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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医香-第2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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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除了这幼稚执着的举动,他还能再为她做些什么?



夜也冷,也很静



茕茕的烛光把沈钟磬五指拉得长长的映在晦暗墙壁上,恍然机械的皮影,正认真地,执拗地,一下一下地折着……



第三百三十六章找到



胡平像每天一样,例行消了毒,换上消毒服,推门走进完全消毒无菌的换心术实验室,直接来到迎面实验台上一溜七个装了七只小白鼠的铁笼前,打开第一个,伸手向小白鼠颈部抹去,小白鼠颈部微微凸起的一块硬硬的,几乎没有搏动。



“又失败了!”胡平叹了口气,迈步走向下一个。



没有前世那些精密仪器,为找出器官移植所必须的抑制免疫的抗排斥药物,甄十娘就带领大家用最原始的方法去测试。



依据前世实验室里小白鼠颈部异位心脏移植模型,甄十娘教大家直接把供者的心脏移植到受者的颈部,比起把心脏移植到小白鼠胸腔内,这种手术即简单又经济实用,而且,移植后只要通过视诊和触诊就能观察到移植的心脏是否存活以及搏动情况。移植后,再分别给小白鼠喂食不同的草药,若移植的心脏能存活,就说明这种草药有抑制免疫的效果。



大半年来,他们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试了近百种草药。



从最开始操作笨拙,手术没做完小白鼠就死了,或者手术后移植到颈部的心脏发生动脉血栓,动脉卡压及静脉吻合口狭窄等状况导致手术失败,到现在,连秋菊都能在半个多时辰内熟练地将一只小白鼠的心脏移植到另一只小白鼠颈部……



只是,一直以来,所移植的心脏最多一次只存活二十四个时辰。



她们一直没有找到甄十娘说的那种能抑制免疫的有抗排斥作用的草药!



“又是死的!”放开第二个,胡平又走向第三个,第四个……日复一日地,做着同样的单调的枯燥试验,胡平有些麻木,也有些疲倦。他甚至怀疑甄十娘说的是不是真的?



扁鹊的换心术毕竟只是个传说。



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那样一种神奇的药。



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例行公事地观察完,盖上第七只笼盖,正准备转身出去,胡平忽然顿住。



他抬起手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手指。



突然,他匆匆返回身,重新打开第七只笼盖伸手紧张地摸向小白鼠的颈部。扑通、扑通……隐藏在颈部皮下的心脏正有力地跳着,刚刚,他浮躁之下摸偏了位置,幸亏他转身的刹那回忆起手指碰触的位置似乎有轻微的搏动,才想起复查一遍!



心砰砰直跳。胡平颤着手指拿起笼壁上的标签。



雷公藤。



服用雷公藤后,移植在这只小老鼠颈上的心脏竟足足活了三十六个时辰!



“……师父!师父!”他转身冲出实验室,“找到了,找到了!”兴奋地声音都变了调,“雷公藤,雷公藤。”他边跑边喊,“雷公藤有师祖说的那种抗排斥作用!”



咣当,咣当,咣当……



几个诊室的门同时被推开,卢俊第一个跑出来,钟霖褚榆冯喜秋菊等人跟着都冲了出来。纷纷跑向消毒室。



得了信儿,蒋衡和温太医也来了。



大家兴奋地围着那只小白鼠



已经十天了,移植到这只小白鼠颈上的心脏还完好地跳动着。



“……真的,世上真的有这种奇药!”蒋衡声音发颤。“沈夫人没有骗人!”



手扶鼠笼,卢俊目光湿润。



“师父。我们找到了,终于找到了!”他在心里呐喊。



八个月啊!



这八个月来,他们日复一日做着枯燥的试验,多少次,大家都失去了信心,觉得扁鹊的换心术不过是个美丽的传说,是甄十娘一直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这种药,只是没有找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种药,终于被他们找到了!



“……若是能早一点找到,大磊就不会死了!”秋菊哇地一声哭出声,“夫人的身体也不会衰败的这么快!”



激动沸腾的实验室瞬间沉寂下来。



“……大量收集雷公藤!”蒋衡大声道,“准备做大动物试验!”



甄十娘,最想看到的,就是换心术研究成功吧?



她的日子不多了,他们一定要加紧,绝不让她带着遗憾离开!



