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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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将群狼打跑,奥本斯特已经找不到我的影子,只得一边找我一边向北前进,今天上午在这里发现了这个寨子。不用说昨天晚上我的行进路线向西偏了,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是跟着伐木大哥向东北走才到达的寨子。寨中的居民正是从荒村中搬来的,一个月之前,狼人带着群狼来到荒村旁边,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将那小山谷附近五十余里内的一切大型动物驱逐了出去,矮人们也是迫于狼人的压力才举村迁移。
另外,那狼人并非如我所想的那样是个野人,而是黑暗势力乌列城内乌列佣兵团的一个头目。
这时奥本斯特又放马后炮道:“我早就觉得小山谷附近有邪恶气息,想来应该有件邪恶神器被遗落在那,狼人就是为了找那件神器吧。”
当着外人的面我不忍拂他面子,只得在心里鄙视了他一下,昨天白天在谷口他可不是这么说的,他先是看到没一个人才在心里生出怀疑的。
正和奥本斯特聊着,突然看见塔多姆正两眼冒绿光地看着我腰上,我低头一看,我腰上除了那把钢剑外别无它物,难道是这把剑吸引他?
第二十三章 换剑
我见塔多姆似乎对我的钢剑十分感兴趣,就一手抱着小奈奥墨,另一手从腰上取下钢剑递给了他。
塔多姆不好意思地一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光泽的剑,形状做工都十分奇特,嘿,我这辈子以打铁为生,对自己没见过的金属器具特别好奇,抱歉抱歉。”
我大方道:“没关系,一把钢剑而已。”说完接着逗小奈奥墨。
我早已满身疲惫,到了这山寨中突然重逢奥本斯特就来了精神,而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奈奥墨,就完全忘了累了。这一点大有我老妈之风,她也是一见小孩就特别兴奋。唉,怎么想起了那么久远的事?停停停!
正自愣神,奈奥墨竟然张开小嘴在我脖子上啃了起来,这小畜牲牙都没长齐,这就想吃肉了?我脖子上又痒又湿,将小畜牲放到腿上,用手一摸脖子,靠,全是口水。
我双手抱着奈奥墨举到眼前,恶形恶相瞪着他道:“再啃我,小JJ给你割掉!”
那小家伙自然是听不懂,反而以为我这是在给他做鬼脸,高兴地“咯咯”直笑,让我一阵无语。
这时奥本斯特带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这么恶毒的话你都从哪学的?”
“死老头你管得着吗?幸亏你小时候没落在我手里,不然,嘿嘿……”
奥本斯特一个哆嗦,搬着小凳子撤开老远。
这时塔多姆同志已经快走火入魔了,一手持剑柄,另一手在剑身上抚来抚去,看得塔贝卡嫉妒无比……
塔多姆喃喃道:“奇怪,哎,奇怪,这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什么人竟然会这种工艺?”说着说着就拿起旁边的小锤子在剑身上轻轻敲了敲。
我心说,这些现代工艺哪是你一个矮人铁匠能够理解的,不忍打击他,只好道:“普通铁里都含有杂质,那把剑应该是将铁里的杂质尽量提取出来的结果。另外,它里面应该还加了极少量的别的东西。唉,其实我也不懂。”
没想到塔多姆竟然听得眼前一亮:“哦,我明白了。”说完将剑身掰了掰以感受钢剑的弹性。
我不再理他,继续逗奈奥墨玩,奥本斯特隔一会就和我聊两句,塔多姆夫妇又忙碌了起来。不知不觉天已经暗了下来,等塔多姆夫妇收拾完东西,我们便一起回他们家。
这是几天来我度过的最舒服的一个晚上了,虽然在床上根本就伸不开腿……
吃过早饭我和奥本斯特就向塔多姆夫妇辞行,看到塔多姆的依依不舍之情竟然全系在我腰间那把剑上,我暗叹一声:“唉,看在奈奥墨的分上,这把剑送他得了。”
