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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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沈福喜每日下午的课程就变成了农耕理论课,她还认认真真地做了笔记,琢磨着看明年能不能在自家后花园开一小片地实践一下。
入了七月之后,天气一天热过一天,但是比起在南方的日子,却着实好过多了,所以沈三老爷、赵氏和沈福喜成了府中难得不觉得热得受不了的三个人。
这日沈昱靖放衙回来,出汗出得衣裳前后都快湿到外头来了,进门便先抓了把蒲扇,呼啦呼啦地前后猛扇。
沈福喜坐在临窗大案前整理下午的笔记,悠哉地说:“阿哥,你安稳地坐下歇会儿,不要动来动去的,没听过一句话么?心静自然凉。”
沈昱靖翻了个白眼道:“你在房里守着冰盆自然是心静,外头天热得跟蒸笼一样,我这还是晌午换了身衣裳的,不然早就湿透了。”
“我跟阿娘刚到庆州那个月,简直热得恨不得抱着冰盆儿睡觉,阿爹在家不出去的时候都是打着赤膊只披个夏布的对襟背心儿,待着不动都是一身一身地出汗,也不忍心再叫丫头们过来打扇子。”
沈福喜放下手里的笔,把刚写好的部分放在一旁晾干,笑着继续说:“阿爹热得受不了,就写了这五个字贴在屋里墙上,觉得热了就盯着那字猛看,一边看一边还默默念叨。后来有一天,他突然一脸高兴地扭头对阿娘说,我就说这法子有用,你看,我现在只要盯着它看就不觉得热了。”
沈昱靖被妹妹说的吸引住,手里的扇子都忘了扇,追问道:“真的有效么?”心里琢磨着自己是不是也该写几幅字,书房、卧房、衙门里头都贴一贴。
正想着,就听沈福喜说:“最后啊,阿娘白了阿爹一眼,没好气的说,眼瞅就立秋了,天儿自然是凉快下来了,那里是你那幅字的功效。”
沈福喜说完自己先笑得歪在椅子上了,然后打趣地说:“阿哥,你说,这究竟是有用还是没用?”
沈昱靖上前咯吱着妹妹的腰间,道:“你这小妮子越发精怪了,从庆州回来之后就会笑话阿哥?”
“哈哈……阿哥我错了,我不敢了……哈哈,真的不敢了。”沈福喜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胜讨饶。
沈昱靖倒也见好就收,转身无意间看到桌上的册子,拿起来扫了几眼,见都是种地的东西,不免有些惭愧地说:“我最近都把这件事给忙忘了,没想到阿陆那家伙都开始研究农耕了?”
沈福喜伸手把册子抢过来道:“你们两个半斤八两,那天喝了酒一顿豪言壮志,如今怕是只有我还记得了。”
谁知,这话说完还没过三日,陆云景就叫人送了帖子过来,说自己与那几个西洋人已经约好,请沈福喜和沈昱靖后日休沐的时候,一道去京郊的白云观一聚。
偏生约好那日正是沈昱靖的岳母姜娘子做寿,身为女婿的他是绝对不能缺席的,便将妹妹托付给了陆云景,还一个劲儿地叮嘱,一定要多带几个人去,对方毕竟是西洋人,谁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打什么歪主意。
于是,三日后,陆云景带了四个家丁护院,一大早便到沈家来接沈福喜。
沈福喜除了小黑之外,还硬被家里塞了八个家丁。
最后陆云景骑马,沈福喜和小黑坐车,后头跟着十二个膀大腰圆的家丁,哪里是去道观的模样,简直像是去抢亲。
白云观在京城西郊的不远处,算是京城附近最是鼎盛的道观了,后面整座山都归观中所有,前面接待普通客人,后头上到半山腰的位置,许多幽静的独门独院错落地点缀在山中,便于接待京中的达官贵人。而山顶则是观中诸人的住所,后山据说是观中众人种地、练武的场所,只是都不许外人入内。
陆云景路上大致跟沈福喜介绍了一下情况,这次跟几位西洋人见面,主要是通过成大人联系上的。他们这几日都在观中居住,主要是为了画大梁的道观是什么样子。
成大人派人跟他们说了这件事,这些人满口答应,只不过他们如今画作尚未完成,不愿离开白云观,便问能否在观中见面。
陆云景自然满口答应下来,于是便定在了休沐这日,只是没想到沈昱靖会有事不能一道前来。
沈福喜今天早晨见到陆云景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但是一路上看到他一切如常,便也放松下来。
白云观离着京城并不算远,从沈家出发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大门口。
