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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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
其实,高原也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他又读不懂古文,上次高夫人赏赐下不少东西,这书不知怎么得混在里面了,据说是洛阳福王府里的。想起来,荀宗文是个读书人,索性送了过来。
得了这件好东西,荀宗文也变得大方,“好说,好说,只要闯王答应,我自然帮忙。当然,如果有些布匹、衣料的就更好了。”老婆眼看就要生了,尿布、襁褓还没地方着落呢。
高原点头说没问题,要什么料子的,丝绸成不?
荀宗文想了想,说,还是棉布吧。
又过了一日,高原抱了一大堆布匹过来,并讨了李自成军令来调荀宗文部。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拿这一百来人训练自己的骑兵。
来骑兵营时,荀宗文部下官兵当时还挺高兴,这地方的饭菜管饱,而已敞开了吃。每人每天还有一钱银子可拿。
可一训练起来,大家才知道上了个大当。
高原将这一百人排列成一个方阵,让他们每人提一根三米长的棍子,然后命令手下骑兵一个个次第对步兵方阵进行攻击。为的就是训练骑兵和马匹的勇气。木棍头上裹了厚实的棉布,骑兵手上也只提了一根断棍做马刀。
高原的要求是真打,打死不论,还有奖励。
因为怕有伤亡,高原让骑兵匀出一百套铁甲给荀宗文部,然后又给步兵全身裹上棉背。
刚开始的时候,这一百步兵还非常高兴。反正对手只有一个人,一冲过来就撞在木棍森林之中,被直接戳到马下,疼得骑兵哇哇大叫。毕竟这么快速度,被这么多棍子刺中,滋味也非常不好受。
有的骑兵畏缩了,刚开始还跑得飞快,一冲到抢阵前下意识地一拉马,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一个满面络腮的中年瘦子冲上来对着那个骑兵就是一顿拳脚,口中喝骂,“日你娘的,给老子丢脸,打死你。”
然后,那个叫高原的光头蛮子冲上去喝止瘦子,“黄镇,不许打骂士兵。不过……今天没完成冲阵的的骑兵都没有饭吃。他的量奖励给后军的兄弟。”
后军那一百人都欢呼起来。要知道,骑兵每顿都有一斤肉吃。
如此过了一天,骑兵的士兵都被这群步兵刺得浑身淤青,渐渐有些发怒,开始不顾一切地朝前冲。
长枪发出劈啪的断裂声,几个步兵被撞得飞上半空,战马轰然倒地,骑士也摔到在地,被愤怒的步兵用木棍痛殴。
步兵队伍被连踩翻几个后终于又想出好办法,用枪刺马,反正一百多条枪同时刺出去,就算是头大象也得给我倒下。
骑士愿意朝前冲,马却不干,吃够苦头之后,马儿也学精明了,一冲到阵前就猛地刹车,将背上骑兵高高抛起,直接落到枪林之上。
好在所有人都是全身防护,倒没人受伤。就是疼得厉害。
道高一丈,魔高一尺。
骑兵也找到对付的好办法,冲锋前干脆用布将马的眼睛蒙上。反正现在大家的骑术都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即便将马蒙上眼睛,也能将马控制得很好。
这下,步兵可就倒霉了,被敌人连续冲击后,都开始溃退。
然后高原宣布,今天步兵的一钱银子取消。
人为人死,鸟为食亡,为了这一钱银子,步兵也拼命了!
