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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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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她对我姨丈好凶的,一会就打电话给他问问题,一会又跟他拌嘴,还说要离婚。”

    真是个很傲娇的女人呢。

    兰仲文抿唇笑,“那你以后可不能学你小姨跟我闹离婚。”

    “那肯定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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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序正在继续码字,希望晚点可以上个二更补偿宝贝们,么么哒,我爱你们!

第四十七章 见家长() 
“兰花儿,那我大学的事怎么办?如果老妈要我去香港,我们就要分开了。”

    兰仲文没说话,摸了摸她的头,见她神色不安,柔声安抚她,“不着急呢,慢慢来,你也别太难过了,还没决定的事,就不算是事,知道吧?等发生了,再来解决也不迟。”

    兰仲文这么一说,九九就安心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特别的信任他。

    次日,九九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换过无数套衣服,还是觉得不满意,总觉得没一件顺眼的。

    易珈蓝还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听觉极敏锐,听九九在房间折腾了半天,终于微微睁开一条眼缝,指着一条湛蓝色的雪纺裙说:“穿那条吧,去见家长嘛,就要穿得朴素甜美一点。”

    “这条?”九九听她给了意见,眉眼一喜,拿着雪纺裙过去给易珈蓝过目,“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去他家?”

    说到他字,九九脸色又红了。

    “你昨晚在说梦话,我听到了呢,你一直在那说,伯父伯母,请喝茶,那规矩的模样,估计姐姐见了都得欣慰。”易珈蓝笑她,“连梦里也在练习怎么讨好未来公婆,不错嘛,很上心。”

    两片红霞从九九脸上飞过,她轻声道:“你以前见家长是怎么样的啊?”

    易珈蓝凝神想了下,摇头,“我啊?我也不知道,有段时间我失忆了,恢复记忆后,我已经嫁给你姨父了,没试过见家长是什么滋味呢,想想还蛮遗憾的,没试过那种紧张的感觉,但是据我所知,我婆婆很喜欢我。”

    “是吗?”九九对她很好奇,坐在床沿问她,“你和姨父以前不是仇人吗?你们怎么会结婚的?”

    九九对这位小姨的事迹,也只是听过半桶水,一半靠听说,一半靠传言,可信度不太高。

    易珈蓝没说话,眼珠子亮亮的,“这事说起来很长的,一时半会也说不完,以后在告诉你吧,你今天不是要去见家长吗,我帮你打扮一下?”

    “好啊。”

    易珈蓝一个翻身,爬了起来,从自己包里搜出化妆品和卷发器,她先叫九九坐下,用卷发器把她的头发卷好了,然后拿出一张面膜叫九九贴着。

    她一边给九九修指甲一边说,“谈恋爱不要太急切,你要懂得保护自己,要记得,男人只有没有真正得到女人的时候,才会永远那么爱着她,所以,没结婚前千万别跟他发生关系,知道吗?”

    九九点头,似懂非懂。

    易珈蓝一看就知道九九不懂,把头低了一点说,“我跟你说啊,一个男人只有对一个女人付出更多,他才会越爱那个女人,相反,他为那个女人付出得很少,要什么那个女人都满足他,唾手可得,这样的女人,是最容易被男人抛弃的。”

    “为什么?如果这样,证明那个女人很爱那个男人啊。”

    “女人喜欢男人靠直觉,男人喜欢女人靠感觉,女人会越来越爱自己选的那个男人,而男人只有永远得不到才会永远那么爱着那个女人。”

    九九凝神听着,有些转不过脑筋来。

    年纪尚小的她,又怎么会懂成人之间的感情游戏?要说她幸运,那就是因为她遇上了兰仲文这个没情商的超级天才,除了情情爱爱外,没有他破解不了的东西。

    而九九的爱,正是羁绊住他的蒲苇,当他遇上她,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自他们牵缠在一起,便无法在分离。

    易珈蓝性感的嘴唇扬起,“你还小,跟你讲了你也不懂,这样吧,你有时间带他来给我看看,我帮你把把关。”

    “好啊。”九九眉开眼笑,面膜时间也到了,易珈蓝帮她把面膜拿下来,给她上了一层细细的粉底,九九的皮肤本来就白皙,象白牙粉底抹在她脸上,竟比她的肤色还低了一号。

    肌肤嫩得吹弹可破,易珈蓝满意微笑,“年轻就是好啊,脸上一个毛孔都没有,完美。”

