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尸客栈-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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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简单的牛眼泪的话,是无法变成阴阳眼的,不仅不能见到鬼,反而会使自己的眼睛感染。
由于在特定的时候,阴阳眼会起到奇效,所以,即使再贵,平日经常与鬼怪打交道的人都会多多少少买点,以备不时之需。魏宁几次到鬼市想买,但是由于囊中羞涩,一直迟迟没有买,这次麻衣婆婆免费送给自己,魏宁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也只好敬谢不敏了。
麻衣婆婆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一般,道:“对了,我这里有一具喜神,本来昨天别人拜托我走趟脚的,但是我实在是年纪大了不想动,可是来的人开的价格很高。既然你来了,魏家乃是响当当的赶尸世家,这种事情,自然还是你们去做好,我就不要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了,反正你也没有什么事情,就当作是帮我个忙,放心,我价格一分钱都不会少的。”
魏宁听说有生意,心里顿时来了兴趣,道:“可以啊,反正我刚放假,迟几天回去也不要紧。再说昨天婆婆你救我一命,帮你这个忙也是应该的,钱就不必了,给点路费和车费就行了。”
麻衣婆婆笑道:“真是一个好孩子,难怪那个疯子那么喜欢你,我都开始有些忍不住喜欢你了呢。”
说着麻衣婆婆掀起里屋的帘子,带着魏宁进去,里面放着一口大红漆棺材,没有封口,显然是死者刚过世没有多久。麻衣婆婆笑道:“这个是昨天别人送来的,年纪轻轻的,长得也漂亮,没有想到,就这么过世了。送来的时候,生气足得很,显然不是病死的,身上也没有伤口,估计是得罪了什么人。现在的年轻人,都复杂得很,哪像我们当姑娘那时候……”说完有些唏嘘。
魏宁点头道:“要送到哪里去呢?”
“江西,不远,都说湖南、江西是老表,来去也就三四天的路程。现在天气热,我已经用辰砂将喜神的七窍封住了,七天之内喜神不会坏的,不过你也要赶快上路。你就在我这里吃晚饭,天一黑就起程。”
魏宁道:“没有问题,只是……”
麻衣婆婆笑道:“我懂你的意思,等等……”说着,麻衣婆婆便从一个大衣柜里面拿出一个用竹子编成的斗笠,看上去做工不错,在斗笠上写着一个大大的“福”字,斗笠的周围吊着一圈黑纱,如果戴在头上正好遮住脸面。
原来,湘西赶尸先生都是男人,对于女性的喜神,曾经就出现过极个别的败类,遇到容貌不错的女喜神,在半路上不免会做出侮辱尸体的恶心事情来。由于迎喜神大多是夜行昼伏,且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路,这些败类便自以为自己做得人不知鬼不觉。
但是,这些人回去不久,身体上就会长出一种奇特的白斑,不久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所以,不知道从哪个时候开始,凡是祝由赶尸先生,遇到了女性喜神,必须用斗笠遮住女性喜神的脸面。
当然这只是一种形式,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赶尸先生都特别遵循祖训,这种形式渐渐地变成一种规矩,流传了下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遇到的喜神会头戴斗笠了。
魏宁接过了麻衣婆婆递过来的斗笠,走到棺材前面。当他看到棺材里面的喜神的时候,顿时脸色大变,向后倒退了三步。
原来麻衣婆婆让他赶脚的喜神居然是林灵素!
第六十八章 为伊赶尸
“怎么会是她,她怎么会在这里!”魏宁心中顿时掀起滔天巨浪。
林灵素死了!
“怎么,你认识她吗?这女娃确实也可怜,长得这么标致,可是红颜祸水,没有想到死得这么早,昨天送来的时候,我还惋惜了好一阵子呢。”
“谁送来的,他人在哪,她怎么死的?”麻衣婆婆被魏宁一连串发问弄得愣住了,道:“谁送来的我没有问,我只是收了钱,还有把她送到江西龙虎山道教文化中心那里,应该是龙虎山的人——牛鼻子就是牛鼻子,现在还摇身一变,当生意人了,欠的慌。”
麻衣婆婆损了龙虎山一句道:“这个女孩子应该是龙虎山的人,估计是在完成什么任务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哈哈,龙虎山的人,要被祝由的人送回去,这也是盘古开天第一遭了。”
魏宁此时心乱如麻,犹如刀割,哪里还有力气跟麻衣婆婆插科打诨。看着林灵素的容颜,这个曾经在凤凰山脚下叫自己魏宁的可爱女孩,这个和自己在神秘洞窟中一起斗过血尸的心狠手辣的女魔头,这个明明认识自己却始终不肯相认的奇怪的姑娘,这个明明中了蛇毒命悬一线却始终不肯开口相求自己一句的倔强女孩,现在就这么直挺挺地躺在这里,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最可笑的是,魏宁将把她当成一具没有思想的喜神,送她回家。
白云苍狗,造化弄人,莫过如此。
魏宁真不知道自己该大笑三声还是大哭三声。
麻衣婆婆似乎也感觉到魏宁和这个喜神的关系非同寻常,拍了拍魏宁的肩膀,道:“人死不能复生,你还是节哀顺变,将她完完整整地送到江西龙虎山,让她入土为安才是对她最大的帮助。”
魏宁道:“婆婆,你真的不知道她怎么死的吗?”