我从腰上取下钢剑,道:“蒙你们盛情款待,没什么报答的,既然塔多姆大哥对这把剑这么感兴趣,就送给你慢慢研究好了。”
塔多姆一听,连忙推辞:“这怎么行?就算是完全不认识,留你们住一晚也是应该的,何况奥本斯特大师还救过我的性命。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你们快些上路吧,欢迎你们再来。”
他说得真挚,可是他的眼睛却出卖了他,加之塔贝卡正抱着可爱的奈奥墨站在一边,我心一软道:“你随便找把武器给我用就行,这钢剑就留给你研究吧,说不定能让你的手艺精进一步呢。”说完将剑递了过去。
塔多姆显然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接过剑,一咬牙,道:“你等着,我去给你取把武器来。一定让你满意。”
塔多姆转身走进屋内,只听里面“丁丁咣咣”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一会塔多姆便两手各拿一柄武器出来了。我留神看了一下塔贝卡的表情,只见她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塔多姆左手提剑,右手持斧走了过来。先给我看那斧子,斧身通体银白色,左右各有一刃,由中间向外镂刻着古朴的花纹,斧柄早已被磨得光滑如镜,不知是什么木质。很好,但就是大了点,我要拿着它就别想偷袭人了,任何人一看都会提防着我。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柄斧子竟然是塔多姆爷爷的爷爷留下的,据说在战场上饮过不少人的血。我心道,就算合适,也不能要人祖传的宝贝啊,将斧子还给他,指了指那把剑,道:“不用看了,我就要那把剑了。”
那把剑与斧子恰恰相反,通体呈黑色,质地有点像我的那只全碳素羽毛球拍,塔多姆递过来时说了声:“挺沉的。”我没在意,看他提着剑也没太用力啊。右手接过剑,我的胳膊倏地坠了下去,靠,这剑起码五十斤重,差一点就脱手掉到地下,不然可丢大人了。
举到眼前一看,这剑也仅仅是颜色有点像我那全碳素球拍,黑中带灰,即使是在阳光下它都不会反射出太强的光。除了沉得离谱外,造型比我那钢剑上了一个档次,主要体现在护手上,不再是老老实实的直来直去,或者干脆弄一个半圆,而是像雁翅一样呈流线型弯曲。剑柄浮凹而平滑,双手握起来十分舒服。剑身长一米有余,宽三厘米,比我那钢剑大上一号。如此看来,这应该是柄重量上够格而尺寸上略缺的双手剑了。很好,虽然沉了点,也能将就这用。
塔多姆看我决定收下那把剑,又解释了一番,原来这把剑竟是他小时候在森山里捡的,当时旁边还有一堆凌乱不堪的死人骨头。
靠,死人的东西也给我用,我暗骂一声。然而实在是已经喜欢上这把剑,就不再计较。这剑五十多斤重,再挂腰上就太碍事了,只得连剑带鞘一起挂在背上。
塔多姆夫妇抱着奈奥墨送出山寨老远才回去。走在山林间,风吹起我略长的头发,扫在从肩膀上斜伸而出的黑色剑柄上。奥本斯特在前面不时回头看我一眼,我问道:“老头子看什么看?”
“臭小子,卖相不错。”奥本斯特笑道。
PS:这章本来想命名为“易剑”的,思来想去觉得仙侠味太重,不是一般的扯,只好放弃,嘿嘿。
第二十四章 抵达
我们再次踏上征程后,奥本斯特时不时看我一眼让我毛骨悚然,我暗道:“莫非这老家伙是背背山来的?”幸亏走了半天就没了新鲜感,老头子又正常起来。
值得表扬的是他把我们落在山谷里的东西全都带来了,也不知道他用得什么方法,反正变成乌鸦是不可能有那么大力气了。现在我身上负重比以前起码多了四十多斤,走起路来稍显吃力,奥本斯特终于良心发现将他自己的包袱拿过去自己背上。
这次旅程极是顺利,一路上没碰到什么村落,但也没碰到任何危险,连奥本斯特都觉得我们运气不是一般的好。我本以为他是不吃肉的,谁知道某个下午,他大概是馋得厉害了,将猎豹召了出来,没多大功夫就衔了一只小狍子回来。老家伙剥皮开膛极是熟练,半个小时就收拾干净,架起火烤了起来。一伴我们俩吃了,一半分给了猎豹。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此言不虚啊!
