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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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啊,我手里拎太多东西了,没手拿钥匙开门。嘻嘻。”她调皮一笑。
凌恺无奈地看著她,接过她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
把占据大部分体积的零食在自己写东西的桌子上放好,方凌拿出早点,还有一包衣服,对凌恺说:“吃完早点试新衣服哦。我给你改了两件外套,一件风衣。天开始凉一点了,要穿外套了。”
凌恺抓住她忙碌的手:“我看看,有没有被针扎到。”
“猪头啦!”方凌抽出手敲上凌恺的脑袋:“我的水准有那么低嘛!”她得意地拿出外套,想当初她对衣服的感觉和手艺好得连妈妈公司的设计师都问她有没有兴趣做这行了,怎么可能会被几件小小的外套难倒,她哼哼两声,自己动手裁剪两件都没问题,别提只是改装一下了。
她突然想到:“对啊,我才真是猪头哦,我怎么就没想到给你做两件衣服?我可以去找合适的面料做两件嘛。”
凌恺一把抱过她:“别忙啦,快来帮帮忙排戏吧。我这场戏找不到感觉。导演说我眼神和气息不对。我不明白要怎样才行。”
方凌拿过他的剧本研究,一边还不忘塞点东西到自己嘴里。凌恺看著自己昨天刚刚亲吻过的樱桃小嘴居然一口就能塞下一只奶黄包,忍不住摇摇头,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他看著方凌吃没吃相坐没坐相的,一点都不觉得碍眼,反而越看越喜欢,这样率性聪颖的女孩,才能抓住他的心吧。以前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因为有爸妈感情破裂的例子在,对于感情,他一直小心翼翼。他长得好,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也有不少女生对他有意思,或明示或暗示地要和他交往。可是他总没法动心。没法说服自己,一张好看的脸蛋,或是一颗聪明的脑袋,就能吸引他的眼光去关注,去交托自己的一生。或许,没法交托感情,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碰到过和他一样严肃认真地对待感情的人吧。所以,他不会傻傻地去把自己的心交给一个只是想拥有一段青春记忆的女孩。
这些年,他一直看著妈妈洒脱地生活,洒脱地遗忘过去,洒脱地追求未来。可是妈妈几乎不给任何人机会去接近她的心。他想,妈妈是害怕吧。当初虽然洒脱地离开了爸爸,可是,心里面受到的伤害一点都不会少。幸好后来遇到了江叔叔。江叔叔八年前被总公司派来香港一年,和妈妈成为了工作上的搭档,一年期满,回英国之前,他跟妈妈求婚,妈妈其实很喜欢江叔叔,但是她毫不考虑地拒绝了。江叔叔倒也有耐心,在英国还经常写信打电话过来。有假期的时候,也会特地飞过来看妈妈和他。妈妈终于肯放下心防,在他的鼓动下,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准备跟江叔叔一起去英国。公司一直很欣赏妈妈的办事能力,所以没批准她的辞职,知道了她要辞职的原因之后,反而跟总公司推荐,让总公司下了个调令,让她去英国总公司报到。这样,妈妈和江叔叔谁也不用放弃工作,结婚后还可以当同事。兜了一大圈,总算圆满。
凌恺入神地看著方凌认真的表情,看著方凌念念有词地研究着他的剧本,他忍不住偷亲了她一下,说:“怎么办?我好像已经太喜欢你了。”
毫无疑问,方凌厚厚的脸皮又一下子薄了起来,连耳朵都红得晶莹剔透的。凌恺大笑地把方凌抱到自己腿上,把她困在自己怀里,才觉得满足了。怎么办?好像真的动心了呢,动得天翻地覆了。那么,就她吧,就是她了。
方凌静静地在他怀里窝著,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闷闷地自语:“我好喜欢你这样开开心心的,真不想看你的眉眼沾染忧伤。可是,可是,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我们都逃不掉。”
“好吧,既然逃不掉,让我们联手来打一场漂亮的仗。”方凌抬头,认真地说。
凌恺不太明白她的意思,有些不解地看著她眼底的不舍与坚定,他没有再多问,喜欢了,就相信了。他不会让那些猜疑之类的无聊情绪来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与信任。
方凌翻著剧本,对凌恺说:“你找不到剧本里要的感觉吧?那种失去过一切之后、却又不得不为了某些责任而继续强悍的感觉?那种明明心如死灰、却还有时候想要燃起一丝希望的感觉?是吗?”
