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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2章

小说: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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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尖子班,班主任就把我安排在兰仲文旁边的位置上,班主任的教学方法就是劣配优,成绩最差的人,当然要和成绩最好的人坐在一起。

    兰仲文是学校的名人,是女生课间谈笑风生的热门话题。女孩的思想总是比男孩早熟。在这一年,我懂得了暗恋一个人滋味。

    一个人的脾性,跟生长的环境和教育密不可分。那么我想,每个人喜欢什么类型,也都跟环境有一定的因素。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者说,是第一个获得我好感的人,兰仲文,年级的第一尖子生,字写得漂亮,参加过本市书法大赛,获得银奖。

    也因为长得好看,任职学校的仪式领队,校庆主持,广站主持。凡是庆典,大赛,广播操,升旗仪式,均能看到他站在高台上英姿飒爽的身影,明眸皓齿,白白净净,有一种富贵少爷的味道。

    记得他嘴唇殷红,透出抹莹润的流光,眼珠无暇,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澈湛然。

    真真是应了桃花夭夭,灼灼其华那句话。

    我很清楚他的事迹,但是我更知道,物以类聚,优生不会喜欢和劣生做朋友,因为我很快就见识到优生的手段。

    一下课,数学课代表辛璇和语文课代表戴雪就围到我们的桌子对我嘘寒问暖,开学已经几天,我却迟迟才调到这个班级,她们以为是我转校生,是别的学校的尖子生,怕我跟不上进度,才调我跟兰仲文同桌。

    “你叫什么名字啊?”戴雪看了眼旁边的兰仲文,他安静地看着书,心无旁骛。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没那么明目张胆,甚至连开口和对方打个招呼都不敢,别扭青涩却美好。

    我不知道她们抱何目的,还以为我怎么那么有人气,刚到新班级就认识了新朋友,笑着对她们说,“我叫萧九九。”

    戴雪和辛璇都长得特别招眼,才14岁已经懂得怎么挑朋友,她们见萧九九衣着不凡,这时候女孩大多都是盘着两个麻花辫,素净衣裳,素面朝天。

    但萧九九不同,她穿着英伦范灰色毛衣格子裙,海藻般的长发卡着只绿宝石发夹,幽深欲滴的祖母绿彰显出宝石价格高昂,眼睛淡静如海,轮廓无暇,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饶是戴雪和辛璇一个若雪明丽,一个清灵动人,也不禁感慨萧九九的气质和美貌,她们是班级的灵魂人物,亦是老师眼中的红人,自然不愿甘于人后,前来打探情况。

    辛璇揽住我的肩膀,笑得娇俏,“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如果你遇到解不开的术题,就问我们,以后一起努力。”

    于是我和她们就成了好朋友,每天结队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她们每次做完作业都会叫我帮她们看看,但我哪里看得懂?我一学渣,拿到作业本就是一顿抄。

    没小考之前,全班只有兰仲文知道我是个学渣,好在他性格沉静,不多事,看见我抄别人作业,也只是皱了皱眉。

    我懒得管他高兴不高兴,能过关就好。

    我基本不听课,而且有午睡的习惯,一到下午,我就开始犯困,口水流了一书,老师讲什么我也自动频闭了。

    直到小测试卷发下来,分数线用红色的大头笔打了个刺眼的39。

    我是班里唯一一个不及格的学生。

    戴雪与辛璇面面相觑,都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目光。

    那节课,因为分数不及格,我被罚站了一节课,老师还要我家长的签名。

    课间十分钟,兰仲文看见我在那临摹我爸的签名,脸色有些发黑。

    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瞪了他一眼,“看什么看?把头转过去。”

    不及格这种事怎么说也是有点丢脸的,甚至带着耻辱的色彩,我不能把试卷带回家去,于是只能厚着脸皮在课间把名字签好放课桌里,免得带回去被我妈搜书包搜到了。

    虽然我妈不会搜我书包,可这个年纪,做错事难免心虚,担前怕后的。

    兰仲文摇了摇头,似乎在说,无可救药。

    放学铃声一响,我立刻收了课本跟上戴雪和辛璇,被罚站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又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

    戴雪却迟疑的说,“九九,我们还有点事,你自个先回去吧。”

    做了半个月形影不离的朋友,骤然变得这么冷淡,我有些不适应,嬉皮笑脸的说,“你们要去哪?我和你们一块去吧,反正我没事。”

    辛璇不复旧日好伙伴的亲昵,冷笑出声,“九九,我们这是要去帮老师批作业,你去了能做什么啊?”

