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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天真天意天道-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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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今天来他家两趟,第二趟是去李志家,李志找他修门,因为不知道路,马人给他带路。

看了一回红楼,是第16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秦鲸卿仙逝黄泉路。

晚上,有个网友找他聊天,给他传了一首歌,听着也不大好听,还传了半天。

不过,他说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马人。

很久以来,他都是用拼音打字的。久而久之,发现有很多缺陷,总的来说,就是有局限,有缺陷,速度也提不上去。

借此机会,他想一定要把五笔给它练好。用这位朋友的话来说,五笔很强悍。

别的他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18

昨晚,看一个老电影叫《天云山传奇》,还没看完就困了,就睡了。觉得浑身发酸,白天被撞的当时没觉得怎样,现在有两个部位,就是腰部和肘部有点胀麻。

他这一夜睡得很熟。可是起床时却感到百无聊赖。

最后让他爬起来的力量,是佛法吧,他觉得人在那面前太渺小了。

看到昨晚又捉到一只老鼠。

他感到什么也不想干。

还是有点困。

睡好了,还是要练练打字,他觉得自己学这个很笨,可是昨天下的软件还不错,被称作傻瓜型的。傻瓜都能摸会,难道他不能吗?

19

昨天竟然连一回红楼也没看完,所以今天看两回,补上昨天的。这两回分别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七回)和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第十八回)。

因为这两回实在是长,加之写得也很繁杂,而且很多文字很古奥,又有很多诗词,典故,专业性的东西不少,看起来很费劲。他记得他当初看时,基本上是匆匆而过。但是这次因为有了批语,想快也快不起来,可恨的是有的批语竟也看不懂。真是读书方知自己的浅薄。

不过这两回也实在是重要。

从这两回之前,基本上都是交代情况,为下文作铺垫,如同一幕大剧拉开了序幕。

作者对建筑,服装,饮食,花花草草,宫廷礼仪,甚至医学等等都精通痴迷到了偏执的程度。可他最不喜欢看到诸如此类的详尽的罗列。因为他不熟悉,也就没什么感触和热情。作者后来,也就是写这本书时,据说比马人现在的生活条件还不如,也许因为他喜欢喝酒,《圣经》上说:喜欢喝酒喜欢吃肉的人必然贫穷,必穿破烂衣裳。那时,他是“举家食粥酒常赊”真是穷得可以。但他毕竟阔气过,所以,在他的这本书里充满了对那种排场和阔气的回忆。在他看来,也正象是一场梦。所以,这本书说是他的自传亦不为过。

除了看这本书,就是做生意,就是做饭,就是上上网,就是练练打字。

今天的一个喜事,就是他终于发现了五笔字的乐趣,那就是可以不看键盘,根据手指对键盘的熟悉程度来摸索。真是差之一毫,谬之千里。可是,他觉得要真达到熟练的程度,甚至说只是能连贯地打出字,哪怕不比他目前用拼音的速度快,起码也要几个月吧,他想,春节之前能学会这个也是个成绩。

至于他在写的这本书,他觉得从思想上来说,再没什么创作的激情了,顶多就是练练文笔。

别的事,还有很多,但他觉得都不值得一提。

20

日子周而复始,很是无趣。这天他终于看完了前二十回。这天看的两回是: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至此为止,好比长江从峡谷进入平原,一派的从容优游,风平浪静,神闲气定,再无拥塞喧嚷之感。往下的内容,也似乎比较好读了一些。现在看时,还是记忆犹新的。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感到最近很不爱说话了,有什么都憋在心里。

其实这真是好事,怪不得人们见了面,都要说:“今天的天气……”假如不是这样,那肯定会惹出不少的麻烦来。

是的,天气真冷。

我们都要吃饱穿暖,多加衣服,多吃葱姜和鸡蛋。

能做梦就好。

21

昨晚很冷,早晨起来看到操场上白茫茫一片,是下的霜,有孩子们在朝晖里相携着在草上滑行。台长也许是一时不太适应这个气候,一整天都很不爱动弹,也不吃东西,只是软绵绵地睡觉。

这天逢集,他去街上买了很多土豆,还有葱、豆芽。

看了一回是第二十一回红楼: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身体很好,能吃能睡,而且吃得香睡得甜,心情也比较稳定--这就是目前他的状态。

今天上街看到大街上冷冷清清,买东西的还没有卖东西的多。

看了一个电影。通过这个片子,就能知道,做妓女也是很不容易的,也是会有报应的,当官何尝不也是如此?推而广之,做坏人小人也何尝不是如此?

