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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消失的爱人-第6章

小说: 消失的爱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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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被埋在了一大堆铺天盖地的工作中,谁料到眨眼间就到了三月,那时候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也是男方的说法)。

不消说,当时我简直火冒三丈,为这件事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倒是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着——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最新捕获的野味。这时我感觉到一个男人正尾随在我的身后,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出了此人。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男孩,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

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

(A)我认识阁下吗?(此话要有一副女王腔调,摆出几分挑衅之意。)

(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此话要有一副受气包腔调,摆出几分倒贴的架势。)

(C)去你妈的。(此话要有一副怨妇腔调,摆出几分咄咄逼人的劲头。)

(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此话要有一副从容不迫的腔调,摆出几分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

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机来得真有意思,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吉祥如意(反正我就承认这一点)。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一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一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他们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位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就要结婚了!吔……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见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一步地长大,不要受到“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原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钞票,因此我可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不消说,“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不过话说回来,出版商给本期图书下的订单少得令人难以置信,让人不由得有些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没劲透了,压根儿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龄女童,现在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道,“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该书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买主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小姑独处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的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我的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一点: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的时候,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我在十二岁时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我在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滩度周末将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这一点曾经气得我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决定犯不着用这种事害自己烦心。我的父母乃是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这件事不仅算得上糟糕,也堪称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新书发布会跟那本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意图是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间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们一个个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手里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一副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的饮品,然后再动身去别处赶赴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是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称得上是相互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倒也有几分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儿,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冲突,就像一对连体水母一样过着日子,总是本能地一张一合,毫无间隙地填补着彼此的空缺,心心相印在他们两个人身上显得并不困难。人们说来自破碎家庭的孩子颇为辛苦,可出身美满婚姻的孩子们不也面临着独有的挑战吗?

当然啦,那时我不得不坐在房间角落里的天鹅绒长椅上躲开屋里的噪音,好让一帮子郁郁寡欢的年轻实习生采访我——编辑们总支使这些实习生去打听一些边角料。

“请问看到艾米终于跟安迪结成了良缘,你的心情怎么样?你还没有结婚,对吧?”

该问题出自:

(A)一个羞羞答答、瞪大眼睛的男孩,他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自己的斜挎包上。

(B)一名打扮得过于精致的妙龄女子,她长着一头十分顺滑的秀发,脚蹬一双招蜂引蝶的高跟鞋。

(C)一个热情饱满、带着文身的女孩,通身上下透着一股山地摇滚风,谁能料到这样摇滚风格的文身女孩居然对艾米格外感兴趣呢?

(D)以上诸位都问了这个问题。

答案:D

我:“喔,我很为艾米和安迪开心,我希望他们百年好合,哈哈。”

以下是我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排名不分先后):

“艾米身上某些品质确实取材于我,但也有一部分属于虚构。”

“目前我很享受单身,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不,我不认为艾米把男女之间的互动简单化了。”

“不,我不认为艾米的故事已经过时,我认为该系列是一部经典之作。”

“是的,我现在是单身,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你问我为什么艾米是一名‘小魔女’,安迪却只是个‘巧匠’?嗯,难道你不知道许多厉害的杰出女性嫁给了平平凡凡的男人,嫁给了路人甲路人乙吗?不,我只是开个玩笑,别把这句话写进报道。”

“是的,我还单身。”

“是的,我的父母绝对算得上心心相印的知己。”

“是的,我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是的,我还单身,浑蛋。”

我要把同样的问题答上一遍又一遍,还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问问题的人也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感谢上帝,幸好有免费酒吧给我们撑腰。

答完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理睬我了,负责公关的女孩还假装那是一件妙事,说了一句“现在你总算有空好好开派对啦”!我闪身钻进那堆(人数寥寥的)人群,我的父母正在扮演着主人的角色接待四方来宾,他们两人的脸泛着红晕,兰德笑得龇牙咧嘴,看上去活像一头史前怪鱼,玛丽贝思则不停地点着头,看上去好似一只欢快啄米的小鸡,他们两个人十指交缠,互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互相让对方心醉神驰——这时我不由得想到:见鬼了,我真是寂寞呀。

我躲回家哭了一会儿。我马上就要满三十二岁了,这个年纪还不算老,尤其是在纽约,但问题是……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对人动过真心了,因此,我怎么能遇到我爱的人,更别说爱到嫁给他的地步?我厌倦了不知良人是谁的日子,也厌倦了不知是否会得遇良人的日子。

