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猿王 第1-4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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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猿王
正文 开篇
“我真该把泡妞的时间,挤出来一些,锻炼身体……”
头上挨了一铁管之后,王佛儿意识开始模糊。而接下来狂风暴雨般的拳脚,更把他这人生最后一个念头,生生击散。
紧握的拳头缓缓松开,王佛儿再也不能呼吸。
“这小子没气了!”
“胡说!”
反驳同伙的暴汉,狠狠踢了王佛儿的身体一脚,感觉到这具躯体,根本没有了任何反应,这才相信了别人的判断。
“死了!就扔旁边的工地里,过来搭把手!”
十几名身穿城管制服,满脸横肉的男子,把王佛儿拖到了路边,就扬长而去。此刻,阳光正明媚,街上人也如往常般热闹。刚才被这群暴徒抢了提包的女孩,正躲在几十米外的一家小店里,瑟瑟发抖,手指乱颤,半天也没能拨通,那个简单的号码。
“那群家伙真是强盗,已经冒充城管在这里抢过百多人了。报案了也没人管……”小店里絮絮叨叨的一个老太,似乎司空见惯这种事情,神色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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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中土神话
————传说
天地创生于何时早已无可求证,中土神州最早的文字也仅仅纪录到太古之时。
传说,太古之时。中土神州的生灵皆强横不可一世。肩山造陆,分裂沧海,飞天遁地,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而且更寿元无尽,永生不死。
但是,太古之时却是中土神州最混乱的时代。
中土最早的《荒异经》记载,太古异兽煌嘟和神鸟离鸾,为栖息之地争斗。每战数年不息,离鸾不敌之际,就振翅高飞。煌嘟追赶不上瞬息之间飞翔万里的神鸟离鸾,虽然屡占上风,却没法奈何得了神鸟离鸾。一怒之下用庞大的身躯横扫整个中土神州,要把离鸾最喜栖息的青天神木尽数毁坏。暴怒的煌嘟在中土神州的土地横行无忌。这样的鲁莽行为却惹怒了其他生灵,大家群起而攻之。虽然煌嘟神力强大,但是最终还是在东方之地,被六种强大的生灵——神鸟离鸾、天蛇百荒、三爪金乌、巨灵刑干、双头妖龙、木神青缔击杀在荒野。
煌嘟死后身体化做不元山,毛发化作铁栎神树,骨骸化作不元山石,血液化作不元山六条大河,汩汩流转万年不绝。世人都道,煌嘟骨骸所化的不元山石,是天下最坚固的东西。亘古流传下来,最具名声的神兵利器,十之八九都是神工巧匠采不元山石炼出的精铁所铸。
这次大战,延续了数万年之久,中土神州上许多无辜的生灵被牵扯,连天地都因此而崩塌。江河倒流,山川陷落,平地成泽,中土神州因此地貌改换,成了现在的模样。许多永生不死的强大生灵就这样消失在茫茫天地之间。
争斗最终消弭已是太古纪过,上古纪至。
太古大战中土神州死伤惨重,双头妖龙被煌嘟击杀,神鸟离鸾、天蛇百荒、三爪金乌、巨灵刑干、木神青缔也受伤惨重,陷入了无尽的睡眠。
不过,中土神州的战争并未因此而停息。
强大且凶恶的生灵自然要欺压弱小。弱小的生灵或者互相联合,或者依靠一些强大但仁慈的生灵。此时中土神州的生灵开始分化,太古神兽的后裔,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种族。有一支力量虽然不是最强,但是却最有智慧的种族出现了。
这个族群被称为——白月神族。
当太古神兽争斗之际,同样具有无边力量,但是却没有加入战斗的太古魔猿勾无邪,便是白月妖族的祖先。