陆云景骑马领先马车大半个马身在前面带路,绕过大门直奔旁边的山路,朝山上又走了一段路之后,便出现石板铺就的台阶,马车已经不能再继续向前了。
陆云景扶着沈福喜下车,极其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说:“侧门就在前面了,要爬一小段石阶,很快就到了。”
白云观不愧是从前朝便十分有名的道观,观中草木葱郁,建筑也颇有古意,进入侧门之后便被一阵清凉所笼罩,似乎与外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陆云景对门口的道童道:“我跟几位西洋画师有约,今日是特来拜会的。”
道童被沈福喜身后的小黑吓了一跳,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沈福喜牵紧小黑的引绳,再三保证不是凶犬不会出事。
小道童稍稍平静下来,带着两个人朝里面走去,边走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小时候被大狗咬过,所以看到这样大的狗总是有些害怕。”
沈福喜闻言笑道:“小师傅如今也不大,倒是已经开始说小时候了。”
小道童脸上一红,连声道:“施主莫要取笑小道。”又走了一段路,他停住脚步指着不远处道,“那几位施主如今在上头作画,两位自行上去便是。”
陆云景拉着沈福喜又爬了一段山,转过山路果然看到三个金发碧眼的男子都在一片石崖边上,面前支着木质的画架,架子上绷着画布,手里托着调色盘,拿着笔刷正在画远处草木掩映下的道家建筑。
“……”陆云景虽然以前也见过几次西洋人,但这还是头一次要面对面的打交道,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三位先生,日安。”沈福喜上前微微欠身,“我们之前通过成大人与几位先生联系过,今日特来拜会。”
“哦,你们就是成说的人。”其中一个人转身看到陆云景和沈福喜,指着陆云景道,“英俊的年轻人,我在成工作的地方见过你。”
陆云景赶紧也微微欠身,学着沈福喜的样子道:“三位先生,日安,打扰你们作画了。”
“没关系。”说话的这个人放下手里的画笔,“我叫洪峰,很高兴认识你们。”
这个自称是洪峰的人,说话虽然发音和语气都有些怪,但是句子和句意却都很是完整,沈福喜不免露出赞赏的神色。
“我来大梁已经五年了,你们的官话我说得还不错吧?”洪峰见状很是得意地挑挑眉毛,夸张地做了个鞠躬的动作,“这位美丽可爱的小娘子,能得到您赞赏的神色,是我最大的荣耀。”
陆云景不免觉得这人有些疯癫,下意识地将沈福喜往自己身边带了一下。
沈福喜知道西方人的性子大多这样,若是那种沉默寡言的人,怕是也不会这么大老远跑到大梁来待这么多年。
她没有直接提农作物的话题,而是道:“其实这次主要是我很想见诸位来自遥远西方的先生,刚才我也看到了你们的画技,这一切都与我们大梁有很大的区别,这让我对你们的文化十分感兴趣,不知道您是否愿意满足我的这种好奇,跟我讲一讲你们那个遥远的国度的事情?”
洪峰听了这话十分高兴,咧着嘴笑着说:“这位小娘子,我们真是殊途同归,我也很喜欢你们大梁的文化,我还特意取了个跟你们一样的大梁的名字,我觉得自从我的双脚踏上这片土地,我就深深地爱上了它,我恨不得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过它的每一寸土地,把它所有的美丽都留在我的画笔下。”
“哦,当然,我也依旧十分爱我自己的国家,很高兴会有人对我们的文化感兴趣,我一定会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和兴趣,要知道,我的国家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当你了解它之后,你也一定会爱上它的。”
洪峰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给沈福喜讲了自己国家的种种,文化、风俗各种,沈福喜认真聆听的模样让他格外得意,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他两个人已经被他无视了,最后干脆到一旁去修改自己的画作。
陆云景也是第一次听说大洋西边的那些事,所以在一旁也听得有趣,不过心里又忍不住觉得,果然还是番邦,许多文化和风俗都是那样野蛮粗俗。
文化和风俗讲得差不多之后,沈福喜佯装无意地问:“洪峰先生,你们国家吃的东西也跟我们吃的一样么?”
