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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明朝好女婿-第3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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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那一天起,苏木和吴家父女同处于一个屋檐下,一住就是大半年。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苏木和吴小姐从相识到相知最后相爱。

不得不说,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大家闺秀出身的吴小姐都符合这个时代读书人对自己未来妻子的想象。可以说,这种温和、宽厚、又柔情似水,知书达理的女人才是最佳的老婆人选。

当然,在这期间,吴小姐也受了很多委屈。可在苏木的面前,她却没有一丝抱怨。只在背后默默地支持着他,悲伤的时候,也最多悄悄地抹上一把眼泪。

和性格暴躁,动则就用最直接手段解决问题的胡莹不同,吴小姐更多的是将悲伤埋在心头,一个人承受。

如今,吴小姐终于嫁到了苏家,苏木突然意识到自己肩膀上的责任。

以后,无论风风雨雨,他都要同吴小姐共同面对了。

相濡以沫不只是一句简单的话,而是一分承担,和一分承诺,需要他苏木和吴小姐一同去实现。

拜堂之后,苏木将吴小姐送入了洞房,揭开盖头的一瞬间,苏木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以后就是自己法律意义上的妻子了。

他眼睛微红,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泪光朦胧间,吴小姐伸出手来握住苏木,柔柔道:“子乔,大喜的日子,何故如此?”

苏木道:“欢喜的。”

吴小姐忙起身一福:“是妾身的错,是妾身的错。”

苏木慌忙将她扶起,惊问:“又怎么是你的错了?”

吴小姐:“妾身刚才不应该哭泣的,引得子乔不快,罪在妾身。”

苏木“咳!”一声,正色道:“云儿,你最大的优点也是你最大的缺点,凡事都喜欢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可有的事情,错却不在你。女人家,又不是读书人,不用无日不三省其身的。还有,你今天确实有个地方错了,我却不得不说。”

看到自己丈夫一张脸变得严肃起来,吴小姐一惊,忙问:“子乔,妾身什么地方做得不到?”

苏木:“你我今日正式拜堂,已是夫妻。你不该还叫我子乔的,以后要改口了。对,以后就叫我相公吧!”

苏木本有意同吴小姐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一般来说,叫一个年轻女子改口叫相公,立即就会娇羞无限。到时候,夫妻再开上几句玩笑,倒是一闺房乐趣。

却不想,听了苏木的话之后。吴小姐突然微微一笑:“相公一说,今朝虽然指的是自家丈夫。不过,真正的含义却指宰相。子乔如今不过才点了翰林,储相而已。等到最后入阁,也不知道还要历练几十年。传了出去,怕是不太好。妾身以后还是随小蝶那样,喊你老爷吧!”

家中有个女高知就是这地方不好,却少了几份情趣。

苏木也是无奈,同新娘子说了几句话,就道:“我先出去陪客人们吃几盏酒,晚间再过来。”

说到晚间,吴小姐的脸才红了,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从新房中出来,苏木被一群家人簇拥着来到外面大厅,里面早就开了流水席,宾客们纷纷端起杯子向苏木敬酒。

对一个新郎来说,这一关却是最难过的。

别说是现在,前来敬酒的宾客中有正七品的朝廷命官,最差别的也是个举人老爷,他们敬你的酒能不喝吗?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大家都是草根,大喜的日子,作为一个新郎,你也不能推杯。否则,就要毁了这喜庆的日子。

在现代社会的时候,苏木也参加过不少婚礼。想当初在大学教书的时候,他一个月的工资才三千出头,每个月光喝喜酒随份子就要支出一千左右。没办法,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头十个年头正是同窗结婚的高峰期,基本每月一个婚礼没得跑。

钱的麻烦倒是一个方面,最让苏木困扰的是参加同学同事的婚礼实在太花时间,有的时候还很不凑巧。比如有一年的国庆黄金周,他本打算和几个同事一起自驾游,出远门好好放松一下。结果,节前居然收到四张请帖。黄金周一共才七天,就有四天要扑在酒宴上,自驾游自然是黄了。