    九九听她这么说,便笑了起来,易珈蓝又比划着手里的腮红,有些犯难的选着,“粉的好还是橙色的好呢?粉的红润,橙的可爱。”

    思来想去,最后选了粉的,按照易珈蓝的话来说,就是见公婆要尽量朴素,橙色比较显眼,会被瞧出苗头的。

    “最高级的化妆技术就是化完像没化,但气质和美貌提升了不止一百倍,见公婆嘛,话不用说太多,注意举止优雅,谈吐得体就好了。”

    九九受教的点了点头。

    易珈蓝化完妆,帮她把头发的卷发器取下来,一头蓬松的长发从头顶倾泻而下,衬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简直就像个灵钟秀毓的中国娃娃。

    又漂亮又有文艺范。

    易珈蓝不禁感叹,“都说我们易家人个个是俊男美女,果然不假。”

    九九望着镜中的自己,眼珠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净,她开心地笑了,换过衣服,她一蹦一跳地下了楼。

    到了兰宅,因着他们是高干世家,房屋不能大建特建,住的房子是40年代广州的豪宅,历史色彩浓重,斑驳悠久。

    门口的铁门也有点生锈了,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进去,院子跟萧老太太的宅子也不太一样,萧老太太把院外铺满草坪,还建了奢侈的喷泉,整体奢华端庄。

    而兰宅铺满沙石,停着十来辆军车,看起来很像是个操练场,壮观威严,九九看得吃惊,“门外看起来那么破,原来里面暗藏玄机。”

    兰仲文笑忍俊不禁,“别把我们家看得那么扁好吗?”

    九九哈哈大笑。

    兰宅的主屋被一道金色大门隔着,站着两个保镖把守。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近,两个保镖为他打开门,恭敬道:“少爷。”

    兰仲文淡淡点头,带着九九进屋。

    屋内设着一套大型的田园风格茶几,简雅大气,一个可爱的女孩正坐在沙发上玩洋娃娃,见兰仲文进来,甜甜地唤了一声,“哥。”

    兰仲文点点头,眼神温柔,“乖。”

    “哥,我作业写好了,等下你帮我看看吧。”小女孩立马缠上来,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很是可爱,她应该就是兰仲文同父异母的妹妹了。

    这女孩看起来很是敬重兰仲文,兰仲文也很喜欢她,摸着她的头说,“好,晚上我帮你看看,现在去玩吧。”

    女孩得了话,就像得了糖一样高兴,一蹦一跳地跑走了。

    九九大囧,看作业有什么可高兴的啊?居然开心成这样,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兰仲文检查她的作业呢?每次都被他损,弄得心情郁闷死了。

    女孩走后,九九才发现沙发上坐着两个中年女子和三个中年男子。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长得和兰仲文有几分相似,眉宇间携着丝凌驾人心的威严,俗称官威。

    他四平八稳坐在主位上,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威风凛凛。

    这人应该是兰仲文的父亲兰睿,他旁边坐着一个美艳妇人,头发盘得很端庄,一身黑色长裙,衬得她高贵优雅。

    其他几人,应该是兰睿的幕僚或者亲戚。

    果然是个庞大的家长会。

    九九脚步一顿,有些发憷,兰仲文的手掌扶住了她的腰,适时安慰她,“都是自己人,别怕。”

    于是九九深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

    她抬头挺胸,跟着兰仲文的脚步来到几人面前,面容含丹,一字一顿道:“见过几位伯父伯母。”

    看似得体淡雅,其实她紧张得背脊上都是冷汗。

    她一说完,几人都笑了,兰仲文稍稍低下头,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喊错了。”

    “啊?”九九懵了。

    “我来给你介绍。”兰仲文这样说,逐一给九九介绍,“这位是我父亲,母亲,这位是三叔公,二舅爷,还有我大姨。”

    每介绍一位,九九就跟着兰仲文的话头乖巧打招呼,“伯父好,伯母好,三叔公好,二舅爷好,大姨好。”

