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雄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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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浩虽然说自己二十年没有“动笔”,但他所说的“动笔”的意思是指正正经经地给人写字,并非日常都不“动笔”的。他的帐幕里就摆设有文房四宝,样样齐全。
李思南一面磨墨,一面说道:“爹,你快想好写些什么?时候不早,我可得起快去和她打猎了。”
李希浩无可奈何,只好提起笔来,说道,“好吧,我就随便写一首唐诗吧。此道荒废已久,只怕写来一定不似旧时了。”
李思南给他扶纸,只见他写碍很是谨慎,当真是一笔不苟,而且每写一个字,就停笔想一想。好像是在揣摩什么的神气。好在他写的只是一首七绝,只有二十八个字,用不到一柱香的时刻,也就写完了。
这首绝句是唐朝诗人王昌龄所作的四首“从军行”中的一首。诗道:“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
李思南留心细看,李希浩所写的字迹和那本兵书上所批注的字迹倒是有几分相似,但只是“形似”而已,并非“神似”。兵书上的字笔法刚劲,现在所写的这一首诗,虽然刻意求其“瘦硬”,但仍然掩不了那几分柔媚的味道。李思南不禁疑云陡起,暗自寻思:“爹爹虽说是隔了十年,但笔法如性格,不应改变得如是之大。”
李希浩掷笔笑道:“久不练字都硬了,不过,字虽然写得不好,这首诗选得似乎还算得体。你看怎样?”
蒙古的疆域由于连年征战,变化很大,与金国的界线也从无正式划分。不过,大体说来,是以玉门关为界。玉门关外,其时已是蒙占的势力范围,虽然还有某些金国的属部,金廷设有官职留守,那也只是虚衔而已。
金国在未侵占北宋的领土之前有一个军事重镇在古代鄙善国境内,鄙善旧名樱兰。
王昌龄这首“从军行”,诗中说的“孤城遥望玉门关”与“不破楼兰誓不还”这两句,说的虽是唐伦征西域之事,但用作今天蒙古“伐金”之用,也还可以适合。是以李希浩特意写这首诗,希望通过明慧公主之手出来讨好成吉思汗,写了之后,很是得意。却又怕儿子不懂,是以问他。
李思南道:“爹爹这首诗选得很好,不过倘若选的是另外一首,就更好了。”
李希浩道:“哪一首?”心里不大高兴,想道:“这小子倒是大言不惭,难道他还能够从唐诗中挑出一首更适合的。”
李思南道:“也是王昌龄写的‘从军行’,爹爹选的是第二首,我以为最后那首更好。”于是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
这是歌颂汉名将防御外敌的。蒙古如今“伐金”势将渡阴山而入中原。李思南念这首诗,自是把蒙古的骑兵比作诗中的“胡马”了。还有一层,李希浩虽是被俘而至蒙古,并非“长征”,但总是在万里之外的异域,而至今也还是“人未还”。因此这首诗从李思南的口中念出来,也是对父亲的一种讽喻。
李希浩不觉变了面色,说道:“我懂得你的意思,我是要回去的。他日若然蒙古与大宋为敌,我也希望能够做一个‘龙城飞将’。不过,这都是以后的话,今日咱们还是不能得罪蒙古人的。还是用我写的这首诗好,你懂不懂?”
