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无情-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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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哥!
──当然,他心里也曾寻思过:要是再有一二位〃师弟〃,那就更好不过了。
毕竟,自己年纪最大,只有叫人〃师哥〃,没人唤自己〃师兄〃,面子上总是那个。。。。。。嘿嘿,不大过得去嘛。
(不知此愿可有成形的一日?)
(──不知日后的〃小师弟〃是谁?)
一向视苦为甜的〃追命〃崔略商,有时会乐陶陶的这般寻思着。
而且还寻思出兴味儿来。
这一次,他却不能寻思。
──世叔安排他来这一趟,参这一战。
──大石公安排他及时回到〃一点堂〃。
他就一定要保卫一点堂。
保护大师兄。
既然大师兄和仇姑娘已摆明了会联手战三鞭道人,自己就一定要为他们掠阵!
──〃掠阵〃至少要做到的是:不让任一人去加强三鞭的力量,来对付大师兄和仇烈香!
所以他马上发动!
一人阻截十、不、十二个杀手。
他办得到。
他的轻功一旦发动,别说十二名杀手,就算二十四人、三十六人,也一样走不出他的身法笼罩之下。
除非。。。。。。
──除非对方的武功比他高!
第三章 静飞之踢
他截住了十名黑衣杀手。
这十人无疑也同时收到号令,要去攻击仇烈香与盛崖余。
──尽管他们现刻已大抵情知决非这对少年男女之敌,但有三鞭这等领导在,也正是立功最佳时机:
只要他们分一分这对男女的心,三鞭就一定能得手了,他们也并非不怕死,而是这次攻袭,一旦能成,而且又能全身而退,那么,他们的功劳大矣:不光是有三鞭的赏赐(三鞭觊觎诸葛正我这位置已久,他一向认为自己才配当〃神侯〃,一旦当了神侯,那么,他们才形同从暗渠里走上殿堂了),还有蔡卞的赏赐(为他儿子报了大仇),更有蔡京的赏赐(替相爷除去了大敌的基地,怎会没有丰厚的奖赏!?)。。。。。。这才是这剩下十名杀手虽畏依然死拚的诱因。
没办法。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人总是为一些目标而努力,为一些愿望而行动,为一些人而服务,为一些事而死。谁也免不了。
他们经过刚才一役,深知决非二少年男女之敌,可是,领导来了,在他们心目中,领导是无所不能的,也是万能的,只要三鞭亲临,这对狗男女就死定了,何况还有〃夏侯〃集团中战斗力最高的任劳任怨也来了!
所以他们不怕。
无畏。
他们冲杀上去。
十个人。
十个方向。
却先后遇上了一人。
十个人都是同样遇上了一个人:
追命!
每一名杀手都给他截了回来。
也可以说是:踢了回来。
他的身法快。
出脚速。
而且静,无声。
但每一脚都令人无法招架,只有退、避、闪、躲,一旦作出这样的反应,那就是给他截住了,过不去了,也有硬闯的,但无不给他一腿踢了个静静的飞了回来,跌个七荤八素、饿狗抢屎不已。
但他并没有下杀手。
不,杀脚。
他的〃杀神腿〃名为〃静飞十一踢〃,但却并没有踢出,他是捕快,不到非此不可,恶贯满盈,他可不愿私下执行杀刑。
他不是仇烈香。
仇烈香是江湖女子。
唐门子弟。
他也不是盛崖余。
无情天生的处境使他不发则已,一发必杀!
──当然,无情也是到非杀不可的关头,才会下杀手的。
虽然,天子一早颁发下来,大凡诸葛神侯调训出来的六扇门子弟,都有生杀大权,必要时对恶人凶徒,可以即时绳之以法,取其性命,不须先行送审报批。
──可是,不到生死关头,重大情节,他们也决不动用这特权,诸葛先生也决不容让他们轻率运用这职权。
是以,追命只把这十名杀手迫退、踢飞。
他没有〃下杀脚〃。
他深深体谅这些人:只是喽罗、傀儡,只是受强大力量牵引操纵的可怜人。
也是奴才。
──替主子咬人、伤人、杀人、欺人的狗奴才!
只要恶主人仍在,这些狗奴力是杀不尽的,杀了也是枉杀的;因为只要主人继续为恶作奸,自然就能聚啸这种恶奴前仆后趋的为他卖命!