为了发泄被人破坏掉假期的不满,苏木联同几个同学不停地给新郎冠酒,直到让新郎醉得在地上打了一趟猴拳才罢休。

一想到现代社会时的婚礼时的情形,苏木就头皮发麻。

好在,今天来这里的都是文人,劝起酒来也不太过分。而且,小蝶早就给下面的人打了招呼,不许上蒸馏白酒,一概用黄酒,如此,苏木才算靠着身体健壮酒量甚大扛了过去。

不过,今天来的客人实在太多。

乡试的同窗、会试时的同榜、同门的师兄弟,加一起,好几百人,若是一一喝下去,就算你是头牯牛,也得酒精中毒。

为此,苏木早就事先联络了几个酒量不错的同窗帮自己挡酒,比如牛得水,比如孙臣孙子相,比如老李。

可惜驾不住人多,喝到最后,苏木自己固然也觉得挺不住,这几人却都直接被放倒在地彻底醉了。

文人醉酒另有一番风味,老李披散着头发,反复将一首诗赋高声吟唱着,而牛得水牛大人则显得很安静,只见人就吃吃地笑。

苏木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脑袋开始有些发晕。

这个时候,赵葫芦悄悄地扯了一下自家老爷的袖子:“大老爷,胡大老爷那边还等着你呢,不能再喝了。”

苏木:“现在什么时辰了?”

“小人也不甚清楚,估摸着午时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

“糟糕!”苏木心中一惊,酒就醒了三分。

按照小蝶昨天的安排,他等下还得过胡家去陪那边的客人吃酒招呼应酬,等到将那边的场面敷衍过去,才能再次回到家中。

立即就扔下杯子,被赵葫芦搀扶着上了白马,一声呼啸,带着花轿和一众人等再次杀向胡家。

迎亲的队伍已经从苏家到胡家打了一个来回,加上先前游街,一来一回,二三十里路总是有的。

此时已经是农历四月底,也就是后世公历六月中旬,夏天已经到了。

正是中午两点钟左右,一众迎亲人马早已经走得累了,又都吃了酒,被毒辣辣的太阳一晒,都有些蔫头蔫脑。

走了五六里地,竟走不动了。

唢呐和锣鼓声早已经停下,就连最强壮的两个轿夫,也是不住喘着粗气。即便赵葫芦又许下赏钱,大家还是越走越慢。

“大老爷啊,不是小人们不想赚钱。实在是太累太热,又吃了酒,这一路急行,气都喘不过来了!”

众人都在小声哀号。

苏木浑身都是热汗,累得嗓子眼里如同燃起了一团大火,低头看去,座下的马匹也是口吐白沫。

等到挨到胡家,整支队伍都是乱成一团,如同打了败仗的军队。

一下马,苏木只感觉脚下虚浮,险些摔倒在地。

他心中吃惊:糟糕,这路上折腾一气,酒劲涌上来了。

原来,这人吃了酒,最好是找个地方躺下休息,少说话少运动。像苏木这种到处乱跑的,血液循环一加速,酒精的威力立即就显现出来。

胡家的人显然是要已经等得心头焦急了,见姑爷过来,这次松了一口大气,急忙将苏木接了进去,架着他就朝里面一路小跑。

“喂,等等,给我一口水喝,太渴了。”

胡家的管家低声催道:“苏大老爷,你还是快些走吧,等下到了厅堂里有的是酒润嗓子。大老爷和牟指挥他们都等着呢!”

“用酒润嗓子……”苏木一阵无语。

更让他无语的,酒还是上等的白酒。

在明朝,一般人都喝米酒、黄酒,酒精度数也低。如后世那种五十来度的蒸馏白酒可是个稀罕物,可见,胡家酒宴的规格极高。

苏木一连被客人灌了几杯,脑袋就开始嗡嗡乱响起来。

他也知道自己再喝下去绝对会醉在这里,可又没办法推脱。这里的人可都是明朝特务机构的头头脑脑,品级也高。且都是武人,武人劝起酒来,可是没有王法的。

苏木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和多少人说过话。

到最后,只觉得天也在旋,地也在转。

转头看出去,厅堂外面竟黑了一片。

原来,这酒竟吃到了傍晚。

苏木吓了一跳,这才迷糊地记地自己按照昨天小蝶设计好的计划,在应酬完胡家的客人之后,又要赶回自家宅子的。

可身上却一阵酸软,苏木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动身的念头,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

赵葫芦见势不妙,忙扶起自家老爷就走。

可刚一走到大厅堂门口,苏木酒气涌上来,心中烦恶“哇”一声,就将吐了一地,直吐得眼泪都下来了。

苏木心中恼火:这才结两次婚就苦成这样,古人三妻四妾,也不知道婚礼的时候要被折腾成什么样子。迎亲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第656章 值房

实在是太难受了,苏木灾也忍不住,懵懂地叫了一声:“别碰我,老爷我实在是不想动了,找个地方睡觉。”

赵葫芦大急:“老爷,坚持一下,坚持一下,还有七里地呢!”

