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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聊斋同人)聊斋改写神马的-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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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手探入枕下,抚着那已失了水的花,又不敢用力,恐怕捏碎了仅剩的这点连着她的事物,一不小心,又叹了一口气。 
那日的女子,他的好友依稀说过是认得的,甚至还说要为他去说和,如今这已不知过了多少时日,恐怕再拖下去,定是无望了。 
他烦躁的起身,手里仍攥着那没了色的花。心中一紧,花瓣就成了末。不行,他下了心要去找她,朋友说过她的家在西南山,有了住处,找到她,又怎会是难事呢。 

在自家的大堂里看到那相识的身影时,她不禁有些惊讶。 
仍是那样的眼神,那样的男子,却被养育了她的鬼母称为自己的表兄。她于是又觉得不可思议地笑了起来。 
他,究竟是为什么来到这深山之中呢,想着,笑意再次涌上了嘴边。 
第二日,她闲来无事,顽皮爬到了后院的树上,就隐约看到了下面有人从大堂向花树走来 。 
看到他,她愈发觉得有趣了,竟把枝丫当了秋千,上下荡着,落了满地的桃花。 
他却在树下慌了神,左转右转,生怕她会从树上掉下来,可是只能独自着急 ,手足无措。 
见到这狼狈的样子,她笑得弯了腰,结果下来的时候却失了手,不禁吓得闭了双眼,然而当她睁开的时候 ,自己已踩上了土地,眼前的,是他的那双眼睛,那样的目光,似乎从相遇之时开始就从未改变。 

抱住她的一瞬间,他捏紧了她的手腕,这一瞬,他闻到了枕下,熟识的芬芳。 
他忽然想对她说些什么,爱意也好,情思也罢,只要能令她明白。恍惚间,他终于开口,向她诉说着思念。 
他紧张,又有些欣喜,但她却不解风情。他说他爱她,她却笑回亲戚之间自是有爱。他急辩此爱乃是夫妻之爱,她却说不知有何分别。 
望着这样单纯得痴傻又不喑世事的女子,他真的是无法可怨。 

与鬼母作别的时候,她因不舍而落了泪。 
这么些年,始终是少出这深山,如今却是被鬼母作了媒,要嫁于他了。 
成为他的妻子,她倒也愿意。记得那天在树下他的话,只因觉得欣喜而有趣明,自己故意笑着装着不明,想着倒是真的违了礼法了。但他如此着急说出,想来对自己也是爱得紧吧。 
拜见他的母亲时,她笑得更是厉害,心里却担心,老人家大概会因此讨厌自己呢。 
她对她的笑,却是丝毫没有办法,只要情绪一有波动,她便用笑容来掩饰,如今就成了习惯,想怕是很难改正了。 
她吹灭一盏烛,觉得幸好周围的人大多是爱她的笑的,也大可不必为其困扰。她从门上帘子的缝隙看天上的星光,又想起了鬼母来,不仅背了他,暗暗地掉泪。 

当他听母亲说她是鬼的时候,其实并未在意。 
她好好地在那,又怎会是鬼呢。就算她是,只要她在自己的身边,是什么也就不重要了。 
然而,她却在他面前第一次哭了。是为了求他好好安埋鬼母的尸身。 
他惊诧,鬼母是何时去世自己尚未听说,又如何出了安埋的事。 
听了她的述说,他才知道她竟是半人半狐。由已是鬼魂的鬼母养大。然而鬼母的尸身仍在荒野,未被好好安葬。 
他不禁想道,如此爱笑的她竟并非人辈。然而又来不及多考虑。匆匆携了东西,到她说的那处荒山,将鬼母的尸身从草草掩上的黄土中掘出,运回去,打算择一个好的地方下葬,也算是了了她的一桩心愿。 
回家的途中,望着她的笑颜,他不禁注目。如此的她,是人是狐又有何妨,他攥紧了她的手,却仍是不愿移了目光。 

见到鬼母的尸身时,她虽然是忍了又忍,但依旧哭得厉害。 
她自幼没了父母,从小便是由鬼母养大。她深知自己非人非狐,本就不容于世,又无奈身份如此,本以为只能孤独一生。 
然而,她终究是遇到了他。他的爱填补了自己多年来内心空白的一处。她抬头望着他的脸,莞尔而笑。这次不是在掩饰,也不是因为自己那恼人的习惯,只是因为他在身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记起了他曾说与自己的话。随手折了路边树上的一枝梅花。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说,这篇文的作者是神人!!绝对不会有错!!!

☆、命。。。吗?