众人都是一个心思,蒋衡话音一落,俱纷纷忙碌起来。



褚榆推门冲匆匆朝药材室跑的秋菊大喊,“告诉大家,雷公藤是剧毒物,炮制的时候,一定要仔细!”



拜完万佛寺,沈钟磬就在灵台山附近一个小村子里买了一撞幽静的农家小院,侍卫马车都留在了驿馆,只带了顾彦浦纪怀锋喜鹊冬菊等几人,一家四口住了下来。



院落不大,却特别干净,整洁。



院当中一口十多丈深的古井,井水清冽甘甜,门前两颗大枣树已经发出了新芽,搬个小凳坐在院子里,一抬头就能看到外面街道上,远处山坡上,开满了大片大片的迎春花,轻轻一吸,花香夹着野草的芬芳就钻进了鼻子,整个人都跟着飞扬起来。



甄十娘非常喜欢,亲自给起名叫清平小院。



后院有半亩菜地,已经松了土,屋子原主人还没来得及播种就被沈钟磬高价买了下来,虽然知道他们只是临时住,播种了未必会有收获,可甄十娘还是执意要种上土豆。



种了未必会有收获,但不种就一定没有收获,她喜欢春天播种时的那份喜悦心情。



见她兴致十足,沈钟磬就拿了镐头亲自背地。



甄十娘则铅华尽洗换了身布衣荆钗和冬菊坐在地头上切土豆种。一抬头就能看到沈钟磬高俊忙碌的身影,甄十娘心里甜蜜蜜的,充实又温馨。



“……种块不要太大。”见冬菊切的块太大,甄十娘耐心地解释道,“太大了浪费土豆。”现在无所谓,当年在梧桐镇,他们都是非常仔细的,一颗土豆把所有芽眼切下后。还能剩下心顿菜吃,“要尽量竖着切,保证每个切块顶端都带芽眼,能发出土豆,发黑的地方一地要剔除。”一面说着,甄十娘一面做着示范。



这些,还都是当年在梧桐镇时,前院的张大哥教她和喜鹊的呢。



又想起八年前她初到梧桐镇上,那时候。她什么都不会,而且身边人思想,观念和她来的那个世界也截然不同,生怕哪天言论过于大胆被镇上的人当做异类抓去浸了猪笼,她有医术不敢施展……曾经。那是一段什么样日子啊。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又日日夜夜挖空心思想要穿回现代的日子,现在回忆起来,竟全是甘甜。



眼前浮现出第一次在邻居张志的指导下种了一院子土豆,眼看着亲手种下的土豆冒出新苗,她兴奋的和喜鹊抱在一起大叫大跳……也是那一天,她忽然晕倒。才发现自己继承的这俱身体竟怀了孕。



快乐变成了满头的乌云,她开始纠结于要不要生下来。



想起简武简文的可爱,甄十娘心里满满的,全是欣慰。就是当初的一丝不忍杀生的仁念,这以后,简武简文带给她多少快乐,满足和一往直前的勇气……



像是感觉到母亲的念叨。被逼着在屋里瞄完大字的简文简武蹬蹬蹬跑出来,“娘切完种了吗?”



“就快了……”甄十娘笑着应了一声。



“我去拿木灰!”瞧见娘亲已经切了大半框土豆芽。简武蹬蹬蹬往回跑。



简文则找了两个小竹筐。



两个小家伙把切好的土豆芽用草木灰拌了,分成两个框,一人拎了一小筐,“爹,爹,我帮你种!”一边喊着,蹬蹬蹬跑了过去。



“少爷,少爷……”冬菊急的大叫,“地里脏,你们不会!”



甄十娘好笑。



简武简文,从三四岁起就跟着喜鹊秋菊在地里摆种子了。



眼前闪现两个小家伙蹒跚的小腿抬着小半框土豆种芽一人站在一个笼背上满头大汗地摆种的情形,两张小脸都花成了猫,听到自己表扬就咧了嘴笑,然后更加卖力地迈着两条小短腿量距离……一转眼,他们都能够一人拎着一筐跑了。



这就是岁月啊。



幽幽叹息一声,甄十娘正要说话,就听身后一个声音劝慰道,“就让他们去吧。”



让孩子自己去体验各种生活,都是他们成长中不可多得的体悟。



“顾先生……”回过头,甄十娘才发现顾彦浦不知什么站在后院门口的青石台阶上。



忙吩咐冬菊,“给顾先生搬把凳子。”



冬菊放下刀站起来。



“不用了。”顾彦浦笑着摇摇头,“后院太小,我还是去前院宽敞。”看到他们一家四口乐融融的模样,他有些不忍打扰。



“别种太密了,两颗之间要一尺左右。”见简武简文拎了土豆种跑过来,怕他们不会种,沈钟磬放下镐头过来教。



“我们早就知道!”简武简文咯咯地笑,“娘以前教过!”



