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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异界之游戏江湖-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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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蕤本人隐隐有些看不起步军,一到军营就跟步军一方中最大的一伙人做了对头,‘北地汉子,马上称雄’,缘故就是在此。

他的路确实是比夹杂在群体中的步军一方良家子好走的太多。

而第三类——大部队骑兵,孟蕤十七家的团体中,就今晚到宴的四人要走。因为总体的来说,陆彪、祝彪、曹厚、孙默浜四家,家族实力都不怎么样,祝彪不用多说,其余三人就是想走孟蕤的那条路,他们身后的家族也凑不齐足够的人手来支持他们。所以,进骑兵部队就是他们的必定选择。

话说到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祝彪频频举杯爽快的跟陆彪三人连干不止。感情深一口闷,今后四人关系要更加的紧密,更加的密切,怎么能不酒到杯干!

只是在大口大口的饮酒之中,祝彪心中还隐隐的在暗笑。他之所以选择大部队中呆着,可不仅仅因为祝家败落无力支持他,更多的原因是出于他的军事属性。

a阶的骑兵属性啊,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祝彪属下的攻击力会更强,速度会更快,防御会更高。也就是说他跑的快,杀伤高,死亡伤损率少。当然是只有在大部队中才能更好地发挥出他的优势。

骑兵品阶:

c——杀伤力+10%——无战技

b——杀伤力+15%、速度+15%——冲锋

a——杀伤力+20%、速度+20%、防御+20%——冲锋、穿刺

s——杀伤力+30%、速度+30%、防御+30%、恢复(体力)+30%——冲锋、穿刺、连环突击

其余兵种品阶依此类推,兵种不同战技有不同。

“哇——”出了和云斋,迎面被风一吹,祝彪哇了一声差点压制不住胸中的酒意,当场吐出来。

他内力在座四人中最强不假,可是酒量绝不是四人中最高的,那陆彪一壶壶烈酒如同喝白水一样。祝彪这方面真的是比不了,而且他现在的内力也被办法不动声色的化开酒气。

“公子——”手臂被一旁窜出来的一个人给扶着了。

竟然是周云飞,祝彪听声音。扭头再看,可不就是他——

“六哥——”祝忠也来了。

向二人点了点头,祝彪挥开周云飞的搀扶,“我没事儿……”自己脑子还清醒着呢,只是腿脚有点迟缓罢了。

有点摇晃的回到租下的那个小院,他们不再的这些天里秃老九也没来闹事。周云飞他表哥——姚铨,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公子——”

客栈小院门前,姚铨已经等候了小两刻钟了。姑姑、表弟竟然卖身给人家做奴仆了,一直以来在还算宽和的生活条件下长大的他对此实在有些无法接受,虽然近一段时日来他们家困难了许多。

但是再承人家的恩情也没必要给他当奴做婢啊!

表面上姚铨丝毫不显,背地里却是深深的不满,甚至还咒过祝彪几回。今日那群人总会回来了,领头的少爷不在,也就是他们的公子,被人拉去和云斋喝酒去了。

虽然到来的四个人对他姑姑都挺客气的,但是姑姑就是认死理的压低身子给人端茶倒水。姚铨看了心理面更加的不好受,何必遭受这罪,早早卷了那些银子走人不就一切万事大吉了?

小一年码头苦力的历练让姚铨很好的隐藏下了自己的真实情绪。

“等我练好了武功,咱们再看……”他用这个理由来鼓励自已,因为周云飞在他又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就给他讲了一个叫窦兵的人……

“姚铨……”小院前高挂的两个灯笼正散发着一层层黄晕,祝彪看着这个要上来搀自己的人,可不就是离开时还在昏睡中的姚铨。他看过他的长相,眉眼有些狭长,鼻梁高挺,所以使得面目略带有一丝阴柔,可是一个帅哥。

“不用——”,挥挥手,祝彪站直了身子。“我没醉!”

大步的走进院中,里面听到声响的祝明、姚洁四人就都迎了过来。进到屋里,祝彪泛红的面色都染到了脖颈,眼光虽然还有一丝清明,可是开口闭口酒气翻涌。

“公子,你这喝的也太多了。”姚洁端上了早就准备好的解酒汤。

祝彪接过碗一饮而尽,对她的话却不置一词。男人的酒桌上,你不喝酒能行吗?况且今天是四人第一次聚会,意义不同……

赵匡胤义社十兄弟,他的脑海里猛的跳出这句话来。今日自己四人的聚会,可不就是同比当年赵匡胤的十兄弟结义?