    “我之前不也老是去办公室看你们批作业的吗?”

    “那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你成绩这么差!”戴雪也突然变脸,好像是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脸凝成坚冰厉色,“怪不得老师之前跟我说你作业答得跟我一模一样,原来你是抄袭我的。”

    我一怔,说不出话。

    “萧九九,我们可不会交你这种抄袭别人作业的朋友。”

    她们走远了,徒留我一人站在走廊上,手脚冰冷。

    因为我是差生,尖子班的人都排斥我,站着挡人眼,坐着遭人嫌。老师多多少少知道我的情况,我妈给她送了礼,她多少得照看着我,于是把兰仲文叫出去,让他多多担待我。

    兰仲文头疼。

    回来后他一直闷着脸,我也不知道什么事,拿着圆规笔转圆圈玩儿。

    手中的圆规笔被抽走,兰仲文沉着脸,语气不善,“萧九九,你就不能安分点吗?”

    害得他总是被班主任叫去委托重任,他一点都不想管这个萧九九,只想安安静静的学习。

    我瞪圆一双眼睛,“我怎么不安分了?我又没跟你说话。”

    “你看看你的桌上,乱七八糟扔得全是东西,上课时间不是做纸工艺就是睡觉,你还能不能学习了?不想学习就不要来这个班级啊,浪费名额。”说着又把我黏在课桌旁的纸笔筒扯了下来,动作粗暴,铅笔圆珠笔洒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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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篇新题材文,我是新人九序【捂脸中】,大家可以叫我序序或者阿序,喜欢我的亲们可以收藏我哟,也可以给我评论,爱你们么么哒~

    八十年代背景,风气好,不攀比,没手机,无污染,物资匮乏却惹人怀念,相信每个人年少,心中都有一个永不褪色的少年,或暗恋,或明恋,但那一定是最美好的时光,忐忑而期盼,温柔着年复一年的岁月。

第二章 激化() 
那个纸笔筒是我黏在三八线下面的,是为了拿笔方便,当时桌子还没画三八线两分天下,我的小东西太多,常常不经意就丢到他那边去。

    我看着笔筒被扯烂,卡通贴纸也变得扭扭曲曲,随着笔筒损坏一起飘落到地上,残破不堪。

    我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心里憋得慌。这个笔筒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很用心做出来的,做好后,还在香港买了最心爱的卡通贴纸贴在上面。

    来这个班级不是我愿意的,那么小的我,怎么懂得我妈的安排?老师叫我来我就来了,我能有自己的主意可以选吗?

    或者说,我现在只是初期叛逆,还不至于敢无视顶撞老师,亦不懂什么是好是坏,就那样迷迷糊糊,浑浑噩噩被牵扯着得过且过。

    我以前上的不是尖子班,没有好的学习环境,但班里至少风气好,同学不会对我冷嘲热讽,不会觉得我就是个特别差劲的人,下课一起吃零食,做手工,跳绳,挑石头,快乐无忧。

    也许每次从礼堂翘首观望,看到成绩优秀的同学站在高台上领奖,心里是羡慕的,想象着他们的美好。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被自己羡慕欣赏的同学鄙视和排斥。

    “兰仲文,我又没有惹你,你为什么要扯掉我的笔筒?”我天生就是个不爱哭的姑娘,这事若换了别的女孩,早是黄河泛滥哭得梨花带泪。

    这年纪的孩子,任何一件小事都可以激怒一个男孩,激哭一个女孩。

    但我就是哭不出来,从小和伙伴一起攀屋顶,打闹,游泳,放风筝,玩烟火,练就了一副女身男娃的性格。

    兰仲文面无表情,稚嫩的俊脸绷得紧紧的,“你的笔筒不应该粘在这里,挡住我的手了。”

    “那你应该告诉我,如果碍着你我拿开就好了,你为什么要毁掉它?”