习习晚风,吹不去夏日的闷热与烦躁。悠悠蝉鸣,平添了夜的寂静。一切,如常。未变;似变。
朱红的门柱前立了两座高高大大的石狮子,比起寻常人家的竟大了几倍不止。他们傲然而坐,炯炯的眼睛不怒自威;却又隐约带了一丝残暴的气息。一幅牌匾高高的悬于大门正中间,烫金的大字在夜色下显得格外醒目——韩府。原来,这只是一座宅邸。但却比宫殿更为华丽。推开大门,精雕细刻的屏风将这处辉煌的宫殿与外界的世俗相阻隔,院内,曲折的回廊静静的卧在一处处威严的楼宇前,穿梭于亭台轩榭之间。小桥流水,奇花异石触目可及。逼真的假山上还镶嵌着一颗颗的夜明珠,如初生婴儿握紧的粉嫩的拳头那般大,在黑夜的拥抱下散发着暖暖的绿光。这里是韩光禄——江南数一数二的富豪的家。
夜已深。他作为这座宅邸的仆人,一如既往地奉命夜宿藏宝阁,替主人守护一堆不知从哪里搜刮抢掠来的宝贝。半梦半醒间,透过朦胧的视线,他隐隐约约,看见了在深邃的幕布的映照下,一抹明光正缓缓向他逼近。是满天繁星中陨落的一颗?还是仙女发簪上掉落的珠宝?他不知道,亦无暇去想。好美,好美。。。。。。这是他已一片空白的脑海中掠过的唯一一句。轻轻的,轻轻的,那团明亮坠地,黯淡。时间在刹那间停止,只等这团光安详的着陆。
夜色间,一个女子的身姿逐渐显现,巴掌大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紫葡萄似的大眼,泛着盈盈的水光,翘而挺的小鼻子,红润如樱的嘴唇,用肤若凝脂所形容的女子,在她面前也不过如此吧。他被她的美丽摄了心魂,纵使在她刚落地时,他透过层层的光幕已窥见她只是一只狐,但那又如何?男人,总是会轻易地被美丽的事物所迷惑,即使明知前方是深渊。这是他们的劣根性,就像剧毒的罂粟,明知,却无法抵挡。
女子款款而来,摇醒了在一旁装睡的他,“你。。。。。是谁?”装出一副刚睡醒的低哑嗓音,他如是问道。女子不语,一双盈盈的大眼却仿佛黯淡了许多。“你,是那一团光吗?”他知道答案是肯定的。幽幽叹了口气,女子说:“你难道真的不认识我了吗,十四年前的那一晚,你和我,在这里。”
男子勉强搜索着记忆,终于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关于她的只帆片影。
那时的他们,还都很小。对于甫进韩宅的他来说,还不懂得何谓人心的险恶与贪婪。所以当他看见同样年幼的她乘着一团光从天而降的时候,他没想到可以捉她去找主人领赏。所以当他看到如此美艳动人的她时,他也没有想到要刻意去亲近她。所以当他看见一身是伤,满脸茫然地看向他时,他也没有想过要趁狐之威地去敲诈勒索她。他只是小心的牵起她的手,带她去疗伤,陪她度过漫漫黑夜。他与她,从此成了朋友,朝夕相处。直到有一天,她忽然不见了,像是蒸发般从此了无音讯。他难过,不是因为别的其他原因,只是因为他失去了一个朋友。但,曾几何时,他连着第一份友谊都抛之脑后。曾几何时,他的眼中只有夜夜守护的散发着俗艳光芒的珠宝,而忘却了曾经一度真真切切地属于他的那一份小小的烛光。贪婪的人世啊,他到底从中学到了什么?
这一晚,他们重识了彼此,却不再以朋友的身份,取而代之的,是恋人。
十四年后的今日,每一晚的月亮都与他们同在,他带她游遍主人的后花园,在朦胧的月色中,他带她爬山戏水;在夜半时分的星空下,他陪她看昙花一现。即使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会带她偷偷潜入厨房,像两只偷吃的小老鼠,觅食。偶尔,她也会打打闹闹地帮他煮好宵夜,不是美味绝伦,他却甘之如饴。当然,她也会用小小的法术,带他偷溜出府,踏野地,采野果,他们愈发的快乐,快乐到忘却了危险。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绝对忠诚的朋友。他将他的喜悦与同伴分享,换来的却是无情的背叛。第一次,他见到了他敬畏已久的主人,不是想象中的尖嘴猴腮,亦不是脑满肠肥,他是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即使鬓角已生华发,腰背仍是挺得笔直,锐利的双眼如鹰似的巡视者四周。他精明而能干,若非如此,又如何能在年轻时打下一片天地。第一次,他被总管领入了从未进过的大厅,看到了何谓金碧辉煌。漆红的柱子雕龙画凤,厅中的太师椅散发着幽幽的檀木香。脚踩的,是名贵的波斯地毯。目及的,是玉如意,金佛像。他第一次感受到一个人,原来可以如此富有。但为何,已是如此富有的他,还不知满足,还觊觎着他爱的人的美貌与财富。一个人,究竟要富有到什么程度才愿意罢休。钱,就真的那么重要吗?他隐隐约约的,从主人威严的外表中嗅出了一丝贪婪的气息。
他不肯接受主人的命令,因为他真心的爱她。但,那又如何?再烈的野马也最终降服于鞭笞铁刑中,再贞洁的爱情也会比人性更坚硬吗?而他,不过是一介奴才,奴性,是天生使然。这是月老忘记牵起他们之间的红线,他如此安慰着自己,潜意识的逃避着。他宁愿分离,也不愿自苦。人类啊,就是这么自私。真爱,不假,但真爱,又真正值得了什么?
翌日,她仍是一脸天真的向他微笑,他却心事重重。“你是不是被主人威胁要捉拿我?”聪慧的她曾如是说到。她猜对了,但他却否认了。若她猜到了,那只会离他而去,他如何向主人交差?此时此刻,他心中已完全是命令,曾经的真爱,没有消逝,却已一文不值。她亦没说什么,即使他的眼神游离不定不敢看她,她也宁愿相信他。但他,仍是在她全心全意的相信他之后,背板了她。她力脱而逃,但人是走了,未来得及拿走的,是碎了一地的心。。。。。。
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曾经的伤痛都已忘却,他在路边又遇见了她。那对曾经彼此相爱过,却未能白头到老的他们。谁都很平静。心湖,不起波澜。
往事如风,一切随缘。
相识,相知,却不曾相守,这是,命。。。。。。
吗?
作者有话要说:某人一心想写言情小说,于是就出了这货……
貌似有好多错别字啊……
懒得改了,
磕头道歉~~~~