不过,就不信赵匡胤还在是一小兵头的时候就能想到日后自己会黄袍加身。不过是在基层,没那么大的、长远的打算,为了仅仅是在军中互相有个照应!

一百一十三章 军伍子弟兵

“记住运转路线了吗?以后每天早晚各练习一次——”

姚洁的年纪大了,祝彪没指望她成为什么武功高手,只是《一气诀》中平纯和,习练在身不追求武功也可调理身子。现在连祝柳氏都在日日修行着,没灾没病对普通人来说就是一大福气。

姚洁双目中露出感激,祝彪对亲近又忠心的下人确实是没的说。这也跟他潜意识中那些没有忘记的过去有联系,不管怎么样,他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主家。

客栈里住了一晚,太阳上到中天,祝彪五人回到了军营,校场内的竞比依旧在继续。

下午时候,一辆马车使出了延平郡城,在这姚洁母子跟姚铨三儿,带着祝彪的写回家的一封书信,上了前往庆襄的路。

去年她们从庆襄出来时,孤苦伶仃可怜,而今又回庆襄了,虽然依旧是三个人,但心理面有个主儿了。姚洁和周云飞就神情定定的,姚铨虽然着实不想给人低身做小,但他知道——自己姑姑是绝不会卷银子跑路的。一路上心中那是一个苦啊……

城北大营里的竞比整整用去了三日,共拔出了八十名‘精英’。

气昂昂的站在众人面前,金崇东之流全都满面肃穆。他们就要去王都了,就要入禁军了,那可是比之边军也还要高一等的禁军。他们现在的身份可以已经压过了剩余所有人一头的。当然要昂头挺胸!

“切——”祝彪一旁,孟蕤不屑的撇了撇嘴。

延州可是有不少家族的核心,如孟蕤一等的人物并没有去追逐禁军资格的。因为他们的根在延州,他们的关系在边军,你入了禁军还有个毛球用啊?

禁军虽然金贵,可也就是守卫宫廷,拱护王室。征战沙场的机会太少,立功受奖的机会也太少,现在固然身份上高出了一等,可日后呢?若是家族在王都有别的硬朗关系还好,没有的话,禁军,那还是据而远之的好。

反正祝彪是清楚,孟蕤压根就瞧不上禁军。

铁甲、长枪、重剑、骏马。

在八十名精英被选拔走而后,祝彪这些人迅速进入了战备状态。

军服连同马匹器甲当天晚上就被发到了手中,祝彪、祝明等五人,从此正式入编了北汉边军骑军中的一员。

鳞甲(铁):低阶,防御30,质地40,重量15;

长枪:低阶,锋锐50,质地(枪头)40,质地(枪柄)20,重量12;

重剑:低阶,锋锐30,质地40;

骏马:中品,速度50,负重50,耐力30;

鳞甲重量15就是15斤,长枪重量12就是12斤,重剑只有8斤重,不入两位数,是以重量省去。

骏马速度50,是一日可奔500里,负重50是可驮起500斤,耐力30,是全力冲刺路程30里。

比祝彪之前骑乘的马匹要好上那么一点点,但也没实质性的差距。中品的骏马,民间是很多的。

第二天清早,全部人等集结。每百人一队,各有教官。

“呜……”牛角声吹起。

“这是集结号。号角一响所有人必须到位,三响不到,记大过鞭十。连续三次大过,论罪撞阵。”祝彪一队人面前,一全身披挂的黑脸大汉大声吼道。

“呜呜呜……”

“相连三声,号角激昂,这是进攻——”

“呜~呜~呜……”

“由高转低,这是撤退——”

“听明白了没有——”

“听明白了——”

第三天清早,天才蒙蒙亮。

“呜……”低沉的号角声猛的响彻在军营上空。

睡梦中的祝彪一下子惊醒,整个军帐稍稍起了一阵喧哗。

他们五人都有功夫在身,有条不紊的整理着自己着装披挂。其余的五人也都是军武世家出身受到过提点,在自己家里时更早早受过磨砺,当号角声第二次吹起的时候,帐内十人已经全副整齐披挂的大步迈出。

三声过后,校场内一块块站定如松的身姿已经聚齐。

一旁高耸的箭塔上,延平中郎将赵廉看着校场内整齐站列着良家子弟含笑着点了点头。对身旁的左校尉乐纲满意说道:“不愧是军伍子弟,熟通军律,已能令行禁止——”

“将军说的是,这些根苗确实不错。”