我有许多已经结了婚的朋友,其中婚姻美满的算不上很多,但已婚的总数仍然不少。那寥寥几个婚姻幸福的朋友就像我的父母一样,他们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仍然单身:这样一个聪明漂亮又好脾气的女孩,一个兴趣众多、热情满满的女孩,又有着酷酷的工作和温暖的家庭,怎么会没有伴呢。还有一点也别遮遮掩掩了吧——何况她还挺富有呢。他们一个个皱起眉头假装为我搜罗牵线搭桥的对象,可我们全都心知肚明找不出这样的对象,总之是找不出一个称心如意的对象来。我还知道,他们私底下偷偷觉得我有点儿毛病,有些阴暗面让我变得既难以对别人心满意足,也让人不太心满意足。

那些未能嫁娶到知己的已婚人士(也就是凑合着过日子的那帮已婚人士)则更是对单身的我嗤之以鼻:找个人嫁出去没那么困难,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恋情……这帮家伙把云雨之欢当作任务勉强应付,把一起看电视当作夫妻对话,把丈夫一个人的唯唯诺诺当作夫妻间的相敬如宾(“是的,宝贝”

“好的,宝贝”)。“你告诉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因为他懒得费神跟你斗嘴,”我想,“你一会儿要他往东,一会儿要他往西,这样只会让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不然就让他积着一肚子怨气,总有一天他会跟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有一腿,那女人压根儿对他没什么要求,而那时你会真真正正地吓一大跳。”还是给我一个有点儿脾气的男人吧,要是我胡说八道的话,他会开口让我住嘴(但他也得有几分喜欢我的胡说八道)。不过话说回来,也别让我遇上一个总跟我找茬儿的男人,表面上两个人在互开玩笑,实际上两个人是在相互辱骂,当着朋友们的面一边翻白眼一边“顽皮”地斗嘴,巴不得把朋友拖到自己的一边,为自己撑腰——其实那些朋友才不在乎呢。那些糟糕的恋情一直把希望寄托在从未发生的奇迹上,口口声声地说:“这宗婚姻会变得美满无比,要是……”而且人们还感觉得到,“要是……”后面跟着的一串名单可比夫妻两人预想之中要长得多。

因此我明白,不肯凑合是有道理的,但明白这一点并不能让我的日子好过多少:到了周五晚上,朋友们一对对双宿双飞,我却待在家里独自对着一瓶酒,又给自己做了一顿大餐,告诉自己“一切都无可挑剔”,仿佛我在跟自己约会。我去了一个个聚会和一家家酒吧,带着满身香氛和满腔希望,好似一道不三不四的甜点一般游遍了整间屋。我跟善良英俊又聪明的男人们约会,那些男人从表面看来简直完美无缺,但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脚踏进了异国,不得不费劲地为自己辩白,努力让他们领会我的意思。难道被人了解不正是恋情的重中之重吗?他懂我,她懂我,难道这不正是恋情中那句简简单单的魔咒吗?

于是表面看来完美无缺的男士让你受了整整一晚上的罪:你讲的笑话被会错了意,你的妙语连珠也无人回应。要不然的话,他也许明白过来你讲了一句俏皮话,但却不确定该怎么应付,只等稍后将它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你又花了一个小时试图找到对方的心,认出对方的真容,你喝得有点儿过火,也努力得有点儿过火。后来你回家躺到冰冷的床上,心里想着“其实也还不坏”,于是到了最后,你的人生变成了一长串“也还不坏”。

可正当你在第七大道上买甜瓜片的时候,却偏偏遇上了尼克·邓恩。那时只听“啪”的一声,在电光火石之间,你们读懂了对方的心,认出了对方的真容;你们两个人十分合拍,珍惜的恰恰是同样一些事情(“不过只限一颗橄榄”),而且互相看透了对方。眨眼之间,你便望见了你们的未来:你们会窝在床上看书,会在星期天吃上几个华夫饼,会无缘无故放声大笑,他还会吻着你的唇。这白日梦中的一幕幕远远比“也还不坏”的生活要甜蜜得多,于是你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也还不坏”的生活里了。就在那眨眼之间,你心里想道:“喔,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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