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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心之执-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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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到凌恺耳边:“我说过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在凌恺呆愣地思考她的话时,她轻轻地在他耳垂上印上了一个吻,然后,飞快地落荒而逃。



一路逃到外面,方凌长吁一口气,真丢脸哪,自己怎么就忍不住扑了上去呢,凌恺肯定以为她很开放。想想就郁闷。唉。



她逃太快了,所以没有看见凌恺的脸,从耳垂开始一点一点红了起来,然后很开心地笑了。



一路冲到A大之后,方凌有点头大地看著这个大大的校园,不知道该怎么找老爸。想了一想,只有去文学院打听了。



先堆出满脸灿烂的笑容,这样比较不容易被拒绝。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像是三四年级的男生,礼貌地问:“请问,文学院怎么走?”



那个男生一脸惊艳:“你是文学院的新生吗?我带你去好了,我也是文学院的学生。”



方凌轻轻一笑:“不是啦,我早就大学毕业了,我爸在文学院当客座教授,我来找他。”



男生一脸梦幻破灭:“那么小就大学毕业了!不可能吧?你跳级哦。”



方凌无奈摇头,怎么大家都以为她那么小呢。洁云也老这么说,所以凌恺的演唱会之前,她才会拉著自己去烫了头发,说这样看起来不会太欺骗世人。方凌看看自己勉强满一米六的身高,宽大的T恤,朴素的球鞋,长发刚才还被她绑成了两条辫子,这样不会太热。唉,确实很小啦。希望等会儿老爸会因此而更容易接受她一些。毕竟老爸来香港之前,看到的还只是十五岁的方凌,突然看到二十六岁的她,是很难接受啦。



她看著那个突然停住脚步的男生,挥挥手,把他从呆滞中救了出来,假装很哀怨地问:“你不会因为我比你大几岁,就不肯给我带路了吧?”



男生开朗一笑:“当然不会,走吧。”



他带著方凌往文学院走去,一边问:“你爸叫什么名字啊?是哪个系的教授?”



“哦,他叫方南,是古代文学的教授。”



“原来是方南教授啊,他如果没课的话,就不会在这边坐办公室的。我不是古代文学的学生,跟他不是太熟。不过上学期上过他的选修课。你爸很年轻很儒雅哦,很多女生喜欢他。”



方凌窃笑,爸爸看起来年轻是因为他本来就很年轻,才四十岁而已嘛,显然眼前的男生是按照她的年龄来推断老爸的年纪,所以觉得老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呵呵一笑,附和说:“对啊,我们家都是娃娃脸,不显老。”



边说边走,一会儿就到了文学院楼下,方凌在那个男生的带路下走到古代文学的办公区,探头看了看,发现只有三四个老师在。其中一个,非常幸运,好像就是她老爸。



她转身对男生一笑:“非常感谢你带我过来,我爸就在里面,我去找他了,有机会再见啦。”



男生对她笑笑,说声“不客气”之后就走了。方凌犹豫了一下,还是直接走进了办公室,走到那个看起来很像老爸的人背后,用国语叫了声:“方教授!”



那个老师回过头来,还真是老爸,她开心起来,运气不是普通的好!



方南推推眼镜,看著眼前这个女生,怎么看怎么眼熟,简直眼熟到有些诡异的地步,再看看女生调皮的笑容,很像方凌,可是,不会吧?方凌不太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这个女生,明显不止16岁了。他的宝贝方凌才16岁而已。



方凌轻轻叫了一声:“老爸!”然后很镇定地看她的老爸一阵手忙脚乱,差点打翻手边的杯子。



她挤出一朵可怜兮兮的笑容:“老爸,我知道你现在不会敢相信啦,可是我真的是方凌,我们找个能说话的地方好吗?这里有其他老师在,不太方便说。”



方南点点头,虽然眼前的一切看起来真的很诡异,可是对于眼前这个神似方凌的女生,他却还是选择了完全的相信。



带著方凌走到办公楼外的一个石桌边,他做了下来,说:“你长得很像方凌,可是你不太可能是方凌啊。”



方凌笑笑地看著自己年轻的老爸:“你今年40岁,C大毕业,毕业后和老妈结婚,然后继续深造,一路念到博士之后留校任教,十年前调到上海的L校,因为老妈换了工作,你不想和老妈两地分居。老妈和你结婚后,没有立刻工作,而是生了我之后才去找的工作。老妈和你是大学同学,同校不同系。啊,对了,物理系毕业的老妈,因为爱美,所以放弃了自己的本行,最后居然去时装界发展。对吧?”