乐纲两眼放光芒。良家子入诏,他也仅仅是听说过,没见过真实。而今日看来绝对的是名不虚传。不仅个体实力强悍,军纪军律上也好上手的很。

普通士卒新兵,单是这个晨起集结,没有个十天半个月就根本不成样子。哪像眼下的这群人……

如果整个北汉都是这样的兵源,现下也不会被胡虏压的那么艰辛困苦了。

“将旗为令。红旗攻,黄旗停,黑旗退,蓝旗分,青旗绕行……”

“重复一遍——”

“将旗为令。红旗攻,黄旗停,黑旗退,蓝旗分,青旗绕行……”

第四天郊外野地。

一杆似火如荼的红旗飘扬在最前,祝彪所在编队百骑直冲而下,应着面前波光淋漓的大河下饺子一样噗通噗通响个不停。

暖暖的春光下,河水依旧凉的冷骨,小风再这么一吹,那滋味……但是一杆黄旗迎风飘飘,在水浅处,祝彪只能控制着有些不安的战马继续泡在这淹到马肚处的冷水中。

第五日,校场演练中,步骑两方对决,一队对一队部。祝彪所处的骑队一方占据着绝对的上风,而只要能打赢这一次演练,中郎将亲自许诺——晚上好酒好肉管够管足。

两刻钟不到,眼见就要彻底击溃步军。突然地一杆黑旗打起,以祝彪的心性都是一愣,但是一百骑还是纷纷调转马头,放掉了这场即将到手的胜利。

军伍子弟,从小耳听目染,军纪军律深深地刻印在他们的脑海里,其训练之有素,绝不是普通百姓子弟可比的。

扣除上王都的八十人以外,剩下的步骑近九百人,只用了十二天时间的训练,那整齐划一,那令行禁止,完全可比拟上百战精兵。

“明天咱们就要开拔战场了,咱们弟兄们也就要分离了。今儿,我在这说上一句——”还是和云斋,只是宴席的客人从陆彪、祝彪、曹厚、孙默浜四人,变成了孟蕤组织起来的这个小团体剩余的全部十五人。

端着一碗酒,孟蕤仰天一敬,“苟富贵,勿相忘——”

一句在这个时空中流传很古老很广泛的一句话。

一百一十四章 塞外边疆

塞外,曾经祝彪脑海中的塞外,是那唐诗中令人神往的疆域。

多少热血男儿弹铗高歌,放马前行。金戈铁甲,霹雳弦惊,沙场上慷慨悲歌,壮志长存,留下一笔笔深深历史的回响。

但而今的塞外……

有的是,一场场血腥至极的战争,一胡一汉两个民族的对撞,生与死的瞬间,血与火的酣畅。当然,还有他建功立业扬名立万的遐想!

五月的塞外,绿茵茵的大草原上,碧草芳连天,不见莺飞,不见牛羊群,只有草长。

史上的猎猎长风依在,却没远漫天际的厚雪和长驱如盖的黄风。浩瀚的历史烟尘,彻底湮没在祝彪的脑海,这里没有那万里蜿蜒的长城。

星光淡静,天苍野茫。记忆中的情感,沉没在心底。

————————————————

“听说没,渠县齐家撞到了胡虏整一个千骑队,死了四十多人,才逃出生天……”

“顾城的顾翼轸抄了好一把,整灭了胡骑一十夫长……”

“明山的刘隆查到了胡虏痕迹,大军连夜出击,一举溃敌……”

“燕城孟蕤武艺好生了得,一柄钢叉一人连扎七骑,这才半个月就取了快三十首级了……”

拉到前线半个多月了,该出头的一些人,如孟蕤很快就在居延城闯出了自己的声名来。

虽然一些同样有能力的人未必都有那样的好运,如渠县齐氏。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自由的奔驰在大草原上,都比始终窝憋在居延城内的祝彪等人强。

“祝家六哥,祝家六哥……”

军帐外响起了一声熟悉的叫喊,祝彪睁开了眼睛,眼神闪过一道无奈。又是孟蕤——

前几日他升队率,叫齐了十五家。今日莫不升到了都伯……

“六哥——”

祝仝脸色变了一变。孟蕤所打的注意,祝彪之前就给他说了,他(孟蕤)是想要真正的当十五家的老大。这哪里是赴宴,分明是赴气受么!

在祝仝的心中,孟蕤根本不值一提,祝彪比孟蕤高明十倍也不止,如何能低头给他——

进入边军以来,入大部队的良家子弟全给打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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