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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凶灵难散:逃出鬼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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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长发青年突然说道:“老板,你把这个地方说得神神叨叨的,可是你不还是在这里定居?能给我个说法吗?“

一句话提醒了乘客,又都用看非人的眼神看着店老板。

的确,一般人实在难以理解这位老板的心思。既然这里如此危险,为什么还在这块地方开店呢?他就不怕有一天自己也成为失踪人员,甚至是尸体中的一个?

老板看到众人都注视着他,有点尴尬,嘿嘿笑了几声,摸摸头皮,说道:“坐下,先坐下。咱们慢慢说。你们既然也知道我不是开人肉包子店的,待会儿我炖土鸡给你们做晚餐吧。这么晚了,做饭也不大容易。大家都放心的吃吧!我的鸡都是我自己在这块地上散养的呢,长得特肥,肉还香,XC市里的大酒楼还问我要鸡子呢。我这店里的蔬菜,也是我自己园里种的,好吃得很!一点药都没打过!”他说着,就吩咐俩小伙计赶紧择菜杀鸡,又自己去提了水壶重新上茶。

众人坐下之后,老板方说道:“我家以前就在距离这地方不远,自己单门独院,那边是专门卖烟酒的。不过,现在我只是在这边开店,我老婆带着两个上学的孩子住在二十多里开外呢。”

听老板说得有根有底,众人的紧张气氛慢慢地松弛下来。老板抓起茶碗自己灌了几口,说道:“现在不算太忙,我家里有老有小,总不能丢下全家都出去打工。再说,这地方你们甭看着偏僻,其实也是生财之路。”

那长发青年正要说话,牛仔装小伙子先怪叫起来:“就这样一个闹鬼的地方,还是生财之路?你怎么发财?”

老板又笑了几下,那长发青年看他一眼,替老板回答:“今晚我们不都在他店里打尖吗?”

众人听了,恍然大悟,都笑了起来。

老板说道:“这里的路虽然坏点,但是可以少绕一大圈。所以好多司机或者乡民抄近路,都免不得在我这里走。有些路远的,少不得在这里吃上顿饭,喝上点酒。我这里又不上税,菜啊肉啊,全是自己家里在这里种的,偶尔还去打点不费本钱的野味,充当乡下土菜。所以,就算生意少点,还是能赚不少钱的。更重要的是,这里是夜间容易出事,而我的这个店,正好就坐落在来往这条小路的人必须经过的地方。“

☆、恶镇之名

长发青年一笑:“如此说来,老板还是菩萨心肠,有心提醒过往行人的了?“

老板眉头一挑:“当然,我也不是专业在此当活菩萨的。照现在时髦的话题来说,这个叫什么,‘双赢’,哈哈,‘双赢’!“说着又端起茶碗。

长发青年含笑等他又灌了几口茶水,这才接着问道:“老板,你还没说你是如何在这个鬼比人多的地方打造出你的‘双赢’局面的?“

长发一说完,几个桌子的乘客都发出一阵哄笑。这年头挣钱不容易,偏这位胖老板有生财之道,不是虎口拔牙,是从鬼的嘴巴里挣钱。老板也笑了,颇有几分得意,说道:“虽然说这里偏僻,但是来往抄近路的人还是有的。而且我不是说过吗,这里夜晚最容易出事。“

牛仔服小伙子插嘴说:“是鬼打墙吧?“

老板说道:“说不准到底是什么。如果能说准,也就好了。我在这里住了也有十多年了。早年来往车辆少,人们进城都不容易的。我当年在这里只支了个茶炉,给往来的人提供个中午饭,喝点茶。有的人走到这里,看看天色晚了,我就劝他们留下来住一宿。我这里有简易木床,我自己做的。最初住一晚我只要五毛钱,现在要20块钱一间房。一步一步,到了今天。”

老板说着说着就开始走题,半是自述发家史半是大做广告。长发青年打断他自我陶醉,说道:“他们有了休息的地方,你也得了钱,对吧?“

老板点头。长发青年说道:“人家得信你说话啊。“

老板说道:“这个问题不大。因为路经这里的,一般都是附近方圆百里以内的,说上几句就能攀上关系,自己人说话,能不信吗?再说,不管这一带出事,到底是人为地还是鬼干的,夜晚危险总是大家都明白的。所以,如果走得时辰晚了,一般都愿意在我这里凑合一宿。有那实在拿不出钱的,我也不会硬把人赶出门去。所以一般也都肯照顾生意。”他抹抹嘴巴,说道:“所以,其实我这里的生意,还是不错的。很能赚几个钱。”

