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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明朝好女婿-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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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

替太子挨打,那可是寻都寻不来的大机缘,可被打得多了,刘公公也有些受不了,毕竟是一把年纪了。

大约是拿太子实在没办法,大学士们公务繁忙,对储君的课业也不怎么上心。

到现在,太子爷读了六七年岁,也不过是一个半吊子。

可今天却乖乖地坐在里面读书写字,还一写就是整个下午。

刘谨吃惊之余,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看是不自己因为发高烧而产生了幻觉。

苏木摇了摇头:“公公,你家少爷可真够讨厌的,烦死人了,若是我的学生,早就直接打死了。”

刘谨听苏木出言不逊,态度狂妄,张大了嘴巴:“你知道我们是是是……”

“废话,四十来岁的人还没长胡须,老刘,太监不过是一个职业,又不可耻。”苏木哼了一声:“同瘸子、瞎子、聋子也没什么区别。还有,你家少爷不就是皇室宗亲吗,也不知道是哪家王府的子弟,我也懒得过问。”

听苏木将太子当成某家王府的子弟,刘谨松了一口气。又看到一个有功名的堂堂读书人,既然能够平等对待自己,他心中也是感动,就有心提醒他把握住这场大机遇:“我家老爷一直为少爷的学业犯愁,若是少爷从此肯读书上进,你也是大功一件,将来前途自然是一片远大。”

苏木一撇嘴:“什么大功劳啊,宗室子弟又不能参加科举,否则,以我之才,教出一个举人甚至进士出来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我今次是第一年参加科举,就一路考了上来,连中三元。”

“啊,小三元,第一参加科举!”刘谨也知道其中的厉害。

苏木:“你家少爷要来我这里习武读书,我无所谓,不过到时候吃了苦头,也怪不得我。”

说到这里,苏木心中一动:对啊,那熊孩子实在讨厌,如果明天还来就麻烦了,得想办法折腾折腾,等他吃不了这个苦,就会知难而退了。

在外面说了半天话,苏木又来了精神,回到院子,却看到朱厚照还在抄书。

脸上的表情同先前相比,却多了一份专注,隐约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

苏木忍不住赞了一声:“朱大将军,你有一个优点,做事有股韧劲。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听到苏木的赞扬,朱厚照一脸的兴奋:“子乔,我感觉一身都酸了,就好象跑了好几里地一样,累坏了。”

“如果累,就休息几天吧!”苏木忙不迭地说。

最好以后都不要来了。

“看来,这读书写字对提升我的武艺确实大有好处,我明天还来。”

“这……”

朱厚照看了看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他伸了伸身子,浑身骨骼噼啪着响。感叹道:“我感觉浑身充满了精力,胸臆之间,隐约有浩然之气生发。走了!”

就大步地走了出去。

“浩然之气……”苏木脑袋疼了起来。

第123章 改稿人

“这个呆子。”小蝶也觉得这人实在讨厌,忍不住问:“少爷,如果他天天过来,影响了你的课业,又如何是好?”

苏木:“放心好了,小孩子都没有长性,这么天天读书写字,只怕坚持不了几日,到时候受不了这个烦,自然就会走的。”他忍不住安慰起小蝶来。

说句实在话,住在这里,环境实在太差,他也想过现在好歹有些钱了,干脆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好了。可他给胡进学留了地址,《西游记》一案虽然已经了结,可在没有中进士点翰林之前,苏木还是觉得心中不踏实。如果搬走,将来又起风波,大个子得到消息,肯定会第一时间过来通知的。

再说,恰逢大比之年,现在京城之中遍地都是读书人,房源紧张,一时间未必能找到合适的,也只能将就着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况且,苏木现在也不过几十两的身家,在半年之中也看不到任何收入,省一点是一点。

说起钱,苏木又想起《红楼梦》,按照计划,他每天都会写两千字稿子。

今天读了一天书,作文又不顺,脑子都炸了。

等下写两千字小说,倒是一种调剂。

吃过晚饭,天已经黑尽。

吴老二还是没回来,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个鸟人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

