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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撞日,成婚-第6章

小说: 撞日,成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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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眼是一片白茫茫的干净,干净雪白的墙壁、干净雪白的被子和干净雪白的窗帘。

这个地方我很熟,不是因为经常光顾,而是因为家学渊源,我爸正是在人民医院当差的一名光荣的人民医生。

阳光投在雪白的墙上有些刺眼,我把头转向另一侧,然后惊诧地发现病床前多出了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少年在打瞌睡,睫毛微微颤动着,头发略有些凌乱,我只能看清他侧脸好看的弧线。

我有些懵,觉得这情形很怪异,其怪异程度不下于一觉醒来床头多了个管我叫妈的孩子。

耳朵里突然嗡嗡的产生了耳鸣,我忍不住动了一动,少年一下子就醒了,抬起一双漂亮的眼睛定定地看了我半分钟。

我不知道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久,需要多少理由,但我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不过是那一眼的事,甚至连一眼都嫌长,而且真的是不需要任何理由。

很久以后,当我能够心平气和地回忆过去的时候,我想,我对他无法抑制的爱就是从那一眼开始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懂,根本不能分辨什么是爱,只是觉得这样看着他,这样被他看着,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难言的滋味。

半分钟好像是半个世纪,在这漫长的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你活了。”

“……”我傻了。

我挣扎了会儿,说:“我曾经死过吗?”

他愣了一愣,然后抿了一下好看的唇角,说:“没有,你活得很好。”

人生的第一次见面,我和程煦不知所云地探讨了“生存还是死亡”这个莎士比亚留下的恒久深奥的难题。

那时候我尚未反应过来,正是眼前穿白衬衣的干净漂亮的少年导致我身受重伤,就草率地不易察觉以及不由自主地为他开了第一颗情窦。

这正如武侠片里演的,身负血海深仇的姑娘,对一个英俊潇洒举止倜傥的少侠许了终身,待发现爱着的人正是自己的大仇人时,却早已情根深种,无法自拔。一般这种情况,姑娘都是找到一处萧瑟的峭壁,哀叹天意弄人,然后跳崖自杀。

我素来是个反应慢半拍的,不知道自己已经对他存了别样的心思,没能及时找个悬崖跳了。

然我毕竟是深深地被他伤害了,即使心里不十分怪他,为了保全面子,言语间也是要深深谴责他一番的。

关于那场车祸,我身为受害者只是经历了一个开头和一个结尾,并不知道案发现场的情形和作案经过。我问起时,肇事者程煦表示不忍回顾,不过好在还有一个活着的第三者,或者说是目击者,夏瞳。

夏瞳眼睛里闪着近乎癫狂的光芒,激动地说:“颜颜,你不知道,实在太刺激太过瘾了!你飞起来的时候真是帅呆了!我仿佛亲眼见到了一个我最喜欢的女明星!”

我问是什么。

夏瞳一脸幸福地说:“她是元秋,多美的名字。”

我和程煦一起问:“元秋是什么?”

她鄙视地看我们一眼:“元秋你们都不知道,她就是《功夫》里的包租婆。”

我指挥夏瞳出去买仙草冰,香草薄荷味,多加鲜草莓和核桃仁。

夏瞳雄赳赳气昂昂地去了。

我背靠在床头酝酿了一下情绪,回顾了一下《重案六组》里女刑警审问嫌疑犯时的口吻和表情,准备好好讨回面子。

刚准备开口,一直默默坐在床边的程煦就递到我面前一个削了皮的大苹果,我随手接过就啃了一口。

程煦问:“好吃吗?”

我如实答道:“很甜很脆很好吃。”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好像是边回忆边说:“刚才你的朋友……夏瞳跟我说,昨天你过生日,你们特地手牵手去吃酸菜鱼,结果被我生生拆散了,说要我对你们负责……嗯,要我给你们买两条新的碎花短裙,她要紫的,你要白的……”他在这里顿了顿,接着沉思道:“唔,白色好像不太耐脏……”

我呆住了,含了一口苹果忘记了嚼。

这的确是夏瞳的逻辑,可为什么经他转述而来,会生出听报告的郑重和严肃,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艰难地把苹果咽下去,我说:“你别听阿瞳瞎说,不用你负什么责的,更不用买什么裙子,其实,其实阿瞳说话只能听着玩玩儿,不能当话听的,重点是……”

