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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梦穿康熙换乾坤-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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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汉军与满洲同,公事称“臣”,私事均称“奴才”。见《高宗实录》乾隆六年十二月己酉条:“谕军机大臣等……张广泗系汉军……原为一已私事。摺内应写奴才。”这是将“旗人”这个团体统一化,以便出现特例。

    4。禁止汉臣称“奴才”。

    伴随着高宗对于称臣、称奴才的定制,他也对奴才这种特殊称呼进行了一种解释,见《高宗实录》乾隆三十五年闰五月丁卯条:“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字义虽殊,其传则一。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亦一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称之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也……朕抚御臣民,并无歧视,而朝廷体统,本自尊严。又岂因臣下之称奴才而尊崇有加?称臣而体制有减乎?”借此来安抚汉臣,并且把话说的很清楚,臣和奴才,只是称呼不同,跟尊卑、疏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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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3——阎崇年、李亚平对努尔哈赤的评价() 
《帝国政界往事:前清秘史》讲述了明末清初,即从所谓努~尔哈赤“十三副遗甲起兵”,到雍正王朝近一百五十年间起伏跌宕的历史风云,展现了努~尔哈赤、皇太极、袁崇焕、洪承畴、多尔衮、孝庄、康熙、吴三桂等众多历史人物的悲喜人生。历史还是这段历史,人物还是那些人物,所引用的史料也基本大同小异,但是,通过自己深入的分析、独特的解读,李亚平呈现给我们的结论,却与当前权威专家的观点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譬如,北京满学会会长、著有《正说清朝十二帝》、《努~尔哈赤传》、《明亡清兴六十年》等书的著名学者阎崇年先生就对努~尔哈赤推崇备至,认为**哈赤是“中华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民族英雄”,是堪与“汉高祖刘邦、唐高祖李渊和明太祖朱元璋”比肩的“伟大的君主”。对于皇太极继承汗位,阎崇年基本持“阴谋夺位”之说,认为皇太极曾“施一箭双雕之计”,“离间了努~尔哈赤与代善的父子之情,为他后来夺取汗位准备了重要条件”。

    而李亚平在列举了大量史实、展现了努~尔哈赤一生的所作所为后指出,努~尔哈赤不是什么“雄才大略”的伟人,他只是一个“嗜血成性的军事抢劫集团的首领”,与开创了新王朝的刘邦、朱元璋等相比远为逊色,“如果一定要找出努~尔哈赤究竟有什么长处的话,大约只能说,他很幸运,因为他有两个不错、或者说是优秀的儿子——皇太极和多尔衮”。因此,李亚平认为努~尔哈赤“至死也没有完成从一个部落酋长到一位政治家的转变。更遑论伟大的政治家了”。反之,李亚平对皇太极却评价极高,认为其文治武功不输于历史上任何一位杰出的帝王,其继承汗位是游牧渔猎部落贵族共和制下的必然选择,“阴谋夺位”说过于牵强,所以才会有后世史书对其“圣矣哉”的评价,这个“圣”字,是后一个朝代学者发自内心的赞叹,与康熙皇帝被他儿子加封“圣祖”的谥号,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附14——几句想说的话() 
历史上,女真人可以分为生、熟两种。

    努~尔哈赤对关外各部落就实行了统一,和今天一样,当时关外已有女真、鄂温克、赫哲、蒙、汉、回等民族村庄和部落,其中女真各部落按照汉化程度的不同又分为生女真(如完颜部)和熟女真,熟女真就是指汉化程度较高的,努~尔哈赤的部落本是建州女真的一支,也是熟女真。熟女真从历史上来说;也就是唐朝时期的高句丽,后建立的渤海国,唐朝时候渤海郡的边民百姓。他们是全面接受汉化的。注意,高句丽是明末熟女真的祖先,而不是高丽棒子的祖先,高丽棒子是在高句丽灭亡200年后才出现。

