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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心之执-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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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上跟她推销,方凌一愣,这不就成凌恺在演唱会上塞给自己的那条项链了?原来,竟是她买的呀。



她不由一笑:真是天意。让专柜小姐把项链和坠子都包了起来。她看看手里的战利品,好几包了,真沉,再买些针线之类的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打车回到宾馆,她累得直想睡,不过还是死撑著改好了一件T恤才睡。



脑子里还惦著怎么给凌恺改造形象,一边又想著天亮了得去找老爸求救,她想著想著,居然在93年的香港,不到晚上十点就进入了梦乡。适应良好得真的不像是被扔到了十年前的人。



第三章



天色微亮,方凌就醒了。做了一整夜乱七八糟的梦,醒来后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坐在床上发呆了一会儿,才把思绪整理清楚。她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了鼓气,加油啊,一定要在离开之前帮凌恺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形象,加油!



她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就拿著凌恺昨天写给她的地址走出了宾馆。



出租车停在了一幢外表看起来还很有点儿档次的公寓前,她付钱,下车。眯著眼看了看,是这里吗?现在的凌恺还很穷,怎么会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啊?他不会学人家打肿脸充胖子,非要搞点排场出来吧?



跟楼下的警卫说了要找六楼C户,警卫打电话问过之后,就放她上去了。



电梯到了六楼,方凌找到C户,上上下下看了看,发现没有门铃,她只好用力敲门。



等了一会儿,门开了。方凌一看,赫,被电到了,凌恺没穿上衣,只套了条睡裤,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一样,真是好颓废,好……性感!凌恺一脸迷茫地看著眼前这个完全看不出五官的女人,像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方凌一愣,顺手擦擦刚才可能流出的口水,不会吧,才一个晚上没见,凌恺就不认识她了。



突然,方凌绽开大大的一个笑容,总算明白为什么了,凌恺是超级近视啊,她记得应该是八百度呢。当时丁洁云曾经对著凌恺的简介狂笑过,说连大学都没念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的近视。



“嗨!”她突地凑上自己的脑袋,凌恺看著眼前放大的笑脸,吓得倒退两步,“刚才警卫说有人找我,我都没想到是你。你还真来了。”他喃喃地说。



“那当然,说到做到,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全职助理啦。认命吧,凌恺。”方凌拍拍凌恺的肩膀,突然有一阵麻麻的感觉。她缩回右手,悄悄用左手包住,难道这就是所谓“触电”的感觉?二十六年的人生历程里,找不出一点点恋爱的经验可供她此时参考。她在心里轻轻叹息,见到凌恺这样毫无距离毫不防备地站在眼前,真的很想很想紧紧地抱住他。十年的痴迷,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在追星,以为她跟无知的少女一样,只是看见凌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就想尖叫,听到凌恺温柔低沉的嗓音就想哭泣。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的。一直就知道。所以老天才会给她这个机会让她出现在这里吧?让她有机会与年轻的凌恺相识、相知,甚至,哪一天,可能就相爱了吧?毕竟,凌恺说的,他等了她十年就是为了那个演唱会的约定啊。那么,她就安安心心地爱吧,什么都不想,只是让自己好好地、真实地爱一次,也让凌恺爱上她。既然一切早已有了安排,那么,自己该做的,就是按著命运的安排,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个机会抓住、用好。她虽然外表柔弱,可一向坚强、自立。



她走进屋里,直接把门关上,然后转身,调皮地对著一脸呆愣的凌恺说:“我是觉得你身材超好啦,不过你还是穿件衣服比较好,你这个样子,我很难专心,真的很难忍住不扑过来哪。”凌恺倒抽口气,像阵风一样躲回了卧室,过了不到半分钟,他就套著件T恤出来了,耳朵还有点红红的。



方凌窃笑,好纯情的孩子。这样的凌恺要是被他的fans看到了,恐怕一堆女人都要偶像破灭了。



她打开新买的大背包,拿出昨天为凌恺购置的新装给凌恺看。凌恺有些疑惑地看著她手里的衣服,问道:“我有必要穿这些衣服吗?那么简单的T恤牛仔裤,穿得出什么样子啊?我的经纪人都要我穿亮闪闪的衣服,还有皮装,说这样才帅。”



