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第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外丹的修炼方法让汇聚灵气在瞬间完成,丹还来不及转换形态就到了承载极限,如果没有富于经验的人从旁指点,风险非常的大。
也幸亏胖子的丹是冰焰,质量颇高,万载冰魄首先就有吸收能量的特性,加上过滤后滤出杂质,稍微缓解了些压力。风狸吐息柔而不断的特性,则是让冰焰的伸缩性显著提高,如同弹力良好的皮囊,膨胀和收缩间可以卸掉不小的力道。
即便如此,冰焰仍然处在崩溃的边缘,在海啸般的狂澜面前,任何阻拦和缓解都是微不足道,何况晶石释放出的能量才不过是冰山一角,真正的危机还没有来临呢。
修炼外丹同样要讲求循序渐进,尤其是刚入道的时候,以王浩现在的境界,根本就无法使用玄冰三彩石,炼化倒是容易,可是没本事吸收,简直就是暴敛天物,让冰岚水阁的人瞧见非心疼死不可,这就是典型的杀鸡取卵,而且还是虚不受补的那种。
王浩无奈只能释放真元,这样做无疑十分浪费,还会对器官造成损伤,可是比撑爆内丹强得多,活下去永远都是第一重要。
这种做法虽然暂时渡过了危机,却将自身推向另一个危险的极端,散布于全身的真元像是在吹气球,每个细胞都在膨胀,再膨胀,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宣泄的方法,必然导致爆体的结局。爆体!天啊!胖子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煤气罐。
第五十三章
强横的冲击挑战了冰焰的极限,同时也将体内的经脉全部进行拓宽,原本时通时不通的潺潺小溪,如今成为了奔腾的江河。这等于是变相的进行了一次升级或者叫做改造。当然,要享受到改造带来的实惠必须先想办法活下来。
在能量的肆虐中,体内有两件东西蠢蠢欲动,幻蝶似乎非常喜欢能量满溢的状况,此刻颜色早就变成鲜艳的红色,如同血液般仿佛要从皮肤上滴落下来。栩栩如生的造型给人振翅欲飞的遐想,事实上它的确在动。值得庆幸的是幻蝶此刻在吸收真元,而且小家伙非常贪婪,虽然速度缓慢得可怜,但是片刻也不曾停歇。
另一件物品就是裂天之痕,感受到近乎要爆炸的汹涌,引导真元的速度陡然增加,不过它依然是吸取真元修复自身,对玄冰三彩石释放的能量不屑一顾。此时就形成了一个循环,晶石的能量给冰焰转化,变成真元提供给裂天之痕,还有幻蝶。
王浩至少找到了一个宣泄口,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不过仍然命悬一线,是死是生就看冰焰的能力了,假如转化能量的速度太慢,不足以释放压力,自己还是会爆体,不单如此,裂天之痕和幻蝶极有可能抽干自己的真元。
转变在悄无声息中进行,唯一能做的只有忍耐,忍耐惊涛拍岸的冲击,不知道昏厥过去,冰焰会不会继续工作?不过一定非常的舒服,痛苦中,胖子开始胡思乱想。
再大的风浪也有平息的时候,人活着就有战胜一切的机会,话是母亲说的,早就成为王浩人生的座右铭。
玄冰三彩石在第二天逐渐平息下来,虽然能量依然是源源不断的释放,但是远不如起初的汹涌,逐渐进入胖子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仍然在临界点周围徘徊。能量和洪水都差不多,浪头洪峰永远是最可怕的,挺过来就渡过了一半危机。想通了这层道理,王浩就能知道昨天的举动有多愚蠢。
先是玄冰三彩石溶化释放能量,冰焰吸收到能量后燃烧得更猛,再次加速晶石的溶化速度,同时也加速了能量释放,周而复始,形成了恐怖的恶性循环,最终将自己推到生死边缘。实际上当时只要压制冰焰就可以减缓晶石释放能量的速度,自己也用不着那么辛苦,虽然风险依然存在,比起昨天要安全得多。
如今体内的经脉经过改造,承载激流的能力显著加强,只要小心谨慎的引导就可以渡过难关。幻蝶在一阵疯狂后逐渐恢复平静,虽然仍然在吸取真元,不过此刻已经收敛了不少。所有的寄生动物都是吸血鬼,它们在寿终正寝前绝不肯榨干主人,这就是寄生动物的本能。
胖子恨得牙齿痒痒,却无法否认事实,昨天幻蝶确实救了自己。还有破天之痕,经过昨天的洗礼仿佛恢复了生机,胖子能感受到它的脉搏,不过它比幻蝶要狠得多,到现在仍然在疯狂的抽取真元,正好平衡冰焰承载不了的能量。事实上此刻冰焰正在完成气动期到练神期的提升,转变的过程需要时间。
