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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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黄温暖的灯光下,兰翘睡着的样子像个孩子。
原以为女人褪了妆就会显得苍白憔悴,她却没有,可能因为本身皮肤就白的缘故,只是眉目、唇角间的颜色淡了些、也因此平日里的精明样子竟然突然消失不见。她的脸小小尖尖的,现在盘着的长发因为被雨打湿而放了下来,遮住半张脸,就显得更加小,让人想到四个字:楚楚可怜。
高子谦不由得想起每天晨跑时看到她的模样,总是穿合体的西装、半高跟皮鞋,颜色也是黑白灰三色,乌黑丰盛的头发一般都是挽一个低低的髻,走路的姿势风风火火,像一只小码的女金刚,永远都是一副职业干练的样子。只有插在发上的簪子会出卖她,他怀疑她可能有50枝以上不同的发簪,材料从金属、木头、皮质到丝绒;款式更是千奇百怪,兔子、猪、熊、鱼、花朵、星星、月亮什么都有,但是体积都很小,那些动物的眼睛或者花朵的蕊心用人造碎钻拼出来,藏在乌黑的发丝里,只有光线明亮的时候,才会微微闪烁一下。为了凸显专业,成功的白领丽人总是没办法像一般女孩一样绞尽脑汁去扮靓,只好把爱美的心思放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独自欣赏。
一个优秀的普通人——这是高子谦对兰翘的评价。
是美女——中等美女;好薪水——够买60平的小房子和10万块的车,还要还贷;很聪明——但是明显后天培养的精明要胜过天生的聪明。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能就是她的认真。很认真的工作、很认真的生活,她做什么都很认真也很努力,甚至连不喜欢的瑜伽课,只要去了,也会认真地做完每一个动作。
她认真说话做事时,会把嘴角紧紧抿起,眼睛亮得像天边璀璨的星星,七分的姿色好像也突然变成了十分。
这个城市、这个国家,像兰翘这样的女孩要多少有多少——只是高子谦不曾遇到过。
谁也解释不了这是为什么,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机缘,也许什么都不是,他就刚好在这个时间、这种心情、这种境况下遇到她,而之前他从没有机会认识像这样的女子——不太前也不太后,刚刚好。
兰翘的电话突然响起来,高子谦从桌上拿起来,屏幕上显示几个字:欧阳博来电,是否接听?
他看一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这么晚了,还有公事?
兰翘听到声响,一骨碌爬起来,眼神还有几分迷茫,似乎不知道自己人在哪里。高子谦把电话递给她,听她打开电话就条件反射地说:“你好!”
他们聊了好一会,等挂了电话,兰翘忸怩一下:“高子谦,拜托你个事儿。”
“什么?”
“我有事要出去一下,待会我妈妈过来送钥匙,我要她跟你联系。你帮我收好,回头我找你拿。”'网罗电子书:。WRbook。'
高子谦微微一怔:“欧阳博这么晚找你,公事?”
兰翘想了想,突然笑了:“是吧……应该是。”
高子谦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于没有说出来:“好吧,你早点回来。”
“那就拜托你了哟,还有小兰,也拜托拉。”
“嗯!”
7-2
兰翘坐在出租车上蹭着前座灯昏暗的光线补妆,她往脸上扑了一层粉,又担心看不清楚会太浓,于是用手指细细地一点一点抹开,涂口红也怕溢出唇线,只好用了带着淡淡浅粉色的润唇膏。
欧阳博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刚下飞机,不知道是在哪里拨通的电话,或许在机场门口,也或许在车上,反正她能听到电话里有隐约呼啸的风声。
“兰翘,我刚到,有点饿,记得还欠你一餐饭,就现在吧。”他这么对她说,用的是陈述句而非疑问句,语气非常笃定,似乎知道她一定会答应。
兰翘微微迟疑了一下,但是果然不想拒绝,只是犹豫着问:“这个时候还有饭吃么?”