凌恺点头:“我想象不出这种感觉。想象不出一颗脆弱的心要怎么表现出强悍的气息,想象不出了无生趣的人又怎么会想要和主角去争夺对他来说并不重要的东西。他只是个杀手,冷酷应该是他最重要的气质才对吧。”
方凌看著他,他还只是个孩子呢,即使聪明,懂事,平和,乐观,他毕竟还只是个二十岁的孩子呢,理解不了这种百转千回的辗转情感吧。她温柔地笑笑:“你演的这个角色,是一个非常冷酷的杀手,可是,如果你好好研究一下剧本,把前因后果全部串起来看,会发现他曾经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公务人员,有著辉煌的前途,美好的爱情。他的爱人美丽、温柔,可是在婚礼之前被黑道帮派七炎帮掳走,只是为了要挟他偷窃政府的机密。他不愿意做出背弃良心的事,可是爱人的生命就捏在七炎帮手里,他们甚至威胁说要轮奸他的爱人。他在挣扎的时候,七炎帮的对手、一个冷血杀手雄天出现,答应帮他解救出他的爱人,条件是,他要拜雄天为师,传承雄天的衣钵,从此,做一个无名无姓的杀手。”
方凌给了凌恺一些时间去思考,然后继续说:“许子信挑上你演这个角色,应该就是看出了你的正直和乐观,你有著那个杀手最初的温柔性格。现在你该好好想一想的是奇…书…网,当你生命中的阳光被夺走,当你从一个天之骄子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永远不能在阳光下出现的杀手,你的心里会有怎样的痛苦挣扎?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解救你的未婚妻。你做到了,可是你再不是那个能给她幸福的人,而只能,在远远的地方看著,看著你的爱人,从伤心到绝望,从绝望到爱上别人,为别人生儿育女,为别人洗手做羹汤。她终于能够得到一份平凡的幸福,而你,却一辈子都必须在黑暗中度过。你仅有的阳光,就是看著这个你深爱的女人露出平凡满足的笑容。”
她蒙住凌恺的双眼:“想象一下,如果你真的是这个杀手,而我是你那无缘的爱人。你会怎样?心会不会痛?会不会明明活不下去支撑不下去了,却还是想要坚韧地活下去,用你的强悍不落痕迹地保卫住我的平安和幸福?”
凌恺困难地点头,他抱紧方凌:“我懂了,我知道该怎么演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又说:“凌凌,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我都不会放开你的。我可以理解这个杀手的心情,我一定会演好他。可是,我不是他。我爱著的人,就会爱到底,你的幸福,一定得是我来给。”
方凌颔首:“嗯,我知道。所以,不管上天有怎样的安排,你一定要记住今天说的话,我们一定一定会在一起。”
后来导演来电话,说今天要赶拍一场戏,是杀手的爱人嫁人的那场。杀手只要在镜头前出现几分钟。方凌捏捏凌恺的手:“我们一起去。我会在边上看著你,你一定会演出这种感觉的。”凌恺点头。
一起赶到片场。导演正在拍一段婚礼,是杀手爱人的婚礼。这段拍完之后,要专拍凌恺的一幕,拍他在婚礼外面的一棵大树上,独自静坐,几乎忍不住要冲进屋里带走新娘,几番挣扎,最终,在新娘粲笑地投入新郎的怀抱中那一刻,颓下双肩,黯然离去。凌恺之前的戏份,都是在不停地杀人,几乎从来没有过任何表情。只是装酷就行。但是今天这场戏,他必须把所有的感情,都浓缩在几分钟的表演中去,对于一直比较单一的表演来说,这场戏算是比较高难度的了。
方凌著迷地看著凌恺,过来的路上他还对她灿烂地笑著,到了片场,换好衣服,整理好发型,凌恺就开始肃起眉头培养情绪了。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到位之后,导演一声“action”,凌恺眼神开始迷离,带著些许茫乱,他把眼神放远,专注地“看”著婚礼中那个光芒四射的女子(这一场导演只拍凌恺一人,他被要求一个人表演出所有的动作和情绪,导演之后再让剪辑师把婚礼那场和这场穿插到一起)。