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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切勿送花-第12章

小说: 切勿送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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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开始猛烈跳动,神经末梢感到刺痛。被盯梢这件事本身就造成了紧张的感觉,他感到他的肌肉不由自主地在绷紧。他不知道这个监视小组是从哪里来的。就他所知, 他们可能是某个外国情报部门的人,然而他认为,更有可能的是MI5著名的监视组的人。

通常持续一个钟头左右的乘车高峰还没有到,月台上就已经人山人海了。那个身穿黑衬衣和牛仔裤的年轻人懒洋洋地靠在一堵用瓷砖镶得光溜溜的墙上,附近竖着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买猫。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字样。

邦德故意站在这个监视者的正前方,让这个年轻人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脊背,等着下一班车从隧道里轰隆隆地开来。车一到,“唏”一声火车的自动门就开了,到处都是人头攒动,车外的人蜂拥着拼命抢上车,而车内的人则不顾死活地挤着下车。

他留在后面,好像改变了主意,不想上火车似的。接着他转过身来,向前跨了一步,问那个年轻人是否知道现在是几点钟。那个监视者懒洋洋地举起左臂看他的手表。邦德突然用右手的拳头又快又狠地猛击了一下他的下巴。

那个监视者的头很快地恢复过来,他的双眼呈现出呆滞的惊讶神色。

“这里有个人遇到麻烦了。”邦德朝着一个穿制服的官员叫喊,接着向最近一个车厢快要关上的门猛冲进去。火车开出站台时,他看见一小群人围着那个萎靡不振的监视者。

邦德所居住的那条街离国王路不远;那条街是条死胡同,因此是干他这一行的人最理想的居住地点。“要么你住在露天的地方,与周围其他人之间还要有一大片平坦的开阔地,要么你就选择一条只有一个进出口的街道居住。”多年前有个教员这样对他说,“最好是一条短街。”那位老专家补充说。

他了解他的所有邻居,一眼就认得他们的汽车;有陌生的汽车或人到他住的街上来他一秒钟之内就可发现。现在,邦德拐过一个墙角,走进他住的那条街时,他意识到,不管监视他的人是谁,这个监视小组是干得很认真的。他不仅看见一辆陌生的汽车——一辆密封的小货车——而且看见一个穿制服的清道夫;他的垃圾车轮子很高;他到处转悠,这里扫扫,那里扫扫;邦德的老管家要是看见了他一定会说,他忙得“好像死了的虱子也从他的身上掉下来”。这个清道夫不是邦德常看见的那个人,邦德从来没有见过他。

邦德把钥匙插入弹簧锁把门打开,从前门走进那幢房子时假装没有注意到任何异乎寻常的情况。他看见门口的草垫上堆着一大堆邮件。

他的女管家阿梅正在苏格兰与她的侄子和侄媳一起度假,因此邦德通常格外小心——在门的侧壁插上几片薄木片,在窗口从左到右系上几根不易看见的线——以防有人企图绕过他精致的警报系统潜入室内。他觉得一切正常,但这不说明什么问题。如果他真是一个严密监视的对象,可以在他的电话上安装窃听器,不必派人设法进入他的房子。

他砰的一声把邮件抛在起居室里的方桌上,向华丽而宽大的书桌走去,打开一个大抽屉,把似乎只是一台普通电话机的装置拿出来。他把房子里的电话机插头从它的标准插座中拔了出来,用书桌抽屉里拿出来的装置代替它。他不信赖小型窃听探测器,又不能在总部的防止窃听处打电话。他现在要用的电话机是一个反映目前最新工艺水平的装置,是过去称为中和电话机的远亲。用上这台电话机,就是最好的有线窃听器也无能为力。电话机里的微型电路自动发出信号,而这些信号,录音机和耳机是无法捕捉的。相反,如果有人企图窃听,他将听到声音尖锐的信号,这种信号足以使窃听者至少严重耳聋48小时——这是说明书规定禁止长期使用这种装置的原因之一。另一件值得考虑的事是,这种电话机花费很大,因为电子干扰电话机(ECMT)——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告密电话机——每台价格高达近4000英镑。

他处理好通讯设备以后就拿着公文箱走进他的小卧室,沿着用白色油漆涂得闪闪发光的护壁板摸索过去,找到一个小小的木柄。他把木柄向后一拉,护壁板后面赫然露出了一个很大的钢制的防火秘密保险柜。他迅速拼出打开保险柜的密码,把公文箱放进保险柜,接着把所有东西都锁了进去,才将那块护壁板推回原位。

