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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红楼之林哥哥来自外星-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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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如此反复,林煜将几个小瓷瓶都装满了花儿的汁液,有芍药花的,有牡丹花的,还有茉莉花的,分开装在小瓷瓶里,然后隔着水蒸了一会儿,估摸着时候将瓷瓶一一捞起,搁置放凉。

大约一个时辰后,林煜揭开小瓷瓶,自己嗅了嗅,又递给贾环,说:“你试试看。”

贾环嗅了嗅,和之前林煜拿的那清露做比较,得出结论:“味道很清新淡雅,不过,似乎淡了点,而且香气一会儿就没了。”

林煜点点头,说:“说得没错,这个办法弄出来的香氛简单是简单,但是香味淡而不能持久,而且,损耗太大,自己家里做着玩玩可以,若是开门做生意,就要亏死了。”

可不是吗,贾环心想,大约二十来朵大芍药花才炼出那么一小瓷瓶的花露,确实太费材料了。”

林煜又指着大瓷碗里剩下的花瓣碎末残渣,说:“其实,这些也不是废物,晒干了可以做香粉,给妇人搽脸,或者淘制成胭脂,丢了的话太可惜了。”

贾环点点头。

林煜又说:“所以,我们不顺便开香粉铺子的话,这种压榨的法子最好不用,我另外有个办法,可以尽量多地弄出这个汁液来,香味也好。”

贾环星星眼看着他,催促说:“怎么弄,怎么弄?煜表哥快说,别卖关子了!”

林煜说:“其实啊,我想做的这个香氛是要靠香精来调兑的。不必非得是花瓣才行,就是花瓣,花籽,花茎,根,树皮,树胶等东西里面能提炼出香精来,当然花瓣提炼出来的香精是最芬芳怡人的,然后将两种或者三种香精混合,调制出香水来。比如说吧,芍药花瓣的香精跟葡萄籽的香精混合在一起,香味就是浓郁而芬芳的,而茉莉花瓣的香精和薄荷的的根的香精混合在一起,味道则是清冽而怡神的。”

贾环听得眼睛一亮,说:“也就是说,不是必需花朵,凡是整棵树上的东西都可以要,都能制作这个什么香精,然后自己调配出香水来,是吧?”

林煜笑道:“对,就是这个道理。市面上收购花瓣的价格很高,而树皮树根之类的则不要钱。若是我们采取后一种蒸馏的办法,把它们都利用起来,成本就会大大地降低。”

贾环听不懂“蒸馏”和“成本”几个新名词,林煜给他解释清楚了。

等林煜又将后一种办法尽量简便地示意给贾环看完的时候,贾环已经是一脸雀跃的神情,仰着激动得红通通的小脸,目光热切地注视着林煜,说:“我觉得我们马上要腰缠万贯了。”

林煜呵呵一笑,摸了摸他的头发,说:“就怕你腰太细,吊上万贯的话,人都给拉沉了。”

林煜回了祥和殿,惯例和徒奕瑞说了几句闲话。

徒奕瑞忽然皱了皱精巧的鼻子,说:“怎么你身上一股香味?”

第29章

林煜没多想,将自己和姑表弟打算好了要合伙做香水铺子的生意的事情略微说了说。

徒奕瑞听得很入神;他身后是一盏淡黄色的落地式长灯笼;昏黄的光倒映过来;在他那秀美精致的脸上落下些许阴影,眼神也变得幽深了起来。

徒奕瑞的性格沉静;林煜和他相处多时;已经习惯了;见说完了事情他半天不开口,垂着眼眸神叨叨地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懒得跟他打哑谜,直接说:“没别的事的话;臣就退下了。”

林煜脚跟正要转往出去的方向,徒奕瑞忽然开口,幽幽地问:“你的姑表弟?可是那个衔玉而生的表弟?”

徒奕瑞曾经听人说起贾府有位二公子乃是衔着一块美玉出生的,被市井之人传为奇闻异事,又说那二公子长相亦是极好,如宝似玉,堪配得上“宝玉”这个名字。

一想到这个,徒奕瑞觉得自己的牙齿似乎有些酸,望向林煜的目光越发晦涩难明。

他说的是贾宝玉?哟,贾宝玉的名头连宫里的人都知道了?贾府那帮子白痴!林煜顿住脚,回转身来,摇摇头,说:“不是他,是另外一个表弟,比你的年纪还要小些。”

熟悉了之后,徒奕瑞不许林煜和别人一样动不动喊他“殿下”,故而私下里两人都是直接“你我”相称。

徒奕瑞微微扬眉,似笑非笑地说:“你的弟弟真不少!怎么我只听说了那一位衔玉而生的?”