他的眼神柔和,他的眼神冷清,他的眼神挣扎,但是他仍然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所有的冰霜都冻结在他的脸上。但是,周围的人,包括导演,都被他深邃的眼、挣扎的眼神所吸引、震撼。凌恺的手慢慢伸出,对著新娘的方向,似乎想要抚上那朵灿烂夺目的笑容,新娘偎入新郎的怀抱,新郎抱起巧笑倩兮的新娘转圈,新娘逸出一串清脆动人的笑声,凌恺的手颓然放下,紧紧地握拳,他闭上眼,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已是原来那个面无表情、眼神如一汪死水的杀手,他从树上跃下,黑色的风衣扬起,他孤寂的背影迅速消失在街角……
导演看得差点忘了喊停,直到已经整理好自己情绪的凌恺走到导演面前,问他:“这样可以吗?不行的话,我还可以试试别的表现方式。”
导演激动地拍拍他的肩膀,频频点头:“我真的没看错人。就是你没错,你才能演出这种感觉。”
凌恺高兴地点头,对导演的肯定,他还是非常的意外和激动,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终于不用演那种跑上来大喊一声,然后就被人砍死的流氓甲,或是被女主角电到,装强斗狠地去找男主角撂话,再被讥讽一顿的路人乙了。这样已经很好了。他真的很开心。
方凌眨眨眼,用力地眨掉差点流出的泪水,这死小孩,领悟力还真强!她走上前,检查他有没有受伤,刚才从树上跃下的时候,吓了她一跳,她以为导演会安排替身,没想到凌恺自己就跳了下来。虽说知道他练过武,但是这么跳下来也委实夸张了一点。凌恺享受著她温柔的关怀,心已经完全从剧情的激荡中回过神来。
导演又走了过来,对凌恺说:“这个角色不算很重,但是你演得好的话,绝对能盖过主角的风采。”
“对啊”,方凌接口,“想当初BradPitt在《末路狂花》中不还是小角色一个,拍完之后,全美国的女人都为他疯狂了,所以角色小不要紧,但一定要表现出自己独特的风采。”
导演看看方凌:“你还满有见地。”方凌神气地回答:“那是当然,我还知道啊,你很厉害哦,会成为非常非常有名的导演。以后不要忘了凌恺,你们的事业绝对可以互相促进。”
导演当然不可能知道方凌的来历,以为她只是在捧他,于是很开心地说:“如果我真有这么一天,一定会随身携带凌恺,呵呵,我要他当我的御用演员。我真是太欣赏他了。”
说完,他哈哈大笑著走了,去看刚才拍下的片段。方凌趁人不注意,用力地扳下凌恺的头,献上香吻一个:“你刚才真的好棒,看得我揪心,心都痛了,怎么办?”
凌恺大方地说:“等会儿亲到你心不痛为止,好不好?”然后低头,等著看方凌的脸慢慢红起来。可是,等了半天,却看到方凌气愤地握起小拳头打他:“你就喜欢逗我,看我脸红很好玩是不是?”
凌恺沮丧地看著方凌异于平常的泼辣,没有等到预料中的红脸小姑娘,真是郁闷。他俯首啾啾两下,终于把佳人的脸亲红了。他满意地笑笑,终于肯放过方凌。
方凌嘴里直嘟囔:“气质,气质哪。这哪像凌恺嘛,三八兮兮的。”嘟囔归嘟囔,笑容却藏不住了,越笑越开心,笑容灿烂得看花了凌恺的眼。真好,虽然和她的认知中的凌恺不一样,可是,现在这样的凌恺,她好喜欢。这样单纯开朗的凌恺,让她的心暖暖的,不像以前,看到凌恺海报上清冷的眼神,听著凌恺温柔忧伤的歌声,她的心总会抽痛。现在这样,真好。
回到凌恺的公寓,方凌问他:“你的新歌写得怎么样?”
凌恺有点苦恼:“我写的都偏摇滚一点,公司觉得这样和我的形象不是太符合,希望我写抒情一点的歌。可是我不太喜欢写抒情歌,或者说有点不太敢写,因为一不小心就写成滥情了。其实我听北欧的金属乐,他们吵的时候可以吵得要命,好像要把整个生命都吼出来一样,可是安静抒情的时候,又忧伤得让人想掉眼泪。让人觉得,这才是感情,这才是音乐。很多抒情歌和他们唱的比起来,都显得太软弱,太假了。可能我还不太能把握好分寸吧。”
方凌点头:“认真想想,你会找到一个平衡点的,在市场和自己的喜好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管用什么样的形式去做音乐,只要别忘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