今天看到了**的笔迹,人说字如其人,很难想象,字写得这么差这么烂竟然也能当总统,而且从他的笔迹来看,他脑子象是有病,起码有点偏执。

以前李畹柯是每天必来看他的日志的,而且有时两次,而且很准时。可是,这天咋没来呢?

他知道了,肯定是因为这。因为什么,他自己最清楚。

他想,就这样,很多人象是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很多事也象是从他生命里消失了。他是那么安于现状。他觉得,他就要这样,一直到老。他想不到还有什么变化,也不想有什么变化。

在今天看的电影的最后,说到:只有志向远大的人,才能找到自己,发现自己,回到自己。普通的人,不过是在欲望里打滚,沉沦,堕落,永不得清静。

他想,值得欣慰的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灵魂高贵的人--这就是他的命运。

22

真是到了冬天了,但是因为穿得暖,也不觉得凄惶。

这天看的是第22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

从此往后,他的印象还是很深的,只是当时全体会不到那么多的人情世故,现在呢,就能理解个大半了。

今天有件事,让他很不能释怀。那主要是因为,有人让他牵挂的人伤心了。他真想把这个人找出来。为何要出此令人难堪的话语,真是卑劣。

说实在的,他好象觉得和一个人是能息息相通的,怪不得这几天来,他就感到很反常。看来真的有人从中作梗啊,真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但是,好多的事,也确实让他感到无话可说。思前想后,他只是不想失去这份友情。还好,他并没有失去,这就能继续给他提供力量。

要时刻告诉自己:你是干大事的人,所以就要忍人所不能忍,耐人所不能耐,同时又要能做小事。

“对不起……我要嘉许你的是真诚!善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有爱心!祝福你……”

是的,就是这一句,他想知道是谁说的。当然这只是前半句。

他觉得他的朋友之中象是没有一个这样的人,假如有的话,他自己正是此种人。因为这种信息为何要瞒着他去和人说?

他想到了昨天上午盼盼半天都在线,她有个朋友加过马人的这个网友。这事他是知道的。

这个人她不肯说,可他真想知道。

他觉得他最近变了不少。

但这终归是好事。是火,就要善待它,让它好好燃烧。因为留着它,用处是很多的。

23

当最后一个学生从他家走过,也意味着这一周结束了。

这天看的是第23回: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心。说的是黛玉葬花的故事。

看起来是说这个,实际上千头万绪讲了很多。所以,不看原作,只是看戏,或看电影电视剧,就好比吃人家嘴里嚼剩的馍,是没什么味道的。

不过,这一次对他来说,并不感到太深奥难读,只是感到,好的文章也象好酒,要沉淀多年才更醇厚。同样的,好的友谊也是如此。爱情,好象不用太久,其实,那样的爱情往往也是经不起考验的。

朋友的空间里的文字,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觉得,在谈恋爱的时候,只能说缘分的有无,而不能说对错,因为,要是有缘分的,就总会成为伴侣,没有缘分的,做对了又能如何?不过,事先就是纯洁的友谊的话,就是自由和宽广的。

