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绯闻:绝色特工不好惹-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吧!其实她是听说萧洛洛从外地演出回来,今天要到公司去一趟。她也想顺路去街上逛逛,看看能不能寻到一柄合适的匕首,让她可以带在身边。
哦不,千万不要误会她是因为要对付麒麟帮才想去找武器防身。麒麟帮虽不算弱,但也还不至于强到让轩辕狐以兵刃备战的地步。
她想买匕首,其实只是出于习惯。从前习惯随身带着一把枪,现在当然不能再带枪,那就带一把匕首,也是不错的。特别是如果能找到一把既好看又实力再小巧些的,就更好。
这年头,谁也不能肯定明天依然国泰民安,不是吗?
几日前路过一家苗族人开的小店,好像有那么几把挺入眼的东西,可惜当时还有通告要赶,也顾不上进去细看。
某狐决定,今天先去公司转转,然后去那小店搞定点自己需要的东西。
其实,说是去看萧洛洛,到不如说是看看公司、又或者说是黎青对于萧洛洛的态度。
事情已经逐渐明朗化,虽然就黎青来讲,或许在杜笠成暴出料来的同时,就已经意识到这里面有人在作祟。又或许在意识到有人作祟的同时,就应该想到会是萧洛洛。
现在都闹到这个地步,黎青做为公司老总,不能不给大家一个交待。
她抱着看热闹的心理去了公司,随手甩了一小盒刚在楼下买的巧克力给前台小妹。
小丫头因为她每次来都会施舍点东西,对她态度愈发的好,甚至在接过巧克力之后神秘兮兮地告诉轩辕狐:“初初姐,黎总在训萧洛洛了。”
这公司里的员工多半都不喜欢萧洛洛,虽然那女的向来八面玲珑,可那都是表现给外人看的,对自己人,她从来都没那么多心思。
更何况,她装嗲装乖的,公司里人人都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装得再像,看在眼里也都有几分厌烦。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男士看着萧洛洛依然两眼发直,可对于多数女性来说,她们还是喜欢文初初这种不太盛气凌人的。
听说黎青在训萧洛洛,某狐心里挺舒坦,虽然还不了解为什么训她,也许跟自己的事无关。但黎青冷下脸来对待萧洛洛,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
她眯缝着眼,晃晃悠悠地就往里面走。一直走到黎青的办公室门前,这才停住脚,往门边的玻璃墙上一靠,悠哉悠哉地啃一只苹果。
里面的萧洛洛好像在哭,但那哭太假,黎青不是傻子,怎会不知道她在演戏?
轩辕狐其实无意偷听,只是这办公室的隔音差一些。玻璃墙么,总会比砖瓦的弱上一些。
哦,又或者说是她的听力实在是太敏感了些,就算不刻意去听,还是偶尔会有那么几句清晰入耳。
☆、自作孽,不可活
比如说黎青警告萧洛洛:“我不管你是靠什么起的家,但既然已经站到那个位置上,就不要做与身份太不符合的事情。永远不要觉得你可以做到绝对保密,别说还有其它人在与你共享那个秘密,就算没有,你也得小心自己睡觉的时候会不会突然说梦话人枕边人泄露了出来。”
也比如说萧洛洛啜泣着为自己辩解:“我没有害初初,这都是一场误会。我只是跟杜老板发发牢骚,并没有让他为我做什么。”
还比如说黎青摔了一本书在桌上,怒斥:“人家把录音都摆出来了,你还跟我睁着眼说瞎话?萧洛洛,别跟我说录音也是假的,你就是个艺人,还不是特工,人家没必要做那么多技术手段去暗害你。”
更比如说黎青最后总结:“你跟文初初都是麦田的艺人,我自然是希望你们都好。但如果注定只能好一个,那么通过这件事情来看,我希望好的那个是文初初,因为她比你聪明。”
轩辕狐抿了嘴角,笑得十分不屑。
特工?呵呵,那种所谓的技术手段,特工早八百年就不再用了。
萧洛洛被训了一顿,哭着跑出来,一出门就看到有个一身白衣的女子椅墙站着,眼睛半眯,手里握着半只苹果,正有一下没一下地往嘴里塞。
她恨透了文初初这个样子,半睡半醒的,看着迷糊,实际上比谁都精。