欧阳博在电话那头笑了:“我想,红楼的厨师这点面子应该还是会卖给我吧。”
听他这么说,兰翘也只好跟着笑。
她到盛世红楼的时候,已经十点多,大饭店只做中、晚正餐不做宵夜,这时已经打了烊,门口那一溜璀璨华灯早已熄灭,只在四周的墙角处挑着几盏古香古色的宫灯,店堂里有一些服务员正在做着清洁打扫的工作。有一个穿黑色西服的漂亮女领班站在门口张望,看到她便迎了上来:“兰小姐?请跟我来。”
去的还是那间荻芦夜雪,不过带路的女孩又引着兰翘穿过包厢走到角落,再打开另一张门,那是一间更小巧精致的房间,欧阳博坐在一张长方形红木小几后面,脸上带着淡淡微笑——原来荻芦夜雪别有洞天。
“给兰小姐上一盅椰汁冰糖燕窝。”
“是的。”
兰翘看着那女孩悄然退出去,动作熟练地轻轻关上门,几乎不发出一点声响,心中不由得想,这么毕恭毕敬,这么训练有素,任是怎样挑剔的老板也会得意非凡吧?所以说权利是男人的**果然不错,欧阳博的远图就是属于他的领地,他是那里的国王,在这个商业机构里得到金钱的同时还附加得到了自信、荣耀,难怪世人都想做有钱人。
“坐。”欧阳博姿态悠闲,随手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椅子:“刚从美国回来,坐了十几个钟头飞机,实在饿得不行了。一个人吃饭又没意思,这么晚叫上你不会太唐突吧?”
兰翘脱了外套搁在椅背上,笑一笑:“怎么会,我的荣幸。”
“这里虽然小一点,但是我自己很喜欢……不介意?”
“当然。”
“那就好,事实上,我只带最好的朋友来这里。”
还是往常低沉醇厚的声音,说的却是这么别有深意的一句话,兰翘只是笑而不答。
他们之间那张长方形小几上摆着几碟精美的小菜,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精炉,炉上置着一只银质酒壶。酒温到一定热度,欧阳博便拿下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兰翘吸吸鼻子,觉得这味道熟悉,虽然酒香浓烈但是略感刺鼻:“这是……”
欧阳博微倾着头倒酒,淡淡道:“不必猜了,这是什么酒你肯定猜不出来。”这间房也像其它包厢一样用的是四面宫灯,丝缎面子的灯面上画着仕女图,灯光从那些美丽女子的脸上、身上流泻出来,光线异常柔和,欧阳博的脸在这种光线下不复见往日威仪,却显出一股淡淡讥诮。
兰翘看他一眼,伸手拿过酒壶,也为自己斟了一杯:“不就是七块五一瓶的大曲嘛,性价比这么高的酒现在很少见了,我还以为这个牌子已经停产了呢。”
欧阳博吃了一惊:“你连这个都知道?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城市白领只会喝洋酒红酒。”
“谁说白领就不能喝劣酒。”兰翘装出一副酒鬼的样子端起杯子先闻了闻味道,然后才细细抿一口,啫了啫舌头:“就是这个味道!又辣又烈!我爸爸当年从外地调回省城,刚开始分不进科室,只好在工厂做了好几年,那时候家里环境不太好,他就喝这个。不过后来就算我们家好些了,他也还喝这个,说很怀念这个味道。”
欧阳博沉默片刻,过一会才慢慢说道:“可能你爸爸并不是怀念这个酒的味道,而是怀念那段日子。”
“那你呢?”
“我?”欧阳博似乎觉得这是个很好笑的问题,极轻的嗤笑一下,却并不回答,而是转到其它地方:“我这回在美国办事挺顺利,下飞机的时候不知怎么突然想找个说得上话的人来分享一下。”
兰翘知道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马上聪明地跟着:“恭喜,看来又赚了不少。”
欧阳博看她眼波盈盈,不由得笑:“你怎么显得比我还开心。”
兰翘眨眨眼:“客户能赚钱我当然开心,你生意越做越大,我就不会喝西北风。”
欧阳博点头:“有道理,不过我这次不算赚到钱,只是亏得比我想象中要少许多,也是很不错了。”
“你也会亏?”