正说着话,一个高大的穿着鲜艳飞鱼服的人走了过来,一挥手,两个下人就将苏木扶住:“把姑老爷送入洞房,良宵一刻制千金!”

那人赵葫芦却是认识的,正是胡顺的侄子,锦衣百户胡进学。

赵葫芦:“别……大老爷还有事呢!”

胡进学哈哈一笑,豪爽地拍着他的肩膀:“能有什么事情比洞房花烛夜更要紧的?对了,你叫什么葫芦的,是子乔的贴身书童吧?”

听到他问,赵葫芦忙回答说:“正是,小人赵葫芦,进学老爷……”

胡进学不等他说完,一把将赵葫芦拉住:“葫芦,说起来,本官当年和子乔也是同学,那个时候,咱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军汉。你现在虽然是个小书童,可跟了子乔,将来未必没有一个好的前程。走,咱们找个僻静地方吃酒,我有教你几句话。”

“可是,老爷他,他要回去呢……”

胡进学突然虎起脸,冷笑道:“怎么,你瞧不起我是个武人?”

赵葫芦被一个锦衣卫军官瞪着,心中一凉,冷汗就下来了:“进学老爷,小人不过是个低贱的下人,如何敢瞧不起老爷你。”

“哈哈,那就好,走吃酒去!”胡进学哈哈一笑,手上一用力。

赵葫芦感觉就像是被一把铁钳子夹住,又如何脱得了身。

转头一看,自家老爷已经不见了踪影。

※※※

苏、胡两家此刻都是高朋满座,热闹无比。

相比之下,西苑司礼间值房却是异常的寂静。

刘瑾的目光落到手头的卷宗上面,虽然他内心中对这些东西烦透了。

因为没有经过内书堂学习,内阁转呈过来的折子中有很多东西他也看不太懂,但他还是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推敲、琢磨。

司礼监代皇帝执掌着批红大权,可以说,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皇帝的意志。用权倾天下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个权力自然要牢固地握在手上,不能让别人染指。

今日恰好是司礼间掌印太监刘瑾值守,刚做这个掌印的时候,刘公公非常喜欢前呼后拥,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仿佛只有如此,才是叫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西苑,整个皇宫,他刘瑾才是仅次于万岁爷的大人物。

县官不如现官,在有的方面,皇帝说的话未必算数,未必有他刘公公的命令好使。

可经过一年多的历练,这个没有文化的太监却历练出来了,渐渐地变得沉稳。

如今,他反有些喜欢一人独处,看着手下人蹑手蹑脚,战战兢兢不敢在自己面前发出一点声音的的感觉。

所谓大人物,并不一定要闹出什么大的动静。所谓,行市人说话,没人敢打岔,即便你说话的声音再低,别人也得竖起耳朵,生怕听漏一个字。

司礼监值房中点了许多蜡烛,照得地上的金砖熠熠生辉。相比起这里,远处的内阁值房显得很是昏暗,据刘瑾所知,每天晚上内阁那边都会上锁,即便再紧急的事务,值守的阁臣也没有权力开锁。

哪里比得上司礼监这里自在随意,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司礼监最大的责任是解决紧急问题,遇到难题懂得变通。

“干爹。”一个太监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声音小得像是蚂蚁。

最近,宫里的太监都知道刘公公突然喜静,说起话来一个个都捏着嗓子。

刘瑾将目光从卷宗上抬起来,落到那个太监身上。

此人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年纪,前一阵子刚拜在自己门下做了他的干儿子。是个内书堂出身的,也算是有些心计。

不过,刘瑾天生对读书人有极强的警惕心,对这人的观感不是太好。

刘瑾冷冷地问了一声:“怎么着?”

那太监束手立在刘瑾身边,小声道:“回干爹的话,厂子里的几个公公今日去了胡顺府上,说是参加苏木的婚礼。”

事情是这样,刘瑾这人心胸狭窄,疑心也重。做了司礼监掌印之后,最喜欢突击检查工作。今日在检查东厂的时候,发现不少人都不在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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