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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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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似扬了很久的斧子终于向着罗斯的脖子划去,就像慢动作一样,一寸,一寸,在这看似慢镜头的场景里,突然闪过一道白光,快得没人看清到底是什么。斧子连同抓着斧子的手都改变了轨迹,慢慢向天空飞去,断臂带起一蓬血雨。

砍掉巨汉的胳膊,我停也没停,剑柄顺势砸向他的喉咙,“咔”地一声,剑柄偏了几公分,却仍然撞在脖子右面,巨汉应声倒了下去。

我一脚踩在巨汉背后,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却只剩一条胳膊,终究被我死死踩在那动弹不得。

“叮”,钢剑的剑尖顶在了他背后的链甲上,没有一丝犹豫,我双手按着剑柄将剑缓缓推了下去。剑身穿过骨肉的震颤让我莫名地兴奋,是为朋友报仇的欣慰,还是初次杀人的恐惧?

我的手已颤抖……

第八章 真相

巨汉终于一动也不动了,我一把将剑抽出来,再次加入战团。

在我和罗斯将巨汉干掉的同时,我们这边又倒下三个人,敌人也被解决掉两个。巨汉的死对对方士气影响很大,再加上我和罗斯加入战团,对方剩余的五人很快被我们砍倒两个,剩下三个被围着打,躺下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们有意留活口问问对方到底是为什么狙击我们,放缓了攻势,不料一人竟做困兽之斗,狂吼一声,拼着挨了两剑,一剑将我们这边一人刺了个对穿。我们这边剩下的六人登时大怒,瞬间将他们三个全部砍倒。有一个人还不解恨,对着尸体又砍了两剑。

他们几人几乎已经脱了力,或站或坐在那喘着气,我还好一点,体力上尚能支撑,只是第一次亲眼看着死这么多人脑子里很乱。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个人被我打晕挂在树上,或许我们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些信息。

正要抬头跟他们说,旁边一人忽然把我抱住,滚向一旁,接着就听到“嗖嗖”之声不绝于耳。

远处山坡上,一排弓箭手正在抽箭,准备第二轮齐射。他们前面,是一帮和死了的八人同样打扮的大汉,正朝这边冲来。

救我的桑德尔这次没了好运气,被箭贯穿了脖子,已经断了气。眼看第二轮箭雨又要射来,罗斯拉着我就跑,旁边华尔斯、猴子和那名幸存的兄弟紧紧跟着。

没跑出几步,箭雨已经落下,落在最后的那个兄弟痛呼一声便没了动静。我埋着头朝前跑,不再去想那帮该死的为什么对我们纠缠不休,只是在心里反复重复着一句: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

罗林、桑德尔,我们认识不足十天,是什么让他们甘于为我牺牲呢?这是我很久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直到,不久之后我第一次为别人挡箭。

我们飞速跑到马车边,两下将车上沉重的货物掀了下去,四个人跳上车,罗斯一剑砍断缰绳,又拿剑在马股上拍了一下,两匹马便放开四蹄,没命地朝山路另一头跑去,五分钟就从追兵的视野中消失了。

我们不再是晓行夜宿,而是日夜奔行,只在两匹马需要休息的时候才在路上停下歇会。人累成什么样已经不在乎了。

在马车上的第一个晚上,心神平静后,我一直在回忆这场莫明其妙的厮杀,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在脑子里重放:罗林挥剑向我砍来时那决绝的眼神,钢剑插入巨汉后心时的那种震颤,桑德尔被箭贯穿脖子后那平静的脸……

夜风中,我似乎能闻到自己身上的血腥气,头发长了很多,拂在脖子上,脸上,有点痒,有点凉。

天空中怎么会出现瑞兰德的脸?女孩,你还好吗?

从今晚开始,不会再有人看到我流泪。

不知何时,罗斯已经坐到了我身边,搂着我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陪我看了会天,缓缓开了口,既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呓语。

“冈德尔实力还是比不上真正的佣兵团啊。我还曾经梦想为把冈德尔建成一个佣兵团出一份力,简直是做梦啊,盗贼团伙就是盗贼团伙,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底蕴是无法脱胎换骨的。”

罗斯几句话就让我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什么?你说冈德尔是盗贼团伙?”