    他不答话,扭过脸去。我心里有气,扯过他桌上的书扔到窗外去。我们坐在临窗的第五组,这里是4楼,书扔下去,他要走四楼楼梯去一楼的花园找书。

    火药味一下蹭起来,我们扭打在一起,身旁的课桌椅子噼里啪啦倒下,横七竖八,一片狼藉,他用胳膊箍住我的脖子,我不甘示弱,抓着他的短发使劲扯。

    “你们在干什么?住手!”班主任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来,带着震天的怒气,“你们两个跟我出来,其他人先自习,等下小测。”

    办公室内,班主任沉着脸,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兰仲文,温声问他,“仲文,这是怎么回事?”

    兰仲文不答。

    班主任见他半天不说话,又厉着脸色问我,“九九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态度明显就不同,我低头看鞋头,懒得回答。

    反正她心里已认定是我的错,我又何必自找不快去解释些什么。

    我们干站着,时间悄悄流逝,转眼就过了半个小时,眼见问不出什么,班主任也颇为无奈,心疼地看了看兰仲文,又狠狠瞪了我一眼,把我们叫到教室外罚站,警告道:“以后我若是在看见你们打架,我就请家长了。”

第三章 募捐() 
教室外,我们横眉竖眼,谁也不对付谁的脸色。

    下课铃声一响,我就掏出涂改液把三八线画上,扬言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兰仲文冷着脸,“随便。”

    我也从鼻孔哼出两缕冷气还他,拿出书本架在桌上,两只手藏进书中剥了个巧克力吃,解解气。

    我家里对我甚是放纵,我妈虽然会用藤条打我,但我知道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平时不犯错时她还是很纵容我的,每天上学前,都会抓一把糖果巧克力放在我兜里,叫我在学校要听话,好好学习。

    这时代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丁点零食,家里像我这样备着一堆零食哄孩子的,几乎没有。

    之前跟辛璇戴雪一起上学,我总分她们一块吃,她们特羡慕,还说要一辈子跟我做好朋友。

    而转眼间大家就绝交了,变成熟悉的陌生人,但是我在课间吃零食的毛病却没有改掉,一上课,我就嘴巴不停,一边吃零食一边剪贴纸,打算在粘一个笔筒。

    架打过了,三八线也画了,所以我心里的气也消了不少,把地上的笔捞起来收进桌兜里。

    就是不知道他的书去找了没有?想想还有些小开心,活该。

    手指在贴纸上飞快流动,不到第一节课,我就剪好了模型,伸手从课兜里掏胶水,无奈掏了半天也掏不到,只好把头低下去找。

    兰仲文看我拿出胶水,脸色已不是一般难看,丫的萧九九简直就是各种毛病。

    这时,班主任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班主任每天都是这样,人未到,高跟鞋声先到。

    班主任脸色沉重,心神不宁的说,“同学们,这节课自习。”

    所有人面面相觑,有些疑惑的对视着。

    我拿出课本假装温习,不到十分钟,广播站响起校长铿锵有力的声音,“大家下午好!炎炎夏日情,拳拳慈善心。周一,我们将在学校举行”为白血病孩子林秀锦骨髓移植募捐“活动。关爱是无价的,让我们以真诚的行动奉献爱心,收获希望。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一路携手同行!谢谢大家!”

    接着广播站传出一段悠扬的歌声作为结尾。

    班主任从讲台上起身走到教室中间,扯起清和的嗓子说,“同学们,都听到了吧?”

    有位同学举手,“老师,林秀锦是二班的那个林秀锦吗?之前在我们尖子班呆过一学期的林秀锦?”

    班主任点了点头,“没错,如果不是身体问题,她现在应该是一班的学生了。”

    全班哗然。

    天真可爱的萝卜头们,怎么也没想到白血病这种可怕的病菌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

    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极为同情这名在一班呆过的同班同学林秀锦。

    班主任扬手示意全班安静,“同学们请静一静,病患身为我们一班的同学,我们一班应该做到最踊跃,所以老师在这替各位同学做个决定,此次募捐,我们班的同学最少要交1元,募捐在下个星期一早读课之前,把钱交给班长,由班长做记录。”

    那时候1元相当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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