如此又过几天。大家都适应了这种高强度的战斗。高原又让骑兵将马眼睛上的布取下,这下,马也适应了,不再看见前面的枪阵就停步不前,依然木头木脑地朝前冲,呆傻之处可比拟应宝。
荀宗文很悠闲,每天都喝和高原给他泡好的茶坐在远处观战,看了几天,从开始的不屑转为惊讶。最后佩服到五体投地,如此一来,高原的骑兵自然是战斗力提升到一个极高等级,连自己属下的步兵的战斗力也是水涨船高。日后若遇到官兵骑兵冲阵,不妨也使用这个长枪阵来对付。
荀宗文的思想还简单了些,真正的战斗同训练还是有所不同,至少在心理上而言是这样。真见了血,他的部队未必就能保持完整的阵形。
这一点在高原随后的训练中得到印证。
在骑兵们能够做到视敌人厚实的枪阵于无物,依旧面无表情地朝前冲锋时,高原觉得可以换一种方式。
单兵训练告一段落,开始组队。
过程很简单,荀宗文队布下一个圆阵,所有士兵背靠背持枪戳刺。高原让骑兵每十人一队绕圆阵跑一圈。
“要想不被人家刺下马来就将敌人砍倒。”
“不要停,不要躲闪,没用,这么多枪你怎么躲?用速度冲。”
“一个敌人只能砍一刀,剩下的事情交给后面的战友。”
十人小队效果很明显,旋风一样突击,一圈下来,步兵被砍倒一片。
“很好,就这样,第二个十人队……第三个……”
不片刻,步兵圆阵就溃散了。单个骑兵也许不算什么,但只要组合成一个整体,那威力实在是太可怕了。在连续不断的暴风骤雨式的冲击下,你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荀宗文队今天的的一钱银子就化成了水。
吃饭的时候,步兵们都怨气冲天,“不干了,浑身疼。”,“没钱拿,浪费时间,这么多马,打不过的。”七嘴八舌,有骂娘的,有拍桌子的,有摔碗的。
荀宗文看着乱糟糟的部下,大摇其头。
好在荀宗文的士兵仅仅抱怨了一天。第二天的训练强度很低,而且有趣,所有人都爱上这个训练。
那一百多斤火药被高原制成无数个小包,又挖了条壕沟,让步兵们躲藏在里面,将火药包点燃朝外面扔。而骑兵则排着长队从壕沟上冲过。
这下,步兵们可就开心了,特别是马受惊时将背上骑兵甩下的情形简直让人痛快。爆炸声、火光、硝烟,不要说是马,连人都会被吓坏的。
这几天,步兵的伙食越来越好,银子也拿到手软。
不过,随着马儿对这种场景的进一步熟悉。这些聪明的大畜生突然发现,步兵们扔出去的火药包除了声音大点,冒点烟,对自己根本就没任何伤害。
于是,所有的马都无视壕沟下的步兵,长啸一声冲他们头上跃过。
马背上的骑兵也是一声长笑,甚至将口水朝下吐。
“坦之,你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训练?”荀宗文很是不解。
高原一笑,“为对付敌人的枪炮。”上次在通许,刘宗敏部遇到左良玉的三眼铳。真正死于枪弹的没几个,大多数都是被受惊的马甩下活活踩死的。
明军的火器装备率很高,高原可不想在未来的朱仙镇大战中,自己的队伍被人家一阵排枪就打垮了。
马儿终究是畜生,只要让它们对枪炮审美疲劳就够了。
荀宗文以手扶额,“坦之真是大才,古之名将也不过如此。”
一千头羊很快吃光,训练总算告一个段落。所有的人都胖了,这人以前若是饿得狠了,一但放开了大鱼大肉地吃,身体中的饥饿信号还没解除,身上的肉自然可劲地长。
当初高原参军时因为还没长开,也被连长饿了一周,到后来放开了吃,一下子壮了一圈。中国人从来不缺少智慧,这些非常规手段和偏方更是奇妙无比。
黄镇的变化最大,这个中年人居然开始长肉了,消瘦的脸颊开始饱满起来。而黄大牛和应宝这两个小孩子更是一天一个样,已经有点男子汉的味道。
带着一身淤青,一身肌肉,一大笔银子,荀宗文的士兵满意而回。
这次训练的直接后果是两支队伍的战斗力得到极大提升。当然,也有不和谐的消息,高原队有三个士兵断了腿,十个士兵受了内伤,至于身上的小伤,那是无人幸免。连王滔和黄镇他们也是浑身疼痛。
休息了两天,高原开始复杂地形训练,带着部队满世界乱跑。这下可就痛快了,通过这段时间的磨合,马匹都认主了,驾御起来也是十分顺手。
可跑了一天下来,众人又吃不消,说大腿和屁股都磨破了,疼得厉害。原来,众人一上马都将双腿使劲地夹在马鞍上,这么快速地跑下来,如何经受得住?
实际上,快速冲锋时,骑士应该将双脚使劲踏在马镫上,身体悬空随着马匹的奔跑上下起伏。
这下,高原才意识到,就真正骑术而言,这群人还差得远。便放下了急于求成的心思,耐心地指导起他们的马术。
这东西没几年可练不出来,拿锄头大家都成,很多人以前还没见过马呢,要想让他们短时间达到草原民族的水平没任何可能。
不过,就目前的训练水平,参加朱仙镇大战足够了。如果能够在大战之前能有一次实战锻炼队伍就最好不过。
第二卷 烈风 第五章 傅山
第五章傅山
吹过耳边的风沉闷而空洞,眼前的一切好象属于另外一个世界,遥远而陌生。夕阳之下,河堤上长草正黄,远远望去,仿佛是干旱土地上燃起的一片烈火,夹杂着黄沙的风顺着旱河河道萧飒而过。
春天的干旱仿佛没有尽头。都四月了,预料中的雨水居然迟迟未到。开封的麦子现在都旱死了吧?
