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青灯鬼话 >

第299章

青灯鬼话-第299章

小说: 青灯鬼话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击结束,缓解了压力之后,我第一时间卸掉了背上的助力伞螺旋桨,然后一转身,瞅准一个空隙就玩儿命一般地跑了起来。

去你吗的,爷可不陪你们玩了,没时间,爷忒忙!

我飞身跃出重围,甩掉那些腐尸之后,不觉两腿生风,车轮一般,狂奔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就不得不感叹了。相信,这个时候,如果逃跑的人不是我,而是一个艺人的话,那么想必,身后很快就会冲出一群维持现场秩序的保安,瞬间拉起人墙,将那些丧尸都挡了回去,同时,前方会出现专门负责那艺人的包装运营计划的人员,前来接应他,然后迅速地把他塞进一辆车子里,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相比之下,我就命苦多了,不但没有保安来拉人墙,而且也没人来接应我,我只能一个人面对这一切。

而且最要命的是,这里是尸魂纵横的世界,那些腐尸就是这里的居民,所以,我不管怎么跑,也不管跑到哪里,四周总是会有一些腐尸在跟着我,在向我狂奔而来。

这个状况,让我简直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这个时候,我真的有些怀念那架助力伞了,试想,要是我的助力伞还能使用的话,那我不就是可以躲开这些腐尸,在天空尽情地自由飞翔了吗?

可惜的是,助力伞已经被我玩坏了,我现在没法再去当鸟人了。

所以,我如果想要活命的话,只能另外想办法。

这个时候,我首先想到的事情,那就是上树!

但是随即转念一想,又觉得上树不是好办法,因为我是刚从树上下来的,上树也逃不过那些尸魁的追击。

现在,想要躲过这些腐尸的追击,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就是找到一个坚固的掩体躲进去,依托地形,进行防守,真正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状态,把那些腐尸全部都拒之门外,但是,在这个诡异的世界里面,想要寻找这么一处战略要地,显然是不太现实的,毕竟我才刚来到这里不久,压根就不了解这里的地形。

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办法,那就是制造“尸衣”了!

前文说过,“青囊济世,尸衣遮天。”这是大神鲁班尺在灵异巨著《青囊尸衣》里面重点阐述过的话语。

按照他的说法,尸衣不但遮天,可以躲避天雷之劫,而且可以鬼神莫辨,也就是说,只要你穿上尸衣,就不会被鬼神发现,彻底成为一个尸体一般的存在。敢问,鬼和神,会和尸体一般见识吗?

当然不会!

所以,现在我需要一件质地上好的尸衣,唯有尸衣,可以解难!

当然了,要是在以前的世界之中的话,我如果想要一件真正的尸衣,可能要费不少的事,但是,现在的话,想要一件尸衣,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犯难的事情,因为,在我的面前,有大把的可利用资源。

草,你奶奶的,你们都给老子等着,有胆的就继续追!

想到这里,我一皱眉心,一咬牙,瞅准一棵高大的古树,飞身一跃,抓住一根树枝,翻到了树杈上,然后就一路向上爬了上去。

见到我的举动,那些一直在追击我的尸魁,不觉也都“呜哇哇”地鬼叫着,四爪抱树,向上爬了过来。

我一路爬到那大树的顶端,骑在一个树杈上,低头向下看去,发现那些尸魁正一个接一个地爬上来,不觉心里一阵暗笑,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捆绳子,打了一个活结绳扣,然后随手往下一甩,已经是捆住了一只尸魁的手爪,将它拎了起来。

“呜哇哇——”

那只尸魁还挺凶悍,被我捆住手爪拎起来之后,张开大嘴就去咬我的绳子,差点把绳子给咬断了。

不过,幸好我的动作够快,把它往上一提,接着手里的阳魂尺一桶,直接点到了它的心窝上,将它给收拾了。

将那尸魁的阴魂击散之后,我则是把那尸魁往树干上一横,拔出匕首,开始忙活了起来。

前面说过,那尸魁,算是那些腐尸里面最凶戾高等的尸体了,所以,它们身上的毛发,是制造尸衣的最佳材料。

不过,让人有些遗憾的是,那些尸魁身上都没多少毛发,也就是说,那些尸魁的身体都是很光滑的,这一点多少让人有些失望,但是,也不相干,反正我也不想要那些短小的绒毛,我现在急需一些又长又黑的毛发,然后好做一件披风。