长发青年拿出地图摊在旧木桌上,反复看了一会儿,说道:“我搭这趟车的时候,走的路线也不是这边。这里到底是什么地名?“

老板也凑过去,看了一眼地图,说道:“这里本来没什么人住,我们当地人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邪梦镇。”

长发青年听着,抬起头看着老板,说道:“怎么起这样一个名字?”

老板说道:“其实也不是我们起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叫开了这个名字。我在这里住了好几年,都没听过这个地方有正经名字。不过,距离我这小店,往北二里地,有个废墟,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房子了,如今只剩下石板的路面,和一些青砖垒砌的墙根。平时没人过去。现在那边到处都长满草,多的是鸟窝。我就曾经去废墟里拾过鸟蛋。那废墟面积还不小呢,光街道就有百多米残留,也不知道以前是个什么规模。现在就是没人在那边住,都说那地方最容易闹鬼。我估计,那个废墟街,也许就是邪梦镇吧。“

☆、恶名来历

老板说道:“其实也不是我们起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叫开了这个名字。我在这里住了好几年,都没听过这个地方有正经名字。不过,距离我这小店,往北二里地,有个废墟,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房子了,如今只剩下石板的路面,和一些青砖垒砌的墙根。平时没人过去。现在那边到处都长满草,多的是鸟窝。我就曾经去废墟里拾过鸟蛋。那废墟面积还不小呢,光街道就有百多米残留,也不知道以前是个什么规模。现在就是没人在那边住,都说那地方最容易闹鬼。我估计,那个废墟街,也许就是邪梦镇吧。“

这时候,俩小伙计端上来炖得喷香的鸡汤,还有几碟子乡下自己腌制的凉菜,还从店堂前的旧柜台里,掏出一箱子白酒。别的客人一看有吃有喝,注意力立刻就转移过去。唯独那长发青年还是紧追着问道:“邪梦镇应该不是镇子的本名吧?为什么你们给那个消失的镇子,起了这么个古怪的名字呢?“

有正吃饭的乘客也插言表示赞成:“是啊。听着就不是什么吉利的名字!这不是找晦气吗?“

胖老板一听,自己也愣住了,看来这次他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过了半晌,胖老板才说道:“其实这里本来没名字的,因为没人住啊。也就是最近十几年,这里慢慢有了名字,就成了这么个怪名字。听着确实挺吓唬人的。我也是听别人说起的。”

其他乘客劳累一天,都开始大吃大喝,猜枚划拳。虽然这郊区小店条件简陋,但丝毫没影响他们喝酒行令的热情。

老板本来也是健谈之人,正想卖弄一肚子的故事。他不禁多打量了这长发青年几眼。这个年轻人,虽然穿着半新不旧,脸色疲惫,但是明显的一看就是搞艺术的人。他的头发留的比较长,几乎垂在肩膀上。脸上虽然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笑意,却与人并不真的亲近。当然,这也许是在旅途中,任何人都有一些戒备的。

那青年问道:“什么人给那个消失的镇子起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起呢?”

老板来了劲头,给自己和客人都倒满了茶水,这才说道:“起名字的是谁,这我哪儿知道?我这店里人来人往,虽然客流量不比城市,可是时间久了,人数也不少的。我可不能一一记得明白呢。不过我记得就是客人们坐在一起吃饭时说的吧,慢慢就传开了。“

青年又问道:“为什么那人起了这么个名字呢?我知道,你们乡下人起地名,多少都有点依据的。“

老板说道:“是啊。是有依据。当时我记得有人讲过这个名字的来历。“老板说到这里,使劲拍拍脑袋,说道,“我好像还有点印象。那个讲起名字来由的男人,生得很瘦,瘦得吓人。眼睛也不对劲,一看见吃的就闪闪发亮,跟几辈子没吃过饭似的。是他对‘邪梦镇’这个名字做了解释。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老板点了一支烟,慢慢地说道:“这件事其实跟早年XC市出的一件大事有关。那人名字叫庞建贵,你们可能都不知道。”老板说。

“我听说过。”乘客里有一人四十多岁的样子,说道,“我当年在收音机里听过,公安局的人在到处找他。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怎样了?抓到了没有?”

