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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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表达到了就行。别看老头在修真造孽兮兮的,在商业圈可是翻云覆雨的人物,素来以强势的手腕著称,说他是华商的精神领袖也不算过分,沉寂了多年可是虎威仍在,请到这样的客人,主人也特有面子。
考虑到苏老头一番孝心,胖子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反正老头攀上了自己,今后少不了他好处。虽然猜到对方的家世肯定非富即贵,听说是大名鼎鼎的唐家,还是叫胖子迟钝的神经颤动了一下。但是并非摄于唐家的财势,却是善名。
提到巴蜀的唐家,人们会自然联想到两个字,慈善。脑海会浮现出一幢幢希望小学,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有东西吃,有衣服穿,有书读。四川境内,至少半数以上的贫困生享受着唐家的慷慨,每次父亲提到唐家都会换上一副敬畏的语气。
第九十一章 蜀中唐家(中)
虽然说如今的世道人心不古,人们对大善之家还是买账的,人家可是上千年的老字号,绝非暴发户一时的心血来潮。
蜀中多山,自古盛产各类草药、异兽,而唐家久居在巴蜀,占尽天时地利,世代以行医和卖药闻名,悬葫济世,活人无数,巴蜀历史上几次受灾,都有唐家赈灾的记录。不过胖子喜欢阅读武侠小说,坚持认为唐家最擅长的是毒药,还有暗器。这种想法如果被老爸知道,非要被吊起来打不可。
如果换成别人,参加此种宴会肯定会选择西服,那毕竟是唐家千金的生日派对,据说唐家的小姐十几岁就出国留学,从小接受西方的教育和文化,举行的派对那也是西式的。这个基本上也不能说是崇洋媚外,貌似中国的文化里,没有给闺中女孩祝寿的习惯,应该说连抛头露面都不行。
不过你如果请教苏老头该穿什么,他肯定是说爱穿什么就穿什么,苏老头喜欢传统的唐装,所以选择了一套蓝色的,颜色搭配比较好,看起来也不扎眼,而且还带给人很中国的感觉,可以想象,那注定要成为宴会的焦点。
王浩可不肯跟着他出风头,中规中矩的穿了套西服,不过是休闲的,棕色,看起来不拘谨,也不会太随意,如果不准备出风头就要学会中庸之道。这身行头加上微胖的体态,给人老成持重的感觉,自然的和唐家千金划清了辈份。
不出所料,苏老头一出现,立即在宴会掀起一阵波澜,相识的人纷纷过来套近乎,有很多仅仅是以前说了几句话的,苏老头哪能记得是猫三狗四?草草应付两句就凉在一边,即便如此也忙得无暇分身,更别说还有些压根不认识的人,跑来准备结识一番呢。
宴会原本就是交流的场所,除了少数献殷勤的公子哥,多数客人是为了联络感情,另外在宴会上结识有用的人。苏老头可是昔日曾叱诧风云,一晃眼有十年不曾出现过,此次露面谁知是不是准备复出?
苏家的生意传到第二代,虽然涉及的领域更深、更广,但是影响力还有锋芒都大不如前,熟人都知道苏老头还不到古稀之年,这个时候复出也不奇怪。
胖子的身份是苏老亲戚,是八杆子打不着的那种,胖子可不喜欢热闹,所以选择低调登场,人们走向苏老头的同时,仅仅是向胖子报以微笑,可有可无的感觉很舒服。不一会儿,胖子就悄悄溜号到食品区,架子上摆满了各式糕点,有中国传统的,也有西式的,唐家聘到个好厨子,王浩连续吞下几块糕点后得出了结论。
蓦然,熟悉的身影自眼前晃过,桃花粉面,明眸皓齿,青丝如云,好一副标致的模样。胖子却腾的一下无名火起,心中暗骂。“死兔子,居然又跑来唐家招摇撞骗,等会儿只要你敢出手,不对,应该是张口,小爷立马叫你当众出丑。”
这人正是当初在唐老家招摇撞骗,被自己戳穿的小道士,死兔子。如今脱掉了道袍,换上了合体的西服,俨然是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不过怎么看都像吃奶长大的,未免也太嫩了点。
作为骗子永远都必须保持机警,兔子也发现了胡吃海塞的胖子,不过仅仅是看了一眼,便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仿佛胖子就是隐形的,这不由叫胖子更火,好定力!继续装!