他低笑一声,问我:“重点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重点是什么,硬着头皮说:“重点是……你看,你虽然撞了我,可是没有掉头跑掉,把我送来医院还交了住院费什么的。所以,足见你良心未泯,要给你重新做人的机会。歌里不是唱了么,你伤害了我,我一笑而过,我们干脆一笑泯恩仇吧……”

面前的程煦好像抖了一抖,我有些忐忑地问他:“我的词用得对吗?我语文一直不太好,老师说平时要大胆练习些新词。”

他镇定地帮我掖了掖被角:“还好,听着玩玩儿。”

他说:“害得你这样实在是不应该,于情于理也应该照顾到你康复出院再,嗯,再泯恩仇。医生说需要住四个月的院,我已经和你父亲辛大夫说了,会一直在这照顾你。他现在正主刀一个心脏手术,没办法过来看你。”

我已经忘了最初要说什么来着了,只好继续啃着苹果点点头。

他一只手托着下巴,眨着漂亮的眼睛问我:“昨天你生日,几岁生日?十二?”

我呛了一下,剧烈地咳嗽起来,悲愤地辩白:“我都十四了!”

他赶紧站起来拍我的背帮我顺气,低低笑道:“原来十四了,真是人不可貌相。我大你三岁,你还是叫我哥哥吧。”

我好不容易顺过来气,正想说几句话证明自己很成熟很内在,绷带裹着的左腿里面却好像突然疼了起来。这突然的疼痛没有立刻消失,而是引出了一阵更清晰更猛烈地疼痛,我疼得受不了,想去抓去挠自己的腿。

程煦急忙按住我的手,温热的气息吐在我耳边:“怎么了?疼?”

骨头深处传来的疼痛清晰无比却又无处可抓,从来没觉得身体上的疼痛能把人折腾成这个样子,我捉紧他的手,抽着气哭着说:“哥哥,我疼!”

程煦索性在背后抱住我,一只手按着我胳膊不让我乱动,一只手伸到我嘴边,告诉我说:“颜颜,咬住它。”

我记得自己摇着头死活不肯咬他,除了哭还是哭。

我的背贴着他温暖的胸膛,鼻中氤氲着淡淡的薄荷香,他整个人把我圈起来了似的,低沉的声音响在耳边:“颜颜,别怕,忍一忍就过去了。是我不好。”

他大概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哄着我说了好多话。

问我最喜欢什么花,喜欢哪个明星,最想去哪个国家看看,又笑着问我这一口酥酥软软要化掉的语调是不是特别像妈妈。

别的问题我记不得是怎么回答的了,只记得在这里模糊着泪眼,很认真地回答他说:“我不知道,哥哥。我没有听过妈妈的声音,不过我见过妈妈的照片,她很美,爸说妈妈的声音和容貌一样都很美。”

程煦在背后顿了一顿,一会儿说:“你的声音也很美。”

疼了好久,哭了好久,最后我终于哭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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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修后章节

第五章(2)

等待了好久的可以穿短裙的夏天里,我要一直穿着大大的病号服。

向往了好久的高中生活的第一学期,我要在病房里蜗居四个月。

爸准备去学校给我办理休学。

我正巧一直纠结于自己比同年级同学小了两岁的残酷现状,心想与其一直屈于人下,不如隐忍一年蓄势待起,再说耽搁一年也不影响大局,就欣然答应。

而关于我早早入学,则实在是很无奈的一件事。

当年妈妈生我时不幸难产,爸带着我来到妈妈的家乡G市,工作忙实在没办法照看我。放眼整个G市,除了孤儿院和幼儿园,根本找不到安置我的地方。爸思考良久,决定把我托付给社会教育机构,选择把我早早地送去学校。

程煦知道后表示:“不如这样吧,我先来教我高一的课程,如果我实在跟不上的话再重新念。现在的就业形势一年比一年严峻,早一年完成学业还是比耽搁一年好。”

爸考虑之后说:“你的心意我领了。只是你今年该念毕业班了吧,学习那么紧张,怎么说也不能让你再抽时间来辅导颜颜。”

程煦笑笑说:“没关系,我课余时间很多,不辅导颜颜就只好去做家教了。再说,我父母也是这个意思,他们一直抽不出时间来看颜颜,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爸又想了想,问:“嗯,你在学校成绩很不错吧?要是因为颜颜而成绩退步,那是绝对不能答应的。”

