被开发成了旅游区,有的成了居民岛。轮船每经过一个地方,都会卸下粮油淡水等物品。
  最后船上仅剩他们两个人,过了许久,才到达一个不知名的小岛。岛上红楼白塔,绿树成荫。沙滩上有冰激凌快餐和比基尼美女,倒是个极悠闲浪漫的所在。
  梁倾城带着他下船后,就打开了手机的定位系统,拖着大行李箱穿过大街小巷。林梵行累的气喘吁吁,也没力气吃醋了,只想着快点找张床躺一躺。
  他们停在了一栋极普通又极洁净的二层砖瓦结构的小别墅门口。这种房子满大街都是,价格也很便宜。不过这栋别墅的门口铺了碎石,又种了两个小芭蕉树,可见主人是有生活情趣的。
  梁倾城刹住脚步,很紧张又很释然地,他松开林梵行的手,柔声说:“很累了吧,马上就到了。”
  林梵行举手遮住明亮的太阳,有点睁不开眼睛:“我好困。”
  梁倾城推了推厚重的木质大门,本来还想敲门,不料那门嘎吱一声晃悠悠地打开了。
  铁塔似的阿多尼站在院子中央,手里提着一桶水,似乎正要冲凉,满院子花木繁盛,果木飘香。
  阿多尼愣了一秒钟,虽然惊讶得头皮发麻,但还是很沉稳地把木桶放下,大步走过来,彬彬有礼道:“梁先生,林先生。”他没有主动伸手,是因为他的身份是佣人,没有和前主人握手的资格。
  梁倾城也没心思跟他客套,直截了当地问道:“朝露呢?”
  阿多尼在他面前,总是有点气馁的样子,说话的声音也低了许多:“他出去了。”身子微微一侧:“两位进来吧。”
  梁倾城宛如在自家院落一般,气定神闲地扫视了整个院子,虽然小了一些,然而洁净美观,小花园里种着何朝露最爱玫瑰花,旁边的空地上种着海岛上常见的蔬菜。梁倾城点点头,迈步走进了屋子。
  房子分为上下两层,典型的本地建筑,窗子极大,窗帘乃是本地的亚麻布料。一楼是厨房和会客室,木质桌椅倒是很雅致。
  二楼有四个房间。仅有一间是卧室,卧室里整洁又温暖,满墙壁的红色泡泡图案。浅蓝色条纹的床褥和枕头,两个枕头挨得紧紧的,中间还摆放着两个小熊公仔。
  林梵行学过一点风水学,暗自腹诽:“卧室如此整洁温馨,可见夫妻关系是极和谐的。”
  梁倾城早就料想过两个人可能会发生点什么。自家表弟如此风流妩媚,石头人见了也难免动情。然而亲眼所见,梁倾城还是气得要爆炸——这个阿多尼是什么东西,蠢猪笨熊似的家伙,也配跟朝露……哼!
  “阿多尼,你过来。”梁倾城厉声道。
  阿多尼怔了怔,慢慢走过去。他知道梁倾城是爱弟狂魔,打起架来下手又狠。不过自己也不是第一次被他打了。
  “你很好啊!”梁倾城咬牙说了一声,忽然抬脚揣在了他的小腹上。阿多尼猝不及防,倒退几步,在楼梯口踩空,一口气滚了下去。
  林梵行看得眼睛都直了,他没有见过梁倾城打架的样子,心里颇为后怕,这一脚落在自己身上,肋骨肯定要断了。暗自决定以后少惹梁倾城生气。
  阿多尼从地板上一挺身站起来,抬手擦了擦嘴里的血,神情平静,一点狼狈相都没有。他起身上楼梯,站在梁倾城面前,摆出一副你要打就打吧,我做的事情自己负责的神情。
  梁倾城点点头,冷笑一声:“有种。”微微偏头:“梵行,去把我的指虎拿过来。”
  林梵行自然不能由着他打架,只好硬着头皮规劝道:“倾城,我们还是先找朝露吧。”
  梁倾城这才冷静了下来,冷冷问道:“他呢?”
  阿多尼闷声回答:“出去卖快餐了。”
  梁倾城和林梵行一起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卖什么?”
  阿多尼只好解释道:“我们其实不缺钱,他前段时间喜欢鼓捣中国厨艺,我给他做了一个小推车,好让他把食物推销出去。他主要是觉得好玩。”
  林梵行吃惊得说不出话,梁倾城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简直要站不住了:他那个天仙似的小表弟,一向只爱高端奢侈品和顶级香水的何朝露,竟然推着油腻腻的小车去卖饭!
  梁倾城拳头做痒,又要往阿多尼身上招呼,阿多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老老实实地说:“他要回来了。”
  林梵行忙息事宁人地说:“我们下楼说话。”摇了摇梁倾城的臂膀,拥着他一起下楼。
  三人在楼下略坐了一会儿,阿多尼动作麻利地给两人倒了椰子水,林梵行想赞叹说真好喝,忌惮梁倾城的脸色,没有说出口。
  正在不尴不尬的时候,外面木门一晃,一辆写着汉字的米黄色小推车摇摇晃晃地闪进来,人还没出现,先娇软地喊了一声:“哥——”
  阿多尼和梁倾城几乎同时站了起来,一起看向门外。阿多尼本想去迎接何朝露,又想到人家嫡亲大哥在这儿,自己倒是不忙着凑到跟前。
  何朝露身量苗条婀娜,白衬衫,背带裤,一顶灰色的鸭舌帽歪到旁边,娇花般的脸,软玉似的身形,比之前在国内时更鲜嫩妩媚了许多。
  梁倾城见他这样,才知他并没有受过苦,心里略高兴了一些,上前一步,柔声道:“弟弟。”
  何朝露睁圆一双秀眼,捂着嘴巴上前几步,梦呓似的:“大哥?”
  梁倾城鼻子一酸,大步走过去将他抱起来,将他的脑袋狠狠按在自己胸口,低声叫着何朝露的小名。
  这两兄弟俩沉默地抱了许久,小声说着亲昵的话,声音里都带着泪水的味道。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傻话。”
  “哥,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做大哥的怎么会找不到自家小弟啊,你在美国失踪后,我一直派人找你。后来知道你在这里过得安稳,我才放下心。”
  何朝露顶着满脸的泪花,笑嘻嘻地牵着梁倾城的手往里走,一眼瞧见了林梵行,他果然大为不满,嘀咕道:“他怎么来啦?”一语未了,又见阿多尼脸上挂伤,略有些惊慌地走过去,拉着阿多尼的手小声说:“怎么啦?”
  阿多尼摇摇头,不肯多说。梁倾城倒是痛快地招认了:“我打的,朝露,你跟他的事情我回头算账。”
  何朝露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冲梁倾城道:“哥,你不要跟阿多尼打架。阿多尼看着我的份上才不还手的。他以前是雇佣兵,认真起来能打你十个。”
  梁倾城是调查过阿多尼底细的,虽然知道何朝露说的是实话,但面子上还是过不去,于是色厉内荏道:“我来这里,难道是打架的?打架能解决问题?”又想起来是自己最先动的手,不禁更加郁闷,索性不说话了。
  何朝露欢喜的劲头过去,小声跟阿多尼抱怨道:“今天天气热,街上没多少人,饭菜还剩了好多呢。”
  阿多尼轻声说:“没事,我拿去给隔壁家鱼塘喂鱼。”
  阿多尼起身去收拾餐车,何朝露在旁边给他递抹布和洗涤剂,嘴里哼哼道:“晚上在家里吃饭还是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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