看到方南点头,她继续说:“我从小就很调皮,一直都是短发,性格有点多动,有点疯癫,很像年轻时的老妈。念书的时候,我最讨厌理化,完全没有一点理化的细胞,老妈一直很生气,因为她当年是你们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



她顿了一顿:“还需要说些什么?我想想哦。对了,还有胎记。”



方南打岔:“你哪有什么胎记?”



方凌反驳:“怎么没有?我从听到胎记这个词开始,就一直在全身看得见的地方找胎记,好不容易才对著镜子找到的!”



她正要秀一下自己的胎记,方南却笑了:“你不会真的以为右耳下面那颗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红痣就是胎记吧?”



方凌流畅地接口,就跟以前每一次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样:“就是胎记啦!我从五岁就开始跟你们说,哪天要是走散了,还能靠这个胎记找到我。”



说完,她把右边的辫子往后面一甩,很精确地指著耳朵下面那个隐在皮肤下面的红点,方南叹口气,真是小到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胎记哪。这下,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女生绝对是他的宝贝女儿了。可是,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是,他的女儿方凌,不是应该只有十六岁,并且一头短发,正在上海念她的高一吗?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方凌看出他的疑问,很可怜地抱著他的手臂说:“老爸,是不是我无论怎么说,你都会相信我啊?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我很怕你把我当疯子。呜,还好我有胎记,你肯认我。”



方南拍拍她的头,说:“你说吧。老爸总会信你的。你虽然调皮,但从来都没有骗过我。所以,信用还没破产,说吧。”



于是方凌就跟他说起了凌恺,当然,现在的方南根本不知道凌恺是哪棵葱,方凌就从自己是凌恺的fans开始说,说自己十年来非常迷恋凌恺,迷恋到一直没有谈过恋爱,一直说到在凌恺的演唱会献花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



方南蹙眉:“这么说,你是在凌恺的演唱会之后,也就是十年后的昨天,来到了这里?”



方凌点头:“虽然非常让人难以相信,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没错。如果不是想到你在这里当客座教授,我就只有去找宋伯伯了。估计宋伯伯会把我当疯子,那我就只有流落街头了,我的证件虽然都带著,可是都是十年后的东西,除了身份证是我满16岁的时候办的,那时候正好是93年,和现在算是重合了,不会吓到人。但是身份证在香港也没用啊,我又没有带护照。带了护照也没用,我的护照是2000年才办的,现在才1993年哪。就凭一张身份证,我到哪里去找工作?而且按身份证来看的话,我现在才16岁。真想哭哪。即使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那也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既然我是被上帝送过来的,当然不可能提供什么书面的证明,说明我是以正当方式来到香港的,也就是说,从现实层面上来看,我是一个偷渡客。”



她无奈地摊摊手:“所以,老爸,要不是找到你,我可能会很惨。因为我不能做任何需要用到证件的事情。”



然后,她翻翻背包,拿出一张凭证,交给老爸:“哪,这是昨天去当铺当完手链之后拿到的,老爸,有空帮我赎出来吧。我把你从香港带回来的手链当掉了。”



看方南一脸疑惑,方凌解释:“十年前你从香港回来之后送了一条很贵也很好看的手链给我。我昨天走投无路把它当掉了。呵呵。你赎回来之后,带回去送给16岁的我吧。哇,那这个手链到底是谁买的啊?”她呻吟一声,拍拍脑袋:“老爸,我觉得我精神快要错乱了。”



方南看著一脸萎靡的女儿,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到现在还想这种小问题干嘛?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你必须让所有的事情回到正轨上去,这样才有可能回去了。不然,2003年的方凌,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现在那边应该已经一团乱了吧?”