王浩凭借丰富的经验再次做出判断,要彻底炼化玄冰三彩石的能量,至少还需要三个月时间。不过,后期不会有现在的风险和痛苦,但是不能移动身体,当然也不能吃东西。
如今胖子终于懂得辟谷能力对修真者的重要性了,这不吃不喝的一坐就是三个月,要是没有辟谷的能力非饿死不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平时没怎么花心思引气,如今一次性补上了。
索性不再理会时间,对进入无我状态的人来说,三天,三月,或者是三年分别都不大,动作要领是闭上眼睛,然后再张开眼睛,其中的奥妙就只有修炼者自己才知道了。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突然,胸口的部位跳动了一次,那不是幻蝶,也并非心脏,而是一直作为黑洞存在的裂天之痕,丑陋的家伙也不知抽走了多少真元,简直就是个无底的黑洞,此刻才不紧不慢的冒个泡泡,即便如此还是让胖子喜出望外,好东西多花点代价也没有关系,换成垃圾就算白送胖子还懒得收呢。
三个月的时间里,王浩不仅炼化了玄冰三彩石,境界也稳稳的突破了气动期,如今已经跻身于练神期的高手行列,而且还是练神的后期,距离心动期仅有一步之遥。
通常来说修真者如果不发生奇遇,修到这个境界至少要百年以上,也许更久。同时,王浩还顺带着炼化了裂天之痕,假如不是裂天之痕事先遭受重创,以胖子的实力永远别指望能得到它的认可,更别说是炼化。
必须承认胖子的好运,而且多亏云逸想到两全齐美的方法,借着宝物受损严重的时机趁虚而入,在修补的过程中悄悄完成炼化。
裂天之痕在修补中使用胖子的真元,如今剑和主人早就心息相通,胖子能察觉出它重伤未愈,连一层往昔的风采都不曾恢复,同时能感受到它的蠢蠢欲动,作为一柄顶级的飞剑,它实在沉寂得太久了。
王浩敏捷的从地面上弹起来,口中轻唤一声“出鞘!”所有的飞剑都没有剑鞘,主人就是剑鞘,黑色的弹丸脱体而出,眨眼幻化成黑色的阔剑,比起陈玄的大衍剑更宽、更长,只不过样式稍微有些古怪。凡是飞剑大多追求美感,砸进了大把的钞票和精力,谁不想把飞剑做得漂亮点,裂天之痕偏偏简单得离谱,起码的装饰花纹和护手都没有,只不过初具一柄剑的雏形而已,此外黑色剑身泛出奇异的光泽。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熟读武侠小说的胖子随口安慰自己,也许裂天之痕的情形正好是他的写照,有能力的人无需用锋芒装点自己,隐藏还来不及呢。“黑吃我四个月的真元,让小爷试试你的威力,看看你到底值不值?破军!”
王浩目前的能力还无法灵活的控制飞剑,说白了就是将飞剑注入真元砸过去,这一剑除了借助裂天之痕本身的速度优势,毫无巧妙可言,与其说是打人,不如说是吓人来的准确。同等级的高手轻易就能避过,但是,万一对方托大敢于硬接的话,难免落个灰头土脸的下场了,传说中的飞剑并非闹着玩的。
第五十四章
裂天之痕极速砸向峡谷的峭壁,夸张的速度让光影连成了一线,当真如同云逸所说的那样,犹如一条撕裂虚空的黑色闪电。
冰雪覆盖的峡谷被切下一角,在震耳欲聋的轰鸣中坍塌,碎冰夹杂着积雪自数百尺高处奔袭而来,发出雷鸣般的怒吼,声势也越来越大惊人,王浩终于意识到刚才的尝试引发了一场雪崩,连忙唤回飞剑逃离险地,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虽然不担心被雪崩掩埋,让昆仑派发现毕竟不好,偷偷到人家地盘修炼,在修真界可是大忌来的。
御剑飞行是王浩的初衷,为了这个梦想甘心烧了十年丹炉,如今得偿所愿还不是欣喜若狂?一路上忘乎所以的催动真元,在天空中滑出一道幽暗闪电,残影倒真像是把天撕开了一道口子。
反正练神后期的修为足够挥霍了,而且吸收了玄冰三彩石的能量,也迫切需要释放一下。
练神期比气动期要平稳得多,这个时候对真元控制已经成熟,能力上也得到前所未有的突破。一路上马不停蹄的赶回家中,还没等他开口说话,立即被老妈劈头盖脸的数落。原来答应好每个周末带苏雪回家吃饭,后来因为有事只能不断推托,到最近的四个月连消息也断了,眼巴巴盼着儿媳的老妈不发火才怪。
“苏雪没来过咱们家?我们买了很多礼物,她说要给你们带回来的。”胖子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剩菜,晃眼间四个多月没吃过东西,由于辟谷的关系倒是并不太饿,馋了啊!