“当然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洪峰一脸幸福地说,“大梁的食物简直是太美妙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东西在你们的厨娘手中做出来就是人间美味,在我家女佣的手中做出来就像是猪食一样。我想,就算是为了我自己的嘴巴和胃,我也要留在大梁。”
“那你们国家都吃什么东西?”沈福喜终于把话题引向了自己的目的,“我听人说你们那边有一种像长满珍珠的木棒一样的食物十分的美味,但是先生却说大梁的食物更美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长满珍珠的木棒?”另一个在旁边修改油画的人忽然插言道,“你说的是玉麦么?”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感情互动,实在是,从昨天就开始憋,说多了都是泪啊(┳_┳)。。。
我查了半天,似乎僧道都可以称呼客人做施主,也不知道对不对,暂且这样写,亲们又知道的记得告诉我一下哦~么么哒~
第一百零一章()
沈福喜听到这话顿时扭头,这才仔细看清楚说话的人。
这人自然也是西洋人,但是与洪峰略有不同,高鼻深目,皮肤也偏黑,口音上也有些区别。
“你们,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么?”沈福喜问。
“是的,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洪峰是个格外自来熟又话多的人,他直接充当了引荐人,指着说话的人道,“这是郎维,我来自尔色塔日,他来自多丹那尔,我们两个国家离得不远,我们是在来大梁的船上认识的,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就一直结伴而行了。”
好吧,不管是尔色塔日还是多丹那尔,沈福喜都可以肯定,自己前世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样两个地方,进一步的肯定了自己穿到了异时空,好在生态环境和饮食风俗都跟地球相差不多。
“什么麦子还是棒子的事情,你们问他就对了。”洪峰拍着郎维的肩膀继续说,“他的家里在多丹那尔有很大很大的庄园,比我可懂得多,我只认得它们煮熟后的样子。”
“谢谢你,跟你聊天十分愉快。”沈福喜向洪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又朝郎维友好地笑笑。
郎维跟洪峰比起来内向腼腆许多,大梁的官话也没有洪峰说得那么纯熟,基本都是沈福喜问一句他才答一句。
寒暄了几句,沈福喜便转入正题问:“你刚才说得玉麦是什么模样的东西?”
郎维想了一下,干脆拿过炭笔,在纸上速速地涂起来,很快就画出了雏形。
沈福喜从来没想到,自己看着一个玉米棒子的素描会这样激动,简直要热泪盈眶了。、
当然,她坚决不承认这是馋的,一定是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情太迫切了,嗯,一定是这样的。
“对,这就是我说的东西。”沈福喜激动得说,“郎维,你知道这种东西怎么才能弄到么,我可以出钱跟你买。”
郎维先是有些疑惑,然后又一脸恍然地说:“你们也养金刚鹦鹉么?”
“金刚鹦鹉?”陆云景疑惑地问,“是一种鸟类么?”
“是的,我的伯父很喜欢金刚鹦鹉,他在家里驯养了许多只,为了给它们寻找食物他真是费劲了心思,最后在山里一些农夫家中发现这种果实像棒子一样的植物,而那些金刚鹦鹉都十分喜欢,他便在家里种了许多供它们吃。”
“是的,我前两年在南边的时候听说过这种东西,但是他们似乎是叫珍珠米或者是番麦,我刚才怕说了名字你们不知道,所以才描述了一下。”沈福喜高兴地说,“我已经找了很多地方了,但是一直都没有找到,不知道你能否帮我们弄一些种子来,我会给你酬劳的。”
“酬劳就不用了,秋天的时候我去找伯父要一些种子来给你就是了。”郎维倒是个实在人。
“您的伯父如今也在大梁么?”沈福喜眼睛都快放光了,玉米难道就在自己身边么?
“是的,他跟我一起来的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