☆、一只蟋蟀的自白


我是一只蟋蟀,一只非常健壮的蟋蟀。朋友们都说我的样子好像蝼蛄,我有梅花翅,方头长腿,样子别提有多威风了,只可惜生错了年代,在明朝宣德这个混乱的时代里,好像我们蟋蟀的命运注定就是被人们抓来当作玩耍捉弄的对象。
每天早起,饮着清新的涓滴,白天嬉戏在绿水青山间,夜晚枕着轻纱一样的月光入眠——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样无忧无虑地单纯下去。直到有一天,我受到了村里一位巫师的召唤,来到了书生成名的家里,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话说成名也是为蟋蟀这事吃了不少苦头。先前因为征召蟋蟀时交不出蟋蟀,被横暴的里长打得半死,后来儿子弄丢了好不容易抓来的“青麻头”,险些失去了儿子。唉,真是个苦命的人啊。
不过自从有了我以后,书生成名的日子可是过的威风多了。那天他拿着我去找村里一个小青年的“蟹壳青”斗,我当时也是为了报答主人,奋力一搏,没想到我竟然打败了村里的“常胜将军”!
后来,成名把我献给了里长,里长把我献给了县令,县令把我献给了巡抚,巡抚把我就这样献给了皇帝。皇帝当然很高兴啊,他赏赐了一大笔钱给巡抚,巡抚赏赐了一半钱给县令,县令又赏赐了一半的钱给里长,里长手里钱没多少了,就这样,可怜的成名没有得到太多的钱。
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真是感慨万千。我的主人是成名,但是为什么他最后反而得到的那么少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下定决心,我要在宫里好好表现,不让我的主人失望!
皇宫并不是我所想象的样子,皇宫里面的人,百无聊赖,每天只靠都弄我们这些蟋蟀来虚度时光,皇上也早已无心朝政。很快的,我成为了皇上最引以为豪的一只蟋蟀,在皇宫里所向披靡,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皇上非常高兴,他一直说我简直是一只来自上天的蟋蟀,他很想见见我以前的主人成名。成名也正是借着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向皇上毛遂自荐,大谈自己的治国理念,民贵君轻,皇上呢,肚里根本没什么经纶,摇头晃脑,不懂装懂,但是碍于当着众卿的情面,赏了成名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做。
从此成名不再是是以前的那个成名了,就是因为蟋蟀,他从一个像许多人一样的穷酸书生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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