方凌无助地拍拍脑袋,问凌恺他的衣服都放在哪儿,凌恺指指客厅尽头处的一间屋子,说是衣帽间,让她自己去看。方凌迅速地看了下衣帽间里的所有衣物,然后,她忍不住呻吟:“神哪,穿著这种衣服还想走红!简直是演舞台剧啊!”她把那些有著宽厚垫肩的外套扔到一边,勉强挑了些看起来瘦一些的衣服,然后对凌恺说:“千万别再穿这些夸张的衣服了。”



凌恺不解地抓抓头发,问:“现在不是流行这些么?我省吃俭用才买了这些行头的。你叫我别穿?难不成我还穿著你这些上不了场面的衣服啊?经纪人会杀了我。”



方凌继续叹气,拿出万能速写本,她翻开一张凌恺的全身画像,“看到没?穿这样是不是很酷很有型?”凌恺皱著眉看看画像里简单的背心和低腰牛仔裤,“这个,好像太暴露了。而且,也不合潮流啊。”



方凌啪地拍了下凌恺的脑袋,哇,要抓狂了,实在忍不住,再拍一下:“你猪头啊,潮流是要你去创造的,你现在跟著流行走,哪天才能让人家看到潮流后面的你啊。你要创造属于你凌恺的潮流,understand?”



凌恺点点头:“明白是明白,可是,我现在都是演路人甲路人乙,台词都很少有,我创造流行也得有人捧场啊。你知不知道,昨天你跟我要的签名,是我这几年来第一次帮人签的。”说完,他有点无奈地看著方凌,希望方凌搞清楚他的状况。



方凌忍住心里面的一阵酸楚,看著有点垂头丧气的凌恺,有点小小的心疼,她把手伸过去,整理好凌恺的头发,认真地凝视著他:“凌恺,你一定一定要有信心,你以后会成为华人世界最受欢迎的歌星和影星,知道吗?我会把你推上那个巅峰,我一定会帮你。可是,请你,请你一定一定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凌恺盯著她的眼睛,然后,他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问方凌,只是奇怪地说:“你怎么能那么肯定我的未来?我又为什么就是忍不住要相信你?”不等方凌说话,他点点头,再点点头,认真地说:“我会努力的。”



方凌拿出昨天帮他改好的T恤,本来是非常普通的黑色宽松短袖T恤,下摆有些偏长,她用剪刀把领口偏右肩的地方剪开了一道十五公分长的口子,用在卖贺卡的小店里买来的麻绳在上面穿来穿去,造成像脚上绑的鞋带的那种效果,然后把下摆全部剪掉,让毛边自然地贴在身上。她把T恤拿给凌恺,再指使凌恺穿上深蓝色的瘦牛仔裤,把一双看起来旧旧的短靴让他穿上,绑得规矩的鞋带被她解开几格,再松松垮垮地系上,裤脚本来被凌恺很整齐地放下,显得特乖,方凌摇摇头,动手把裤脚往上推,在靴子那边整了一下,两条裤脚显得不太对称之后,有点颓废,看起来非常随意、洒脱。这才对嘛,她拍拍手。



上下打量一下,她“啊”了一声,从包包里拿出那条项链,帮凌恺戴上,凌恺拼了命想躲掉,可怜兮兮地说:“用戴项链那么夸张吗?男人戴项链很怪呢。”方凌大眼一瞪:“不是刚说听我的么?不会害你的啦。”



她把银链塞到凌恺的T恤里,跟凌恺说:“以后不要轻易把链子拿下来。也不要拿出来给别人看,就这样若隐若现就好。等你开始受到关注,大家都会想知道你一直戴着的链子对你有什么样的意义,为什么一个穿遍所有昂贵服饰的明星会一直戴着同一条链子。相信我,这绝对是个很好的话题。也是我营造神秘感的道具之一。”



凌恺咋舌:“这么复杂啊?”



方凌挑挑眉:“公众就是这样的,完全摊在面前了,就不会想看了。这就跟你们男人追女人一样,那么容易到手的就不珍贵了。”



凌恺抓抓头发:“那个……不要把所有的男人都混为一谈,男人也是很多种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为自己撇清。



方凌笑笑,不理他,只是退后两步,细细打量凌恺。看看还有什么要改造的地方。她偏著头看凌恺,总有哪里还不太对的样子,啊,发现了,是头发。他的发型,好乖巧,好挫。规规矩矩的三七开,头发整整齐齐,连鬓角都剪得非常整齐。她对著凌恺说:“就差发型了,可是我不会剪头发。我们一起去找发型师吧,我告诉他怎么剪。”



没等凌恺反应过来,方凌扯著他就出门了。准备进行大改造最后一步,发型!