白月神族联合起来,经过又是几万年的大战。在旷野之地消灭了当时最强大的神兽——里虚。令所有的生灵都承认白月族的强大,争斗逐渐减少了。加上无数世代的争斗早已令大家厌倦,中土神州开始出现安宁祥和。而白月族的始祖,勾无邪便成为了中土神州第一个统治者。世尊为始勾神
种族分化,智慧出现是上古纪区分于其他时代的标志。
随着最有智慧的种族开始逐渐强大起来,神话纪开始了。
世代居住在西荒的白月族,在和其他生灵的争斗中损失了大部分的同伴。虽然有最高的智慧,又极其强大。白月族却面临绝灭的危险。
他们的繁殖能力非常低下,年幼的白月族需要孕育几千年才能出生。长生不死的生灵却面临整个种族灭绝的危机,实在是个讽刺。经常有白月神族的成员,因为和某些强大的家伙争斗而被杀。死去的神族远远多过出生的。这样下去,神族很快就会消失。
这时,白月族的大首领勾无邪,想出了一个延续种族的方法。和一些繁殖力强大的种族杂居,利用那些种族繁衍后代。这样白月族就可以增加族人的数量。
按照当时白月族的记载,大首领划分了中土神州的土地。分出了一百个地方,下令一百名神族去那里去生息繁衍。和当地的生灵混杂之后,一百个新的种族出现了。因为他们都有白月族的血脉,所以外貌非常相近。
这就是百地人族的由来。
人族的出现,神话纪也过去了。
白月族大首领,勾无邪为了寻求世间穷极奥妙,撕裂虚空,离开了中土神州,再也没有折返回来。
虽然人族的支脉,并非正好一百之数。但是这个传说依然被百地人族所信奉。而带领百地人族开拓疆土的祖先,其中最有名望的,被后代称为十帝五皇。
帝王纪,就此替代了神话纪。
人族的兴起,不可避免的和危害他们的生灵战斗。缓解了白月族的压力,让他们得到了休养生息。
百地人族中的巨灵族,在当时出现了一位天生神力无双的首领——刑芒敌。祖先的另外一支是上古神兽——巨灵刑干。天生力大绝伦的他们,单论力量比白月神族还要强横。刑芒敌更是睥睨众生,天下无敌。他带领族人开疆拓土,驱赶穷荒凶兽。称雄神州南方。在巨灵族的带头下,百地人族开始摆脱了白月神族的控制。逐渐独立起来。
白月神族不满刑芒敌的桀骜不驯,出动了族中强大的战士征伐巨灵族。但是刑芒敌确实不愧被后代称为“中土神州第一凶神”。
带领族人七战七捷,取得了被自己族人都不敢相信的战果。最后刑芒敌击败了白月妖族第二代大首领,此后白月神族再也不能操纵百地人族的生活了。
而刑芒敌更把巨灵族之外的所有百地人族,都归入妖族,只有拥有巨灵族血脉才可以称作人族。
巨灵族的崛起,百地人族顺从白月神族的时代就此过去。帝王纪也因此结束,世人纪开始。
世人纪开始的时候,中土神州种族已经完全成型。中央大地被以巨灵族为主体的人族占据,西面的穷荒是白月族所居。中土神州的极北之地是冰山雪峰,少有生灵踪迹。极东乃是汪洋大海,鱼龙蔓延水族繁衍。南方是山脉森林,传说直到天边都没有尽头。
而太古其他宗族,也渐渐已经兴起。木神青缔族裔东方木族,神鸟离鸾的后代阿阖罗族,神兽煌嘟的后代杌胥族,跟天蛇百荒的血脉帝迦族,以及白月妖族,被后来的人族,合称为太古五大妖族。
太古妖族虽然混杂其他血脉后没有了祖先的强大,也不再永生不死。但是依旧强横不可一世,成为了人族世代难以摆脱的敌人。
除了五大妖族之外,仍有其他势力较弱的妖族,生活在中土神州。
东敖族,祖先是太古苍龙。东方四大族之一,神通是能操纵水脉。天生能飞腾变化。
有熊族,祖先是凶兽熊罴。最强大的宗族。天生神力绝伦,能抗山拔岭,狂奔万里。神通是能随意变化身躯,成为顶天立地的巨兽。力量也同时狂增。
有穷族,祖先是三爪金乌。三爪金乌是太古时就纵横天地的神兽,能焚天灭地。有穷族的神通就是操纵火焰,能溶金化石焚烧荒野。
东夷族,巫祝之术在百地人族中号称第一。是百地人族里最神秘的宗族。传说是双头妖龙族跟天蛇百荒结合的后裔。
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的神通,乃是天生自有,自然有强有弱。后天锻炼能让神通不断变强。但是却不能学习其他种族的本领,当人族或妖族中,有旷世天才神通能强大到让自己返祖的地步,就被称为荒神。
