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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迟来挽风-第28章

小说: 迟来挽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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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朗点点头,他朝林飒耳语道“那么好的菜,你不吃?”

林飒随即明白他说的是谁,偷偷睨了眼坐在小木椅上的司徒桀,不知该从何作答。“恩。。。我怕太补了,消化不良。”

“去你的,到时候大头看到你又要发疯了,哼哼,你这么久没来看他,有你受的。”陆朗幸灾乐祸的说。他和林飒都算是Blue Banana的元老,当初大头才刚开店就聘了他们俩,一个专职调酒一个兼职服务生和驻唱,所以革命感情也深厚的很。也是他看着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渐渐的成为S市的小地标。

“不和你说了,我喝酒去,给我们调你拿手的哟~不然不给钱!”林飒挥挥手从吧台离开回到司徒桀的身旁。

只见陆朗熟练的上下摇晃容器,随心所欲的让它们上下旋转高抛落下,没一会儿两个盛满同色系鸡尾酒的高波杯就送上来了。

“别拿错了,深色的女士的,这杯才是男士的。”陆朗亲自过来,并在浅色的那杯上用打火机轻轻一点后推向司徒桀。

拿起吸管一饮而尽,渐渐的司徒桀的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他毕竟也浸淫夜店多年,搞噱头的鸡尾酒不是没见过,可眼前这杯的口感实在难以形容。高温将多余的酒精味道散去后,各种复杂的香气和味道在舌间纠缠,最终唯有甘甜沉淀却不见辛辣。

林飒看见司徒桀一副享受的表情也迫不及待的抿了起来,刚入口便

43、第四十一章 。。。

是烧喉咙的呛辣可其中还夹杂着甜腻,再一口那种灼烧的感觉不见了但多了一丝苦涩,不能直观的评价说好喝亦或者不好,陆朗一向喜欢把客人的情绪加到调酒中,这也是他受追捧的另一个原因。

“嘿嘿,二位慢用,我干活去了,这两杯当我送你的,好好体会吧。”陆朗跟着音乐哼唱着回到吧台。这两种酒不就和他们俩一样么,一个多变无常一个深不见底,他猜这男人应该远远不是表面看似的放浪吧。

“你以前在这儿打工?”

林飒放下杯子点头道“本来当服务生的,酒吧里小费可比什么咖啡馆多多了。”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冒着被谢木辰误会的危险来到这里,她上大学那会儿也觉得酒吧都不是正经人待的地方,更不要说别人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步棋也是林飒的最终招了。

“后来我们的驻唱有天感冒,我代替她唱了一晚上后,大头索性就把那人给辞了,说他这是对我废物利用。”林飒摊手,“明明就是被我曼妙的歌声折服了好不好。”

自从当起驻唱,林飒有时一晚上拿到的钱可以抵她两个月的生活费,这么拼命也是因为有一个信念,可现在想起也只剩下唏嘘了。

司徒桀相信林飒在这种地方也能游刃有余,她天生就是同别人打交道的料,说的难听点,见风使舵也不为过。可司徒桀不知道林飒从小因为想讨母亲的欢心,才会那么努力认真的揣摩他人的心思,察言观色,直到上了初中她才终于明白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

“去唱首给哥听听,反正现在就我们,难听也不会吓着别人的。”司徒桀怂恿林飒说道。

林飒手一伸,“我一首歌很贵的,这位先生。”

司徒桀把整个皮夹放到林飒手心里,故作轻浮的说“爷高兴了,都是你的。”

被盯得双颊绯红,林飒起身边走边心不在焉的问“陆朗,我那时候用的破吉他还在不在?”

“休息室里面呢,大头有时候还会弹给他儿子听。怎么?手痒了?”林飒的指法是大头教的,用的也是一把很普通的民谣吉他,可自弹自唱的女青年终归很走俏,再加上林飒的歌声本就吸引人,所以没多久就招揽了一批专门为了听林飒唱歌的固定客人。

调好弦试了音,林飒把麦克风摆好便坐上高脚凳,“It's not so easy loving me”如喃呢般的慵懒歌声吐自双唇,手下轻轻拨弦配合着《save me from myself》的慵懒曲调。司徒桀双眼紧紧锁着台上的林飒,她穿着白色的T恤,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吉他下的二郎腿随性的晃动打着节拍,怎能不叫人痴迷?