等不及电梯,她拉著凌恺准备走楼梯下去。凌恺在楼梯上被她扯得都走不稳,还拼命跟她抗议:“我还没梳洗哪,我还没戴隐形眼镜,我还没刮胡子,我要先回去一趟。”方凌盯着眼前这个实在不太像有什么巨星气质可以挖掘的凌恺,叹气:“放轻松啦,就去剪个头发,然后我们买早饭回来吃。我饿死了。”



凌恺嘴里叽咕了几句,倒是没再反对。看著走在他前面的方凌,小小的个子,精神十足,他心里开始暖了起来。



看她一边走一边还罗罗嗦嗦地说著什么,又一副专横霸道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这个丫头,真的很好玩。



沿著公寓外的大路走,没多久就看到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理发店,走进去,方凌挑了一个看起来最有品的发型师,跟他指手划脚说了一通,发型师点点头,又问了几句,然后叫人帮凌恺洗了头,就开始利落地剪了起来,方凌还时不时地在边上提醒,发型师有时候虽然有点不大乐意,但还是听她的方式剪了。剪完后,发型师问方凌:“要打点定型水吗?”他拿起桌上一瓶定型水,想喷到凌恺的头发上。“慢著慢著!”方凌急忙阻止。拿过一旁装清水的瓶子,给凌恺的头发上喷了些水,再把定型水喷了些到自己手上,她把手伸到凌恺头发里,一阵乱抓,发型师挑著眉在边上看。抓了几把之后,方凌退后两步一看,眼前一亮啊,就是要这个效果。她开心一笑,对发型师道谢。



凌恺站了起来,发型师把他身上的毛巾之类的东西全部整理掉之后,不由赞叹了一声:“好有性格哪!”一边频频点头,一边看向方凌:“你很有一套哦。这样看起来真的很不错。”那是当然,方凌暗想,这个可是凌恺早期最受欢迎的发型了。她盯著凌恺看,凌乱的发型,微长的留海,看起来不再像刚才那样规矩,而透露著一丝危险。凌恺由于没戴隐形眼镜而微眯著眼看著她,哇,太诱人了,不行不行,口水又要流下来了。她对发型师道了谢,付了钱,然后拉上凌恺,走啦,吃东西去啰。



凌恺由于没戴眼镜,也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任她拉著乱走。一路上,方凌看到不少女生回头看凌恺,她暗暗一乐,凌恺的魅力,终于要开始展现出来了。



买了些点心之后,他们就回到了凌恺的公寓。方凌终于肯放凌恺去洗漱了,还很好心地提醒他说:“戴上眼镜之后好好看看自己啊!”



过没几分钟,凌恺出来了,很疑惑地问:“我怎么觉得自己今天看起来那么陌生?而且,好像老了不少。”方凌开怀一笑:“这就对啦!你不适合太阳光太乖巧的打扮,现在这样看起来沧桑又率性,绝对迷人!”



大功告成了,今天的任务就是改造凌恺的外表,其他的,气质言谈之类的,再慢慢改造。



方凌捞起大包包,跟凌恺说,“我要走了,我得先去A大找我爸,晚一点再跟你联系哦。你今天有通告吗?”



凌恺说:“今天要去见经纪人一趟,通告暂时是没有啦。等会儿要是有需要演路人之类的无名小配角的话,他们会call我。”



方凌一听,又是一阵心酸,这会儿凌恺连有名字的配角都很少能轮上,总是演那些上场露个脸就被砍死或者痛殴的那种肉脚角色。真是气人。她握握拳,对著凌恺说:“很快你就会翻身了!今天就是开始,一会儿见了经纪人,看看她有什么反应,然后告诉我哦。”



她转身想走,凌恺拉住她:“我都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方凌皱皱秀气的鼻子:“我才刚到好不好?一会儿等我看到我爸,安顿下来再说吧。”凌恺听著她古怪的回答,问道:“你不是跟你爸一起来的么?怎么还没安顿好啊?”方凌吐吐舌头:“我爸在这边没错啦,可是我不是跟他一起来的,我昨天没找他,先找到了你。”她突然踮起脚,凑到凌恺耳边:“我说过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在凌恺呆愣地思考她的话时,她轻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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