胖子暗暗发誓非叫兔子出丑不可,说实话,假如兔子不是趾高气扬的德行,胖子还真懒得和他作对,胖子那是什么身份呵,犯得着和个骗子较劲吗?第一次那是为了帮苏雪,迫不得已才戳穿兔子伎俩,胖子和唐家可扯不上关系。不过兔子也未免太气人了,被人家拆穿还死不认账,要不是胖子见识过人还真拿他没办法。
尤其是那双眼睛,忽闪忽闪的,让胖子有种扁人的冲动。将整团的龙须酥塞进口中,用力大嚼起来,仿佛咬的是兔子骨头。
假如不是有各自的目的,宴会是件很枯燥的事,人们继续着无聊的话题,认识一个又一个有用,或者无用的人。
好在胖子喜欢美食,美味的糕点可以帮助他打发时间,拍拍饱满的肚子,王浩不禁对唐家的厨子肃然起敬,如此高人不结识一番实在可惜。
厨师当然是在厨房里,联想到厨房,胖子兴奋得两眼放光,看看左右无人,蹑手蹑脚的朝厨房摸去。组织一场有规模的酒会,仅仅一名厨师是不够的。而且胖子对糕点情有独钟,寻找的应该是面点师,不过一切都不重要,反正胖子来到了厨房。厨房里没有厨师,不光是没有厨师,连一个人都没有。
厨房里也没有美味佳肴,不锈钢的餐台收拾得格外干净,蚂蚁爬到上面都要拄根拐棍,待客用的糕点早就端出去了。
难道要白来一趟吗?幸亏胖子有过人的嗅觉,在厨房角落发现一碟炒粉,因为放的位置非常隐秘,险些错过。
非常明显,炒粉是故意放在那个地方的,胖子发现炒粉后面有扇门,那是一扇无法进出的门,因为有整排的餐柜挡住,如果要移开餐柜,至少要十多个青年齐心协力,而且不能有兔子那种类型的。
虽然无法进进出出,门却可以欠开缝隙,胖子稍微目测了一下,伸进一只手绰绰有余。既然做出了一碟炒粉,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
仔细的观察一番,小小的一碟炒粉,却将色香味的意境发挥得淋漓尽致,珍贝、鱿鱼,各种材料巧妙的搭配在一起,既不单调,也没给人拼凑的感觉,可以说是恰到好处,若非费尽心思决计弄不出这种效果。
胖子端起炒粉放在鼻端,感受大海的气息缓缓流淌。
难道是厨子特地为小情人烹制的?又怕被别人发现,所以悄悄将炒粉放到这个地方,等大家都走完了再悄悄回来取?
唉,人类的劣根性呵!
厨子呵厨子,既然是你要浑水摸鱼,怨不得胖子趁火打劫了。王浩露出魔鬼般的笑容,娴熟地抓起了餐具。
第九十二章 蜀中唐家(下)
一碟炒粉,一杯啤酒,品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王浩津津有味地享用,脑海里幻想着厨师吞苍蝇的表情。
突然,门外响起细碎的脚步声,就是那扇无法进出的门。好戏登场了,虽然脚步声微不可闻,不过胖子耳朵是竖着的,等你好半天了!
“有没有人?”门缝里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很小,很轻,很柔美,分明是害怕被别人听见。
“没有。”胖子心中暗道,敏捷的移动到门边,活像个大灰狼。
门轻轻的欠开缝隙,伸进一只柔白细腻的小手,目标是那碟炒粉,如今是个空盘了。
既然出现就别想逃走!胖子萌生恶作剧的念头,一把将她抓住。小手比面团还要粉嫩呵,柔软、滑腻的感觉吓了胖子一跳,连忙收掉些力道,生怕弄伤了女人。
难怪厨师拿她当成个宝贝呢,保养得不错呀。
反正隔住门,外面的人瞧不见里面,胖子冒充厨房的工人,吼道:“有人来偷东西,大家快来,我抓到个小偷!”