    而生女真,因为居住的地方离中原较远,所以汉化程度较低,生女真中的完颜部,在历史上建立了金朝,后来完颜部的主体基本上被汉人同化,融入汉族。

    努~尔哈赤首先统一的是满洲附近的女真、鄂温克、赫哲各部落,为了军事上的需要,把八旗人户都编入作战体系中,成为最早的满洲八旗,那时在东北还生活着蒙古部落,还有汉人和**的村庄,**哈赤统一这部分人群也都相继编入八旗,从13副铠甲起兵,到6万4千人直至入关时的20万人,队伍迅速扩大。这里面成分是很复杂的;旗人里面有女真、蒙古、汉、赫哲、鄂温克甚至还有俄罗斯人。为了便于管理,入关后;皇太极将八旗扩编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八旗,没有厚此薄彼一说。只有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三旗,统一由清朝皇帝掌握。称为上三旗。其余称为下五旗。

    清王室的封建皇权意识极强,对旗人从发型、服饰、言行、实行奴化,旗人刮净头发前部仅留后部梳辨,马蹄袖是效犬马之劳、朝珠是马缰、背上的补丁是马鞍、头上的花翎是马鞭等等。意思就是为皇上效犬马之力。满文发展的时间不长,也是**哈赤借鉴蒙古文创立的。

    八旗内部等级森严,分为少数上层的王公贵族和占多数的下层旗人,下层旗人对王公贵族有强烈的依附关系,旗人家属也置于佐领的管束之下。“夫佐领之管所领下人,无异州县之于百姓”。在称谓上,旗人称呼

    “佐领大老爷、骁骑校二老爷”

    因为旗人本身的组成复杂,既有满洲部落的人,也有蒙古人和汉人,因此清朝初年提出了旗民制度,“不问满汉,只问旗民”,这里说的“不问满汉”,意思是说不论你是来自满洲的人还是来自蒙古或是来自汉地,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入了旗籍,就算做旗人,没有入旗籍的,就是民人。

    旗人制度本身是一种奴隶制,下层旗人是上层王公的奴隶,王公贵族又是皇帝的奴仆。八旗军队就是皇帝的近卫军。清朝将八旗军队看成是维持皇权统治的核心力量。清朝初年,在上层统治阶层中,统帅八旗的王公贵族占据主体。上层的王公贵族,成分多是当年被**哈赤收服的各部落的首领家族,或是投靠**哈赤的军队首领的家族,皇帝家族通过与这些家族结亲,形成血缘关系,构成了上层的贵族阶层。王公贵族们本身的民族成分也很复杂,有蒙古人,有汉人,有女真人,有回人,这些贵族家族就是统帅个八旗军队的首领,普通的旗人就是隶属于各自首领家族的奴才。清末的铁帽子王僧格林沁,出身蒙古八旗的王公。康熙的母亲,则出身汉旗的贵族。

    1644年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大致相当于现在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八旗的将士及家眷居住,原来住在内城的百姓,被迁移到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崇文、宣武两区。北京的内城事实上一个大兵营,皇城在中间,周围就是驻扎的八旗旗人。

    八旗的设置,随后成了清代始终贯彻的制度。它把世代的旗人,严格地圈定在当兵吃粮饷的惟一人生轨道里,禁止他们从事除当兵之外的一切职业,不许他们做工、务农、经商以及从事一切其他职业,这虽然有助于政治基石的牢靠,也防止了旗人与民争利,但是,也造成了创建这种制度的人预料不到的社会难题。