我也渐渐习惯了那黑剑的重量,几天里没少拿它来劈荆斩棘。
五天之后,我们已经来到了伏脊山脉的最北端,从千米多高的山顶上向下望去,数百里田园河湖尽收眼底。一条宽阔的大河自北方而来,像一条玉带一样弯向东方,进入伏脊山脉不见了踪影。玉带向外分出数道支流,每道支流的两岸都有两三个小小的村落。几条或曲或直的大路将这些村落串了起来,一直向北,近大远小,当路细得快要消失时,一个白色城池出现在路尽头。向东向西,又各有一座城池。在这些城村路河之间,尽是悦目的绿色。两只黑白相间的大鸟盘旋在我们与下方无边的景色之间。
奥本斯特长出一口气,遥指远方那白色城池,神往道:“那就是弗瑞德姆。”
离得实在太远,我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方块正摆在那条大河的一道支流根部南岸,那支流流经城池后就又向西南弯去。三面环水,果然好地方。
终于要走出这没完没了的丛林,也终于要完成我的第一个佣兵任务了,我对着山下长啸一声以示我现在心情很好,结果把奥本斯特给吓了一跳。老头子问我没事整这么大动静干嘛,我则寒碜他这么大年纪竟然如此胆小。我二人斗着嘴就下了山,不料在山上虽然一眼就看到了弗瑞德姆,走起来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山顶上看起来像细线一样的支流都有七八米宽,像棋子一样的村落根本就不是村落,而是比沃斯坦还要大的小镇。
当我们走在下山后第一个小镇的大街上,我才想起来问奥本斯特我们见到的那条大河叫什么名字。我这个问题显然很白痴,因为现在奥本斯特正是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的。说来也是,这条河纵贯南北,应该不比黄河、长江的规模小,对于玛法大陆上河两岸城村的亿万居民来说,怎么着也得是条母亲河父亲河啥的。如果站在黄河边有人问我这是什么河,我也会鄙视他。
看我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奥本斯特才告诉我,这条河在伏脊山以北叫布鲁茵,有孕育生命之意,在伏脊山以南叫弗莱茵,有生长之意。玛法大陆上四分之一的生命都在她的怀抱里成长繁衍。
我们一边赶路,一边由奥本斯特给我讲解这里的人物风情,实际上老家伙这辈子去过的地方极多,见识也极广,讲得头头是道,什么魔法师学校收人很严格啦,农民每个季度要举行一次庆典啦,魔法之都有神迹每年都有N多人前去参拜啦,听得我一愣一愣的。
两天里穿过五六个小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比南方冷,马里摩德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而这里还是春寒料峭,当然,相较伏脊群山来说还是挺暖和的。另外就是,这里小镇的街道上近半都是旅人。各种服饰各种职业的都有,这要多亏了奥本斯特老同志在我旁边不停为我指点。那些被称作法师的身穿斗篷手持法杖的人长相和普通人毫无区别,就是大多瘦削白嫩些罢了。有些女法师的眼睛特别忧郁,只是看我一眼就能让我的心为之一颤。而那些不论男女都穿着鲜艳服饰的被称作术士的俊男靓女,是我见过的最爱笑最有亲和力的人。我还见到了不少兽人,如果不是奥本斯特在旁边拉着我,恐怕我在第一眼看到兽人时就吓趴下了。这些即使不张嘴也会露出獠牙的家伙并不像他们的长相那么凶恶,相反,我还见到一个兽人扶摔倒在地下的孩子,那孩子站起来就伸手去摸兽人的脸,一边摸一边闹:“叔叔,叔叔,你这面具真好玩,在哪买的啊?我也要,我也要。”那兽人当时就哭了……
这个奇妙的世界,无论如何,还是可以接受的。
相较之下,奥本斯特也是个吸引人的家伙,我俩并肩而行,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是看向他的。他那白嫩的老脸,枯草一样的头发,树根似的手,布、皮交错的衣服,还有那根比他还要高的拐杖,完完全全标明了他的身份。甚至有不少人向他点头致意,我这才知道,原来一个年老的德鲁伊会这么受尊敬。
下了山的第三天,沿途不再出现村镇,我们顺着大道一直走,在树荫下听着东面布鲁茵河的水声,一点点看到了弗瑞德姆。
首先进入视线的是高耸入云的白色塔尖,不是一个,不是十个,而是数百个!
继续往前走,塔身也渐渐进入我们的视野,圆形的,方形的,六棱形的,上下一般宽阔的,上窄下宽的,甚至上下同样宽阔而中间窄的,各式各样的白色塔身林立在空中。
接着便是二十米高的城墙,宽大的城门洞,城门大开,没有守卫,视线不受阻挡地一直从城外望进城内,主干道被一座雕像的巨大基座从中截断。
弗瑞德姆,终于到了!
第二十五章 完成
弗瑞德姆的平民非常少,在这里活动的大部分人都是佣兵、商人、魔法师以及慕名而来的旅人。
入城后不久,奥本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