麻衣婆婆摇了摇头,道:“现在问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人都不在了……”
魏宁忍住凄苦,点头道:“对,只是我来的时候匆忙,所以并没有准备迎喜神的法器,所以……”
麻衣婆婆点头道:“我知道,我这里刚好还有一套,是你们魏家用的,反正放在这里也没有用,今天干脆也就送给你算了。”
说着麻衣婆婆从衣柜中取出一套衣服,还有摄魂铃等赶尸的工具。
“这是衡阳到江西的赶尸客栈地图,上面都记得很详细,你照着这个地图就不会有错的。”说着,麻衣婆婆递给魏宁一张发黄的兽皮地图。
“不急,吃完饭再走,我这就去做饭。”麻衣婆婆道。
魏宁这时心乱如麻,哪还有心思吃饭,勉强扒了两口,外面的天开始黑了下来。
魏宁将这套行头装束停当,在腰间绑了一根标志身份的用稻草编织而成的青色腰带,看着棺材里面的林灵素,忍住悲痛,道:“婆婆,麻烦你先……”
赶尸人起尸是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的,麻衣婆婆当然晓得,当下点头出去了。
屋里终于只剩下魏宁和林灵素两“人”,魏宁在八仙桌上摆好了香炉、贡品,拜了天地君亲师,拿来一块巨大的黑色裹尸布,将林灵素的身体裹了,将黑色斗笠给林灵素戴好,将定尸符在林灵素的额头上贴好。手中摄魂铃一摇,手捏起尸诀,林灵素早已凉透的尸体才缓缓地从棺材里站了起来。
这是魏宁第一次用摄魂铃,但是赶尸一门,万变不离其宗,王驼子曾经也教过他摄魂铃的使用,加上魏宁或许天生姓魏的缘故,所以,对摄魂铃的使用更是轻车熟路,领着林灵素便踏上了他生平第二次赶尸之路。
一夜无话,天快亮了,魏宁按着麻衣婆婆的赶尸地图,找到了第一家赶尸客栈。
“应该到株洲的地界了吧。”魏宁看了看渐渐发白的东方,心道。
魏宁一摇摄魂铃,正要唱号,忽然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传来,“阴人借道,阳人回避。”
“怎么遇到同行了?”魏宁心道,不如等等,一起也好有个伴。
不久,声音越来越近,清晨的薄雾中已经能够模模糊糊地看见一行人正走过来,方向正是魏宁不远处的赶尸客栈。
那位赶尸先生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年纪,面白无须,手中拿着一根赶尸棍,后面跟着一串的喜神,估摸有五六个。看到魏宁的身后只一具喜神,那人不由地嗤笑了一声,暗道一声:“原来是个雏儿。”唱号唱得更响了,仿佛想跟魏宁比比嗓门。
魏宁哑然一笑,手中摄魂铃一摇:“喜神过境,人鬼退散!”