人族跟妖族,虽然都有白月妖族的血脉,但是身上另外的一半血脉,却让他们数万年以来,不断的争斗,也不断融合。分别建立了无数国家,势力,直到中土神州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姬氏王朝的建立,人族完成了融合,确立的中土神州的统治地位。
而八百年后,以白月妖族为首,太古妖族联合建立的大商王朝,亦统一了西狄,开启了跟人族永世战争的发端。
从此之后,中土神州发展出了无数的学术,文化,为了探求治理天下之道,追求长生不死之方,甚至想要获得传说中太古生灵的无边神通,儒家,仙道,隐者,荒人,渐渐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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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猿王 中土神州
正文 第一回 亢龙有悔
乾天大正九年,中土神州战乱纷起,内有佞臣叛乱,外有西狄,白月两族入侵,四十六州兵马,大半失控,不听朝廷调迁,大乾王朝岌岌可危。
然上苍神明,就如同开玩笑一般,就在这时,把一枚不属于这乱世的棋子,投入了天地洪炉,修罗杀场……
残阳如血,乌鸦啼鸣,王佛儿坐在一堵残破灰墙的下面,呆呆的望着刚刚被屠戮血洗的村子,大脑一片空白。背后的脊梁传来阵阵的隐痛,而不争气的肚子,似乎也突然觉醒了自己的本能,开始咕咕作响。破烂的只配称作布片的衣物,昭示了主人的身份应该是个乞儿。
而实际上,王佛儿也确实就是个乞儿。
刚才一股乱军经过,不但抢走了村子里所有是食物,而且,还把不肯交出口粮的村民,杀了个干干净净。而唯一活着的,或者说,也不知幸或不幸的漏网之鱼,就是只有六七岁的王佛儿。
他被一名乱军士兵掼在墙上,当时就摔的不能动弹,晕厥了过去。那名士兵颇有武功,一掼之下最少有七八百斤的力量,认为这个孩子定无生理,便没有仔细检视。王佛儿这才拣了条小命。
“我居然没死!刚才那一下常人早该摔断所有骨头了!竟然只是很疼……”
努力正要挣扎起来的王佛儿,对自己还活着,颇有几分惊异。突然一股天生的本能,让他再也不敢动弹半根手指,一阵急促的脚步传来,一个雄壮的士兵,又折返回了村子。
这股乱军刚在战场上溃败下来,因此这士兵身上,到处都是血渍,衣甲亦是破损不堪,但是生死交割之际,淬炼出来对凶煞之气,却没有半分衰减。闯入了村子,这士兵叫骂一声。
“奶奶的熊,老子光顾着抢粮食,竟然把军刀丢落在这个破村子,这要是碰上大梁王的部队,我拿什么去拼命?”
一面自言自语,那士兵匆匆在几间村中房舍进出,不上片刻,就大声的笑了起来:“原来这口破刀被我放在这家了,定是刚才在那小娘皮身上快活之时,顺手扔在了炕上!”
王佛儿这个时候,脸上已经隐隐有了一层汗渍,他后背的疼痛,已经快要不能忍受,但是明知只要自己发出一点响动,他就会被这凶残的士兵一刀两段,给地府无常补送一名嫩鬼。他又怎么敢出半点声息?
刚才,被血腥所刺激的感官,在一瞬间的迟滞之后,恢复了思维能力。大脑中传来的阵阵记忆片断,让王佛儿比见到无数死人血腥,更加震撼。
在记忆里的那个世界,他是北方的一所美术学院雕塑系的四年级学生,每天泡妞上网,活的颓废且懒散。揽些帮人画小说,杂志封面,设计些网页美工的活计,也仅够他交完学费后普通的日常花销。只不过倒霉的是他在一次去野外写生的路上,跟人纠纷起来,被几个穿着制服的家伙,一顿狠揍给活活打死,然后随便扔在某个工地里,弃尸而去。
当他再度“清醒”过来,就已经便成了六岁顽童。来到了这个跟二十一世纪地球完全不同的乱世。睁眼所看到的是一片尸骸狼藉的凄厉世界。
在三天的漫无目标游荡中,来自那个世界的记忆,越来越清晰。反而是这身体里似乎原本就是空壳,没有半点关于这个世界的资讯。
“他老天爷的!到处都是战乱,没一天看不到尸体,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有人的村子,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