──恶奴杀不尽。
擒贼先擒王!
他截击的是那十名黑衣刀手。
但他是〃猫在花下,意在蝴蝶〃,他主要狙击的是任劳和任怨。
因为他知道:这〃老少双雄〃,才是这干恶奴的头领。
──不过头领也还不是主子。
三鞭道人才是穷凶极恶的主人!
──不过三鞭也不是真正驭使这干奴才的主持。
真正幕后的黑手,应该是蔡攸、蔡卞、蔡京,这些联合勾结的权宦高官。
──那么说,只怕连蔡氏一族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终极的主权人物。。。。。。
那么。。。。。。。。。。。。
真正纵容这些恶奴叠床架屋、一层堆一层式迫害良民、剥削百姓的顶头主人,就是──
追命的思维只到这里,也只能到这儿为止。
因为他已不能再揣想下去。
──除非他要背叛。
他要反抗。
──反抗什么?
背叛自己的国家?反抗自己的皇帝?然而,就算他现在的权力和职位,也来自皇帝授命辗转赋予自己的,如果他连皇帝都叛,那天下还有王法的?自己还有什么可以信奉尽忠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连皇帝自己也贪纵枉法,连皇帝都不遵守自己厘订的法律,那么,还有谁会遵守这〃王法〃?如果一个皇帝把自己的家国百姓,弄得乌烟瘴气、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官逼民反,那么,到头来,他除了搞砸了自己万里江山,粉碎了万众一心之外,到底这样自我摧毁对谁有好处?
有时候,追命想不开去,真的不想当官了。
算了。
不过,也不行呀!
──要是好人不立志当好官,不出来为人民服务,那么,难道就只让坏人来当大官,让恶人来欺侮百姓么?
那么,国家还有救么?
──趁还有好的制度,让有心的人来执行,总比让坏人霸占了把制度搞砸了,那时,可民心尽失了。
诸葛先生就只问了他上述两个问题,他自己并没有给答案,也没去听追命的答案。
追命听了之后就不走了。
他要走的话,恐怕除了诸葛,谁也留不住他。
但他留下来了。
──留下来,就是他的答案:
〃那怕是一杯清水,清澈不了一池污水,但那一杯清水,只要能解一人之渴救一人之命,也值得倾杯而出。。。。。。〃
这是〃自在门〃的信念。
〃自在门〃,自在门,其实一点也不自在。
他们要承担起很多人不肯承担、不敢承担、不能承担的责任。
可是他们承担了。
──而且还用一种吃苦当甜、举重若轻的方式承担了。
还承担得很英勇,很潇洒,很自在。
并且,更承担出洒脱、坚忍、宽容、锐气来,承担反而能释放出各人的本色和特性来,他们还运用了这种特色,真的解救万民于水深火热、千艰万危之中。
如果你跟他们生在同一时代,而且,又刚好与他们相识,您会加入他们的行列,相助他们,并与他们相知,并互相互持行侠卫道么?
──如果是,那您得要牺牲很多〃自在〃,以及受到很多〃不自在〃的制限,但却换来良知与道义上的〃大自在〃。
──任何收获,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算是要〃见山仍是山〃,至少,也得经过〃原是山〃和渡过〃不是山〃的历程和境地,最后,才会有豁然而开:
仍是山
反璞归真的境界!
第四章 乌蝇撞蚊
追命截击那十名杀手的腿法,是〃静飞十一腿〃的其中一种腿法:
〃十面埋伏〃
他一个人截住了十个人。
这十名刺客原本就不想与他交手。
他们要去对付的是盛崖余与仇烈香。
──虽然仇烈香一上来就诛杀他们多人,但他们相信只要三鞭道人在,就一定安全,所以对付那对少年男女就变成了〃捡软的啃〃。
──对他们而言,〃捡软的啃〃总比〃找硬的碰〃来得安全。
──三鞭道人就好比浮槎大海遇上英明舵手一样,再也不怕风翻云涌浪高潮急。
但他们显然也忘记了,纵然无惧风雨,也一样会撞上冰山触上礁。
这也一样会死人的。
每名杀手挡了他一腿,都退。
退回原处。
一下子,十个人都有点迷惑,因为他们都看见了对方:
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谁也闯不出去。
于是他们交流了一个暗号:
再闯!