某狐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嚼牙的声音,半抬了头,果然见到萧洛洛正咬牙切齿地瞪着自己。好半天,终于挤出一句话,是问她——“文初初,能让杜笠成那老家伙反口,你好大的本事。”
她笑,舌尖轻轻划过唇角,勾过一缕果香——
“自作孽,不可活。”
话幽幽出口,目光中寒光一闪而过,惊得萧洛洛一身的冷汗。
她满意地直起身,扭头往屋子里看了一眼,黎青正双臂环胸向外看过来。
某狐冲她笑笑,那样子像是在说:我很满意。
然后回过头来,没多一句话,直接走人。
想要知道的已经知道了,黎青的态度已然说明萧洛洛从今往后必将走上一条下坡的道路。
轩辕狐其实真的很想告诉其它艺人,不管是娱乐圈还是别的什么圈,靠睡,是睡不出一个完美人生的。
命运是被强者掌握着,如果你真的没办法成为强者,那就要学学雅琪,成为智者。
嗯,说到雅琪,默默狐不得不赞那个女人眼光之准,人也足够聪明。
她不能保证是自己以文初初的身份出现在雅琪面前时,就给她造成了某些心理上的影响。
但是雅琪很会审时度势,她能够分辨得出长远发展中,谁能更坚挺。再加上雅琪本来就不喜欢萧洛洛,所以,当这多种因素综合到一起,她便有更多的理由跟轩辕狐站在一条船上。
当然,某狐不至于现在就带她“上船”,但对于雅琪偶尔打来的、电话唠些无关痛痒的闲嗑时,她表示还是可以接受的。
☆、苗族人
毕竟,这一世她不想孤单前行,不想再做一个隐居者。她希望在有敌人、有对立的同时,还有无数可以光明正大陪着她一起走在阳光下的朋友。
雅琪本质不坏,人也聪明,还是同行,又跟她都在阿刊的带领下,轩辕狐觉得,如果可以,发展成朋友也不是坏事。
轩辕狐这样想着,人已步出大厦,往那间早就留意到的小店走去。
那小店是个苗族人开的,里面苗疆风格很浓,不但有女子喜欢的衣裙首饰,甚至还挂了几把苗刀。
上次她看中了一把匕首,却只是匆忙时扫过一眼,那时觉得不错,可如今细看来,又不是那么满意。
到是那几把苗刀入了她的眼,可惜,苗刀太大,这里是文明社会,不是苗疆,她不可能总是挎一把苗刀在身上。
店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许是为了招揽生意,所以即便是在这样的都市,依然穿着本民族的服装。
那人看起来很老实,轩辕狐在店里看了这么久,他几次想搭话,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最后,到底还是某狐主动问他:“这样的匕首,还有没有其它的?”
年轻人摇摇头:“苗人用长刀,长刀。”汉话生硬,表达得也不是很清楚。
轩辕狐眨眨眼,将那人仔细打量,半晌,再问了句:“我想买匕首,像苗刀那样的匕首。你如果有,我可以出很多钱。”
对方拼命摆手——“不要钱,是没有,没有。我不会骗你,我们不做短刀。”许是太急,说话间夹了很多他们自己的语言。
轩辕狐皱皱眉,心说可惜。目光恋恋不舍地在那几柄苗刀上又看了几眼,最后落回匕首,遗憾地放了回去。
这店主看来是个生苗,所谓生苗,是指那些未被汉化的、一直生长在苗寨里、几乎与世隔绝的苗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传统和信仰。他们彪悍、血性、义气,能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家园,且至今不与外族通婚。
轩辕狐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苗人走出大山来到S市开了这样一家店,但这关系人家的隐私,她与人萍水相逢,也不好开口多问。
就准备离开,身子刚转,就听到身后的人正以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小声嘀咕了句:“不知道用苗刀的方法能不能做一把匕首出来?”
轩辕狐眼一亮,随即转回身去,带着兴奋盯着了问:“这位小哥,你是说你会做苗刀?”