至于老吴,苏木一直没看到过人。

可那老头白天一直轻轻咳个不停,时不时来个天空一声微响以示存在。吃过晚饭之后,咳嗽声终于消失,院子里响起了老举人的鼾声。

吴举人睡得早,看起来睡眠很不错的样子。

小蝶将小书桌收回房间,苏木就点了灯,打开抽屉,要去寻以前的手稿,接着《红楼梦》的第一章继续写下去。

可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忍不住问:“小蝶,你是不是动过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稿子啊,大约六七张写满了字的纸,是我做的文章。”

“啊,我没动过呀。少爷,你也知道的。家里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小蝶都不会乱扔,而是收到一起,每个月化一次。”听少爷说写的稿子不见了,小蝶也是着急,不停地在屋中翻着,时不是拿一叠稿子出来,问“是不是。”

见苏木摇头,小蝶再接着着找。

这样忙了半天,几乎将所有放稿子的地方够翻遍了,还是没有找着。

小蝶心中一急,眼睛微红:“少爷,都怪我,都怪我。”

见她难过,苏木忙安慰道:“小蝶,你别急,再回想一下。昨天你收书桌的时候是什么情形,又没有落下东西?”

“昨天……对了,我记起来了。”小蝶惊呼一声:“昨天你不在,书桌是吴姐姐帮我收的,会不会是她扔掉了?”

“那个吴姐?”苏木问。

小蝶:“就是吴老二的姐姐,吴小姐,住对门那个。”

苏木不等小蝶说完,呼一声站起来,推门出去。

他心中也是急了,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如是丢了,再从头写,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把主要人物、故事主线、历史背景交代清楚,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

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如果再写一遍,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

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

等冲到吴小姐门口,举手欲敲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有些后悔:再怎么说,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男女有别,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

其实,再这几天,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

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有苏木在,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可是,如果不拿回稿子,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诸东流。

正犹豫中,门悄无声息地看了,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见过苏公子。”

苏木有些不好意思,一作揖,小声问:“晚生造次,还请小姐谅解。想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那可是在下的心血,还请小姐归还。”

“是在我这里,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觉得有趣,就收了起来,忘记同公子说了,这就给你。”

说完话,门就关上了。

又等了半天,依旧是开了一条缝隙,有只洁白的手将一叠稿子递过来:“公子要的是不是这份稿子?”

苏木接过去,借着灯光看了一眼,正是《红楼梦》的第一章,大喜:“正是,多谢小姐。”

里面微微一笑,“别忙,公子还有一份稿子在我这里,是不是也要讨回去?”

“还有一份,什么稿子?”苏木顿时被她弄了个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

这个时候,又有几页稿子递了出来。

苏木定睛看去,却是自己先前扔掉的那篇幅写得不甚满意的八股文章,忙摇头:“不要了,这文章作废了。”

“公子不用太谦虚,这篇文章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格式什么都对了,立意也好,很多地方都令人深思,只不过词句上用得不够贴切。”

听她悄悄指出这篇文章的不当之处,苏木倒是吃了一惊:“小姐也懂八股时文?”

里面又是轻轻柔柔地说道:“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懂得什么八股时文,这些话都是家父先前看你公子文章的评点。对了,这上面还有家父的批改,公子不妨看看。若有不到之处,献丑了。”

“你父亲吴老举人看了小生的文章?”苏木更是吃惊。

吴小姐:“恰好看到,公子以后的文章若写完,觉得不好,就从门缝里递进来,我再转给父亲大人批阅。你也知道,家父身子不好,我选他精神好的时候再交过去好了。”

苏木心中倒有些奇怪,没错,他现在是缺名师指导,如果有人肯免费帮忙修改作业,自然最好不过。可他却不知道吴老举人水准如何,如果遇到韶泰那样的好老师自然是运气,反之,岂不是反将自己耽搁了。

再说,大家有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样去麻烦人家不太好吧?

可还没等苏木说话,吴小姐已经将门轻轻地关上。

回到屋中,借着灯光,苏木将稿子摊开,这一看,立即大觉佩服:这老举人果然了得!

第124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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