傅山浑身是汗地坐在地上,一身难受得像是要散架。浓重的血腥味、汗臭、和低低的哭号随风传来,让他呼吸困难。到处都是人,几百人都坐在地上,目光呆滞,面色发青,浑身都是血迹和泥污。这情形让他想起在山西替祖先迁墓时挖出的那具僵尸,也是这样木木地坐在地上。
完了!
傅山心中一阵悲哀。
我还真是倒霉,好好地在山西呆着屁事没有,跑河南来做什么呀?一来就遇到闯贼围城,打了个不亦乐乎。
好在朝廷的援兵已经开到,有十八万之众,号称四十万,军势鼎盛。
无奈,开封和援兵之间隔着李闯大营,援兵屡次突击,一连三月,竟不能前进一步。
而这个时候的开封,在经过长达半年的战斗之后,死伤惨重,已经快坚持不下去了。
为策应朱仙镇的朝廷大军,周王殿下拿出二十万两银子在开封招募了四千勇士,准备同丁启睿大人的大军来一个东西对进。恰好,傅山正在周王府中做客,他也是功名利禄心切,居然做了他的官吏,被派出战。
当天,大军出发。
刚开始还挺顺利,罗汝才的叫花子军根本不经打,一突就破,加上这支部队人少,目标小,居然顺利地从开封冲了出去。
突破重围的欢喜让所有人精神大振,一口气跑了一百多里,眼见着就要将李自成的整个防区穿透。奇怪的事情出现了,预料中的丁启睿接应部队并没有出现,这只部队陷入了重围之中。这个时候,军队又累又饿,再加上敌人的战斗力强悍,居然一触即溃,四千人只剩下六百。
他也做了人家俘虏。
被收缴了武器之后,所有的人都被集中在这个低地上,疲惫地挤成一堆。这里本是一片河滩,因为大旱,河里的水已经很小,缩成窄窄的一线,懒洋洋地流淌。没说的地方到处都是裂口,又深又长,风一吹,黄沙泛起。河堤上全是闯军,手中的武器在夕阳下明亮耀眼,
为了防止降兵暴乱,闯军甚至将鹿砦推来,将这一处河滩团团围住。
当真是连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一支大旗帜在落日下血红地招摇,上书:率标前果毅将军刘。
“**你妈,身上也不带钱,你还他妈是将军呢,穷成这个吊样子。老子剁了你。”一个粗鲁的声音大吼,间夹着棍棒的呼啸和惨烈的叫声。
“刘异地,刘宗敏外甥,李自成亲军前标果毅将军。”整理了一下脑中的资料,傅山心中发苦。作为周王的幕僚,傅山手中有一套完整的闯贼军官资料。这个叫刘异地的家伙生性残暴,每每以杀戮为乐。当初在洛阳烹食福王就是他出的主意。为了锻炼士兵胆气,这个家常带着军队将一个村子围住,让新兵进去杀人。因此,闯王亲军前标虽然人不多,战斗力却非常强悍。
而这支队伍根本就没有留俘虏的习惯,一抓到俘虏并不急于动手,他喜欢一点一点地将敌人折磨至死。级别越高,死得越慢。
看来,这回是凶多吉少了。而且,在死之前肯定要受到残酷的折磨。
躲在一个士兵身后,傅山悄悄抬头看去。河堤之上正竖着一个巨大的木架,木架前,一个矮壮汉子正挥舞着一根木棍朝架子上那人使劲抽打。棍子很细,上面钉着密密麻麻的铁钉,每一棍下去都带起一片血肉。
受刑之人正是周王府军官朱别,也是一个有名的猛士。无奈一天之内数场血战,浑身是伤,终于落在了刘异地之手。在经过短暂甄别之后,他亲被剥了个精光,吊在木架上,被反复毒打,终于昏厥过去。
刘异地见朱别昏迷,冷笑一声,端起身边的的一盆热水就朝朱别已经被打折的双腿泼去。
“啊!”惨烈的嘶叫传来,让坐在河滩上的俘虏都同时一颤。
“妈的,居然不带钱?”刘异地非常愤怒,“否则老子给你一个痛快。你***还当什么军官,老子活剐了你。”
朱别微微动了动,突然蹬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