作者有话要说:我很守信用啊!说更新就更新~~~终于好睡觉去了,哦也╭(╯3╰)╮

撒花来砸死阿秀吧,咩呵呵呵呵

话说《save me from myself》这首歌不错,阿秀很喜欢,有兴趣的可以去听听,这种调调的我最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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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二章 。。。

林飒的歌声和时下流行的甜美音色不同,充满磁性的中音却不见厚重拖沓,时而俏皮时而悠远,随意驾驭各式歌曲类型。听Lisa唱的歌、喝陆朗调的酒是当年常来的客人一直挂在嘴边的两件乐事。

“你个小没良心的!!”林飒刚放下吉他就听到远处传来熟悉的吼叫声,她娇笑着回头朝门口奔去,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没想到门口的男人身子一侧,假正经的说“你自重,我已经有妻室了!”大头出生在洛杉矶直到高中才回国,可想而知他的中文造诣离谱到什么程度,偏偏他还特爱卖弄有限的水平,时常引得嗤笑一片。后来他为了一雪前耻找了个中文老师恶补,顺便还骗到一个老婆,也许是估摸着以后学费都能省了。

“你脑壳抽坏了吧?”林飒斜眼瞪着大头语带嘲弄的说。他还是一口改不掉的变扭口音,人胖了点应该是被老婆养的不错,大嗓门到是丝毫不减。

大头其实想念林飒的紧,她和自己在洛杉矶的妹妹岁数一般大,同样的讨人喜欢古灵精怪,可这小姑娘当年在自己面前吐血的样子至今都令他心有余悸。

“你可舍得回来啦?”

“嘻嘻,我不是那个。。忙么。。。”因为承载了太多回忆,每每来到这里就会想起那段无疾而终,想起没有来得及解释的话语。

大头一个毛栗子重重的敲在林飒头上,不顾她的惨叫,因为眼神已经飘向了一旁的司徒桀。他一向以林飒兄长自居,如果说眼前有着勾人桃花眼的男人要成为他妹夫,那可就别怪他心狠手辣了。

大头拉开椅子,单刀直入的说“姓名,年龄,职业,和Lisa什么关系?”

问这话的时候,林飒早已退到陆朗身边,“我帮你调酒。”

“你是要害大头关门吧?”

司徒桀把玩着手里的zippo镇定的说,“司徒桀,马上36了,开了家没你这有名气的酒吧,和她么。。。”停顿一会儿,抬头瞥了眼林飒露出一抹不明深意的笑,“,没有表白的喜欢算是什么关系?”

声音不大却让背对着司徒桀的林飒听的一清二楚。而司徒桀也诧异于他竟然能将喜欢二字说的那么坦然,好像已经反复酝酿了多次,但只有司徒桀自己知道此刻的他有多紧张。

林飒涨红了脸,无法抑制的喜悦从心底狂窜而出,这话尽管不是直接对她说的,可有大头在他断然是不会开玩笑的吧?可转念一想,司徒桀平时口无遮拦的,这会儿又是想看她吃瘪?林飒被他这句话折磨的犹如坐过山车一般,高考查分时也不过如此啊。她拼命往拿纸巾擦拭玻璃杯,缓解不安。

“What’s up”大头被绕的有些

44、第四十二章 。。。

糊涂了,敢情是当着自己的面同林飒调情了?这男人还比自己大上了三岁,老牛吃嫩草也好意思。

林飒也不知道如何面对,只有在心中呐喊着“搞什么鬼啊?”

陆朗拼命的咳嗽想引起大头的注意,这几百万瓦的电灯泡杵在那里,算个什么。

“你嗓门被卡了啊?”大头吼道,就听到耳边陆朗发出的噪音,自己刚有点思绪就被打断,怎么会有这么不识相的人。

陆朗恨不得一酒瓶把自己老板给打晕了拖走,“大头你tmd给我过来,tequila没有了!”

“放屁,上周我才进了几箱。”

陆朗深吸一口气,走到大头的身边,咬牙切齿的说,“亲爱的老板,你给我死过来好不好?”

“最近我新学了个词语,送给你陆朗,叫‘娘泡’”大头站起来,狠狠的捶了陆朗的肩膀。

“和他坐远点去,免得被没有EQ的弱智传染了。。”

两人坐到角落的沙发上,半圆形的皮质沙发那时还没有,林飒一口接着一口往嘴里灌冰啤,因为除此之外她想不出还能做什么。店里此刻放着Robin Williams和Nicole Kidman版本的《something stupid》,林飒嘴里不由自主的跟着哼唱了两句,试图驱散这份尴尬。

“怕不怕犯错?”冷不防的司徒桀突然对林飒如是说。

不知因为有酒精壮胆还是灯光太迷离,林飒脱口而出“我最不怕干的就是错事。” 错了也罢,错了能让自己有铭心的记忆,会让她体会失去的无奈还有那永远不可能回头的脚步,有什么好怕的呢?