李思南道:“爹爹的意思,孩儿懂得。我会把你想要表达的意思,藉这首诗向公主讲解的。”
李希浩松了口气,说道:“好,你明白就好。那你赶快换衣裳去吧,公主恐怕等得不耐烦了。”
李思南回到自己那座篷帐,悄悄把父亲注释的那本兵书拿出来,和李希浩则才所写的字对照着看,越看越觉得笔迹不同。
李思南收了兵书,疑心大起,暗自想道:“是因为隔了二十年而致笔迹不同呢?还是——”他开始怀疑这个李希浩不是他的父亲了。可是,“他若然不是我的爹爹,又何以知道我的生辰八字?爹爹注释的这本兵书,更是一个秘密,除了我们母子之外,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难道爹爹会随便告诉外人么?”有这两层原因,因此他虽有怀疑,却仍然不敢断定这个李希浩就是假冒。
他蓦地想起蒙面人的留字,那张字条虽然当时就烧毁了,那两句话他还是牢牢记在心中的:“欲释疑团,可到阿儿格山松凤谷中查访。”他一直为这两句莫名其妙的话感到惶惑:“我有什么疑团?那人又怎知道我有疑团?要我到松风谷中查访什么?”现在想了起来,忽地如有所悟:“我如今不是正有着疑团吗?只怕我今天所起的怀疑,早已是在那人意料之中了。不错,我是应该到松风谷中查访明白。”
李思南匆匆换了衣裳,走出帐幕,只见他的父亲早已差遣卫士把他那匹坐骑牵来,在外面等着他了。
李希浩说道:“公主只是请你去陪她打猎,我可不方便叫卫士和你同去。”于是把明慧公主那座帐幕的所在地告诉李思南,说道:“你自己去吧,若不熟路,随便问一个人都会知道的。”李思南正是担忧卫士随行,听了这话,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地。
李思南跨上坐骑,说道:“我今晚不定什么时候回来,你们不必等我吃晚饭了。”
李希浩笑道:“你明大回来也不要紧。”
李思南快马疾驰,不是跑去公主的帐幕而是跑出和林。和林是蒙古的“行都”,当时虽然还没有高城深池的建筑,但在隘口之处,也有官兵把守,盘查他们认为可疑的来往行人,尤其对于汉人耍是防得严密。
事有凑巧,这日在隘口把守鹏官是昨天曾参加成吉思汗的狩猎的,他曾亲眼见到明慧公主和李思南并辔出猎,也曾亲眼见到成吉思汗把御箭赐给李思南,并要他做“金帐武士”。
李思南大模大样地说道:“明慧公主约我到北山打猪,我来不及到她的帐幕和她会合,只好各目赶去了。你可有见着公主么?”往北山打猎,有几条路可走,这个隘口则是距离公主的住址较远的。
把守隘口的那个军官躬腰说道:“三公主想必从另一条路去了。小的没有见到。”
李思南道:“好,那么拜托你代为留心,如果三公主从这里来,请你告诉她,我先走了。”那军官迭声说道:“是,是!”恭恭敬敬地送李思南出了隘口。
李思南出了隘口快马加鞭,兼程赶路。李思南穿的是“金帐武士”的服饰,马上又栓有成吉思汗所踢的御弓,这张特大号的铁胎弓,蒙古的高级军官都是认得的。是以他在路上虽然也曾遇上蒙古出征的官兵,却是无人敢向他盘问。
第三日已到了库伦池北的草原地带,草原上地旷人稀,往往走上二三十里,才碰见一群牧人,兵士则是没有遇上了。李思南进了草原,心情轻松了许多,想道:“成吉恩汗忙于调兵遣将,迸犯中原,想来无暇理会我这点小事。即使爹爹请得动木华黎派人追我,他们也未必知道我是逃向何方。”
阿儿格山在库伦池北三百里外,这是李思南早已知道了的,但松风谷是在山中何处,李思南却不知道。他沿途向牧人打听,牧人都不知道有这个地名。李思南心想:“山中大约总会有猎人吧?到了山里再向猎人打听也还不迟。”
第四日过了草原地带,进入山区,山路崎岖,越来越是难走。这一天不过走了一百多里,人马俱是疲累不堪。
第五日到了阿儿格山山脚,只见层峦叠嶂,高可矗天,骑着马是跑不上去的了。李思南绕着山脚策马缓行,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条入口,谷口形如喇叭,仅容一人一骑通过,进了山谷,逐渐开朗,只见野草高逾人头,山溪如脉络般在谷底混淆流过。李思南心里想道:“这里倒是个水草肥美之地,可惜没有垦荒。”
心念未已,忽见山坡上有烧焦的野草,李思南细心观察,泥土也有翻过的迹象。李思南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一见便知这是有人开垦过的梯田,大约因为开荒没有成功,半途而废。李思南好生欢喜,寻思:“既然有人曾经在这里开荒过,山中定然住有人家!”
不料在谷底走了十多里,一个人也没遇上。两旁的树木,大都是榆树和其他杂木,“如果到了松风谷的话,两旁一定是松林的。”李思南心想。
阿儿格山绵延数百里,也许松风谷是在重峦叠崎之间,但无人可以打听,要找到松风谷那就无殊海底捞针。
李思南正自感到心焦,忽听得马铃声响,李思南以为是山中的猎人,大喜叫道:“喂,你知道松风谷在……”回头一望,大喜变为大惊,未曾说出的话登时就似被冷空气凝结了。
骑马追入谷中的是一个身材魁伟的蒙古武士,李思南在参加狩猎那日曾经见过此人,知道他是“金帐武士”中名列第二的神箭手哲别。箭法之精,不在成吉思汗之下。
哲别飞骑赶至,哈哈笑道:“李公子,三公主约你打猎你不去,却到这荒山来做什么?”
