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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住我隔壁的曾先生-第137章

小说: 住我隔壁的曾先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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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可气的是,我居然听到那个男人用钱来衡量她的感情,那一秒,我忍不了了。

    在我看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认为一个男人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一个女人的真心,这种侮辱,比把这个女人强行拉到床上更为可耻,他是在侮辱她,可同样也是侮辱自己曾经的选择。

    我身边有很多**,玩玩感情,不懂什么叫自取其辱,而曾子谦说出那句话时,我便觉得他们是同一类人。

    我想嘲讽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说,我想劝慰她,可我清楚,她不需要。

    这么多次的来往中,我知道她不是弱质女流,她是喜欢躲起来哭的女孩子,所以那一次,曾子谦来找我,我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发现她眼眶红了,一定要先抱住她。”

    她最需要的,还是那个男人的拥抱啊。

    我为什么那么清楚呢?说起来挺过意不去的,因为当我鼓起勇气抱住她想给她一点安慰时,她只说了一句谢谢。

    这么简单的两个字,就让我认识到了一点――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一种人,一种不愿意向命运妥协,一种不愿意跟任何人将就的固执着。

    我想我们都是足够偏执,都有撞到南墙不回头的劲儿。

    回西递的那段时间,我借口去林伯那里练字,试图让自己忘却这种不被人待见的情感状态,的确,我想让自己稍加冷静,可是回城之后,得知她曾找过我,第一时间里,我又去见了她。

    这一次惨了些,毕竟见了血。

    也是这一次,我和曾子谦真正的站到了对立面。作为男人,我当然了解他那所谓的占有欲,或许是处于一种报复的心理吧,即便得知她已有了选择,我还是当着他的面,试图拉近和她之间的距离。

    她一定想不到的,在她心底心思纯良的梁文浩,居然还有这种小心思。可如若我不这样做,那个男人,怎么把她当成宝呢?

    哪怕,这么做的结果,换来的只是一个婉拒,我也觉得,值得了。

    付女士身上有着许多母亲的共性,得知这么“优秀”的儿子被拒了,心底多少不是个滋味,她不忍心安慰我,索性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有人因为广告的事情陷害了她。

    付女士说,文浩,倘若你还没有放弃,我就可以摆平这件事,但如果你承认自己输了,你也要告诉我,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知道那个陷害她的人是谁,理所应当的想到了她可能承受的一切,面对各种病状的病人,我没怕过,面对血粼粼的手术刀,我没担心过,然而,这一刻,我却害怕,看到她掉眼泪。

    ps:最近有点私事都在忙,建议晚上刷新,让你们久等了我要狠狠地说一句对不起,话说,我六号要外出一个星期,在这之前,你们想看梁文浩,还是赵阳和小白?

不要发给我一张好人卡() 
连续一周我没再打开笔记本,每天夜里咀嚼着思念的味道其实并不好受,今天一早,我重新背上行囊,告别了加德满都,乘坐一辆十二座的旅游车,行至博卡拉。

    落座的小酒店环境不错,斜对面就是著名的雪山鱼尾峰,彼时正值黄昏,殷红的晚霞把巍峨的鱼尾峰涂染的妩媚多彩,一家小型直升机从山腰飞过,山峰于是有了动感的灵性,我的目光落在雪峰上久久不能移动,好一会,开口说:“你好吗?我又回来了。”

    回忆这种事情,真的是没法克制的,即便我没有住进之前的那一家酒店,即便我是一个人过来,可是某些情景,依然不由自主的涌现在脑海,那还是几年前。

    其实我还蛮天真的,以为自己不去想,某些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忘记,但是实际上呢?那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好似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

    我不是没追求过,得知她只身前往西藏地区,除了惊讶,就剩下担心了。正如付女士预言的一样,她和他之间出了问题,一个躲进了西藏,一个飞往了国外,可见其中的误会有多大,黑子告诉我,他们分手了。