“嗯,华尔斯、猴子本来就是冈德尔的成员,从他们身手的敏捷度就知道了,这也是他们从数次战斗中能全身而退的原因。罗林也是,他还是我的表弟,他告诉我他们头想将势力搬到明面上来,改成一个佣兵团,我心一热,再加上刚退伍确实没什么事,就应邀进来了。”

“你在冈德尔多久了?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决定改建佣兵团的?”

“都是一年,从我进了冈德尔之后才开始由我和另外几个人负责改建的。”

“你可知是什么人伏击我们?”

“从那群弓箭手出来以后,我就已经猜出来了。他们是泰菲格唯一的白翎鹰佣兵团,以二十个装备精良的丛林射手闻名。至于为什么要伏击我们,恐怕他们也是受雇于人,而且可能被蒙在谷里,毕竟佣兵团之间除非积怨很深,否则很少械斗。因为这是动辄就要搭上几条人命的,虽然是在和平时期,也没人敢这样消耗佣兵,培养出一个合格的佣兵要花很大功夫。”

“那我们还能报仇吗?”

“能,回到马里摩德让团长定夺吧。”

自从在罗斯口中得知冈德尔实际上是一个盗贼公会,我心里就升起了强烈的被骗的感觉。虽然以前算是个小混混,可我从来没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无他,看不上眼。现在竟然进了盗贼团伙,而且还被人家用五个金币签了“卖身契”,别提心里多难受了。

已经上了贼船,现在就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再怎么抱怨也没用了。何况罗林、桑德尔的仇还没报呢,不管白翎鹰公会是受雇于人,还是单纯地抢劫,我都要查清真相,为死去的人讨回公道。当然,单以我一人之力是完不成这件事的,只能继续呆在冈德尔公会,依靠公会的力量来一点点完成自己的计划。

第九章 入城

马里摩德,联盟中部略往北的一座中型城池。背依东西绵延千里的伏脊山脉,城墙及内部建筑大多就地取山石而建,城池通体青灰色,光线不好的时候,马里摩德与背后群山融为一体,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是以还有隐城之称。人口40万,因依山傍水下俯平原,农林牧副各行各业皆兴旺发达。

五天之后,阳光明亮温暖,马里摩德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早已精疲力尽的我们仿佛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一次露出了笑容。离城越近,越能感受到城的地势之高,然而入城的路坡度极缓,两匹马拉着我们也没显得很吃力。

二十米宽的入城大道平坦干净,面朝后坐在马车上,随着地势的升高,能看到的景色越来越多,越来越远。那仿佛要流向天边的大河据说发源自玛法大陆最北端的群山,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才在伏脊山脉中冲刷出一条路来。想象被这条河牵动着,飘向无限久远之前……

高达15米的城门,门楼上和城门外各有四个士兵把守,现在是和平时期,这八个士兵也只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马车来到城门下,我抬头向上看,这宽阔的城楼不知要比沃斯坦壮观多少倍。身边的行人衣着打扮花样倍出,有些还能分出职业,有些则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不论这些人做何打扮,个个神色轻松,看得出来,这是个繁荣安定的城市。

进入城门后,周围的人猛地多了起来,我们四个都下了马车,由罗斯和华尔斯一人牵着一匹马,慢慢向前走着。上次经过泰菲格太匆忙,没能尽情领略大城市的风采,这次来到马里摩德,知道可能要把这里作为今后活动的根据地,看周围的景物时不知不觉投入了更多的感情。

正对城门的干道有十七八米宽,如果将两旁的商贩摊位也算在内,那至少已经二十五米了。街道两旁尽是两层的楼房,少数几栋三层四层的夹在其中,有点篮球运动员与体操运动员混站的感觉。楼房的二楼大都开着窗户,里面的人也不怕吵,还有些人正悠闲地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我凝视过去,对方回望过来,我不闪躲,对方也不回避,越走越远,头也随之转动,直到看不清对方的眼神。55555555,这里的女人都好大方。放电的感觉好爽啊。正回味无穷,左臂被人轻轻碰了一下,我没在意,正要继续向前走。却听到旁边传来一声悦耳的女声:“对不起。”

我转头望过去,看到两个模样秀丽的女孩,其中那个高个正歉疚地看着我。看到我的正面,两个人眼睛同时一亮。

“没关系,这没什么。”

“你好,你可以叫我薇安,今天晚上中央广场的舞会,我可以做你的舞伴。你愿意邀请我吗?”那个高个女孩看着我道。

我背后的汗哗哗往下流,现在女孩都这么直接吗?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讷讷道:“呃,我很荣幸……但是……我不知道会不会有时间……”