这一点,那些尸魁的头发正好可以满足要求。

尸魁身上没毛,但是头发都很长,一看就是很久都没有理过的,所以,我就免费充当了一次剃头匠,帮它们理发。

只是,我这剃头匠理发之前,总是先把它们的阴魂击散,这一点有些残忍。

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它们老是想要咬我呢?我也是迫于无奈啊。哎,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

可怜的尸魁们,你们可不能怪我手黑喽,哥哥也是没办法噢。

我心里这么乐呵呵地想着,没多久的时间,已经是从那些尸魁的头上斩下了一大捆又黑又脏的黑色长发了。

见到那捆头发,我不觉微微一笑,起身拍了拍手,把横在树干上的一具尸魁踢飞了下去,接着则是抓起那捆头发,向着更高,更远的树干上面,飞跃了过去。

第443章 尸衣夜行

古时候,在我们老家那里,土匪不叫土匪,而是叫“长毛贼”。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这是有原因的,列位看官听我慢慢道来。

话说,在解放之前的那段时间,也就是军阀混战的那段时期,中国大地上的土匪就像是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地冒了出来。为啥有那么多土匪啊?

动乱啊,这就是唯一的理由。那个时候,比的就是谁枪多,谁更狠。土匪多了,遭殃的自然就是老白姓。

既然是土匪,当然就是以抢劫为生的。他们抢谁啊?当然就是老白姓啦。

当然了,他们除了明抢之外,有时候也会绑票、偷盗等等,反正经营的生意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肯定都得干,不干活不下去。

这就是那个时期的状况,不过这些倒是和本书的内容无关。

我们单说“长毛贼”这个词的来历。土匪被称为长毛贼,为啥啊?

那其实是有深刻的历史依据的。首先,军阀混战时期,鞭子剪掉了,但是短发又没有及时流行起来,而且,那些土匪在山里一窝就是好几个月,也没有时间剪头发,所以,土匪都是头发很长的。那个时候,可以说,每个土匪都拥有一头飘逸的秀发,其拉风程度绝对不让朱孝天,秒杀动力火车什么的。

所以说,现在娱乐圈的那些人,自以为别树一帜,留着长发很飘逸,却不知道他们的形象,在普通大众心里,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看到男人留长发,农村老白姓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真像一个长毛贼。”

这么一说,大家就应该知道,长毛贼的形象是多么的深入人心了,解放都这么多年了,老白姓还一直记得他们的“光辉形象”,甚至在教育留了长发的孩子时,都会吼上一句道:“赶紧把头发剪掉,搞得跟个长毛贼一样,你想当土匪啊!”

呵呵,这个时候,那些孩子心里肯定委屈透顶了,毕竟这么可是他们花了很多心思才留出来的长发,指不定是模仿哪个天皇巨星的。

时代发展太快了,新老交替又交融,矛盾不是一般的大。

回来继续说长毛贼的事情。

长毛贼,顾名思义,头发特别长。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大男人,满脸胡渣,面目狰狞,在山里憋了几个月了,然后某一天他就拉着一伙弟兄,手拿砍刀长枪,从山上冲了下来了。当时每个人都是一头飘逸的长发,走起路来,尘沙飞舞,长发飘散,那是何等壮观的一种景象。

就这么一个印象式的派头,也足以让那些无知屁民闻风丧胆了。

介绍完长毛贼,回头来说说我自己。

恩,现在的我,也是一个长毛贼。

首先,我头上戴了一个非常飘逸的假发套,身上则是披着一件由头发编扎而成的蓑衣。

这样的装扮绝对很符合一个长毛贼的形象。

说实话,我挺佩服我自己的心灵手巧的。

在我从那些尸魁的身上收集了足够多的头发之后,我就爬到了棵非常高的树上,然后拆开了随身带着的一根尼龙绳,用那些绳丝编扎出了一个假发套和一个蓑衣披风。

大家知道蓑衣是怎么回事吗?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古诗里面有蓑衣,但是,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蓑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那玩意是怎么制造出来,更是很少知道披着蓑衣是什么样的感觉。