那个赶尸先生一看魏宁手中的摄魂铃,眼中闪出一丝惊讶,脱口道:
“辰州魏家。”
魏宁点头道:“辰州魏宁,见过邬前辈。”
那人见魏宁有礼有节,对魏宁好感大增,笑道:“江山代有人才出,没有想到你们魏家还会出你这样俊俏的赶脚先生,怎么,要进赶尸客栈吗?正好一起,也好有个伴。我叫邬云飞,按照辈分,你还要叫我一声表叔呢。”
魏宁打蛇上棍,笑道:“表叔,您走前。”
在赶尸界有规矩,师父或者辈分高的人一定要走在前面的,而徒弟只能走在最后面。邬云飞见魏宁乖巧可爱,呵呵一笑,也不谦让了,赶尸棍一挥,带着一串喜神领头走了。
第六十九章 魏家血咒
对了切口,魏宁和邬云飞分别将各自的喜神放在门板的两侧。赶尸客栈的老板是个40岁的胖子,一下子接了两单生意,心里自然欢喜,里里外外张罗开了。
不一会儿,菜上桌了。邬云飞打开腰间的酒壶,这应该是他自己酿的米酒,湘西的米酒举世闻名,几乎每个来过湘西的人,都要多少买点米酒回去,不然就不算到过湘西。
酒壶一打开,顿时香气四溢,邬云飞满满地倒上一碗,又给魏宁倒了一碗,魏宁连忙推脱。
“喝点,自家的米酒,没有度数,不会醉的。”邬云飞热情地给魏宁倒上。
魏宁不好再推辞,喝了一小口,觉得口舌生津,不像一般的白酒那般烈,但是却甘甜可口,魏宁连声叫好,又喝了一大口。
见自家的手艺被人称赞,邬云飞显得格外高兴,眉飞色舞地讲解起他酿酒的心得。
赶了一天的路,两人都累了,吃完了饭,各自都睡了。等魏宁起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邬云飞正在桌前收拾着包袱,见魏宁醒来了,一笑,道:“我正准备叫你吃饭呢。”
胖子老板端来饭菜,邬云飞又请魏宁喝酒,两人一边聊一边喝,似乎相见恨晚。
“对了,你多大了?”邬云飞喝了一口酒,斜着眼睛问魏宁。
“19了。怎么?”
“19了,哦。”邬云飞扳着指头,道:“只有8年了。”
魏宁一头雾水,道:“飞叔,你什么意思啊?”
邬云飞身子一正道:“难道你家里人都没有跟你说过?”
“说什么。”
“偷阳炼尸!”
“什么是‘偷阳炼尸’啊?”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给叔装糊涂啊?”
“我是真不知道。”
“唉。”邬云飞叹了口气,“估计你家里不想让你思想包袱太重了,所以一直没有跟你说,罢了,你迟早还是要知道的,罢了,就让叔做这个恶人吧。”
“你知道当年清军入关时候的那场血战吗?”
“知道啊。当年还有什么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
“当年清兵入关之后,采取留头不留发的政策,杀了多少人啊,但是在我们湖南曾经吃了一场大败仗,你可知道?”
魏宁摇了摇头。
邬云飞叹道:“那都是你们魏家的功劳啊,只是,你们魏家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
“当年你的……应该是祖先,羡字辈的一位前辈,听说是你们魏家这数百年来最最杰出的人才,但却一生参与到反清复明的斗争中,为了抵抗清军,用了‘偷阳炼尸’的手法,将自己家族里面13个最最杰出的人才活生生地炼成了13具无坚不摧、威力无比的血尸。”
邬云飞顿了顿,道:“可惜我无缘得见当年13血尸的威力,听老人们说,那13血尸一出,可真是日月无光,天地变色。你想想,当年清兵10万下江南,而你祖先手下纠集的不过数千人,可最后你祖先胜利了,清军10万大军全军覆没,好像还赔了一个什么王爷。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那13血尸强悍如斯!如果不是你们那位操纵血尸的前辈自身出了问题,可能那场血战,最终还不知道谁输谁赢呢。”
魏宁心里一动,不由得想起上次和张野在河伏山里找到的那13具血尸,杨小那曾经说过那都是他的先祖,看来并不是胡诌的。
邬云飞又道:“可惜,法术越是厉害,所受到的反噬也是越强大的。不仅那位前辈从此失踪,生死不明,另外,你们魏家从他之后,便得到了一个可怕的诅咒。”
“生生世世必死咒,也就是说,你的那位祖先通过提前透支后辈子孙的生命的方法才能够炼就血尸。所以,你们魏家从此便得到了一个奇怪的诅咒,从他以后,没有哪个能够活过27岁。一直要到将那年死在血尸手中——死于非命的那些人的命填满为止!”
邬云飞叹道:“我所知道的最厉害的法术,无非以自己的生命来完成,像这种通过提前透支后代子孙来完成的法术,真的是闻所未闻。但是在当时那个特殊的环境中,我又不得不佩服你们魏家的这种精神。”
魏宁心底一沉,想着自己的父亲、叔叔,似乎真的没有一个活过27岁的,难道自己也躲不过27岁的诅咒。魏宁忽然心中一动,大声道:“你胡说,我爷爷,我爷爷就活过了27岁!”
邬云飞忽然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道:“我知道,是魏求喜吧,这个其实我们都曾经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