“那在一起吧,小疯子。”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的语气,却着实少了平日里的轻浮。年少时的狂放不再,剩下仅存对爱情的渴望在今晚苏醒,他不能保证将来会怎样,可当下来说,司徒桀对“在一起”这三个字的理解不仅仅是限于身体的结合。

“不许叫我小疯子。。”林飒透出小女人的娇羞,还是不敢直视司徒桀的眼神,有时候愿望成真反而会显得不那么真实。这种旖旎的气息生生的缠绕着两人,自上回意外的一吻后,早就注定他们之间不会只停留在朋友那么简单。

司徒桀揽过林飒,在她耳旁轻轻的说“你就是小疯子。”怀里的林飒还不习惯这种亲密,想要挣脱却被反倒被越搂越紧,她也索性放弃无用功,报复性的重重枕在司徒桀的怀里。

“F**K,搞上了?”大头脏话直接飚了出来,换来陆朗的白眼。

“文明点儿行不?你看你刚才那蠢样,一点都拎不清。”陆朗倒是乐见其成,乘年轻多谈几次恋爱没错,省

44、第四十二章 。。。

的对婚姻抱有太美好的憧憬。

林飒和司徒桀一直待到将近十一点,这期间林飒被哄着上台唱了几首获得掌声雷鸣,司徒桀在暗处看着刚刚贴上自己标签的林飒,心里生出一丝骄傲,原来男人也是有这种虚荣心啊。

因为出来的时候没开车,司徒桀只好叫了出租先送林飒回家。大厦楼下,司徒桀拉着林飒的柔夷放在唇边,摩挲着属于自己的柔软说“就这么走了?”

林飒来回扫了眼四周,迅速凑到司徒桀的面前咬了他的下巴一口,然后如游鱼“噌”的一下钻进铁门,得意的说“给你盖上林氏合格章,回去记得拓印裱起来哦。”

司徒桀看着昂着小脑袋的林飒,眼里笑意更浓,“没想到小疯子好这口啊,在下一定不让你失望。”

“去你的”林飒娇嗔道,她抬眼就见司徒桀暧昧的盯着自己,心更是狂跳不已。“你回去吧,不早了。”

“好,明天我来接你,醒了给我电话。”

林飒朝司徒桀挥了挥手,快步走进电梯没有再回头,在关门的一刹那她发现那个男人仍然站在原地,心里一暖。

“小香肠,以后你和胖虎要成兄弟了。。。”林飒洗好澡窝在沙发上对耷拉着耳朵的小狗说道,“那个小叮当你以后看到记得帮我咬死它。”

小香肠懒散的摇晃了两下尾巴以示遵命,骗得两块曲奇,看来狗腿从来都不是人的专利。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小香肠的背脊,林飒回想她同司徒桀的种种,从当初在东京的第一次相遇到今晚的耳语告白。

“小香肠,我好像真的挺喜欢这死牛郎的。”更像是对自己低喃。看到许多人都在唏嘘找另一半一定要是爱自己更多一点的,林飒嗤之以鼻,如果整日为谁爱谁多一点而较真,那不如一个人孑然一身的好。

“看在你今天表现不错的份上准许你睡在妈妈身边。”林飒拿了条毯子铺在床单上,把小香肠放了上去,它左蹭右蹭了一会儿终于乖乖的趴伏在那里闭上了眼。林飒关上壁灯,带着那份甜蜜,也沉沉的睡去,好梦一场。

与S市有着七小时时差的巴黎正下着一场大雨,洛迟站在落地窗前眺望着阴霾的远方,msn里林飒的头像始终灰暗着。

“Lowell,开会了。”敲门进来的女人剪了一头利落的短发,小麦色的肌肤给人健康活力的感觉。她叫薛曼莅,马来西亚的华裔也是和洛迟同时被聘用的设计师,洋溢的才华和时尚敏感度皆与他有的一拼。

“走吧。”按下显示器的开关,一切止于漆黑。

作者有话要说:嗷唔~今天开始日更哟,明天苦逼的阿秀考六级,考神保佑!!众人齐保佑!!

爱我就给我撒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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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四十三章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雨就没有停过,哎,不喜欢黄梅天啊

最近交了退宿申请,马上就不住学校了,想起来挺舍不得的,阿秀想着要不要留点啥给学弟学妹们当纪念,比如因为受潮而长出来的小蘑菇之类滴╮(╯▽╰)╭

PS 晚上还会更一章,昨天写着写着睡着了,8好意思啊!!!!

夏睿发现自己有撞破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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