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凌点头:“认真想想,你会找到一个平衡点的,在市场和自己的喜好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管用什么样的形式去做音乐,只要别忘了自己最初的坚持就好了。一定要认认真真去做事,要真诚地去写,去唱,不能偷懒,不能拿很烂的东西出来欺骗听众。知道吗?不会我会打你哦。”她威胁地扬扬自己的花拳秀腿。
凌恺认真地点头:“我不会偷懒的,当初想走这条路就是因为喜欢音乐,所以我妈去英国之后我就开始闯演艺圈了。可惜一直不太成功罢了。但是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糊弄的,我会把所有的观众和听众都当成是你,认真地把我的感动演给你看,唱给你听,好不好?”
方凌摸摸凌恺的脸:“你真的不像只是二十岁。可是,我喜欢这样的你。这样有自己的想法和坚持,真的很好。”
说著,她拿出几首歌词,微微皱著眉,她说:“最近写的。还是不太满意。我以前没试过写歌词,老是喜欢大段大段的文字拍出来,不适合当歌词。这几首算是勉强可以用的。我有时间的时候还是会继续写。我想帮你把这张专辑的歌词写好。这些你先将就看看,我会再改进的。”
凌恺拿过来看看,很好啊,干净、清澈,确实很像方凌的笔调。
他拉著方凌到钢琴前坐下:“你听听,这样的旋律配不配第一首的词。”
然后他开始弹奏,一连串狂风暴雨般的节奏之后,轻柔干净的调子响起,他轻轻唱著:
有一天
风很大、天很阴的一天
她说
我想和你一起看星
天很暗
没有星
没有梦
这是世纪末最后一次遗憾
另一天
万里无云
天蓝得清澈的一天
我说
我想去看星
和你一起
天暗了
星星很亮
星星很美
天边有一颗
灿烂的流星
后来
少女老了
少女走了
少女再也不看星了
我却
对著天空说
我想带你去
看星
永远
每一天
每一夜
我都看星
孤独地
寂寥地
星很亮
每夜都很亮
少女已远走
到了一个
满天都是星子的国度
再没有等待
再没有泪水
因为
星星已在触手可及处
好想去看星
和你一起
少女老了
少女走了
少女再也
不看星了
方凌轻轻地跟著旋律哼唱,凌恺的声音清澈、温柔,方凌的声音干净、甜美,他们的声音,在琴声中交缠,交缠……直到好多好多年以后,凌恺依然能清晰地想起那时的歌声。
第六章-1
方凌每天晚上从凌恺那里回来的时候,方南都已睡下了。早上方凌又赶场一样地冲到凌恺那儿去,所以方南起床的时候,公寓里又是空空的了。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父女俩,竟然好多天都没说到话了。方南摇摇头,还真是满搞笑的。
想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儿,居然只比自己小了十几岁,不知道的人,搞不好还以为他在外面和女学生同居了。方南苦笑,这样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可是,对于自己的女儿,他还是了解的,所以,即使事情很难让人接受,他还是相信了眼前这个大方凌。
方南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想逮到这个行踪飘忽的女儿,好好谈一谈。他走进方凌的房间,准备叫醒方凌,伸出的手突然又停住了。他看看睡梦中的方凌,唇角还带著甜美的笑,不知道在梦什么,那么开心的样子,有点不忍心打断她的好梦。这个女儿,一直是他和妻子的开心果。不管如何,她过得快乐就好。所以对于凌恺的事,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他相信二十六岁的方凌,有她自己的打算和主张,不需要他去扮演强权的父亲,以疼爱女儿为由去伤害她。
电话铃响起,他过去接起,是他的妻子,方凌的妈妈。她经常加班,怕晚上打电话会吵到丈夫,所以都是早上打电话过来。
“嗯,我这里一切都好,跟学校新派过来的客座教授交接好之后,我就准备回来了。”方南跟妻子说最近的情况,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和方凌聊天的原因,他要回大陆了。
“好的,定了哪天回来我会告诉你的。”他跟自己忙碌的妻子说著,发现方凌已经起床,从房里出来了。
“爸,早。”方凌打了个招呼,就钻进卫生间了。
电话那头的人听见了方凌的声音,很疑惑地问:“老公,我怎么听见女人的声音啊?你不会给我搞外遇吧?”