邦德在处理好这件重要的事情以后就把注意力转移到这天的邮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一张电话费账单,一张红色的电费账单——红色意味着不把账付清就不供电——四份推销破烂货的诈骗性邮件和一封信。这封信装在一个用黑蓝色墨水书写的信封里,地址用粗体醒目的字体书写,写得很正确——从字体看他认为出于女性之手,但究竟是谁的字迹他可认不出来。

信封里有张便条纸,也用黑蓝色墨水书写。便条里既无地址也无致意语,字迹一样,圆润丰满,女性特点很浓,只有几行字:“应该提醒你,安全局将对你进行长期的全天候监视。我们曾见过一次面,但我不愿在书面上把我的名字告诉你。本星期每天下午4点钟到6点钟我均在布朗旅馆喝茶。请把监视者甩掉来找我。这是关于已故的劳拉·马奇的极其急迫而重要的事情。”

短柬里的内容足以引起他的兴趣。问题是耍什么手段才能把监视小组甩掉。在间谍小说中主人公可以用适当方法乔装自己去蒙骗目光敏锐的监视小组。他想起了巴肯的《第三十九级台阶》,在那部小说里,理查德·汉内就是乔装成一个送牛奶的人混出大楼, 让警察站在那里傻等的。几乎已经是下午5点钟了,布朗旅馆在多佛街,离皮卡迪利大街和邦德街不远,坐出租汽车要足足二十分钟才能赶到。如果他今天要摆脱监视去联系,那么他要快手快脚才行。

至少他现在已经知道他所对付的是什么人了;一想起他所对付的人他就闷闷不乐,因为安全局的监视分队是世界上受到最好训练的监视组织。他自言自语地小声引述莎士比亚剧本中的词语:“啊,只要想一想火……”

他突然停下来,皱了一下眉头,接着不禁笑容满面。早已有人这样干过了,火神缪斯。他匆匆冲进厨房时想的是浓烟和镜子。

他的女管家阿梅是个头脑守旧的人;她对用塑料制成的用品就像认真的钟表匠对电子钟表一样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她不肯用到处都有、用脚操作的塑料垃圾箱而坚持使用维多利亚时期的全金属的、笨重的旧式垃圾箱。她总是说,塑料制品容易引起火灾;而现在他所需要的正是引起一场火灾,一场保险不会蔓延开的火灾。

上个星期六,邦德预料不到会被召到办公室去,弄得没有时间把通常该由回乡度假的女管家阿梅做的家务做完,因此垃圾箱里还有四分之一的东西。垃圾箱里装着湿纸巾,他上个星期五吃晚饭未吃完的有点刺鼻的咖喱、咖啡渣、蛋壳,上星期六早晨吃剩下的面包。他现在又给这一堆令人可厌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加上一堆捆扎起来的纸巾,把垃圾的间隙塞满;他把更多的纸巾弄皱,扔在这堆潮湿东西的上面使垃圾箱大约有四分之三那么满。

他把垃圾箱拉进小门廊里,再提起来把它放在门廊与起居室之间敞开房门的门口,然后匆匆穿过起居室向他的卧室走去。

这幢古老的房子在改建时,那位灵巧的建筑师使这幢三层的楼房每一层都完全独立。进入邦德所住的那套公寓房问唯一的入口是通过前门的,实际上他所住的那几个房间占了一楼整整一层。他住的那套房间像他上面的每一套房间一样在房子右面的山墙末端均损失了大约8英尺长的空间; 为了向每套房间提供自己独有的入口而在这大约8英尺长的空间建了一堵假墙, 这么一来就可为二楼和三楼两个套间各建一段自己独立使用的楼梯。

这样改建过以后丝毫没有影响邦德从卧室看到原来的景致;他的房间里金黄色的墙纸和深红色的天鹅绒窗帘互相辉映,颇为雅致。从他的卧室的窗口望出去,就可看见这幢房子后面一个小小的花园,花园里有草地和花圃,三面有红色的砖墙围绕着。这三堵墙把两侧房子的花园分隔开来,正面的墙外是一座私家花园。使他感兴趣的是正面那堵墙。从他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见一座稍大的摄政时期的房子;那座房子位于另一条大致与邦德所住的那条街平行的死胡同里。