那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吧,额,不过还是算了吧,字数篇章有限了,还是继续说尸衣夜行的事情吧。

总之,经过我的精心装扮之后,我已经是长毛挥洒,尸衣遮天,走在路上,完全不会被那些腐尸辨认出来了。

话说,我一开始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是有些心虚的,担心一个不小心被那些腐尸辨认出来,然后冷不丁咬我一口。

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自从穿上了尸衣之后,那些腐尸就对我完全失去了兴趣。

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的时候,那些鬼东西压根就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中途,我甚至有些撩闲地对着一个身材高大的长毛贼尸魁挥了挥手,打了声招呼,结果那混蛋也只是冷眼看了看我的装束,对我的新潮打扮嗤之以鼻之后,非常得意地转身走开。

“靠,不懂欣赏,你们这帮傻叉腐尸,你们知道啥叫新潮吗?”

那尸魁对我满心不屑,我也没给他好脸色,跟在它屁股后面把它骂了一通之后,这才带着满心的胜利喜悦,哼着歌,非常悠闲地在树林里面溜达了起来。

由于刚刚到达这个陌生的世界,而且从醒来到现在都没消停过,不是在逃命就是在忙活着做衣服,所以我对这个世界还完全不了解。

现在,我就要好好走走逛逛,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顺便嘛,再找找那引起崩血之症的机关。

“呼呼呼——”

一阵阵阴风袭来,冷飕飕的,让人禁不住寒毛直竖。

天空没有日月星辰,一片漆黑,整个世界的光线一直就是那么半死不活的样子,透着一股血红色,很像是太阳落山之后,大地即将完全黑暗下来的那种感觉。

我沿着树林里面的一条碎乱的小路,向前走去,没多久的时间,就已经是爬上了一个光秃秃的山头。

站在那山头顶上,放眼望去,这才发现,在我的周围,也就是那山头底下,到处都是黑红色的树林,那树林的面积非常广阔,似乎完全没有边际。

见到这个状况,我不觉心里有些犯难,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往那边走,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这个世界,完全就是阴曹地府的边境地带,在这么一个地方,我实在是很难有什么太大的作为。

到处都是一个样子,除了树林还是树林,只在最东边的方向,似乎有一处火红色的岩浆之海,然后在最西方,有一处非常高远的黑色山头。可是,这两个地方又都是非常远,我想要过去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心里正在犯难的时候,却不想,突然,在我的正北方,一处茂密的森林之中,却是突然闪起了一点光亮。

第444章 猎尸人

正当我满心迷茫的时候,北方的层林之中传来了一闪一闪的亮光。

见到那亮光,我心中不觉一喜,犹如见到久违的太阳一般,禁不住撒开双腿,向那边飞奔了过去。

那亮光虽然很微弱,但是,却让我看到了希望。

因为,从那亮光的颜色,我判断出来,那可能是一堆正在燃烧的火焰。

既然有火,那就说明那边有人。毕竟腐尸是不会生火的,它们只会惧怕火,绝对不会自己去玩火。

在没有阳魂尺这种大杀器的状况下,火,绝对是对付腐尸的最佳武器。

所以,看到那火光,我立刻就明白了过来。这个世界之中,并不是只有腐尸和阴魂,这里也有活人!

哈哈哈!

我心里兴奋地大叫了起来,就差没有一边跑一边大叫了。

沿着荒乱的层林,向前狂奔了不知道多少的距离,然后,不知不觉间,我透过树层,已经是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抹跳跃的火焰了。

那是一个正在燃烧的火堆。火堆位于层林空地之上,如果不是拥有高智商的人类,决然做不到这一点。

见到这个状况,我难以抑制心头的兴奋,非常急速地向那处火堆跑了过去。

就这样,我又向前跑了数十米的距离,接着就嗅到一股非常浓郁的烤肉香味,从那火堆的方向传了过来。

不错,果然是有活人,而且他们还正在吃烤肉。

“喂,有人吗?”

我一边向前跑去,一边高声喊道,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这一句话还没有喊完的时候,却不想突然脚下猛地一紧,接着一个绳扣猛然就捆住了我的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