“抓到?”老板说,“抓到他的话就没后面的故事了。不过我觉得,如果故事里说的是真的,他还是被抓住更好一点。”

☆、走投无路

在十五年前,这一带地区根本没有公路,只有大片野生的树林子,连寻常自然形成的小路也没有。庞建贵那时三十六七岁,在正常情况下,他是不可能走这种地方的。很难说清楚庞建贵这个人是如何会找到这个鬼地方的,这也许是天意作怪吧。

庞建贵在那时的XC市,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他原本是省城大学财会专业毕业的,虽然家里父母都是那个时代最普通的一对山里农民,但庞建贵却是这个贫寒家庭里的卓异分子,从小就聪明外露,剑出偏锋。十九岁他考上大学,那是他们方圆几个山乡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无靠山无背景,凭的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交际能力,逐渐得到重视,后来三十多岁,他就负责本市最大的一家工厂:红光仪器厂。

但是两年过去后,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庞建贵窃取了几百万资金,打算卷逃到国外。公安局在全市全省都发布了通缉令,同时,在各个公路设置了关卡,对通向城外的每一辆车上的乘客都进行了严密检查。但他们终究也没能抓到庞建贵,自然没有找到那丢失的几百万。按当时搜查之严密,而庞建贵又是全省知名人物,漏网的可能性实在不大。

而最稀奇的是,事后多年,警方暗中监视庞建贵的家属,发现无论是电话还是信件,庞建贵竟从来没有和任何一名亲友,包括他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儿子联系过一次。由此,警方最后确认:庞建贵确实已经不在人间。这是警方手里掌握的资料。

事实上,十五年前,那次遍布全市以及附近几十个县乡的大缉捕,确实把庞建贵吓破了胆。他昏了头,他自己知道,金额太大,背后又有牵扯,难逃一死。他在暗处窥测,很快认定各个路线都有□□在对离开XC市的车辆和行人进行检查。他明白,他恐怕是逃不掉了。不过兔子临死还跳三跳呢,这庞建贵一心要避开□□的搜查,在公路上自己开着一量顺来的的士,渐渐离开大路,转走小路,到最后为女权没有路了,而且天也黑透了。庞建贵仓皇出逃,旷野中迷失了方向,汽车也没了汽油,抛锚在荒郊野地。他就着凉水啃了两块快餐面,吃了几块饼干,疲累涌上来。他是连手指也不想动了,就抱着那只装钱的箱子睡了一会儿。等他睡醒——应该是冻醒,已经是深夜了,漫天星斗,四处漆黑。庞建贵这个时候,只感到百般凄凉。他打开车上的收音机,里面先放了一会儿音乐,接着开始广告:“……庞建贵,男,三十八岁,身高一米七五……为XC市红光仪器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于1992年*月*日携款潜逃。上身穿……

庞建贵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他觉得自己心脏已经承受不了,立刻关了收音机。现在他冷得要命,也饿得要命。他舔舔嘴唇,爬出车厢,拖着脚步向前走。

☆、命有定数

其实,当时庞建贵并不知道他走到什么地方了。但他知道一点:向着远离XC市的方向走,总不会错的。他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也并不错。他从一个出租车司机手里偷了车以后,已经在这一带跑了一下午,虽然路况不好,到现在已经没有公路,但却是也没有见到任何一个搜查的□□。

庞建贵在这高低不平的地方走着,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他突然发现,脚下竟然有路了。低头一看,脚下的路面不是农村那种简陋的柏油路,甚至也不是正经的土路。那就是杂草丛里,被人长久地踩过,慢慢形成的一条小路。但是,当时对于庞建贵来说,这一发现简直让他几乎喜极而泣,同时又有点害怕。他没有任何指示路线和方向的仪器,因为当他发现身边情形不对时,已经根本不可能在严密的监视目光下,去准备这些单身外逃的必需物品。他又是一个极为狡猾,对任何人都不信任的人,所以也不可能通过任何人去替他完成这件事。而他仓皇出逃,一心希望远远地把那个追捕他的城市甩在背后,现在由于迷失了方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眼下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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