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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女友曾奇葩-第7章

小说: 我的女友曾奇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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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1 曾奇葩并非我的绯闻女友3() 
“一个连自己生日都不太记得清楚的女人,一个按照正常人思维无法去理解的女人,一个总是慢上十六拍,永远跟不上这个世界步伐的女人。”

    “好了,你清白了,释放。”天宇将环在胸前的手放下来。

    我端起咖啡一饮而尽,妈的,我烫死了,都是曾奇葩那奇葩害的。

    “天宇,现在是什么情况?”石原还是没看懂。

    “情况是白辰熙现在清白了,那个女孩不会是她女朋友。”

    “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根本不是白辰熙的菜,怎么说呢?就是她根本不合白辰熙的胃口。”

    “尼玛,白辰熙的胃口大着呢,我估计他除了屎之外,什么都是他的菜,他绝对什么菜都能驾驭。”我的拳头终于还是冲着石原挥过去了,此时我只想对他说一个字:爽。

    你看吧,所谓的绯闻女友根本就不存在,绯闻就是绯闻,缺乏真实度,一个女生在为她猜中了她偶像的女友而骄傲,我想曾奇葩这个绯闻女友永远不会变成现实,为什么呢?因为我不愿意承认,你看吧,我又把那个否认的靶子拿出来了。

    “喂,白辰熙。”又有人在叫我,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认识我,我真想去死。

    “什么事?”我转过身,一个女孩出现在我眼前,我用两个字形容她:强势。医学院里有很多这样的女生,我渐渐相信学医的女人都很强势,我就喜欢高度概括。

    “你跟天宇。。。你跟他。。。真的。。。如传闻。。。”我可以初步推测这个女生要么是奔着我来的,要么是奔着天宇来的。我有注意到她的称呼是省略了齐天宇的齐字,而我的名字,她叫起来没有任何省略。据说,关系的亲密度与被称呼的名字的省略度成正比。关系越亲密,名字省略度越长,比如白辰熙,跟我一般关系的人叫白辰熙,如他们,跟我关系较为密切的人叫辰熙,如高中时代的天宇和石原。跟我关系最为亲密的人叫熙,如大学时代的天宇和石原。妈的,我讨厌他们叫我稀饭。我通过这条结论去断定眼前这个女生是奔着天宇来的。

    “你怎么不去问他?”

    “他说是,我不相信。”我知道天宇那小子又开始逃避了,好吧,就给你两个月时间忘记那个女人,这次我帮你,欠我的债,我先记着,他日加倍奉还。我估计你他妈一辈子都还不完。

    “如传闻的一模一样。”我坚定的说道,我旁边有人经过,我举起我手中的组织胚胎学遮住我的脸。

    “这么说,天宇真的是你女朋友吗?”她脸上漂浮着乌云,哦,快下雨了。

    “不是,是我是天宇的女朋友。”作为一个好哥们,就要尽量去贬低自己来抬高对方,没有关系,就让她们觉得我扮演着女人的角色吧,这样,心里起伏不会太大,你觉得让她们去接受:第一,我喜欢的男人有女朋友了,只是那个女朋友是个男人。第二,我喜欢的男人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哦,我想她们接受第一种观点心里会好受一点。

    “熙,你刚刚跟那女生说了什么?”

    “我说我是你女朋友。”

    “妈的,白辰熙,你说的太好了,我估计那女生不会再来找我了。”齐天宇高兴的跳起来,我发誓我在高中从来没见过他这样,他一贯的绅士形象哪里去了?是时间的摧残,让所有完美不再完美?或许,从来就没有完美,只是因为时间证明了一切,撕掉了外皮,渐现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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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2 回头注定再次遇见1() 
我不知道傻瓜这个词是怎么被定义的,在我的定义中是:一切凡是别人不相信的事情都会相信的人就是傻瓜。曾奇葩绝对适合这个词。我想我那天也勉强配用上了这个词,因为我居然相信那个所谓的传说,站在街上,数三秒,然后头也不回的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掉,彼此就再也不会相见。

    我想我一定是太不愿意见到曾奇葩那个女人了,否则我不会去相信那些所谓的传说。哦,对了,这与其说是傻瓜,还不如说是无奈。面对曾奇葩,我绝对只有无奈。更多的是束手无策。