这一次,他们分了十个方向,用了十种方法闯了出去。
──追命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
一个人断断拦不住十个人。
──何况还是十个极其厉害的杀手!
可是他们错了。
十个人,从十个方向退了回来。
他们还是遇到追命,而且给逼回原来的地方。
他们砍他、攻击他、狙杀他、都没有奏效:
就像是乌蝇打蚊,谁也打不着谁,撞着了也及时闪开了。
他们十个人给一个人包围。
──这就是他们的困境:
竟是一人困住了十个人!
不过,追命困住的是人。
不是兽,也不是禽。
这时候,一禽一兽,向追命作出反扑。
虎和鹤!
──任劳和任怨!
那是任劳的〃虎行拳〃和任怨的〃鹤立啄〃!
任怨像一只欲飞又歇的鹤,翱翔迂回于半空,专攻追命上三路,头部、脸门和双肩,任劳似一头跃涧蓄势的猛虎,伏行盘踞在实地,伺袭追命下三路,腹胯、腿胫和脚踝,都是他攻击的重心。
按照道理,任劳在地上猛攻,追命武功以腿为重,应与他交手为最多,可是,事实上却不然。
追命十有八脚,是踢向上空的,是蹬飞出来的,甚至是凌空飞踢的,对付的目标,都是以任怨为主。
他每一脚都踢向任怨的啄咀上。
每一次交锋,都发出清脆的碰撞,每一次腿和五指撮合成啄相击,都绽撒下一大片一大蓬的尘泥。
任怨的脸色,越来越白。
奇怪的是,他的秀气的双手,却越来越蓝。
蓝得有点诡人,就像是给电殛过一般。
追命有几次翻空飞踢,有时还借了任劳的攻势:在他肩上、身上、背上、足尖一点而跃起,有一次,居然还在他头上一点藉力上腾:这可是只要高手都看的明白,追命似乎无意杀伤任劳。
任怨有几次反而为任劳所绊,而任劳也因任怨的杀势,不想自己成了对象,反而越不过去为三鞭道人助拳。
任劳心里头很急。
他怕再这样下去,纵然今夜能够取胜,大军赶到,事后他也必然受到蔡氏父子的鄙薄,或是三鞭道人的责罚。
可是不久之后,他又有一个〃可怕〃的发现:
不是一个发现,而是三个:
第一个居然是:他身上、衣上、衽上、发上,都沾满了尘埃和泥屑。
──那是追命的鞋印:
他在自己身上藉力纵跃翻腾。
──如果其中一下对方用了真力,他焉有命在?
发现了这一点,任劳不得不惊:
心惊。
另二个发现竟然是:
任怨的衣服,也沾满了泥尘,虽然,那不是中了追命的脚而致的,但是,那些足啄之间反击的尘泥,竟一点也不沾在看来落拓潦倒的汉子身上,反而全都聚沾在任怨的衣上、袂上。
任劳知道任怨一向好洁。
任怨一向好姿整、喜装扮,与他的心狠手辣恰好成强烈对比。
──任劳就目睹过任怨,有一次对付一个在语言间不小心开罪了他半句的对头人,他先用迷药放倒了武功比他还高的对手,再把他封穴、捆绑,亲自动手,捋起袖子,挖肺剖肝,最后才剜他的心:因为心脏未给挖出来,人因功力高深,故而一时不死,还十分清醒,受苦奇惨。
到最后任怨剜他的心之时,那人五脏六腑都几乎给掏空了,却仍睁大双眼看着任怨,一时未死。
──那眼神连任劳也得作了两夜恶梦。
任怨却只轻描淡写的埋怨了一句:〃那血好臭好腥,洗了两天仍不干净。〃
从那时起,老吠吠就知道自己远不如这个年青小伙子:无论在阴毒、用刑、狠辣方面,他都比不上任怨。
但任怨这种满手血腥的年轻人,居然十分好洁,也是很诡异的事。
不过任怨的确好洁,甚至让任劳觉得任怨很纯洁。
也因为这点,一向杀人愈多人愈苍老,忧患愈多人愈疲惫的任劳,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他对任怨又怕。
又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