卧室窗口离地面大约有8英尺落差; 把邻居的花园分隔开来的那堵墙大约有12英尺高,墙上没有倒钩和碎玻璃,也没有防止外人爬墙而入的其他障碍物。那幢房子是一位商业银行家和他一家人拥有的;他确切知道他们一家人上个星期六已离开伦敦去塞浦路斯度暑假了。邦德喜欢追踪他的所有邻居,只要他在伦敦不由自主去做这件事情,在过去几年里,亲自进行监视已成了他的第二天性。他还知道,那幢房子的侧面还有个入口,从花园沿着山墙的末端可以从这扇门走到拐弯处的用砂砾铺成的环形场地和街道上去。

他打开了他卧室里一个长长的上下推拉窗,然后回到垃圾箱旁边。即使一个十分细心的监视组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闲人在那条平行街商业银行家的房子周围的地方闲逛,因此他认为,如果他心中的计策行得通,他最多用一分半钟时间就可以从他卧室的窗子出去,翻过花园的后墙,从邻居的花园门口走到街上去。这可是一场赛跑,因为那些监视者肯定会很快作出反应;但是他认为形势对他是有利的。

他在垃圾箱旁边挤过去,打开了放在入口过道旁边一堵墙边装饰华丽的衣架的抽屉,拿出了一双开车时用的黑色手套。30秒钟以后邦德就把垃圾箱里的纸巾点燃了。

起初,金属垃圾箱燃起了熊熊的火焰,着实吓人。接着火焰又向下面潮湿的垃圾那里钻,不久火焰就熄灭了,白色的浓烟在垃圾箱内翻滚。30秒钟之后浓烟就弥漫了整个门廊。邦德犹豫了一下——浓烟所造成了污损,不知他要花多少钱才能把室内再次刷亮。接着他向后退几步,转过身向厨房走去,打开了警报系统,由于他卧室里的窗户是敞开的,所以警报系统立刻就尖叫着开动起来。警报的铃声响起来之前一秒钟,各个烟雾探测器也已各自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他连忙向卧室走去,两耳被喧嚣声震得嗡嗡作响。

时间不多了,因为几乎可以肯定那辆货车里的监视者以及那个冒牌的清道夫,立即就会向这幢房子的前门走来并试图破门而入。这可以发泄一下他心中的仇恨怒火,因为这个监视组的本能反应使这场火更像是一场真正的危急事件,也有助于撕下他们的伪装。他们一把门打开,那种尴尬处境的根源就再也明白不过了,但到那时邦德已经走了很久了。

他从窗口跳下去,一沾地就跑,三蹦两跳就到了砖墙边。他往墙上跳,跳到最高点时他戴着手套的手往上伸,试图抓住墙上最高处的砖头。他双手抓紧砖头了,可是身子撞在墙上,首先撞上的是胸膛,撞得他透不过气来,有一瞬间几乎松了手。接着他绷紧肌肉往上升,终于翻过了墙,然后跳到邻居那边精心料理的花圃上。

他没有回头看他究竟给银行家耐寒的一年生植物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就冲过了修剪得很整齐的草地,向一扇很大的木门跑去。出了这扇门,沿着那座房子的边墙就可以走到街上去了。

那扇门紧紧地拴住而且上了锁,他花了宝贵的几秒钟把门闩拉开,狠狠踢了三脚把锁砸开。他从他卧室的窗口跳下后大约两分钟就走到了街上,他用手抚平头发,整理一下衣裳,竭力控制好自己的呼吸。

他听到远处救火车赶来的声音,似乎还听到监视者的叫骂声。他得意地微笑着走到国王路,叫来了第一辆可用的出租汽车。

“这一带有个地方好像打鼓那样乱哄哄的,先生。”司机说道。

“恐怕那个地方离我住的地方很近。”邦德继续拂去他的海军蓝运动夹克上的砖尘,“不久我就会了解得清清楚楚了。请开到布朗旅馆,我有点急事,请开快点。”

“白天这个时候能坐上出租车就算走运了,先生,不过我将尽力而为。”

他们的车开到旅馆门前时正好6点差10分。 布朗旅馆的前门并不富丽堂皇,因为布朗旅馆还竭力使它的中上阶层的旅客有回到家里的感觉,使自己成为这部分旅客的家——尽管它目前的大部分旅客来自英国以前的主要殖民地。然而这也是符合它的传统的,因为特迪·罗斯福是在这个旅馆结婚的,富兰克林·迪兰诺·罗斯福和他的新夫人埃莉诺是在这里度过他们的部分蜜月的。布朗先生本人原先是拜伦勋爵的管家;他在天之灵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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