    在八旗制度下,旗人的出路只有两条,第一是挑补当兵,第二是有文化的选拔从政当官,此外就成为八旗闲散,靠父兄的俸饷过寄生生活。

    从乾隆年间起,“八旗生计”问题愈演愈烈,叫所有的清代统治者伤透了脑筋:旗人“人口增加,而兵有定额,饷有定数,既不能无限制地增饷,又不能放松正身旗人参加生产劳动的限制”,于是,补不上兵缺的旗籍子弟越来越多,只好眼睁睁地失业赋闲,成为“闲散旗人”,这不仅导致许多下层旗人日益明显地走向贫困化,还使入关之初异常精锐剽悍的八旗劲旅,渐渐失去农商技能,滋生了惰于劳作、荒于嬉戏的积习。到了清末,由京师八旗贵族、军官、士兵、苏拉、家眷等等所组成的人们共同体,总人数已多达60万左右,社会上习惯以“旗族”来称呼他们。在京城“旗族”人丁日趋繁盛的情况下,“八旗生计”的问题对于走投无路的穷旗人们来说,已经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在清代中叶以后,一般的旗人生活上日益贫困。清人周洵谈到成都驻防旗人“多有数支子孙共食其祖遗之一分马甲者,至……前清中叶以后,穷褛不堪者居多,因房屋为官给,甚有摘拆瓦柱,售钱度日,仅留住一间以蔽风雨者。”咸丰十一年,成都将军崇实任内甚至采取筹款施粥的方法拯济八旗孤贫。由于生活贫困,不少八旗闲散一生无粮饷收入,贫不能娶妻生子,严重地影响旗人人口的增长。从康熙六十年到光绪三十年(1721一1904年)一百八十三年之内,成都旗人的人口约增长4。2倍,同期四川省人口增长24。1倍。当时的精锐部队健锐营八旗还是护军八旗都感到日趋艰难。流传的一曲旗兵歌谣为证:“今晚月儿怎么那么高,骑白马,跨腰刀。腰刀快,剁白菜,白菜老,剁皮袄,皮袄厚,剁羊肉,羊肉肥,剁毛贼,光着脚丫上八旗,没马褂干着急,当了裤子买炕席,豆汁饭就萝卜皮儿,看你着急不着急。”

    清朝末年,旗人之间长期的通婚,共处,旗人逐渐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当时有人提出了旗族的概念,清亡后,再也没有了旗民之分,昔日的旗人和民人大量的通婚融合,后来这些旗人的后裔,被称作满族。

    这就是满族的由来。一个民族,总是以某种纽带作为判断标准。大家都知道汉族是以文化作为纽带,犹太人是以母亲血缘和宗教作为纽带。满族的纽带不是文化或是血缘,而且八旗,只要是昔日旗人的后裔,就是满族。旗族本身是八旗内部蒙古汉回女真各民族成分融合的一个民族,满族则是旗族进一步跟其他的民人融合的产物。

    我谈这些,是针对国内的一些存在狭隘的历史民族偏见的大汉族主义者。有人说清朝是民族压迫,满族压迫汉族。我认为这个说法不确切。

    若说民族压迫,元朝的四等制和日本占据朝鲜和台湾时期的分等制是符合条件的,那是以民族归属为标准,将人民划分成不同等级的集团,高等级的民族集团在整体行为上对低等级的民族集团存在欺压关系。高级民族比低级民族享受更多的权利。

    但是清朝不同。旗人集团并不存在整体上对民人的压迫关系。要把上层旗人集团和作为前者的奴隶的下层旗人集团分开来对待。旗人本身的身份并不能享受特权,只有贵族爵位和高官阶才能享受特权。

    清朝的前期,国家的上层统治者由上层旗人中的王公贵族和少数民人出身的大官僚组成,他们是这个国家的特权阶层。到了中后期,民人出身的大官僚渐渐就占据了上层统治阶层的主体,清朝后期任命的总督和巡抚,民人出身的占95%以上。

    就国家的上层统治阶层的成分构成上来讲,清初是旗多民少,清中是旗民各半,清末是旗少民多。但无论何时,能跻身统治阶层的旗人,也只是那些出身王公贵族或者是科举高中的少数旗人,大多数下层旗人,只是被统治的对象。

    清朝就是一个上层贵族旗人+民人中的大地主大官僚集团联合执政的一个政权,这个政权的核心是皇室贵族。广大下层的旗人和民人,都是他们的压迫对象。

    旗人中真正有特权的,只是极少数的王公贵族家族和科举作了大官的,大多数下层旗人不过是他们的奴隶。他们的境况还不如普通民人。民人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旗人没有,旗人的人身关系是被限制在他们侍奉的贵族家族下的。在生活上被限制在驻地,职业上只有三种选择:当兵、科举、失业,旗人们没有务农、从商、手工业的权利,也没有自由选祖居驻地和迁徙的权利。关于刑律,在清初,旗人犯法所获得刑责要比民人轻,因此激发了旗民矛盾,于是从雍正朝改革,加重了旗人的刑律,旗人在法律上的优势也没了。

    旧北京城里的下层贫苦市民阶层,基本上都是旗人。北京城里有钱的,除了大官和王公贵族,就是山西和山东的商人。八旗的兵员固定,数额有限,科举上旗人也没有高于民人的特权,旗人中的大多数出于常年失业的状态,一般的民人如果不当兵不中科举,还可以从事手工业农业,或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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