    说到大姨,九九特别留意了一眼,也就是安岑的妈妈,跟安岑也长得有点像,兰家人也一样是净出俊男美女啊。

    “乖。”几双眼睛同时聚在九九身上,细细打量着她。

    所有人都是好奇的,兰仲文这小子从小就聪颖过人,极有主见和目标,从来不需要长辈们操心,就算家境优渥,也年年拿奖学金,是真真的争气优秀。

    又因为长得绝对的帅气,早是军院中所有小女孩们争先恐后抢嫁的对象,但他一直淡淡的,没什么反应。兰睿也看出来了,这个儿子是十足十的优秀,到哪都给他挣面子,但是他对情这一块很是淡泊,就好像天生不会爱一样,对任何人都是淡淡的,冷冷的。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天生冷漠,年轻的时候兰睿常常想,会不会是因为他的母亲,所以他封心绝爱,冷漠到骨子里?

    兰睿这么想是有道理的,都说孩子三岁定终身,三岁之前他是什么性格,将来就永远是什么性格。

    兰睿自认英俊潇洒,年轻时候也是风流的性子,在十六岁的时候早就开过荤了,还是父亲特许的,父亲是这样对他说的,男人开过荤了,才会真正变得成熟,有男人味。

    不然忸忸怩怩的,就像个大家闺秀似的,畏手畏脚。

    他觉得父亲的话很对,没开过荤的男孩子,大部分腼腆害羞,兰仲文这样优秀,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腼腆或者木讷,于是早早就暗示过兰仲文,但兰仲文对女人始终不感兴趣,这可愁坏了兰睿,真害怕自己儿子有什么心理创伤,或者有什么不能言说的隐疾。

    他是个开明的人,整个中国都在进步,他也不能墨守成规,要做一个思想先进的人,只有思想提升了,眼界才能放得更远。

    他一直在担心兰仲文,直到上个星期,兰仲文突然来找他,跟他说,他跟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要和她结婚。

    兰睿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心里松了一口气,幸好自己的儿子没有隐疾。

    其实打从兰仲文提的那天起,兰睿就同意他了,兰仲文是个很有主见思想的人,兰睿知道他的婚姻不会掌握在父母手上的,并且也相信他挑的女孩一定不差,毕竟他向来有眼光。

    民主时代,他们对媳妇的要求只要兰仲文真心喜欢,人品好,善良,家境一般,就可以了。

    然后两人好好去在一起,细水流长。

    兰母细细看了九九很久,转过头低声跟兰睿说了几句话,兰睿点头,于是两人都满意地笑了。

    兰母跟兰仲文不亲,这是两人的性格使然,兰母性格文静,兰仲文冷漠,两人坐在一块,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

    但两人虽不亲,却也相敬如宾,结婚这事兰仲文自己有主意,兰母就是替他把把关,其他的,也就是随兰仲文自己喜欢了。

    整体来说,兰家人都是很开明的,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没多久,许多人还没跟着经济的脚步,所以兰家挑媳妇要求也不是很高,而且萧家很有名望,他们早就听说了,之前自家儿子跟萧九九走得很近他们也是知道的,两人门当户对,若是成了一对,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这头,几人看到萧九九本人,小脸蛋精致,模样乖巧,看起来很是讨喜。

    所以第一关,九九成功了,兰家人对她的印象很好。

    午饭九九是在兰仲文家吃的,一道道美味佳肴被端了上来,主要以海鲜为主,九九其实不太喜欢山珍海味的,她总觉得有股怪味,但为了未来的幸福着想,凡是给她夹菜的,就算不喜欢她也照单全收了。

    兰母一边给她夹菜一边询问她的家庭情况,“你们家现在定居在广州了吗?还是说不定会回香港去?”

    “我爸爸的生意已经迁到广州来了,短时内不会回香港。”这倒是实话,萧爸的生意都集中在广州了,因为他看准了,现在国内是最好的发展时期。

    “这样啊,那挺好的。”兰母慈眉善目,“你父母对你和仲文的事是怎么看的?”

    九九差点被呛到,低低咳了几声,按捺下喉咙中的麻痒感,“我爸妈都同意,说伯父伯母们如果有时间了,就一起出来吃个饭。”

    兰母对她乖巧的模样很是满意,笑着说,“好,等下个星期仲文从上海回来,我们就过去拜访。”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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