苗刀是苗疆特有的东西这没错,但却并不是人人都会做的。就算是土生土长在大山里的苗人,没有专门去学习苗刀的制作工艺,也是做不成。
如果能用做苗刀的方法去做一把匕首,轩辕狐觉得,那便是她想要找的、这辈子最应手的兵器。
她问这话时,说的也是苗疆语言,纯正地道,就像是个真正的苗族姑娘。
年轻人吓坏了,一听她这一口苗话,条件反射一样跳了起来,“嗷”地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龙恩
“哎?”轩辕狐也没想到他来了这么一出,下意识就伸手去抓。
到底她有功夫底子,这一抓用了力道,一下就把人给扯了回来。
就听那男人不停地用苗语喊:“求求你放过我,只要找到阿珠,我一定回去跟族长请罪。”
某狐抚额,“我请不请罪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只是来买东西的,你跑什么?”
那人也愣了下,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好半晌才又道:“你不是寨子里的人?”
轩辕狐摇头,“不是。”
“那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她答:“我学问好,会得多,你管得着么?”
这样的话一出口,那年轻人明显的松了口气,也不跑了,人却一下瘫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抚着胸口,看起来吓的不轻。
轩辕狐想,这人应该是从苗塞里偷偷跑出来的吧!生苗一般不与外界接触,甚至部族之间都甚少往来。他们有自己的族长,一般来说,族长不允许族人轻易出山。
这小伙子刚才说找什么阿珠,听起来是个女孩的名字,或许是情人,也或许是敌人,但不管是什么,这都与她无关。
“我无意打听你的故事。”她跟对方坦白,“要不是你刚才听到你说或许可以用做苗刀的方法来做匕首,我早就走了。你不用害怕,我现在来问问你,是不是真的可以做?”
年轻人沉思了一会儿,方才道:“不知道,我得试试,没有做过。”
“好。”轩辕狐点头,跟他说:“我来画个图样,你试着做这图样去做,费用我出,你只管开价就好。”
年轻人很高兴,一面点着点一面又道:“不需要很多钱的,自己的手艺,我不会欺骗你。”
苗人讲话实在,轩辕狐很高兴,朝他要了纸笔,找了把椅子窝在里面就画了起来,一边画一边说:“我跟你说哦,这个图样画出来不要给别人看,这个事情你知我知,再也不可以让别人知道了。如果让我知道我在这里做了这把匕首的事传了出去,我就把你在这里的事情也让别人知道,甚至会把你送回你们的寨子。”她吓唬他。
年轻人很害怕,一面点头一面说:“你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讲的,我以神的名义起誓。”
轩辕狐信他的话,她的辨人能力不会错,这是一个很实在的小伙子。
她突然就想逗逗他,故意问:“那你想不想知道我是谁?”
一句话,问得那小伙子脸都红了。本来苗人肤色就黑一些,这脸再一红,看起来实在好笑。
不过脸红归脸红,话还是要说,就听他道:“一开始没认出来,现在知道了,你是大明星,但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新闻纸上面的字我不认得。”
“我叫文初初。”某狐一边画一边与他答着话,“你呢?”
“龙恩。”年轻人说,“我叫龙恩。”
“哦,龙恩。”她点点头,然后冲他招招手,“龙恩,你过来,我画完了,给你说说。”
☆、她看到邵凝了
龙恩凑到近前,轩辕狐将画稿递给他。那上面画的是一把经过她自己改良的军用匕首,一面为刃,一面是刺。刺是倒刺,穿进去,再出来时必带血连肉还得牵着筋。刃长8英寸,是传统的矛型。护手与握柄处,是按着她自己的手型定制的大小,让她握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龙恩显然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拿到手里愣了好半天,之后才赞了一句:“真是好刀。”
某狐娇笑。
她要用的东西,必须得是好的。
“我还有一柄刀,是从寨子里带出来的。”龙恩说,“我把它们融了,用那个材料给你打吧!那把刀是最好的料子,三年之前我打了猛兽,族长奖给我的。”他先兴奋,不停的夸赞自己那柄刀是有多好。
轩辕狐问他:“那么好,你舍得融了给我?”
“你会说我们的话,又不抓我回去,是好人。”龙恩说得认真,“我愿意把刀给你,你放心,我会努力做得像。”一边说一边扬扬手中的画稿,“我会努力做得跟这一模一样的。”
轩辕狐表示很满意,对这个苗族小伙子也很有好感。实实在在的人,没有杀伤力,没有危害性,对她友好,这才是她这辈子想要追求的人生。
她留了电话给龙恩,回要号码时,龙恩却摇了摇头,说他没有手机。以前买过,但是不会用。他汉语说的不好,勉强能应服来买东西的客人,但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