程煦说了一句话,爸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马上一致决定由他来辅导我。

程煦说:“高二下半年我有事情没在学校,高三入学时确实退步了,只比第二名超了二十几分。不过,辅导颜颜倒还不至于影响成绩。”

就这样,在老爸的直接授权下,程煦在病房里对我展开了当时最先进的,一对一教学。

程煦是个全职全能又全才的极品老师。

他讲课及其挥洒随意,像是在和我聊天,一本书在不知不觉间即被搞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只能想起一句混乱的话来表达自己复杂的感受:谈笑间,暮然回首,樯橹灰飞烟灭,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只是,天才习惯了做天才,就难免会按照天才的标准去要求不是天才的人。这种不现实的强求必然失败,势必会酿成惨剧。我便是这个惨剧里受伤较深的一个。

因为爸藏书颇丰,我自小便博览群书,很有做文艺女青年的潜质。

遗憾之处在于,我虽博览群书,却未免太博太群了些,没有形成正常整齐的体系。就好像是厨子烹调时把各式各样的食材全混在了一起,这样做出来的,不是料理,是饲料。

程煦这个追求完美的天才,深深地被我混乱的知识储备刺激到了,忍无可忍地对我施加一些根本无力还击的批判。

比如那次,我把王羲之、祖冲之和顾恺之说成是桃园三结义的三兄弟。

他忍着笑问我:“你是不是还要告诉我,林志玲其实是林志颖和林志炫两兄弟的亲妈?”

“……”

还有那次,我把“羌笛何须怨杨柳”后一句背成了“倾国何须怨玉环”。

他严肃地问我:“你考虑一下要不要再去读一年初三?”

这个建议让我很悲愤,我气呼呼地抗议:“哥哥你不要小看我,其实我早就把《唐诗三百首》背完了的,还有《宋词三百首》《三字经》《山海经》《黄帝内经》……”

他挑眉:“哦?那考你个简单的,‘秦时明月汉时关’后一句是什么?”

这太简单了,他还是小看我,我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朗声道:“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抚着额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曾经沧海难为水’后一句呢?”

我敷衍着答:“除却巫山不是人。真是,出个有难度的。”

程煦沉思一会儿,说:“我还是去找辛叔叔,请他明天把你初中课本带过来吧。”

四个月的时光转眼间过去了四分之三,可怕的是,程煦不但帮我把高一的课程辅导完了,还抽空顺便矫正了一下我歪歪扭扭的知识体系。

我当时虽然年幼,智商情商都尚待发展,可还是隐隐地觉得不太踏实。作为从小生长在G市的淳朴市民,我一直被频繁的楼房坍塌事件耳濡目染、深深熏陶着。而那些坍塌的楼房,无一例外的都是施工神速,早早竣工。

可当我暗暗怀疑自己学到的知识是否货真价实时,却发现自己已经可以给夏瞳讲解她解不出的数学题了。

那些日子,程煦陪着我吃饭、学习、看书、睡觉、上厕所……不对,睡觉上厕所是由我自己独立完成。总之就是说,那三个月使得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对他日久生情这件无法避免的重大活动。

种情和种地大概同属一门学问。

播下种子后如果不及时浇水施肥锄草除虫,又或者说播下的种子干脆是坏的,一样都不会有收成。我对程煦种下的这颗种子,质量优良,经过了一个季度的悉心护养,终于深深扎根在我心灵的沃土上,并茁壮成长呈现出欣欣向荣之态。

我日日夜夜揣着这枚种子,总是会在很多个不经意的时刻,脑海里突然闪过他朝阳一样好看的脸。我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夏瞳告诉我,她最喜欢阿飞的时候,梦里梦外睁眼闭眼,都是阿飞冲她舔舌头抛媚眼的样子。

阿飞是夏瞳养的一只吉娃娃,生平最大癖好就是舔夏瞳的脸。

我想,众生是平等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万事万物在一定的精神层面上都有着共通的规律,尤其是在一种情感到达顶峰的时候,这种共通规律表现得最为共通。

好像是解一道双向证明题,我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证明,得到的惟一的一个解是,14岁的辛颜喜欢上17岁的程煦了。

我决定拿这个结果去程煦那儿验算。

我向来是想做什么,便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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