    我很清楚这个时候倘若我追过去会是一种什么情况,照理说,我追求一个单身女人是没问题的,可她不一样啊,她是一个刚分手的单身女人。

    心理学上有一个有趣的实验,在一个普通的单身女人和一个刚失恋的单身女人之间做的实验,而实验的结果表明,刚失恋的女人更容易得手。

    我是学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这一刻我若是追出去有悖于君子的行为,说的不好听点,就是趁虚而入,可感情这种事情,有时候是没法用一般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我说服了自己,去找了她。

    川藏线只有一条,可是和这条路线有关系的地理面积还是十分辽阔的,想要找到她,何尝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实在没办法了,我只能跟爷爷的故友打了电话,一边前行,一边找寻。

    我是带着追求她的打算来的,我想,就算我现在的行为不算个君子吧,有什么关系呢?还有什么比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更重要的呢?

    所以,我厚着脸皮来了,并且死皮赖脸的留下来了。就这样,一路跟着她,来到了尼泊尔。

    加上这一次,实际上我已经来这里三次了,我对这里的一切还算熟悉,也知道自己对某些食物过敏,比如说,咖喱。

    她对我的排斥浓厚了,我只能想着法子博取同情,即便那样讨厌这食物,我还是强忍着吞了下去。她不是狠得下心的姑娘,得知我拉肚子后,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人都是有预感的,我能感觉到她的心正在被我慢慢融化,即便每天夜里我都想着搂她入睡,可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我想,再等等吧,给她一点时间疗伤,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一度这么认为,即便回a市之后,我也不断的克制自己。黑子说我太傻,这么好的机会不知把握,恐怕会后患无穷。我笑,却舍不得委屈她。

    我也是个男人,怎么可能一点儿**都没有呢?两个人独自相处时,我想过很多种方法拉近我们的距离,最后都妥协了。

    我以为,她想开公司,我帮忙注册找址就是喜欢;公司没业务,默默地拜托付女士多加照顾就是呵护;不想她喝酒,又不忍心伤了她的自尊,索性陪她一起喝,就是疼爱,我以为,她会感动。

    她的确是感动了,可我清楚,这种感动,和她对曾子谦的关注与喜欢,根本不一样。

    我是介意的,我不知道和那个男人相比较,我到底哪里不好了,我反问过自己很多次,还有什么我没做到的?要不然,我就怎么都走不进她的心底去呢?

    后来,我知道了。得知曾子谦有遗传病史时,我就明白了,其实我挺愧疚的,他们之间有着坚固的阶级差距,这是外界无法更改的差距,而他的遗传病史,迫使这个男人选择离开,哪怕是用被误会的方式。

    如果不是深爱,谁会这么做呢?

    和曾子谦在酒吧喝酒之后,我第一次因为两个人的感情而感到震撼,她被伤了自尊伤了心,还在记挂他,他身体有恙,还来拜托我。一个男人拜托另外一个男人照顾自己的心爱的女人,这本身就是一件需要鼓足勇气做的事,更何况,他还是个病人。

    我终于遗憾的意识到,他和她之间才是一对,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局外人。

    更让我觉得惭愧的是,在我不知道这个事实前,我曾一度的以为,曾子谦是配不上这么一个好姑娘的,好几次,看到她受委屈,我都替她不值。

    如若我们三个人没有纠纠缠缠的这几年,我想我一定不会相信,我们的身边,还有这样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我知道他对她的重要性,得知他要隐瞒她病状时,除了有些认同他之外,也很清楚一点,对我而言,这也是一个机会。实际上,她并不是不喜欢我,只是她太死心眼,一颗心,只能容下一个人,现在这个人要走了,还是让她误会之后离开的,对我而言,怎么不是一个机会呢?