方南失笑:“我哪有那个本事?不过这件事情,真是不知从何解释起。你等等啊。”然后,他叫方凌过来跟自己老妈打个招呼。
方凌瞪大眼睛问方南:“是老妈?哇,和十年前的老妈对话。这次情况真是够乱的了。”
方南把电话给她:“自己跟你妈解释吧。她要不相信再把电话给我。”
方凌接过电话:“老妈。”
电话那头一片寂静。过了几秒,方凌正想再叫一声,那边有声音了,却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对别人说:“凌凌,过来,叫我一声听听。”
电话那头隐约传来一个充满朝气的声音:“老妈!干嘛啦?我上课要迟到了。对了,帮我亲亲老爸,我走啦。”
方凌叹气,没想到居然能听见十年前的自己说话,真够乱的。老妈也够搞笑。
她摇摇头,对著听筒说:“老妈,我是凌凌啦。别怀疑,真的是我。不过不是你身边那个,是十年后那个。我二十六岁的时候穿越时空,到了93年的香港。现在走投无路,幸亏还有老爸可以投靠。”
她听见老妈哈哈大笑,然后大吼一声:“方南,给我接电话!”
她同情地看著老爸:“老妈似乎不相信我,你好好解释吧,呵呵,自求多福啦,我帮不了你,你老婆好像抓狂了。”
她搬把椅子往边上一坐,看方南头疼地跟妻子解释,越看越爆笑,老妈不会真的以为自己是老爸的外遇吧?
方南说了半天,那边大概半信半疑了,方凌突然想到有一件事一定可以说服老妈,于是凑到电话那儿轻轻地说:“我十六岁生日,也就是没多久以前,有位对你很有意思的叔叔爱屋及乌地送了一个很漂亮很昂贵的洋娃娃给我,哈哈,为了怕爸爸乱想,你叫我保守秘密,对不对?记得吧?”
“啊!不会吧,你真的是凌凌?”她老妈终于相信了。
方凌再好好地把当初跟方南说的那些情况全部跟妈妈汇报了一遍,然后听到妈妈很梦幻地说:“哇,凌凌,你好浪漫,穿越时空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呢。老妈挺你。”
方凌谢过三八的老妈之后,把电话交给方南,他们说了几句之后就挂了。虽然很想三个人好好商量情况,但是方妈妈得上班去了,所以全权交给方爸爸处理。
@奇@坐在餐桌边上,垂涎地看著老爸端出熬好的白粥,和几个小菜,方凌感激得双手合十:“老爸,你真是个新好男人哦,真搞不懂老妈怎么能把你骗到手的?她那么三八,除了脸蛋能看,好像没什么女人的优点哦。”老妈不喜欢做家务,基本上不会做饭,经常加班,真是搞不懂这样跟贤妻良母完全搭不上边的老妈怎么能骗到这么温柔又全能的老爸。
@书@方南好笑地看著自己的女儿数落她老妈的缺点,忍不住提醒:“你很像在说自己呢。”
方凌想了想,决定不理会老爸的嘲笑,她很厚脸皮地说:“我很会吃,会让做饭的人有大大的成就感;又会撒娇,会让我撒娇的对象觉得自己很有男子气概;我对工作也没什么太大的企图心,不会打击到男人弱小的自尊和骄傲,所以,除了不会做家务,基本上做个贤妻良母还是没有问题的。”
方南失笑,这个女儿和自己的老婆真的好像,凌恺得多保重了。他想到自己可能的女婿人选,帮他捏了把汗。
方南一边吃早饭,一边说:“商量一下实际的问题吧,现在已经十一月,我要回大陆了,学校那边催得紧,那边的新学期已经开始一个多月了,我不能让学生等太久,我带的那些研究生已经有一年没看见过他们的导师了。所以学校派了另外一个教授来接替我在这边的客座教授一职。你接下来怎么办呢?”