林煜失笑道:“你以为我骗你呢?真是我表弟,我舅舅的亲儿子!”

待徒奕瑞搞清楚和林煜一起做生意的这一位表弟乃是贾府的一位微不足道的庶子之后,才释了疑心,唇角微勾出一抹浅笑,道:“你总是这么好心,爱帮助人!什么时候也帮助帮助我啊?其实我也缺银子。”

林煜笑着回说:“你要是也缺银子,只怕这天下就没有能吃饱饭的人了!别逗乐了!”

徒奕瑞一本正经地说:“吃饭的银子当然不缺,我要缺就缺……”

徒奕瑞话锋一转,道:“等你们的铺子弄好了,我去看看,送点什么庆贺开张大吉的贺礼去。”顺便也看看你那表弟,好生做生意便罢,若是有别的什么不当的心思,哼……

有了银子自是好办事,不过五六日,贾环便将已经将铺子租好,店内佣工也预备停当了,令人转告林煜,林煜便向徒奕瑞告了个假,兴冲冲出去看。

贾环按着林煜教会的蒸馏法令两个佣工提炼香精。用两个铜制的水桶,一只放满了花瓣,另一只是密闭的空桶,,两桶之间用一根长竹筒连接。在放了花瓣的铁桶之下加火,加热,花瓣中的香精油便被蒸发了出来,变成含有精油的水蒸汽,再通过竹筒的收集冷却后,水油分离,一点点的香精油就通过竹筒中流入那个空的铜制水桶中,成为初步的香精。

林煜看完了全过程,一翘大拇指,说:“很好,就是这样做的。环儿,你真聪明,什么事情一点就通。”

贾环兴奋得脸都涨红了,不光因为事情办得好,更为他讚赏的话语。

林煜却又提出改良意见,说:“不过,我们这个香水呢,是高档产品,很可能要卖一两到五两银子一小瓷瓶,说不定,客人出于好奇心会想要看看我们的加工过程,当然,我们尽量不叫他们看见,不然怎么是独家秘方呢。但是,万一被人看见了,见咱们这么金贵的东西却是用两个这么难看的大铜桶,还有竹筒弄的,难免会起轻贱之心。”

贾环听了思索,道:“不要这铜桶的话,却用什么呢?”

林煜想了想,说:“玻璃怎么样?”

林府和贾府都有些精巧的玻璃制的八角灯笼,比纸糊的灯笼又轻巧又透亮,还干净好打整,就是价格贵,也不好买。这时候的玻璃可都是外国来的匠人做的,学名叫什么“温都里纳”,一个小玻璃瓶子都是几百文钱呢,要是做成一个水桶那么大,该是要不少银子吧。

贾环略迟疑,林煜便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玻璃做的容器,能清楚地看到香精油的提炼过程,便于质量管理,这个钱花得不冤呢。”

贾环便带着林煜去玻璃商行询价,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定下来一套蒸馏的玻璃仪器和十多个大玻璃瓶中,一共花费银两三百五十两,心疼得贾环直咂嘴。

林煜本来都走出了商行,却又脚步一转,回去问那波斯商人,“我还想要一千个小玻璃瓶子,你能在三天之内做出来吗?”

商人听闻一个小玻璃瓶能卖五百钱,高兴得脸都要笑烂了,用不太熟练的汉话说:“三天之内做一千个可能不能,不过,三百个是没问题的,然后我们把别的生意都退掉,就给你们做这个小瓶子,五日保管做够一千个。”

出了波斯商行,贾环忍不住撇嘴,说:“那卷毛鬼子可发财了,做一千个小瓶子就能赚五百两银子呢。简直是在抢劫。”

林煜笑着说:“可是,等这香水开始发卖,就有人骂我们才是抢劫的。你放心,这些小钱都是会找回来的。”

的确,玻璃的蒸馏仪器确实是又好用又显得高贵典雅,几个佣工小心翼翼地使用,花了几日几夜,不眠不休地轮流操作,终于炼出了十来个大玻璃瓶的香精油,又用特制的吸取管子将香精油吸取出来,按着林煜的配方调制出种类不同的香水,贴上小标签,注明品类,然后装到一个个精致华美的小锦缎盒子里,最后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柜台的显眼处,等待新铺开张。

最开始的时候,好奇的人们都涌进店堂来看,却鲜少有人买,尽管试用的时候人们对这华美的包装,精巧的玻璃瓶和沁人心脾的香味啧啧赞叹不已,可是,听到每一小瓶香水就要五两银子,大多数人都是看了又看,还是还给介绍得喉咙都要干得冒烟的店员。

直到……

威赫赫的车马停靠在店堂门口,身着四爪龙袍,头戴赤金簪缨冠的九皇子殿下驾临,并眼睛都不眨地买下一百瓶香水,说是要送与宫中的姐姐妹妹,才带起一片狂购的热潮:皇女都喜欢的必定是好东西呀,贵是有道理的!