方凌抓抓头发,耍赖地说:“不知道,我要装死。我不要想了。”



方南无奈,对这个女儿向来是宠得要命,算了,帮她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走了,先帮你把饭店去结帐,把东西搬到我那儿去吧。”



方凌呵呵一笑:“还是老爸最好。”



两个人一起往校外走去。



“啊!”方凌突然大叫:“老爸,你得给我好多好多钱才行,不然我会饿死啦。万一我回到03年之前凌恺还没红,没钱养我,那我会穷困潦倒,在街头乞讨哦——”



方南没辙地看著这个女儿:“知道啦,不会让你饿死。”



把仅有的一些东西搬到方南那儿去之后,父女俩一起吃了午饭,方南下午有课,就回学校上课去了,方凌呢,当然是去找凌恺啦,走之前和方南约好晚上再商量接下来的情况。



找到一个公用电话,她投了币,给凌恺的寻呼机留了消息,说自己会在他家门口等他回来。



买了一张地图,她像观光客一样拿著笔开始研究地图,先把A大圈了出来,又找到了凌恺公寓所在的那条街,那座公寓楼不知道是不是规模太小,所以地图上没有标出来。她看了一下,也就隔著七八条街,步行也不算太远,现在时间还早,于是她准备慢慢地散步过去。



看著香港不太蓝的天,她有点怔忡:“就这样来了吗?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还是,只是南柯一梦?”或许,是真的吧,毕竟,从来没有过这样真实的梦境啊。



一边走,她一边想凌恺在电话中说的话,“我等了你十年了”,他说。



他说的时候,声音很轻柔,可是,有抑制不住的痛苦溢了出来,方凌仰头看天,觉得心里面有种很柔软很柔软的感动,就像以前,看著凌恺的海报时,看著他微蹙的眉,看著他悠远的眼神时的感动。她轻轻地按住心口,心里面有满溢出来的柔情,想要全部给他,全部地,捧在手里,给这个自己爱了十年的男人。



她爱了他十年,而他,或许只是因为她的执念,为了她如此不负责任地出现又消失,而思念、寻找了整整十年。



不管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梦也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也好,凌恺,我不会再放开你了,我会牢牢地抓住,强悍地保护我们的缘分。方凌轻轻地说。



第四章-1



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凌恺的寓所,昨天凌恺已经跟警卫交代过了,所以警卫不再拦她,她一路杀到了六楼。敲敲门,发现没有人应,猜想凌恺应该还在经纪人那儿,于是,她索性盘腿坐下,拿出速写本,开始画下今天早上给她开门时凌恺的模样。



凌乱的黑发,迷茫的眼睛,高挺的鼻,薄薄的嘴唇。他的肩膀很宽,身体比例很好,一八三的个子在93年的男星里算是比较少的,这个身高让他可塑性很强,穿什么裤子都不会难看,只要把上衣搭配好就很完美。他的皮肤有点偏白,这样不好,看著有些稚嫩,得经常拉他去晒晒太阳才行,方凌一边画,一边想。他不算瘦,可能是一直在练武的关系,所以肌肉很有型,但是看上去不会太壮,他把握得很好。



这是第一张以他本人为原型的画呢,方凌轻轻笑了起来,一直都是照著海报画的,这一次,总算是按照本人的样子来画了。



在速写的反面,她草草写下:



如果,是世界上最纯粹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纯粹待之,保护他,一辈子不受世俗摧残,保护他一生纯粹。



如果,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快乐待之,宠爱他,一辈子不受悲伤侵袭,保护他一生快乐。



如果,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美好的面目待之,珍惜他,一辈子不受岁月困扰,保护他一生美丽。



如果,是世界上最沧桑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最真诚的疼惜来抚平他所有的伤痛,让他从此停驻,从此平凡,从此顺遂,从此消失在平凡的俗世中,许他一个平凡的幸福。



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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