那叫薇安的高个女孩顿时露出失望之色,让我心下不忍,这时罗斯为我解了围:“小姑娘,不是他不想去,而是他有任务在身。”

薇安脸上的失望之色更浓,勉强一笑,拉着同伴就走。这时罗斯老鬼嘿然一笑,像是恶作剧得逞一样,笑道:“不过,我是他的队长,现在我允许他今晚自由活动。”

女孩一听,顿时化悲为喜,让我不得不佩服她表情变化之快。

“谢谢队长,你真是个好人。”薇安谢完罗斯转向我,接着道,“我家在密灵顿街北头,门上写着萨若曼的就是。晚上要早点来呀。”

我朝她微笑点头:“嗯。”

薇安像是下了很大决心,突然极快地说了一句“你的眼睛真好看”,转身就跑,她的同伴朝我一笑,挥手和我再见,追了上去。

在听到“你的眼睛真好看”这句时我的灵魂就已经飞离了这个巨大的城市,周围的一切顿时失去了意义。瑞兰德,瑞兰德,拥有世上最美的眼睛的女孩,你还好吗?

离城中心还有两百米的时候,我们就转了方向,拐了两个弯,停在一栋三层楼之前,罗斯带着我直接从正门进去,华尔斯和猴子牵着马绕到侧门将马车赶到院子里。前厅十分宽敞,300多平的空间除了一张长长的柜台和几张接待椅外,没什么多余的摆设。柜台后的两个年青人看到罗斯后很高兴,热情地和他打招呼,看到我的时候略显惊奇,还是微笑点头致意。

我们两个没停,直接从前厅后门走进院中,这时已经从后院的大厅走出来四五个人迎接我们。罗斯向我一一介绍他们,其中一个刀疤脸给我印象最深刻,别人最少还是点头致意,他只看了我一眼就没了下文。你看不起我,我还看不惯你呢,我心下甚是不屑。后来我才从猴子那打听到,他本身就那得性,就算和自己爹妈也是不苟言笑……

后院的大厅家俱、装饰物一应俱全,总算有点像是人住的地方了,只是有点暗。向四周看去,才发现后墙上的两扇窗户都被封死了。罗斯站在大厅中,神色黯然,轻叹一声:“死了不少兄弟。”

接着猛一扬眉,道:“不过,总算完成了任务,算是不虚此行,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值了。”

他脱下身上索甲,露出里面用灰布裹了数层的身体,将灰布一圈圈解了下来。解完之后他便赤着上身将那半米宽,两米长的布条摊在长桌上,左手按着一角,右手一阵摸索,之后“哧拉”一声揭起来薄薄的一片,原来那布条竟有夹层。

随着那“哧拉”一声,阴暗的大厅忽地亮了起来,一根根三十厘米长,五厘米宽的金色羽毛散发着虽不耀眼但十分明亮的光辉整齐地排在那。周围所有人皆为之动容,刀疤脸板着的脸也抽了一下。

我远远看去,这神奇的发着金光的羽毛美丽异常,甚至带点圣洁的味道,这就是我们为之付出生命的东西,值得吗?罗斯这个老东西竟然一路都没跟我透露这些羽毛的消息,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东西瞒着我。这是个什么佣兵团呢,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心里的反感又强了些。

终于没我的事了,从大厅里出来我身上猛一轻松。猴子带着我去洗了澡,又拿了套干净衣服给我换上,将我领到二楼的一间房间,打开门,塞给我钥匙:“你暂时就住这了。我就在隔壁,有什么事叫我。”

送走猴子,我一下把自己摔在床上,太累了,不止身体,心也很累。五分钟不到,我就睡得人事不知。

第十章 牢笼

我在心里有事的时候,往往睡不踏实。迷迷糊糊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外面还没有全黑。走出房门,看着旁边陌生的房间、过道还有下面的院子,总算清醒了点。院子里没有人,也没有人声,显得过于安静了。陪伴我们多日的两匹马已经被牵到马篷里,无声地嚼着草料。天空显得阴暗,与白天的阳光明媚反差很大。

我回房洗了把脸,找遍整个院子没找到罗斯,就和前厅的两个人打声招呼,朝街上跑去。

马里摩德的夜晚比白天还要热闹,刚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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