    我记得那天我们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说你们相信那站在街上。。。彼此就不会再相见的传说吗?石原说怎么不会遇见,地球是圆的,早晚还是会遇见,那传说不可信。你看吧,连石原都不会相信的传说我居然会信,我脑袋一定是秀逗了。

    我发誓我在听到石原的回答后差点噎死。我的确有忽略地圆说,妈的,那地球为什么不是方的?天宇说那也有可能不遇见,比如说两个人都不走动,就不会再遇见。我可以阻止我不走动,我无法阻止曾奇葩不走动,哦,她不是在走动,她是在乱闯乱撞,总有一天,她会像一辆讨厌的卡车一样飞驰向我撞过来。走路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妈的,我停在原处也会被撞死。

    我的妹妹是个6岁的小女孩,我的每一个女朋友她几乎都见过,她对着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哥哥,那个姐姐不好看,我们明天换一个好不好。那小孩分明是想我每天换一个女朋友,这样,她每天都有不同的礼物。不用质疑,我的妹妹是现在住在我家的女人生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爸爸,就是白峰那小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白峰那小子一生有无数的女人,但是他只和两个女人结婚过,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就是我眼前这个叫白辰星的女孩的妈妈。

    这个小孩想要一个英文名,我说我英文很烂,不知道起什么英文名,她抖动着她的裙子告诉我说他们班的学生都有英文名,妈的,我还没有英文名呢。我说你叫白辰星,那就叫做ar吧,她高兴的点着头,第二天起床她就告诉我:哥哥,我觉得我好喜欢这个名字。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我喜欢哪吒。我说这跟哪吒有什么关系。她说哥哥有听过那首歌吗?是他(与ar有些同音),是他,是他,就是他,少年英雄小哪吒。

    我发誓我不喜欢去游乐场这种地方,人多又嘈杂。好吧,我白辰熙连死都不怕,我就怕高,我在高中校园做过的最丢脸的事情是爬上软梯,然后站在上面不敢下来,最后是被天宇背下来的,这件事情成了我们学校茶余饭后的娱乐话题,妈的,有那么好笑么?

    带ar去游乐场玩,这是偶尔一次的事情,我唯一庆幸的是这家伙也怕高,这样,我就不会被拉着去坐那种被称为摩天轮以及飞车之类的东西。我想我应该尽量少和ar呆在一起,我怕我会给她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哦,我不应该去祸害小孩,小孩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怕ar会成为像她哥哥一样的混蛋。

    ar总是把我们和童话故事联系在一起,她说天宇是拯救公主的王子,因为天宇有着俊美的外表,善良的心。她说石原是拿着毒苹果的巫婆,她亲眼见证过石原在我面前是怎样将他的前女友批判的一文不值的。

    我问她我是什么,我记得她当时仰起头张着嘴巴想了好久,这分明是找不到角色的表情,我却还保留着几丝期待。最后她说,哥哥是坐着扫帚的哈利波特。我说只有扫把星才喜欢坐着扫帚,我不要那角色,换一个。她又想了好久,最后说哥哥是小矮人。哦,我快被气炸了,ar,你有见过长得这么高的小矮人吗?你有见过长得这么帅的小矮人吗?你有见过长得这么年轻的小矮人吗?

    我说如果你找不到让我满意的角色,我再也不带你去游乐场。她抠着头皮,憋红了小脸,总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了一个让我满意却又勉强接受的角色:哥哥是挥着翅膀的天使。哦,我当时是勉强接受了这个角色,因为我觉得我配不上这个角色,但是我怕她接下来会说哥哥是白雪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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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3 回头注定再次遇见2() 
“哥哥,我想吃尖尖头冰激凌。”ar对着我说道,眨巴着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我的妹妹长得有点像混血儿,我估计她长大会是个大美女。哦,对了,她说的尖尖头冰激凌其实就是甜筒之类的,因为它底部是圆锥形。

    “你就在这边等我,我去买,记得不要走动,站在原地等我回来知道吗?”