“我也不知道啊。可能住到凌恺那儿去吧,我等下和他商量一下。”方凌很自然地说。
方南有点尴尬地说:“那个,虽然有点干涉你,但是爸爸还是要说,你要注意一点分寸哦。”方凌的脸红了,听自己老爸这么别扭地暗示她男女之别,还真是乱尴尬的。
她草草结束这个话题:“好啦,我知道,我二十六岁啦,不是十六岁,你就放心啦,不用担心我。我不欺负别人就行了。”
方南埋头喝粥,喃喃自语:“天知道,我就是担心你会欺负凌恺啊。”
他喝完一碗粥,问方凌:“你就一直在这边,和凌恺一起?然后怎么办?03年的方凌不知道怎么样了。”
方凌老实地承认:“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就在这边等著哪天一觉醒来,看到我熟悉的房间,那我大概就算回去了吧。虽然很舍不得,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回去。不然,03年的凌恺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方南早已接受了一切很难用常理去解释的事实,也接受了凌恺和自己女儿之间的这一场很奇妙的缘分。他们家向来崇尚平等和自立,所以从方凌懂事起,就很少干涉方凌的决定,向来都是方凌有了疑问去问他们,他们才会提供自己的意见。
他拍拍方凌的肩头:“那你就安心在凌恺身边待著吧,爸爸相信一个肯死心塌地等你十年的男人,不会让我们失望的。我和你妈,就等著十年后凌恺来提亲吧。”
方凌害羞了:“爸,我还不知道十年后凌恺会怎样呢。”
方南见状一笑,女儿居然还会害羞,这个凌恺,看样子是真的不错。
“好了,那我也要去学校了,你带上早点去凌恺那儿吧。”方南终于肯放人。
方凌收拾了一下桌上的东西,突然想到一点,郑重地对方南说:“爸,你回去之后,除了跟老妈说起这事,就不要再跟别人提起了。也不要对十六岁的我多说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不会接受这样荒谬的说法的。可能反而会因为叛逆,去喜欢别人也说不定。我要一切如常,好吗?”
方南郑重点头:“我明白。在你没有主动提起之前,我们不会跟你说起这些事的。”
达成共识之后,父女俩一起离开屋子,各自往自己的目的地去了。
第六章-2
骑著小巧的脚踏车到了凌恺那儿,开门进屋,发现凌恺已经出门了。桌子上放著纸条,写著:凌凌,我去公司交歌,可能会下午才回来。
方凌撅撅嘴,凌恺不在啊,那她自己打发时间好了。
趴在客厅的大书桌上,方凌开始画起弹琴时的凌恺。她一笔一笔用心地勾勒出凌恺的轮廓,飞扬的手指,愉悦的神情,画得开心起来,她忍不住亲了亲画中的凌恺。
从03年带来的速写本早已画满,她又买了一本继续画,反正自己也不是专业的,只是业余地学过几年画画而已,所以她也不挑画纸,随便买就行。画完,照例在背面写上几句:
喜欢你认真的神情,
喜欢你稚气的模样,
喜欢你深邃的眼睛,
喜欢你修长的手指,
好喜欢,
好喜欢。
她皱皱眉,这写的什么呀,很像在告白呢,不过算了,就这样吧,反正从现在开始矜持也来不及了。
她突然想到,自己当初是背著背包来的,那回去的时候还是得背回去才好,她继续皱眉,那岂不是自己每天晚上都要抓著背包才安全些啊?
哇,她大叫了一声,真头痛。决定还是继续写歌词就好。
翻开草稿,她开始凝思,究竟要怎样的歌词才符合凌恺的风格,虽说旋律比较重要,但要是歌词能写好,还是会给歌曲增色很多。她偏著头,想著自己念书时很喜欢的一些新诗,想到从小就听老爸念的那些唐诗宋词,点点头,决定把歌词写含蓄一些,糅杂一些诗词的痕迹进去,应该会比较优美吧。
她咬著嘴唇,一句一句地在纸上写了起来。要很认真很认真地帮助凌恺才行呢,这样,他们才有重逢的一天。
写写弄弄的,几个小时就过去了。她看凌恺还没有回来,决定自己买些东西来做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