李思南道:“我又没有向你们卖身投靠,喜欢到哪儿便到哪儿,你管得着我么。”
哲别笑容一敛,沉声说道:“你别忘了你的父亲是在给我们的大汗当差,我奉了大汗之命兼受令尊之托‘请’你回去!正管得着你!”
李思南的坐骑虽是骏马,但奔驰数日,马力已乏。哲别则是每到一个驿站就换一次坐骑的,因此李思南虽然快马加鞭,两人的距离却是越来越近。
李思南喝道:“我是誓死不回和林的了,你苦苦相逼,我唯有与你一拼!”拨转马头,盘马弯弓,“唰”的一箭射出。
哲别哈哈大笑,“你要与我比箭?好,我让你三箭!”话犹未了,李思南的那枝箭已是射了到来,哲别举弓一拨,把这枝箭打落。
李思南无意要他相让,但李思南射的是连珠箭,箭在弦上,却是不得不发,说时迟,那时快,哲别刚刚打落他的第一枝箭,第二枝箭又已是流星闪电般射到。
李思南用的是成吉思汗的铁胎弓,当真是强弓猛箭,劲力奇大。哲别仍然用他的铁胎弓拨箭,只听得“唰”的一声,箭虽打落,哲别的这张大弓,却已给这一枝箭当中劈开。
哲别叫道:“好箭法!”口未合拢,第三枝箭又到。这一箭竟然射入了哲别的口中,哲别粗壮的身躯登时倒下,俯卧马背。
李思南只道已经射死了他,说道:“谁叫你苦苦相逼,这可怨不得我!”话犹未了,哲别突然坐起,哈哈笑道:“这啮簇法你还没有学过吧?”李思南射进他口中的那枝箭,他早已吐出,拿在手上了。
弓力如此强劲射出的箭,哲别居然敢用牙齿咬着箭头,而且不受损伤,他这“啮簇法”当真是神乎其技,举世无双。李思南大吃一惊,这才知道哲别的“神箭手”确是名不虚传,尚在他估计之上。
哲别笑道:“你用的弓箭远胜于我,至于箭法嘛,虽也不错,却未必就胜得我了!这箭是大汗赐给你的,我不敢要,还给你吧。”他不用弓弦,随手就以“甩箭法”弹出,劲道之强竟然不亚于用弓发射。李思南骤吃一惊,只顾护身,想不到这枝箭却是射他的马。“卜”的一声,箭穿马腹,登时把李思南抛落。
李思南跑上山岗,居高临下,抢先占了有利的位置。哲别翻身下马,紧跟着跑上山岗,哈哈笑道:“你的箭法我见识过了,好,现在再领教领教你们汉人的剑法!”
李思南居高临下,唰地一剑刺下去。哲别举起盾牌一挡,右手的长刀斜劈上来。刀剑相交,李思南气力不及他大,给他用力一推,不由得倒退一步。
李思南急急换招,抽剑进剑,刺他脑门的“百会穴”。这一招“鹏搏九霄”本来是达摩剑法中一招极厉害的杀手,但哲别仍然是用刚才的法子对付他,盾牌高举,护着顶门,长刀劈出,刀法看来笨拙,其实却是拙中藏巧,只这么一挡一劈,又把李思南这一招繁复精奇的杀手解开,而且又冲上了一步。
几个回合一过,李思南给他逼上山岗一块较为平坦的地方,李思南所占的地利己经失掉,不多一会,哲别便抢得了攻势,杀得李思南只有招架之功。
李思南奋勇力战,哲别笑道:“好个倔强的小子,怪不得大汗喜欢你。你别担心,跟我回去。大汗还是会好好看待你的,只要你告诉我们,你到这阿儿格山来做什么?”
李思南咬紧牙根,不理不睬,趁哲别说话的时候,快剑反攻,一招“龙门三鼓浪”,剑花错落,连环三式刺出,只听得“叮铛”两声,前两剑给盾牌挡住,第三剑的剑尖却从盾牌旁边穿出,把哲别束腰的腰带削断了
哲别怒道:“好,你这小子当真是敬酒不吃要吃罚酒呀!”一句话未曾说完,就劈出了六六三十六刀,比李思南的剑使得更快,他有盾牌护身,只攻不守,威力无形中又大了一倍。
激战中,李思南踩着一块石头,脚步一个跄踉,哲别一刀削将过去,喝道:“小子,撤剑!”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