“我和你爸苦等了半年,哪有苏雪的影子?你说她答应来却没有来?该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还是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不行,你现在就去她家里找找看。”老妈不由分说将胖子推出了家门。
人家现在是问剑长老的爱徒,用得着二老跟着瞎操心吗?胖子嘀咕着赶往成都。
苏雪失踪了!就在赶往德阳的路上,她是给父母送东西去的。苏老头的答复异常肯定,以苏家的财富和势力,有人动歪脑筋并不奇怪,但是选在高速公路下手,而且还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这不像寻常绑匪的风格。而且苏老头即既没有报警,也不肯悬赏找人处理,分明是有难言的苦衷。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是谁干的,对不对?苏雪可是你的孙女,难道你就一点也不着急?”胖子觉得胸口一阵发闷,无论对方是谁都要付出代价。
苏老头发出一阵苦笑,解释道:“我当然知道是谁干的,他们就是苏雪的未婚夫,那个逆子不知道答应过什么,对方的人不肯善罢甘休,追到了中国来绑走了苏雪。”
具体的苦衷是人家的家务事,王浩也不便过问,想到苏雪被人抓走四个月,胸口仍然绝对烦闷,起初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什么!你就眼睁睁让他们抢走苏雪,像你这么软弱修真还有什么用?”
苏老头痛苦的摇摇头,解释道:“孙女被人抓走我能不着急吗?如果能救回来我早就做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血族的人。以我的能力不是对手,激怒他们反而对苏雪不利,我只能等您回来再做计较,您看我们是不是该通知蜀山的人?问剑先生既然答应收苏雪为徒,发生这种事情应该会帮忙的。”
听说血族的名字胖子心头一震,西方血族拥有种种奇妙的传说,比如说拥有不老不死的生命,血液中流淌着神秘和高贵的力量,传说中他们害怕阳光,轻微的阳光就足以灼伤他们,甚至是化成飞灰。
西方喜欢将血族和黑夜联系起来,基本上在所有的小说和电影中,血族都被描述成高雅的贵族,拥有绝世的容貌。但是,教廷却总是将血族和魔鬼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都受到教廷的排斥。
见不得光的东西往往是最美的!血族作为硕果仅存的群居稀有动物,自然会出现在炼丹师的词典里,而且从炼丹的角度审视,血族的价值不逊于有些异兽。
他们的血虽然无法炼制顶级灵丹,仅仅能炼出廉价的续命丹,但是胜在储量有够充沛,而且炼制方法并不复杂,以胖子的能力说不定能实现量产。
掌握了这样的秘密,血族就是群微不足道的可怜虫,还有什么可怕?胖子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至少在血族惹毛他之前一定不会。冷哼了一声,说道:“有的时候求人不如求己,不过是修理几个血族而已,用不着叫帮手。你肯定知道他们在哪里,对不对?不然你也不可能这么放心,明天我们就去会会他们。”
苏老头还是有些担心,提醒道:“我确实知道他们住的地方,他们没有能力将苏雪带出国,只能在成都找了所别墅住下,我找人监视了那里。”
修真者的自信永远是建立在实力之上,胖子进入炼神期以后比以前更加自信,对苏老头的毕恭毕敬心安理得地接受,仅仅是稍微点了点头,何曾听说过英雄救美还要假手于人?刚到练神期的他难免有些跃跃欲试,对送上门的靶子当然来者不拒。
血族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家族的结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除了代表实力,也代表着荣誉,血族的社会便是由若干个家族组成,尼古拉家族作为嫡系在其中占有尊崇地位。不仅是在血族内部,尼古拉家族在欧洲上流社会声名显赫,名下的财团几乎涉猎所有赚钱的行业,包括烟草、酿酒、钢铁、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