瞧见儿子果然摆得有模有样,沈钟磬心里百味陈杂。



这就是他们曾经的日子。



他心痛地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简武抬头朝他呲了牙笑,瞧见爹爹满头大汗,就伸了小灰手帮着擦。



“你把爹的脸擦花了!”瞧见爹爹的脸瞬间被简武抹的一道一道的,简文大叫。



简武怔住,翻过手来,才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草木灰。



睁着两只大眼呆呆地看着爹爹的花脸。



沈钟磬哈哈大笑,“没事,没事,一擦就掉了。”拿起肩头的布巾一边擦着,迈步朝甄十娘走来……



身后就传来一阵淘气的爆笑声。



第三百三十七章白发



甄十娘也忍不住笑。



“想不到,你还真会种地呢。”她笑着倒了杯温茶递给沈钟磬。



听说他们要种土豆,一早起来纪怀锋等人也跃跃欲试,一个个刨的歪歪扭扭的,被沈钟磬都给撵了出去。



“……我就是庄家人出身啊。”沈钟磬接过茶杯在她身边坐下,没拜师前,他也和简武简文一样,天天随在父亲身边松土种田,“后来随师父云游四方,再后来又带兵打仗,我还常常想,将来我老了,带不动兵了,就解甲归田,弄一块地接着种……”声音戛然而止,沈钟磬看向甄十娘的目光有些呆滞。



若生命中没有了她,他还有未来吗?



甄十娘心一阵战栗。



恍然不见沈钟磬眼里一闪而逝的黯然,她掏出帕子给沈钟磬擦脸上的汗,嘴里轻笑道,“……昨天周嫂还悄悄跟我说你长得好看。”



周嫂是他们的新邻居,一家人以养花为生。



看着这张即便粗布衣裳,依然难掩俊美光华的脸,看着看着,甄十娘的帕子不自觉停在沈钟磬脸上,“你真的很好看呢。”声音近似于呢喃。



这张脸啊,她越来越看不够,真想,时间就在这一刻停止。



“……你才知道我好看啊?”伸手握住她的手,沈钟磬调侃道,“我还以为你第一眼喜欢上我时,就知道我好看呢。”握着甄十娘的五指在自己脸颊上轻轻地摩挲着,带笑地看着眼前如花的容颜,那清亮里眸子里还映着他的倒影,沈钟磬心里一阵阵刀剜似的地难过。



这样彼此相依的光阴,若能留住。该有多好。



对着这深邃目光,甄十娘心里一阵灼烫。



她慌乱地抽回手,“臭美!”做势横了沈钟磬一眼,“那是周嫂从没见过男人,说你胖你还真喘上了。”



微微怔了一下,沈钟磬哈哈大笑。



低糜阴郁的气氛一扫而空。



暖暖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照在两人身上,恍然舞台上的追光灯,又似凝滞了的光阴,温馨。安宁。



四月的天,人们都换了夹衣,可甄十娘身体却越来越畏寒,还穿着棉袄,嫌棉花沉。沈钟磬就弄了各种轻软的毛皮,其中以白色居多,他们是绕过朝廷的眼线隐居在这小村中的,怕被左邻右舍看见她穿毛皮太过显眼而起疑心,失去这难得的平静生活,甄十娘决定还是穿棉衣。



沈钟磬却坚决不同意。



喜鹊就用上好的细棉布做了个罩子把毛皮絮在里面,有些像前世的羽绒服。又轻又软,穿在身上暖和和的,人也显得粗壮,不再那么柔弱纤软。甄十娘非常喜欢,从喜鹊屋里出来就高高兴兴地进屋找镜子。



一进门,对上迎面空荡荡的梳妆台,甄十娘不由叹了口气。



这煞星。也有些太入戏了。



说是要过平淡的农家生活,像将军府那样可以照全身的大镜子太显眼。买一面小的总可以吧,她在梧桐镇上时,于良家那么穷,还有一面巴掌大小的铜镜呢。



在首饰匣里找了半天,里面那个巴掌大小的铜镜也不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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