今天他家里来了很多小孩,很是热闹。这种氛围,他也不太反感。

他的空间也格外热闹。

对很多事,他的确改变了做法,他觉得象这样更容易成功。

在写这本书时,起初,是憋着一股劲要暴露一下的,写到后来,竟然变得狡猾起来。

他希望这个周末能过得自在,充实。

24

因为是周末,帮人干了点活,进了点货,洗了个澡,其它时间,只感到分外的无聊。

到了晚上,才想起要看书,今天看的一篇是第24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乍一看这个题目,会觉得没啥意思,很俗,在意料之中。可是看了,就觉得其实不然。这也是红楼梦的一贯写法,就是把爱憎和情节以及线索,都隐藏在细节中,在生动的一丝不苟的描写中。而且能做到收放自如,当止时即戛然而止。

看到这里,他感到,和金瓶梅一样,尽管是在写男男女女的感情的,但说到底还是写:钱。写经济,方见笔者的功力见识。而且,也唯有这样写,才是真实的,不自欺欺人的。

看到这里,他才感到这本书的好处。前八十回,都是这么精彩的。后四十回,就明显差太多了。因为换人写了。

如果说前八十回是个丰姿绰约的女郎,那后四十回只象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妇。

那是因为,仅凭猜测续写,血肉全无。即便是有血肉,也已经改变了血统,非曹公之血矣。所以,后四十回可以不看。

看完这一回,有好大一会,他都有点伤感。这是他好久没有的感觉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变得理智到了无情的程度。可是,在内心深处,他知道他还是一个偏于感性的人。

他多想和一个人聊聊,可是看她一天都没在,可是昨天她找他聊时他已睡着了,尽管QQ在那挂着,人是不在的。

他就想难道她生气了吗,还是忙其它什么事去了?他只是做什么事好象都要想到她。

难道这就是爱吗?只是这种爱有点太荒唐。他不敢相信。说不上来什么原因。

也许,这才是他伤感的根源。

天真(第七十章)曹雪芹

25

关于这本书,他早说过,没有写的激情了,只不过是为了让它完整,所以,给自己规定每天都要写一篇,写来写去就成了日记,这让他很感到丧气。

可是,最近因为看红楼的缘故,他感到他的一切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这对于他这个试图以文字立身的人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就好象是练功,当每天克服困难练习举石滚,当你能很轻松地举起一个石滚时,也就可以轻松地把一个人举在手上。这种好处,是他当初所没有想见的。

以往,志可谓大矣,然而才则是疏松的。如此一来,即可把那疏松的部分填平。

这种快意,真强似当个总统。

总统是别人选的,而且总有一天还会把你选下去。可是才学就不同,学会了,就永远是你的。甚至在你死后,它依然会放射光芒。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也是文学的意义。

每当这时,他就想起一个人,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就是她把他引到这片领地,给了他光明,温暖,信心和力量。

但他常常也只能把她放在心中,就象灯塔一样,照耀着自己。

人生的美好,大概也是分很多等级的,象他,就感到已经步入了很高的等级,所以就有无限风光在险峰之感。又象一个网友曾经说的,在学术上有一个高度,不管你是哪个专业的,当你达到了那个高度,就一定能和同一高度的人隔山相望,甚至遥相呼应。但是,这些又是为尚未达此高度的人所无法企及的。

牛顿很谦虚地说,他没什么,只不过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其实哪个成功的人不是如此呢?必须借助别人的智慧和力量才能达到圆满。

有一种爱情,甚至是高于书中所写的,他庆幸他已在深味这种美好的滋味。那是超越了一切的,让人清醒的,如有神助,可以让人再生,可以让生命放射更多光芒的,这才是爱的真正意义。爱不是索取,而是无私的给予和奉献,是完全彻底地放下自私拥抱光明,是真正地信赖一个人,甘心做她的信使,并以和她能互相激励和促进为乐。

这一天,天上飘着毛毛细雨,他就在这样的氛围里,进了货,买了食物,了却了一桩心事。

红楼这天看的也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说的虽是一件很俗的家事,但也写尽了家族内的纷争的根源。直逼人性的灵魂深处,却又用一种恰切的语气写来,密处细如毛发,疏处一笔带过,亦真亦幻,亦幻亦真,看似写实,实则曲笔,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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