    我承认,我对这种类似于施舍来的机会并无兴趣,我有自己的骄傲,只是骄傲,抵不过对她的心疼。所以,在他航班飞走的前一天,我还是把那个男人离开的时间告诉了她。

    我想让自己彻底的做一次抉择,倘若曾子谦选择遗忘,她也会彻底的跟过去告别,倘若他们不愿意敞开心扉,那么我的靠近,也不算是趁人之危。

    而事后我才知道,我查到的航班信息,不过是曾子谦的掩耳之行为而已,我想这是一种试探,他在试探我,试探我,到底是不是一个,真心对她的男人。

    我们怀揣着各自的心思,好在,都是为了一个姑娘。

    我以为,牵挂这种东西,总会随着时间慢慢减淡的,我也认为,一个留给姑娘伤痛的男人,会让这个姑娘迫不及待的想要忘记,但结果是,她还是牵挂,她还是没有忘记。

    我不知道帮她调查曾子谦时我到底是处于哪一种纠结的心理,一来,我希望自己能够满足她的小心愿,查出她心底的疑惑,可反过来,我又希望自己什么都查不到,至少这样的话,她就没有任何理由等下去了呀。

    然而,当我得知曾子谦的前妻和她一所学校时,我又纠结了,我知道,这个线索,一定会让他们之间继续纠缠下去,付女士说,干脆就保密吧,对她也是一种保护。

    可是我很清楚一点啊,想要得到一颗完完整整的心,必须让那个人,彻彻底底的,被她从心底撵出来。

    我多幼稚啊,或许,这种偏执,也是我和她一直没有真正走到爱情最深处的一个缘由。

    陪她解惑的这大半年里,我一直都在劝说自己,梁文浩啊,你千万等忍住啊,人家姑娘现在还没死心,你要是走近了,用强了,人家姑娘可得扭头就走了,偏偏每个送她回去的晚上,我又会责备自己太过小心翼翼,一个月也就算了,三个月也就算了,这都大半年了,你怎么不像个男人一样,牵着她的小手试探试探?

    我不是犹犹豫豫之人,可在这件事上,我却没敢轻举妄动,这会儿网上流行了一句话,叫做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只看了一眼,我便觉得这短短的几个字,已说出了我的心声。

    我不是圣人,付出了感情,自然是想要一份回应的,可我不着急,我想,忘却一个人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的确,曾子谦离开的七个月里,我从未主动跟她告白过,我甚至连牵牵她的手都会有所犹豫,可我想,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在她的身边,会不会也是一种无声的告白呢?

    七个月了,如果那个男人已经大病痊愈,应该会选择回来找她吧?可是他没有,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选择放弃了呢?

    事情的转折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杰克带着一群斯坦福的同学来到了国内,我请客,大伙儿坐在一起喝酒,他喝多了,扯着嗓子问我:“嘿,文浩,你跟你的梦中女神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只是一句八卦,却引来了无数吃惊的眼神,好吧,我承认在学校时,我对女孩子的确有些不近人情,也难怪杰克爆出这个消息之后,大伙儿这么好奇。

    被问的多了,我只能求饶,几个同学笑着说这不是学霸的一贯风格,吵着让我把她叫过来。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也想把她叫过来,只是害怕这群疯子吓着她。

    电话拨通,我瞥了一眼室内二十多双眼睛,小心翼翼的说了句我喝醉了,我太了解她了,自然是知道这么一句话会让她立即赶过来。

    她就像是我藏起来的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我只舍得默默观赏,不喜欢别的男人多看她一眼,哪怕握个手,要知道,相较于国内,这群外国佬还是很开放的。

    实际上,对于她,我已经等了很久,我承认,我不想继续等了,这种情感换做平时还能稍微的克制住,然而在酒精的诱导下,我便露出了真面目。

    不要发给我一张好人卡,我只想当你的男朋友。

    ps:强大的概括能力出现了。应该还有两张左右的相关内容明晚见。

喝最烈的酒() 
大约是昨夜梦境的内容是令人欣喜的,今早醒来时我的心情还不错,决定走出去看一看。博卡拉的早市没有国内的那份喧嚣,反而处于一种安静祥和的状态中,沿着一条狭窄的小巷子,能够摆出好几里地。

    顺着巷口往前走,我停在了一个卖手鼓的地方,看着摆放整齐的非洲手鼓,我选了其中一件,拍打了两下,立即付了钱。

    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是值得我们保存收留的。

    就这么转悠着,竟然转悠到了晌午,我选了一家混合餐厅,要了一份牛排和水果沙拉,便在窗口坐下。

    服务生端上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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