何况这本来就是极好的东西!不像香粉那般香气积滞刺鼻,这香水的气味先是馥郁浓烈令人沉醉,渐渐地变成宜人的淡雅花香,香味能保持大半天,叫人的心情都莫名地好起来。

一天之内,林家香水铺子的香水全部售罄,有些没买着的还很懊丧,甚至主动丢下订金要求货继上了的话先给他留着,家里的女人们可是等着哩。

第一日就开张大吉,作为商铺的半个主人的贾环自是高兴喜悦,自忖这些日子的奔波操劳没有白费,又有这一回叫煜表哥刮目相看的小小自得。

唯一叫贾环心里不悦的是,驾临商铺特来造势的九皇子殿下几次冷眼扫过自己,莫名地叫贾环有种冷飕飕的感觉。

第30章

一个月后;贾环将账目一结,刨去各类开销,居然还赚了一千两百多两银子。看着情形;三个月内挣回本钱是有可能的,贾环不禁喜上眉梢。

林煜这一日来店铺看情况时;贾环便将这一千二百两银子封好了给他;林煜不甚在意地推让道:“不用这么急的;我在宫里又用不着银子,不如都放在你那里;到年底总账的时候给我不迟,省得我每个月都要去银庄换成银票。”

贾环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粗心了,原该给煜表哥换成银票的;一时忙乱;没留心到。下次会记住。”

林煜摸摸他的头,说:“跟你说了年底再给我,你客气什么呢?倒是你这些日子累得瘦了,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林煜带着贾环去了城里有名的馆子“荟八珍”酒楼,因为去的时候正是午饭的时候,包厢全部订出去了,酒保就引着两人到酒楼临窗的一侧桌边,点头哈腰地赔笑说:“客官,这会儿人多,您二位就将就着些,小的保管叫厨房那边给您烹得鲜香爽口。”

林煜要是亮出身份,就能叫酒保设法匀出位置来,不过他一贯低调,不愿意多生是非,只是侧头对酒保说:“那你们搞快点,别饿坏了我这小兄弟。”酒保弓着腰连声道好。

林煜点了酒酿清蒸鸭子、凤尾鱼翅、宫保野兔、 酱牛肉并人参乌鸡汤等几个店里的招牌菜肴。

林煜很自如地拿着一对曾经苦手的筷子,准确地将盘子里的大鱼大肉夹入贾环的饭碗里,说:“吃吧,多吃些。”

贾环腮帮子塞得鼓鼓的,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说:“煜表哥,你也吃啊,别光给我夹菜,我的肚子快撑不下了。”

两人吃完了,正在喝茶,随意地说着闲话的时候,忽然一个身着绛红色锦袍、长得十分富态的男子走过来,忽然往林煜贾环两人的饭桌上猛拍一下,怒目如铃铛,瞪圆了看向贾环,道:“小环儿,哥哥好意请你喝酒,你推三阻四地说家里有事,却跑来这里和别人勾勾搭搭!”

贾环气得脸色青白,口不择言道:“你……血口喷人!谁勾勾搭搭了?”

还有什么“小环儿”,这是把自己当作酒楼里的娼妓粉头般戏弄吗?贾环越想越怒,小胸膛一起一伏。

林煜凝神一看,这位仁兄倒也认识,不就是前次贾珍的做四十生辰时办的酒宴上有过一面之缘的薛蟠吗?

林煜按了一下贾环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生气。

说时迟,那时快,本来在角落里懒洋洋地蹲着的一条大狗忽然发起狂来,猛地窜出来,直奔薛蟠而来,纵身一跃,咬住了薛蟠的腮帮子。

薛蟠“哎呦呦”地杀猪般叫唤起来,一边还骂:“狗奴才们死哪里去了?看着大爷被狗咬!看我一会儿一个个皮不揭了你们的!”

贾环早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瞠大一双眼睛看着面前惊心动魄的一幕,小手忍不住紧紧地抓住林煜的手。

林煜感觉到他热得潮湿的掌心,知道他很紧张,好笑地掐了一下他的柔嫩的手心。

贾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红着脸松开了林煜的手,转为拉着他的胳膊。

林煜笑着弹了弹贾环的脑门,弯腰靠近贾环的耳朵,悄声说:“不怕,狗咬狗,不咬人。”

林煜口中的热气拂在贾环的耳垂和侧脸上,叫他本来就涨红得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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