    “恩,我一定就站在原地等哥哥回来。”我走离开游乐场中心,去远处为她买冰激凌。

    我再次回来的时候游乐场中心没有她,我往四周环顾,方才发现她和一个穿着玩偶服的人站在一起,那个人打扮成熊猫的造型,头上戴着熊猫头,我用四个字形容是:密不透风。我想我佩服这种在大热天还能穿成这样的人,我想或许是那种叫做钱的东西逼迫的,白峰那小子的钱应该全部颁发给这种人,白峰那小子该端着破碗去做乞丐,经历日晒雨淋。

    我走过去把冰激凌递给ar,准备牵着她离开,她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看着那个人,依依不舍的表情。

    “姐姐,你怎么不说话了?”ar询问着眼前这个人,从她口气中我听得出她很喜欢眼前这个人,现在我应该可以推测是个女人了。

    “再见啦,小朋友,祝你在今天玩得开心。”

    “姐姐,你声音怎么怪怪的?”

    “再见啦。”

    “姐姐你刚才不是这个声音,姐姐你好好说话嘛,姐姐要吃冰激凌吗?”ar很少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吃的,我再次确认她真的很喜欢眼前这个人。

    而此刻那只熊猫很快往远处跑去,我绝对没有搞清楚是什么状况,ar。

    “哥哥,把姐姐追回来,把姐姐追回来。”ar指着远方哭诉着。

    我执行着ar的命令,我想我很快就要追上那个人了,而她重重的摔倒在地,然后挣扎了好久都没从地上爬起来,她的熊猫头落在旁边,我就不该过来追这个奇怪的人,妈的,她奇异的举动我应该猜个十有**的,我怎么就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点。不注重细节的人往往会被害死,你看吧,那辆卡车向我撞过来了,而我分明是飞快的冲着它跑过去的,我八成是活腻了。

    “你没事吧。”我走到了她跟前伸出手,她的头死死埋着,只是因为压力使得爆炸头不是像以前那么蓬松。所以,我并没有立刻认出她来,我估计我要是认出她来我会装作没看见她。

    “辰熙,你好啊,好久不见了啊。”她抬起头来,我的血压很快开始上升,哦,曾奇葩,我多么希望我在做一场噩梦,所以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曾奇葩依旧在我眼前。实践证明传说都是假的。

    “曾奇葩,看见你我一点也不觉得好。”

    “辰熙,对不起,我。。。我。。。那天有回过头,所以你又遇见了我,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你讨厌见到我。不过我向你发誓我只回过一次头。”曾奇葩的手竖成了一的形状。

    “你听说过五十步笑百步的故事吗?”

    “没有。”她摇摇头。哦,这真是个白痴的提问,一个原始人怎么会知道。

    “是什么故事,辰熙?”她好奇的问道。

    “我记不起来了。”我再也没有力气给这朵奇葩讲解。

    “姐姐,你没事吧?哥哥,快把姐姐扶起来。”

    我最终还是扶起了曾奇葩,她脱下玩偶服的时候我彻底崩溃,因为ar说她穿的衣服好好看啊。哦,对了,我想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曾奇葩居然在和ar坐过一次旋转木马后,仿佛成了十年后重逢的旧友,我亲眼见证了她们在旋转木马上放声大笑的表情,简直是一模一样。我努力去挖掘ar为什么会和曾奇葩这么投缘的原因是:我说过曾奇葩绝对处于三岁时期,那个连排便都会无比高兴的时期。试问一个三岁的小孩跟一个六岁的小孩怎会没有共同话题?ar说姐姐,你喜欢哪吒吗?曾奇葩说我好喜欢他啊,我喜欢他去抽龙太子的经的时候,太厉害了。ar说对对对,姐姐我也喜欢那一节。于是她们手牵着手聊了两个多小时的哪吒传奇。

    我想那句话说的太好了,女人只要有共同话题就能在一分钟内成为朋友。妈的,**,喜欢哪吒抽经,我真想抽了曾奇葩的经。

    这件事之后,我觉得曾奇葩要彻底在我的世界消失掉。我用四个字形容:太不容易。她又再次上了车,喂,曾奇葩,你都不看车牌吗?你上错车了。还有,你那天为什么要回头,你回头我们就会再次遇见知道吗?你这个笨蛋,你看吧,我又开始相信那个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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