女人急了,用力想要挣脱,可惜无济于事。别说是练神后期的修真者,即便是普通胖子她也无法逃掉。
几番尝试无法挣脱,女人终于选择妥协,不再挣扎。
“放掉你也可以,我有什么好处?”胖子坏坏的笑道,为了不弄伤女人,再次将手放松了些。谁知女人的柔弱是装出来的,趁他放松警惕突然间抽手,瞬间发力居然是纯熟无比,一个武者和一个修真者,如果比拼的是实力,赢的人一定是修真者,那种毁灭的力量不是锻炼肉体可以做到。
可是如果比拼的是技巧,多数是习武者占便宜,修真毕竟不是为了争斗,经验上难免有些欠缺。
胖子倘若强行发力也能将她制住,练神期实力拧断钢条绝非难事,却害怕会伤害到她,开个玩笑无伤大雅,伤到人就不美了。
那双小手逃走的时候,柔滑的肌肤如同丝绸擦过指尖,惹得胖子心里痒痒的,凑近鼻端还能闻到余香,舒服。
女人逃走时挂断了手腕上的佛珠,珠子像雨点般洒落下来,滚落到不锈钢的餐桌上,发出“叮叮当当”悦耳的轻响。每一颗珠子都是圆润饱满,呈现出惊人的艳绿,行家一眼就能看出是正宗的缅甸天然翡翠,而且还是其中的上品,老坑绿。
“我就是开个玩笑而已,用得着这么认真吗?”胖子小心将珠子一粒一粒的拾起来,总共一十八颗子珠,包括佛头,还有一条柔韧充满弹性的丝线。虽然胖子对宝石是外行,仍然能看出手珠不是一件凡品,搞坏人家的东西难免有些内疚。
如果手珠对女人重要,她肯定跑回来索要的,不如留在厨房里等她,反正厨房里面没人,王浩一屁股坐在餐桌上,耐心的穿起珠子来。
别被胖子的外表欺骗了,精细活可一点都不含糊,不一会就将手珠穿好,连绳结处也做过精心修饰,恢复到最初的原貌。王浩这才舒了口气,还给主人就功德圆满了。
外面传来喀登一声脆响,建筑陷入了一片黑暗,吹个蜡烛而已,难道连厨房也关灯?黑暗难不倒修真者,刚好适合掩藏形迹,王浩大摇大摆回到宴会。
为了不至于引起混乱,大厅里事先点了蜡烛,据说在西方白色代表清纯,纯洁,神圣,可毕竟是在中国,在家里点上白色的蜡烛,无论如何都让人不舒服,一张张写满祝福的脸,在烛光下忽明忽暗,给人鬼气森森的感觉,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老爷子挂了呢。
王浩压住笑意回到苏老旁边,此时房间里已经唱起了生日歌。
苏老头见他回来才稍微放心,诚惶诚恐的询问道:“师父,您刚才去什么地方了?我以为您提前走了呢?”
“我饿了,到厨房找点食物。”王浩对自己的所为直言不讳,抬眼望向宴会上最亮的地方,那是巨型的三层蛋糕,或者是四层,也许是五层,往下的部分因为有人挡住,看不见,只能依据高度来做出大概的判断。
蜡烛旁边站着一个妙龄女孩,当然是一名美女,这种时刻任何女孩也美丽。不过和唐家耀眼的光环相比,她的美丽给人不过如此的感慨。
同样是穿着一袭白色长衫,却看不出卓月的出尘,也比不上拓拔舞的妖娆。
假如你在春熙路上见到她,注定会眼前一亮,美女!不过也仅仅是这样而已,你很快就会看见第二个美女,然后是第三个,这个时候你已经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
不过她始终是个漂亮的女孩,和春熙路的美女没有关系,平凡,清纯,如果你非要将她和拓拔舞,和卓月相比,非要和唐家的光环匹配,那显然是在强人所难。然而她的确是唐家的千金,不可避免的要面对一切,所以她逃去欧洲读书。或者她并不是那么不堪,胖子能从旁边的帅哥的眼神里看到一种叫做渴望的东西,当然了那种渴望也许既来自唐家的财势,也来自女孩本身。
出道以来结识的美女虽然不多,可是个顶个全部都是极品,不知不觉间胖子眼光变得挑剔。
女孩将双手放在胸前许愿,脸上的表情充满了祥和,樱桃小口轻轻张合着。只要她肯出声,再细微也逃不过胖子的耳朵。
“请保佑我找回失去的手珠,那是祖母留给我的东西~我保证以后不到厨房偷吃。”声音说不出的轻柔,却是让胖子大吃一惊,难道那串手珠是她的?她可是唐家的千金小姐,貌似没必要偷吃,叫人送到房间就行了。王浩满腹的狐疑,目视着女孩在众人协助下吹灭蜡烛。
多朴实的愿望呵,仅仅是要找回失去的东西,还要付出不能偷吃的代价,在胖子的观念里,这代价太残酷了。
女孩的确是唐家的千金,名叫唐倩,和苏雪一样在国外读书,不过她是半工半读,家大业大的唐家并未将慷慨恩泽到后代身上,而是教他们学会自立。所以女孩没有千金小姐的骄纵,却有着豪门良好的家教,她不会躺在床上吃东西,更不会将工人呼来喝去,人和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
肚子饿的时候,她喜欢跑去厨房找东西吃。至于那扇小门的秘密,厨房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唐倩很小的时候就发现那扇门,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