“当然,做生意跟做人一样,总是有输有赢,不过多少而已。”
兰翘想了想:“那就为输得少的人来喝一杯吧。”
他们两碰了碰,细瓷的杯子发出一声轻微的铮响,欧阳博微抬眼的神色落入兰翘的眼里,让她心头一阵悸动,明明就是个容貌普通的男子,明明面容上还有长途跋涉过后的淡淡倦容,但那双眼睛依旧墨黑如深潭,浓沉得到达不了彼岸。
兰翘觉得欧阳博这样的男人实在很适合自己,她欣赏有阅历有故事的传奇男人,也能让自己很轻易地喜欢上他们,不过她也明白面对这样的男人必须比往常更加慎重,因为一不小心,她就很可能变成再次丰富对方阅历的一个故事。以她的年纪来说,已经实在不能随便做男人一生中的顿号或者逗号,她必须成为结束传奇故事的惊叹号,最起码也要是无惊无险的句号。她已经不再具备玩大冒险游戏的资格,那是二十岁年轻女孩的特权,她找的是真命天子,而不是一个陪她游戏人生的玩伴。
燕窝的速度上得比她想象中要快得多,难得的是味道并不因为时间缩短而变差,依旧香滑可口。在不是吃饭的时间吃到特级厨师加班做出的美食,这也是一种特权,兰翘从来都可以毫不羞愧地承认自己是个现实的女人,现实的女人总是会喜欢有特权的男人。所以,哪怕这个Case有风险,她也决定尝试,要知道哪怕是炒股票,也会有专家提醒:股市有风险,股民需慎重。
两杯温酒落肚,兰翘觉得脸上有一些发烫,她把手肘撑到桌上,用手背冰一冰面颊:“为什么会用《红楼梦》来做主题呢?”
欧阳博仰头想了想:“我年轻时看这部书,对里面的生活羡慕得很。”
兰翘仗着两分酒意,胆子突然大了许多,吃吃地笑:“羡慕贾宝玉?”
她带一枚细细的戒指,指环很细,在食指的第二个骨节上卡住,有颗小小的红宝石颤颤巍巍地用金属链拴在上面,撑着面颊的手微微一动,暗红色的石头就在雪白的面上晃秋千,让人的心也忍不住跟着微微一颤。
欧阳博看着她,本来就深不见底的眼神又黯几分:“也有这个原因。”
“那……十二钗,你最喜欢哪个?”
欧阳博垂下眼帘想了片刻:“做妻子最好的人选当然是王熙凤,精明能干;做情人的话,史湘云比较好,娇俏可爱。”
“啊,不对,我问的是你喜欢哪个?跟她们的身份没关系。”
欧阳博抬起头,淡淡的笑意笼罩在平静无波的脸上:“我没有时间去喜欢。兰翘,我的时间很宝贵,只能选最合适的人坐最合适的位置。”
兰翘怔了怔,慢慢地把身子坐正一点:“那可真遗憾。”
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你不是说过么,与其教一只袋鼠爬树不如直接找一只松鼠,我还以为你的看法与我一致。”
兰翘看着他,不易察觉地轻叹了口气:“是,我也是这么认为,在时间和成本控制上,应该往最合适的位置上放一个最合适的人。”
欧阳博把身子凑近一点,用近乎耳语的声音低声道:“那你呢?想做红楼梦里的什么角色?王熙凤、史湘云还是林黛玉?”
兰翘装作听不懂,掩嘴而笑:“那里面的人物太精致了,没一个适合我,我还是认真地做兰翘好了。”
他们两个互相对望半晌,心中各怀鬼胎,不约而同的一起笑起来。
兰翘突然由兴致盎然变得有些索然无味,这是一个拥有着难以抵抗魅力的男人,她想成为他的句号,可是对方很明确地告诉她:我可以给一个女人妻子或者情人的位置,但是不好意思,我没有时间去喜欢她。
一对男女,如果不因为感情而走到一起,那么他们之间,除开暧昧还剩下什么?难道金三顺的悲怆呐喊竟然是事实?三十岁女人找到爱情的机会,比走在大街上被原子弹炸到的几率还小。兰翘对于爱情的感想虽然早已经由当初的: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转变成了现在的:爱情只占生活的极小一部分,可是极小也并不等于零。
她可以选择就此放弃欧阳博,与他成为清白、认真的甲方、乙方关系,但是这样轻易放弃一个难得一见的极品,实在心有不甘;可是如果不放弃,又明明能感觉到前方道路危险,这个男人精明厉害,只怕到时自己会把跟斗栽得很难看。
To be or not be?这是一个艰难抉择。
余下来的时间里,熟男熟女都很有默契地决定给对方一个认真思考的时间,没有再继续暧昧下去,他们同时睿智地选择了讨论公事。兰翘把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